一、文学性

中国古代文学的主要形态是书面文学。自有文字流传,文本就被赋予了各种内容和形式的规定性,从而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语言有了明显的差异。文学形式就在这差异性中萌生、滋长。中国古代民间口头流传的歌谣、传说等,历史更为悠久,内容也非常丰富,它们很早并一直受到官方或文人的关注,被载录而成为书面文学一部分。在浩瀚的中国古代文献中,我们很难清晰地划定文学的疆域,差不多所有的文本都有着人文和精神的内涵,也都追求形式的美感。我们可以认定一首诗是文学的,但它同样也可能是政治的或教化的;而一篇奏折或家书,也许有着更多的文学性。所以,谈到古代文学,人们往往关注各类文本的文学性,而非仅限于当代文体学意义上的纯文学文本。这是中国传统文学的重要特点之一。

古代作品的文学性是如何界定的呢?大致可从三个方面来讨论:一是精神文化内涵,二是形式美感,三是文本的应用和传播方式。

精神文化内涵通常是指思想和情感。思想是指面向公众社会的观念和价值,情感则是个体的存在性感受。思想是各种认知学科的对象或成果,如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自然科学等,中国古代文学对于各类社会思想的贡献,主要表现在社会现象判断、个体精神实践和社会传播等层次上。中国文化有着浓厚的伦理气质,所有社会、政治、自然、哲学的观念和意识,都要求社会个体的精神认同,同时被赋予情感内涵,也就是说,所有这些“思想”都必须内化到个体的生命之中,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接受过程,这就是“教化”。孔子论诗,认为其功用在于“兴、观、群、怨”,也就是说,诗可以认识社会、认同社会、批判社会,改造社会,使一些既定的思想和观念成为一种充满伦理情感的个体体验。这一过程,离不开“兴”,也就是诗歌对个体意志的感发作用,即审美感化作用。古人认为,仪式、歌咏、音乐、绘画等之所以有着移人心志的力量,就是因为其中的价值和观念因体悟、涵泳和某种戏剧情境的设置,而具有了感动性体验,也就自然地内化为自我人格的一部分。所以,“教化”就内在地包含了文学性体验,与此相应,也就出现了“文以载道”的观念,认为文学文本应该以传播思想和观念为目的,将作品所蕴含的思想视为评判作品价值的主要依据。

个体独特的精神和情感经验,是文学最有魅力的部分之一,能够更好地体现文学的审美性。中国传统意识形态具有很好的包容性,在主流思想之外,也留给个体精神和情感一定的空间。出于个体生存体验和感悟的文学作品,虽然不在“文以载道”的范畴之内,但也属于同一个文化传统,被人们认同和传诵。无端而起却缥缈如烟的爱情,季节变换中莫名的兴奋、忧伤甚至是煎熬,山水花树里摇曳的寂寞、感动和彻悟,还有总也无法左右的命运……这些独特的感受和领悟,会引起读者的共鸣,并使人意识到此在生命的丰富性。尤其是那些执着于即时的、神秘的、独特的精神体验的人,往往又能开辟一个新的境界,将人的精神空间伸展到更为幽深之处,并借此追问现实的价值和意义。也有人可能重返现实,并从切实的政治实践和伦理经验中找到一份温润和安宁。这些情感活动和精神实践,通过隐喻、象征、启示性等手段表现出来,从境界上拓展了人生的空间。

形式美感,首先体现在文体上。中国早期文体形成的原因是功能性的,也就是说,文本的应用方式、应用场合、应用者等决定了文体的形态。《诗经》中的风、雅、颂,由于采集的地点不同,应用的场合不同,其文本特征也有不同。先秦其他文献,诸如典诰、铭文、史著、语录、论辩等,也都各有功用,因此在文体上也会相互区别。后世文体新创也往往如此,如祭吊文、“古文”、文人乐府、笔记等,这些都包含着各自不同的实用目的和文化功能。在文人创作传统形成之后,对形式和技巧的追求,也会导致文体的创新,如骈体文、律诗、词曲、拟话本等。因此,求新、精致化、表现力、受众等,成为后世文体发展的动力。语言形式的规范化——韵律、对仗、习用语、结构、篇幅、语体风格等文本因素的统一和整齐,就形成了文体的形式特征,也构成了文本形式的美感。纷呈的文体,显示了文本写作的创造性和机趣,也刺激了人们的接受愿望。

作品形式的最基本单元是词语、句子和句群,它们也是修辞术的应用范围。文章的辞藻、譬喻、句式、韵律、叙事和描写等,诗歌中的叠句、联章复沓、用韵、对仗等,以及它们的变化形态,给人新奇和优美的惊叹,而在这所有的元素中,对仗应该是最具代表性的修辞术。它不仅出现在诗歌中,也出现在文章里。对仗追求的是句式和内容的对称,尤其追求错落有致中的均衡。就诗歌而言,对仗的形态有工对、宽对、流水对、扇面对、借对、当句对、错综对、蜂腰对、偷春对等。“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是流水对,“缈缈巫山女,归来七八年。殷殷湘水曲,留在十三弦”是扇面对,“桃花细逐杨花落,黄鸟时兼白鸟飞”是当句对。再加上格律诗对平仄等语音组合形式的追求,对仗可以说是中国文学语言形式美的一个最为典型的代表。当然,其他修辞术也有着同样的美学效果。此外,文本表达的深刻性、生动性、丰富性、隐喻性,文本风格的典型性和个性化,文本的结构或诗歌意象的独特性,等等,这些都是人们从文本中获取美学享受的重要来源和途径,也是判断一个文本文学性高低的重要尺度。文本形态虽然是文学性的重要标志,但古代并没有明确哪种形态属于文学,哪种形态不属于文学。一般来说,只要具有形式美感,都会被认为具有文学性,如疏奏是纯粹的公文,但诸葛亮的《出师表》、李密的《陈情表》就因其抒情性和突出的语言风格被公认为杰出的文学作品。

同样,以文学作品表达政治观点,是十分常见并被鼓励的。例如,儒家以《诗经》的温柔敦厚之风格界定了士大夫的政治伦理,要求在劝诫和批评时,怀着关切之心,采取委婉迂回的方式。于是,以诗讽谏就成了士大夫的重要政治手段。如白居易作新乐府诗,议论社会现象,并希望能够传达给皇帝,从而消除政治弊端。作诗讽谏,形成了中国古代政治生活中一道独特而优雅的景观,也为中国诗歌史增添了一份责任和凝重。诗歌还用于教育。中国古代的启蒙读物大多是以诗的形式编纂的,如晚唐胡曾所撰写的150多首《咏史诗》,均为标准的七言绝句,但这些诗歌创作的目的是对少儿进行历史教育。《咏史诗》每一首咏一个历史故事,每一个历史故事也都有一个明确的思想主题,教育的意图十分明确。除此之外,《三字经》《幼学琼林》等,虽然不是纯粹的诗歌,但也是韵文和对仗形式,诗歌意味浓厚。这些用于政治、教育的诗歌,大部分都应该算是文学作品。

诗歌还是文人社会交往的重要工具,这其中有着浓郁的文学意味。春秋时期,贵族们通过赋诗,可以判断出吟诵者的性情和命运,显示了上古诗歌所带有的宗教神秘性特征。后世以诗交友,是相信诗歌可以进行精微的感悟,人和人之间得以进行超越现实的精神交流。白居易《问刘十九》是一首邀请朋友饮酒的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其中洋溢着亲切温馨的气氛,表达了一种知足常乐的人生意趣,非常生动。中国古代有唱和、雅集、集社、投赠、干谒等多种诗歌活动,这些活动都具有明显的社会交往意义,构成了文人生活的一个部分。唐代以诗艺高低选拔官员,政治生活也变得浪漫起来。史载朱庆余很得名诗人张籍的赞赏,在进士考试后,朱庆余作诗问张籍云:“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而张籍作诗回答云:“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人间贵,一曲菱歌抵万金。”这段载录,可以看作是这个诗歌盛世的政治形态的一个典型案例:功名或政治,被包裹在优雅的隐喻中,被艺术化地呈现。古人以诗交友,使得自己的生活艺术化,也使得诗歌生活化,富有无限的情趣。

综上所述,我们很难以现代的文学观念,给中国传统的文本和欣赏活动划定一个确切的界限。反过来也可以说,中国古代的文学活动无处不在,文学有着无限广阔的空间。中国古代文献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诗词小说等都集中在集部,但经、史、子三部也都有被认为具有文学性的。准确地说,对于以上所说的诸多文学性因素,只要有任何一项有突出之处,就会被当作文学文本进行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