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乡试策问与朝廷时政
乡试毕竟是元代科举三级考试的第一级,作为会试、廷试的预选考试,乡试自然会关注后二者的命题方向,因而朝廷时政,也是乡试策问的重点问题。
一、探讨当朝急务
不同时期朝廷面临的紧要政务,经常是乡试策问的重要考题。泰定前后的三史编修、天历年间的赈灾与恢复治安,就属于这样的策试问题。
泰定三年(1326)大都乡试策问,着重提出宋、辽、金三史的纂修问题:
赵宋立国三百余年,辽、金二氏与之终始,其君臣媺恶,其俗化隆污,其政事号令征伐礼乐之得失,皆宜传诸不朽,为鉴将来。然当世史官,记传丛杂,不可尽信,虞初稗官之书,又不足征。昔《晋书》成于贞观,唐史作于庆历,盖笔削之公,必待后世贤君臣而始定。圣天子方以人文化天下,廷议将并纂三氏之书,为不刊之典。左氏、史迁之体裁何所法?凡例、正朔之予夺何以辨?诸君子其悉著于篇,用备采择。[1]
前朝史的修撰,始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初立翰林国史院,翰林学士承旨王鹗即提出编纂辽、金史的设想。[2]至元十三年(1276)平南宋,又收集“宋史及诸注记五千余册,归之国史院”,[3]以备宋史纂修。仁宗延祐间,宋、辽、金三史修撰再次提出,并在朝廷集议,终因“旧史多阙轶”,[4]及“互以分合论正统,莫克有定”而未能举行。然三史纂修,实为元朝的当务之急。时任太常博士的虞集于廷议云:“三史文书阙略,辽、金为甚。故老且尽,后之贤者见闻亦且不及,不于今时为之,恐无以称上意。”[5]明确指出修撰三史的紧迫性。英宗即位,右丞相拜住“独秉国钧”,“欲撰述辽、宋、金史”,责成翰林直学士、同修国史袁桷。[6]袁桷草拟《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例事状》上奏朝廷,详细开列征寻书目,并提出宋史修纂原则和对一些重要历史问题的看法。[7]至治元年(1321),袁桷担任礼部会试考官,在其命题的策试中探讨《尚书》《春秋》《史记》《通鉴》四书的编修特点,纪传、编年两种史书体裁的源流演变,最后云:“我国家隆平百年,功成治定,礼乐方兴,纂述万世之鸿规,敷阐无穷之丕绩,吾儒之事也。故乐与诸君子讨论之。”[8]显然有意为三史编修征询建议并抡选人才。
修史之事,虽因“南坡之变”、英宗和拜住被杀而告终止,不过,三史修撰应为朝廷急务,已是当时诸多有识之士的共见。袁桷的思想,也影响到其门生翰林国史院属官宋本。宋本(1281~1334),字诚夫,大都路(北京)人。幼年,从父官游学杭州、归州、武昌、江陵等地,曾补江陵路儒学弟子员。延祐七年(1320)参加大都路乡试,以第一名中举。至治元年(1321),又以左榜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泰定间,历任监察御史、国子监丞、兵部员外郎、中书左司都事等。宋本任职翰林国史院期间,曾参与编修《仁宗实录》,并受知于袁桷。而袁氏命题的至治元年会试,又是宋本所亲历。泰定初年,袁桷虽已辞归,然有关三史修纂的廷议仍在举行,“将并纂三氏之书,为不刊之典”。泰定三年,宋本受聘为大都乡试同考试官,遂承继袁桷,在策问中进一步讨论宋、辽、金三史的体裁、凡例与正朔,为朝廷纂修三书提供借鉴。
至和元年(1328)七月,泰定帝病卒,蒙古贵族之间,为拥立泰定幼子或武宗之子而爆发大规模战争。天历二年(1329)四月,战事以武宗之子的胜利告终。八月,文宗毒死兄长明宗,正式登上帝位。战争的破坏和连年的自然灾害,造成民生凋敝,社会动**,应对灾荒与恢复治安成为朝廷的当务之急。天历二年江西乡试的两道策问,即针对当时江淮亢旱不雨,赤地千里,米价腾涌,社会动**,提出应对灾荒和辖制军队两个问题。其中有关荒政的南人策问云:
国家土宇之广,岁入之丰,而调度实繁,郡县寡储。年或不登,则所在告匮,茫然不知所措,赈救一仰于兼并之家,至不爱名器以假之,丁未之灾,亦可监矣。比岁水旱相仍,间有乐土,民仰懋迁,未至大困。今夏亢阳,徂秋不雨数月,江淮南北,赤地数千里,米价翔贵,饥馑之忧,兆于此矣。朝廷虽设义仓,有司漫为文具,缓急不可倚也。《周官》荒政十有二,可历举而讲求欤?开仓发粟,伺得请则常缓不及,当早计而先定欤?督籴劝分,使民重困而无实惠,何术而能周防欤?儒者之虑,常失之过。今之灾未若丁未之甚,然有备无患,亦不可以缓也。继今而后,义仓之政,若何而无弊?李悝之平籴,耿寿昌之常平,亦在所当行欤?诸君子以经术、时务出为世用,其毋以过虑为嫌,出位为讳,悉心以陈,将以转而告之上。[9]
元朝荒政,包括蠲免差税、朝廷赈贷、常平义仓、督劝富户平价粜粮或施赈等措施,其中前二者是赈灾的主要方式。蠲免差税,需要地方申报灾伤情况,经朝廷验实,确定减免的额度。朝廷赈贷,也必须呈报中书省核实批准,才能开仓赈济,地方官无权根据灾情便宜处置,故常常迟缓不及。常平仓、义仓制度,始于世祖至元六年(1269)。义仓设于乡社,“社置一仓,以社长主之,丰年每亲丁纳粟五斗,驱丁二斗,无粟听纳杂色,歉年就给社民”,是民间备灾粮仓。常平仓立于路府,“丰年米贱,官为增价籴之;歉年米贵,官为减价粜之”,是官府救灾粮仓。二仓设置的初衷,是“使饥不损民,丰不伤农,粟直不低昂,而民无菜色”。然而“行之既久,名存而实废”,[10]到天历年间,早已是“有司漫为文具,缓急不可倚”了。此外,劝率富户平粜或施赈,原本也是赈灾的权宜之计,但是由于官吏贪暴,强制实施,反而“使民重困而无实惠”。至于地方官府,由于元代赋税收入绝大多数输送中央,郡县存留无几,故一遇灾荒,除仰仗兼并之家外,毫无御灾能力。天历二年,大规模战事刚刚结束,文宗新近复位,未暇顾及大范围的灾荒和社会混乱,更增加了救荒的困难。面对大旱和随之而来的饥馑,策问要求考生借鉴《周礼》记载的十二项荒政,重点讨论当今的救灾事宜:朝廷赈济,如何预先措施以免延误;劝富粜赈,如何避免强迫而有实惠;常平、义仓,如何恢复旧制而去除积弊,以供江西行省从事救灾。
辖制军队,恢复治安,也是天历年间当政的要务。帝位更迭导致的战争,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为了征讨支持泰定幼子、拥兵抗命的四川行省平章囊加台,文宗先后调发湖广、河南、江浙、江西、山东等地军队,造成各省的动**混乱。天历二年江西乡试的备用策问,就尖锐地指出:“我朝承平,兵久不试,边徼材武所萃,备则严矣;内郡武臣,继袭者多不更事,兵惰律废,殆无所用之。去岁西陲小警,江淮遣戍,命下,或群起剽劫杀伤,城邑震扰,野无居人。部统者莫之谁何,甚则纵之为奸,未获分毫之力,而良民先被其害。”事后,当政又“不敢痛惩,务为姑息,此风甚不可长也”。策问认为,出现混乱局面的原因,在于军队平时缺乏训练教化,不明义理所致。因此,策问要求诸生考察《周礼·大司徒》记载的军事训练方法,汉、唐两朝选拔将领的规制,近代武举对兵法方略和军事技能的考核,以及军士孝悌忠信的教化,使军队闲习有素,训御有方,临事足以折冲,仓卒可以无患,为国家长治久安服务。[11]
上引两道策问皆出自江浙学者吴师道,不过,这并非吴氏避居于书斋的杞忧,而是亲历赈灾抗暴之后的深刻思考。师道是江浙行省婺州路兰溪州(浙江兰溪)人,自幼习儒,曾从许谦问学,以发挥义理、攘辟异端为先务。至治元年(1321)中进士,授高邮县丞,疏通水利,勘察灾情,有善治之名。泰定中,调宁国路录事。宁国路治宣城,自古为雄富之邦,又是江东建康道的治所,地大民众,政繁事夥。录事则“掌城中户民之事”,[12]佐路总管府和廉访司长官为治。据《吴师道墓表》,天历元年,“征兵江淮,以遏西师。掌兵者统御无状,军士肆为攘夺”,“人或忾不与,则纵火杀伤人。城人震栗,府县吏胥皆闭门自守,无敢谁何”。师道“乃单骑按行,捕杀伤人纵火者,榜掠市门外”。“会诸路兵涉道为暴,君昼则综理官事,夜则巡视营落,兵众詟服,城人以宁”。天历二年,“大旱,黎民阻饥,宣城一县,仰食于官者三十三万口。廉访使者议赈民,以君摄(宣城)县事,措置荒政”。师道首倡“礼劝大姓”,“平估而粜者一万余石”,又“籍其户为九等,得(施赈)粟三万七千六百石,以均赋饥人”。次年春,“二麦犹在田”,吴氏又预先“建白廉访使者,转以闻中书、御史,得官粟四万石,赃罚钱七百三十定”,并“劝分旁郡,得钞三万七千七百定”,“以等第分与民”,“三十余万人,皆赖以不困”。[13]由于亲自参与赈灾,吴师道对荒政利弊有切身体会,曾倍尝劝赈的艰难。一方面,“民之诉不能自食者余五十万口,老弱累累,日数千百,拥府县门不去”;另一方面,“豪民大家,方惧己削,显抗阴沮,怨怒谤讟群起”。以致师道曾与同事申彦直语“事之难,仰屋太息,继以痛哭”。[14]而为维持治安,制止军队横暴,吴氏又曾受到“必杀录事”的死亡威胁。因而,吴师道的乡试策问,绝非对时政的泛泛讨论,而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荒政、治安二问,还只是吴师道对当朝急务的思考,至于他为江西乡试草拟的第二道备选策问,则展示出吴氏对文宗即位后朝政改革的期待和设想。这首长达八百言的南人策问首先揭明:“有国家者,必稽古以为治;为子孙者,必视祖以为法。”“远稽诸古,近法乎祖,而治道毕矣。”策问明确提出复行常朝、设置谏官、确定给事中职掌、兼用钱币四项应当恢复的古制,参用南北士人、科举荐征并行两项应当效法世祖的旧制。师道自至治元年中进士到天历二年的十年中,一直辗转地方郡县,尚未任职朝廷,但他以稽古制、法世祖为名,列举的朝政、官制、货币、铨选等多方面改革建议,却能切中元朝统治体制的积弊。尤其是皇帝不常朝,政事取决于少数大臣近侍;币制混乱,影响经济、财政;歧视南士,“一宪府掾亦屏而不用”等项,更是亟待更化的根本性弊端,反映了以吴师道为代表的有识之士,对朝政改革的深入思考。策问最后曰:“诸君子平居问学,有志当世,察于古今之宜熟矣。凡此历代之所不废,祖宗之所已行,有关于世务之要者,是用乐闻启告,以禆政化。”[15]要求考生对改制发表建言,意在造成广泛的社会舆论,促成新朝更化。然而,新即位的文宗并无意进行真正的体制改革,吴氏的策问也自然束之高阁,未被主考官选用为当年的乡试策题。
二、注重士风经学
士人的风习时尚,经学的源流演变,关乎朝廷时政,也是历代策试的传统命题。元代乡试中的汉人、南人策问,亦往往涉及上述问题。
至顺三年(1332)陕西行省的一道乡试策问,即以士风为题。该策共设三问:其一,学以致用,自古而然。《论语·侍坐》,孔子亦许仲由、冉求、公西赤为邦之志。今科举之士,有志于用世,“当以何为体,以何为用”?其二,剖析孟子辟异端诸说,观察考生对异端学说的精察明辨。其三,科举考试,“言之者则皆谈仁与义矣,听之者亦取其说之合经矣,用之者自夫州县以达朝廷矣”,如何做到听言观行,循名责实。[16]上述三问,论及士人学养和异端辟除,其核心却在科举取士的标准与利弊。这是延祐科举以来亟待探讨的问题,为世人所关注。是年陕西乡试的另一道策问,对此作了更为明确地引申:
国家设进士之科,于今七举矣。廷对入官者,不啻五百人而多,其政事文学卓然见称于时者,仅不及半。将遴选之不精而侥幸欤?抑既得之后自满,弃其旧学犹弊屣欤?或为利欲所牵,而不能守其素欤?莫可得而究也。今欲使人人奋励,精白其心,益黾勉其学。居馆阁者,其文章足以黼黻皇猷;登台省者,其政事足以贞固干事,化民善俗;居守令者,其廉足以律身,而抚字无愧于古之良吏:将何道以致之?夫前代以词赋设科,得人犹有可称者。矧今日以其浮华纤巧废之,而专尚经学,宜有敦厚朴实任重致远之材。今乃如是,况敢望制礼作乐,以兴太平之治欤?学者当无负圣朝作养举用之意,详悉以对,庶得观其志焉。[17]
自延祐肇开科举,到至顺三年乡试已是第七届,以进士入仕者439人,能以文章、政事著称的却不足半数,其原因究竟何在?是遴选不精?还是士人抛弃旧学,或为利欲所诱?策问要求诸生就此进行讨论,以期科举之士能不孚众望,在各自职任上都做出卓越成绩,甚至辅佐朝廷制礼作乐,以兴起太平之治。策试的问题并不复杂,却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
有元科举在世祖时即已正式提出,并经集议,订立程式,成宗、武宗朝,又有大臣、学者多次建言。但是,由于朝廷中守旧的蒙古、色目权贵及少数出身吏员的汉人官僚的反对,迁延近五十年未能实施。仁宗即位,虽科举得以正式下诏颁行,反对的声音却并未止息,“上而大臣且笑且怒,下而素以士名耻不出此,亦复腾鼓谤议,赞其成者才数人耳”。延祐之后,凡帝位更迭,辄有动摇科举的议论出现。“盖设科来,列圣首诏,必有因而摇之者。庚申之春(英宗即位),则剥复之机系焉。癸亥冬(泰定登基),惴惴几坠”。[18]科举兴废始终是朝廷激烈论争的重大问题。攻击者或言儒士迂阔,可任用者寥寥;或曰“科举取士,实妨选法”;或指责科举之士冒认籍贯,虚报年龄,“有假蒙古、色目名者”,“举子多以赃败”,[19]甚至“有人取凡败于货瘝阙官者列于朝”,[20]“群然鼓簧,谓士不足用,科举无补于国计,不罢不止”。[21]实际上,元朝吏道杂而多端,选官的主要途径,“首以宿卫近侍,次以吏业循资”,[22]而科举这一传统的入仕渠道则壅滞狭仄。朝廷规定科举三年一届,每届取进士100名,相对唐、宋、金各朝名额都要少得多。而且至顺之前的六届,取士皆不满额,累计不过439名,平均每年不足25人,远远不能与通过怯薛(宿卫)和吏员入仕的官员相比。何况有幸中进士者,亦只授翰林国史院编修、检阅、集贤院修撰、秘书监校书郎、典簿等文学侍从,或路府录事、州同知、判官、县丞等地方小官,根本不能握持权柄,影响政局。正如揭傒斯所言:“新荑稚蘖不足以胜夫深根固蒂,牛羊日夜又从而牧之,信道笃者类指为迂阔,稍出芒角为国家分忧者尽格之下位,急功利者遂从而弥缝附会,觊旦夕之余景,而不知已为他人所衔辔矣。”[23]这才是进士出身者难以政事、文学著称的根本原因。在无能触动基本政治体制的前提下,只能首先保住科举制度得以延续,而其希望所在,则是通过获得科名者卓有建树,方可改变视听,影响朝局。故士人的风习德行,不仅涉及个人的荣辱,更关乎科举的兴衰。正是在这样严酷的背景下,坚守儒学传统,加强自身修养,检束个人德行,成为科举之士必须首先讲究的内容,这就是上述两道策问的主旨所在。
策问作者蒲道源(1260~1336),字得之,号顺斋,陕西行省兴元路南郑县(陕西汉中)人。早年居乡教授,“以濂洛诸儒之说倡于汉中”,曾为郡儒学正。蒲氏为学,“务自博以入约,由体以达用,真知实践,不事矫饰”,“教人具有师法,大抵以行检为先”,是讲求操守、重视践履、富于识见的儒家学者。皇庆二年至延祐七年(1313~1320),蒲道源入朝任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进国子博士,“以性理之学施于台阁之文”。而其子蒲机,适中延祐五年进士,“士大夫尤以为荣”。[24]这又是蒲氏策问关注科举与士风的个人因素。事实证明,策问所及绝非蒲道源的杞人之忧,不过三年,后至元元年(1335)十一月,守旧的蒙古权臣伯颜、彻里帖木儿等,即以种种理由要求顺帝“诏罢科举”,[25]而且一停就是两届。直至至元六年顺帝清除伯颜势力,科举方得以重新举行。
《六经》是儒学的基本典籍,也是科举考试的主要依据,因而,《六经》的源流演变,自然成为科举策问的重要内容。尤其元朝科举,标榜“经学实修己治人之道,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因而元朝“专立德行明经科”,[26]经学为首要考试科目,遂更为士人瞩目。“执事先生发策秋闱,问以六经之学,俾条陈以对”,这是至正元年(1341)常州无锡学者王寔的乡试对策,尽管该策问未能传世,但据王寔对策,仍可了解当年江浙乡试南人策问的宗旨。王寔,字安节,少励志于学,曾参加乡试,以直言未能中选,遂以著述为事,至正间以文名江南。其对策首先指明:“六经载圣人之道以行于世,犹万古行天之日月也”,“不明六经,不足以为吾儒之致用。”而从事科举者“方以经术用世”,故必须对《六经》之学考核精详。对策依《易》《书》《诗》《春秋》《礼》的顺序,逐条阐述《五经》及其注释的渊源流变。其《诗》说云:
《诗》之《集传》,考亭子朱子晚年笔力,一洒汉、唐训诂之陋,诚可谓无憾者矣。而序文之去,断断然以为非孔子所作,其浅近反戾于经,有不合者,朱子则既屡辩之矣。若夫协音韵以谐其读,分经纬以释其辞,而宏博硕大之学,本诸古而得于心传之妙,不可轻议之者。若齐之辕固、燕之韩婴、鲁之申公,亦皆有所授受,则或失之繁,或失之偏。而苌之学,以其列诸国而无不备,国风、雅、颂无有或偏,所以独行于世,而不可以齐、燕、鲁三国之《诗》并言也。朱子取之,其以是欤!
对策虽也论及齐、鲁、韩三家诗的失传与《毛诗》独行的原因,但其重点,却在说明朱熹《诗集传》对《诗经》的羽翼和汉唐注疏的纠正之功。非但《诗经》如此,其他各经,对策虽也略述其渊源,最终则无不以程朱理学注释为归依。以为“六经之道,赖圣人修正而后明;六经之传,得考亭训释而大义阐”。可见,对策虽以六经之学入手,其主旨乃在论证以程朱理学传注为元朝科举标准的合理性。至正元年的乡试,是顺帝恢复科举后的首次乡试,科举程式作了部分调整:一方面,经学传注仍以程朱理学为中心,这是不容更改的原则。即“方今设科取士,俾各专一经。《易》则主于程氏、朱氏,《诗》《书》则本于朱、蔡二氏,《春秋》则兼用三传、胡氏”。只有《礼记》一经,由于没有适合的朱学注释,仍“用古注疏”,“尚有待于大贤之生,以启后学之愦愦者”。[27]另一方面,在经学考试中,削减《四书》的份额而增加《五经》的比重。非但汉人、南人《五经》试题重于《四书》,而且原本只考《四书》的蒙古、色目人,现在也必须选修《五经》之一,才能参加科举。这说明,随着科举的发展,“《四书》赋题,世已括尽”,不得不兼用“五经为疑问”,[28]以增加经学考试的难度;也反映出蒙古、色目人儒学与应试水平的提高。而此年江浙乡试策问,强调《六经》源流和程朱传注,显然意在与新调整的科举程式相因应。
有的儒学经典,虽未能列入元朝科举程式,却也因为其实际价值,受到士人关注。例如《周官》一书,记载先秦官制及政治经济思想。秦焚灭典籍,《周官》在西汉最为晚出,且其内容与《尚书》《礼记·王制》《孟子》等书多有牴牾,又残佚《冬官》1卷,汉人补以《考工记》,所以在先秦典籍中争议最多。西汉古文经学家刘歆,以其为“周公致太平之迹”,为王莽改制提供理论依据;而东汉今文经学家何休,则以为是“六国阴谋之书”,屏弃不取。唐代经学统一,贾公彦为郑玄《周礼注》作疏,《周礼》正式列为儒家经典。王安石新政,又特作《周官新义》颁行天下,以为变法基础和科举准的,更加重了《周官》的歧疑。元朝科举,礼学只考《礼记》,《周官》不列入经学考试科目。但是,对该书的讨论并未减少,虞集、柳贯、吴师道、苏天爵等人的科举策问或国学策问,都曾据《周官》命题。黄溍任江西乡试考官,更以专策探讨《周官》的性质、保存、缺补、记载异同诸问题。黄氏认为,“国家以经术取士”,是书虽“不列于科目”,然而“厥今朝廷内建六曹,盖古六官之遗意也”,“其成法固在所取”,“有可举而行者”。因此,“诸君子为有用之学”,《周官》一书亦当“熟讲之”。[29]可见,为朝廷的官制建设提供经典参证,是黄氏策问命题的真正宗旨。
由上可知,无论是士风的讨论,还是经学的辨析,并不是纯粹的学术探讨,而是与科举制度、朝廷政事密切相关,体现了乡试策问仍须以时务为中心的特点。
三、咨询制度政事
为朝廷的制度完善与政事变革建言,也是乡试策题的重要内容。毕竟,策试以时务为主,在这方面,乡试与会试、廷试并无二致。而制度与政事,正是时务的主要内容。例如延祐四年吴澄为江西行省乡试拟定的三道策问,分别考察朝廷礼乐、法律和刑罚制度。[30]天历二年吴师道江西乡试策问,探究官吏铨选与荐辟。[31]至顺三年蒲道源陕西乡试策问,讨论礼乐、风俗与民食。[32]而孛术鲁翀大都乡试策问,关注礼乐、刑政与士农工商。[33]苏天爵大都乡试策问,征询古今历法。[34]黄溍上都乡试策问,追问人才、征徭、崇儒与吏治,[35]而他的江浙乡试策问,商榷古今赋税和选举制度。[36]甚至至顺三年征东行省乡试策问和高丽人李榖的对策,也是考究古今皇朝的财用盈虚和户口增减。[37]
礼乐制度,是古代皇朝的基本制度,也是科举策问着重考察的问题之一。乡试虽然是地方考试,但策问中相关的讨论并不少见。至顺三年(1332)蒲道源的陕西乡试策问,引征《论语》,论述礼乐与刑政之关系,还只是理论上的一般探讨。孛术鲁翀大都乡试策问,则进一步关注礼乐制度的古今演变。如礼由三代损益,到汉叔孙通定朝仪、唐开元礼及宋、金两朝的发展,乐在近古及元朝的变革等等。鲁翀(1279~1338),字子翚,女真人,居河南邓州顺阳(河南淅川东南)。以荐入仕,扬历中外,任职翰林国史院、廉访司、御史台、中书省、国子监、集贤院等机构。曾为太常礼仪院佥事、院使,参与纂修《太常集礼》,并佐文宗亲祀天地、社稷、宗庙,故对元朝礼乐制度有清晰的了解。他认为,“礼,天地之节也”,“乐,天地之和也”,纲常教化之所系,天下治忽之所关。因此,策问注重当朝礼乐制度的改革,以求“尽古昔之道,适时措之宜”。[38]上述二策,礼乐还只是问题之一,至于延祐四年(1317)吴澄的江西乡试策问,则是一道讨论礼乐的专策:
昔在有虞,伯夷典礼,后夔典乐。逮至成周,宗伯、司乐,悉属春官。周道衰微,礼乐在鲁,韩起得见周礼,季札得观周乐。周之经制,破坏于秦。汉定朝仪,杂采秦制。鲁两生谓礼乐百年而后可兴,故文帝谦让未遑。至于武帝,而后号令文章,焕然可述。然古制不复,君子不无憾焉。天佑国家,光启文治,学校盛,贡举行,礼乐之兴,于其时矣。厥今玑衡历象,太史掌之,舆图职贡,秘书掌之,至精至详,度越千古。独太常礼乐,尚循近代之遗。伊欲大备皇元之典,若之何而为礼?若之何而为乐?必有能明制作之本意者,庶几有补于明时。[39]
吴澄指出,仁宗延祐之治,儒学兴盛,科举复行,礼乐制度的改革也适当其时。元朝太史院制定的授时历,秘书监执掌的舆图职贡,都已经“至精至详,度越千古”,只有“太常礼乐,尚循近代之遗”。不同时间,不同行省,吴澄与孛术鲁翀的乡试策问却不约而同提出礼乐的复古问题,其实并不偶然。元朝肇兴朔漠,朝会燕飨之礼,多从蒙古旧俗。世祖至元八年(1271),始命刘秉忠、许衡制定朝仪。此后,凡皇帝即位,诸王、外国来朝,册立皇后、皇太子,郊庙祭祀,群臣朝贺等,多用朝会之仪,“而大飨宗亲,锡宴大臣,犹用本俗之礼为多”。至于乐,则是西夏旧乐、金朝遗制与宋代雅乐兼容并蓄。“大抵其于祭祀,率用雅乐,朝会飨燕,则用燕乐,盖雅俗兼用者也”。[40]可见,恢复古代礼乐,固然出于儒家以上古三代为理想的传统思维,却也反映了元代礼乐古制与旧俗兼用的现实状况。正所谓“古制不复,君子不无憾焉”。由此,两位考官方异口同声要求诸生,考本末与精粗,“明制作之本意”,以期完善当代的礼乐制度。
吏治是古代皇朝政事的重要方面,尤其在以宿卫近侍和吏业循资为主要入仕途径的元代,官员缺乏正统儒学思想熏陶和长治久安的政治眼光,文化素质较低,无社会责任感、道义感,只知刻薄百姓,聚敛营私,官吏的贪腐成为统治的痼疾。因此,关于吏治的讨论,也是乡试策试的常见命题。黄溍上都乡试策问,即提出“吏治非不严,而未能发奸擿伏”。[41]袁桷泰定三年(1326)江浙乡试策问,则以专策讨论官吏的贪廉。策问指出:“用贤之道,治天下国家先务也。人才之贤否,本乎心术之邪正。邪正者,义利公私之辨,君子小人之所由以分。”袁氏列举儒家经典和汉代历史的诸多例证,探讨官吏贪廉与国家治乱的关系,说明“官吏之贪廉,其于政事之臧否,民生之休戚,所系至重也”。策问将官吏贪廉的讨论归结到本朝:“方今圣明在上,荐绅之士分布中外,封赠足以遂显扬,禄廪足以供事育,而十二章之典又严且密也,刑赏劝惩之道亦至矣。然廉者守法奉公,未必见知;贪者嗜利营私,不为少戢。岂刑赏之外,犹有当加意者欤?”[42]要求考生为吏治的清明提供意见。
同年,江浙士人汪克宽从乡试对策角度,对吏治问题作了全面探究:“执事先生发策秋闱,下询末学,以究时务之实,举昔人论吏治之八计为问。”说明当年江浙乡试的南人策题有两问:其一,时务与经术的关系;其二,吏治八计。汪氏认为,三代以上,经术施于治道,孔子删《诗》《书》,赞《易》象,定《礼》《乐》,修《春秋》,遂使唐虞三代之治道,悉具于《六经》之策。秦汉以后,治道隐于经术,虽有董仲舒、倪宽、刘向等少数儒士能即经术求治道,然不能通治道之大体,故行事亦未能尽善。隋唐科举,明经、宏词分科取士,治道别于经术,章句之徒遂与案牍之吏如冰炭之不侔。惟有“圣朝兴崇文治,取士以德行为首,较艺则以经史、时务兼之,将欲求治道于经术。其中选者,俱授州县之官,使朝廷之行皆合六经,而牧民之职多出儒士,甚盛举也”。[43]汪氏从经学与科举发展的视角,总结经术与治道密不可分的关系,最后归结到元朝的科举程式,可谓切中策题设问的关键。
至于吏治八计,出自唐代名臣陆贽。唐德宗初立,遣使巡行天下,陆贽请以“八计听吏治”,即就户口丰耗、垦田盈缩、赋役薄厚、案籍繁简、囚系盈虚、奸盗有无、选举众寡、学校兴废八项,考核地方官员政绩。[44]汪克宽认为:“八计之策虽不尽出于经史,而圣贤之大意不越是矣。经术而施之治道,不过如此而已矣。”故对策逐条辨析古代户口、垦田等八计的情况,着重说明其在今朝的设施之要:“今求户口之增,不必待十年而生聚也,但轻其徭税,俾安其业,家给人足,无流离转徙之患,则户口丰而抚字称矣。”“今田不可复井也,欲求垦田之多,不必如李悝尽地力,但核劝农之实,加优恤之方,罢妨农之务,则垦田广而本末辨矣”等等。[45]以八计考吏治,是对地方官员的全面考察,实际已突破官吏贪廉的狭隘命题,而涉及朝廷的铨选制度。因此,汪氏将八计与元朝考课官吏的五事相比较:
国朝之典,凡州县之官,以五事为殿最,给由、铨注则验之,即所谓稽抚字,稽本末,稽廉冒,稽听断,稽禁御者也。他如学校、选举之事,则令风宪之司以纠察之。盖如陆宣公之八计,自有吻合焉者,而古人三考黜陟,不外是矣。然愚窃谓:兴崇学校,选举人材,非细务也。宣公所以先户口、垦田,而终之以二事者,所以庶而富、富而教之意也。然学校不修则民不知义,人材不举则吏不称职,二者为政之所当重也。今国家之法,长吏给由而不述其事,吏部铨注而不考其绩,虽曰风宪纠察,而或失其详,得非善政之小疵欤?五事之备,往往未观其成效,得非州县之官未尽出于科举,而政治不本于经术之故欤?抑朝廷千里之远,给由或得以诈伪,恐考绩者犹有未尽其实欤?执事先生欲求设施之要,则愚已粗陈于前,欲其八计之成效,则在考绩之核实而已矣。
学校、选举二计,关系教化的兴衰与官吏的素质,是为政的当务之急。吏治八计始以户口、垦田,终以选举、学校,实际蕴含着孔子既庶而富、既富而教的治国之道。至元八年(1271),元朝“诏以户口增、田野辟、词讼简、盗贼息、赋役均五事”考核地方守令,[46]而不包括选举、学校二项,虽有御史台、廉访司等风纪官员负责纠察,铨选制度仍付诸阙如。而五事之核察,又不见实效,究其根由,则在地方官多不出于科举,以致政治不本于经术,以及官吏考核失实所致。对策于此,已经触及到元代选举制度的根本,即官员选任多出于宿卫与吏员,而非科举之士的弊端。相同见解,又见于黄溍、吴师道的策问。黄溍质疑:“唐之循资”,“迄今以为定格,其果皆无弊乎?”[47]吴师道更尖锐指出:“国家幅员既广,职官亦众,铨衡进叙,专以年劳,由是选法多壅,简拔未精,清浊混淆,贤愚同贯,积久成弊,有识患之。”[48]有鉴于此,汪氏对策特标举学校和选举二项,以求解决之道:“今学校不必复兴也,但能择师儒之官,而讲习无虚日,敦养育之规,而既禀无侵渔,使所养皆在儒生,而儒生尽得其养,则学校兴而教化勤矣。”“今选举之法不必更定也,但核荐举而革冒滥,厚敦遣而公遴选,弃其小以取其大,因其文以观其心,数年之后,人才既盛,又当增中选之额,则选举众而风化行矣。”[49]对策提出的解决方式,是一面由崇兴儒学而培养人才,一面借扩大荐举和科选而任用儒士,逐步改变元朝的官员构成,最终澄清吏治。
汪克宽(1304~1372),字德辅、仲裕,学者称环谷先生,江浙行省徽州路祁门县(安徽祁门)人。泰定三年(1326)江浙行省乡试中举,次年会试下第,遂弃科举,尽力于经学著述与教授。明初与修《元史》,书成辞归。汪氏是元后期江南较有名气的经学家,数与郑玉讲论理学,意气相得,有辅翼程朱经学传注的著述多部。他的对策,代表了当时江南的有识之士,改革吏治与选举,废除朝廷对儒士尤其是南士不平等待遇的殷切期望。
除了礼乐、吏治、铨选诸方面,历法、赋税、财政、刑法等制度,人才、崇儒、风俗、户口、四民等政务,也都是乡试策问中反复出现的热点命题,体现了元代乡试,对朝政的多方面关注与设想。
策试是科举三级都要考察的惟一科目,也是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等级士子都须应对的考试。乡试策试的考试方式、命题原则、对策要求,与会试、廷试并无二致,然而,命题的内容和取向,则与二者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乡试作为国家抡选人才的初级考试,须与会试、廷试相接续,需要士子关注朝廷的大政方针和当务之急;同时,乡试考区面临不同的地方事务和亟待解决问题,应试群体的身份资质又各各有异。因而,较之会试、廷试,乡试策问与对策视野开阔,题材丰富,问题尖锐,特色鲜明,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当时的政治、社会、文化、学术状况,也更适宜各地儒家学者发挥其远见卓识。现存的乡试策问与对策虽然非常有限,仍然是了解和研究元代历史与文化的富于价值的资料,值得认真关注探讨。[50]
[1] 宋本:《乡试策问》,见苏天爵:《国朝文类》卷47,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至正西湖书院刊本,1929,第4页。
[2] 宋濂等:《元史》卷160《王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2册,第3757页。
[3] 宋濂等:《元史》卷156《董文炳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2册,第3672页。
[4] 虞集:《跋孟同知墓志铭》,见《雍虞先生道园类稿》卷33,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元人文集珍本丛刊》影印明初覆元刊本,1985,第18页。
[5] 虞集:《送刘叔熙远游序》,见《雍虞先生道园类稿》卷21,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元人文集珍本丛刊》影印明初覆元刊本,1985,第9页。
[6] 苏天爵:《元故翰林侍讲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赠江浙行中书省参知政事袁文清公墓志铭》,见《滋溪文稿》卷9,北京,中华书局,1997,第135页。
[7] 见袁桷:《清容居士集》卷41,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31~40页。参见陈高华等:《元代文化史》第三编第六章第一节《宋辽金三史的修纂》,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9,第536~547页。
[8] 袁桷:《会试策问》,见《清容居士集》卷42,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2~3页。
[9] 吴师道:《江西乡试南人策问》,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89页。
[10] 宋濂等:《元史》卷96《食货志四·常平义仓》,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8册,第2467页。
[11] 吴师道:《拟江西乡试策问》之一,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0页。
[12] 宋濂等:《元史》卷91《百官志七·诸路总管府》,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8册,第2317页。
[13] 张枢:《元故礼部郎中吴君墓表》,见《吴师道集》附录,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425~426页。
[14] 吴师道:《赠申彦直序》,见《吴师道集》卷14,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289页。
[15] 吴师道:《拟江西乡试策问》之二,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0~391页。
[16] 蒲道源:《乡试三问》之二,见《顺斋先生闲居丛稿》卷13,清爱日精庐藏影抄元刊本;今见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第21册,第244页。
[17] 蒲道源:《乡试三问》之三,见《顺斋先生闲居丛稿》卷13,清爱日精庐藏影元抄本;今见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第21册,第245页。
[18] 许有壬:《送冯照磨序》,见《至正集》卷32,清宣统聊城邹氏石印乾隆抄本,1911,第19页。
[19] 宋濂等:《元史》卷142《彻里帖木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1册,第3405页。
[21] 揭傒斯:《送也速答儿赤序》,见《揭文安公文集》卷4,南昌,《豫章丛书》编刻局刊本,1920,第5页。
[22] 朱德润:《送强仲贤之京师序》,见《存复斋文集》卷4,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明成化刊本,1934,第16页。
[23] 揭傒斯:《送也速答儿赤序》,见《揭文安公文集》卷4,南昌,《豫章丛书》编刻局刊本,1920,第5页。
[24] 黄溍:《顺斋文集序》,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18,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5页。
[25] 宋濂等:《元史》卷38《顺帝本纪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3册,第829页。
[26] 宋濂等:《元史》卷81《选举志一·科目》,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7册,第2018页。
[27] 王寔:《策一道》(江浙乡试),见《听雪先生集》卷1,上海图书馆藏清抄本;今见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第49册,第62~65页。参见宋濂等:《元史》卷81《选举志一·科目》,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7册,第2019页。
[28] 许有壬:《送冯照磨序》,见《至正集》卷32,清宣统聊城邹氏石印乾隆抄本,1911,第18页。
[29] 黄溍:《江西乡试南人策问》,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1~2页。
[30] 吴澄:《丁巳乡试策问》三首,见《临川吴文正公集》卷2,江西抚州,明成化刊本,1484,第6~8页。
[31] 吴师道:《江西乡试策问》(蒙古色目),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89页。
[32] 蒲道源:《乡试三问》之一,见《顺斋先生闲居丛稿》卷13,清爱日精庐藏影元抄本;今载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第21册,第244页。
[33] 孛术鲁翀:《大都乡试策问》,见苏天爵:《国朝文类》卷47,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至正西湖书院刊本,1929,第2~4页。
[34] 苏天爵:《大都乡试策问》,见《滋溪文稿》卷24,北京,中华书局,1997,第409~410页。
[35] 黄溍:《上都乡试蒙古色目人策问》,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1页。
[36] 黄溍:《江浙乡试南人策问》,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2~3页。
[37] 无名氏:《乡试策问》,李榖:《乡试策》,均见李榖:《稼亭先生文集》,韩国,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影印本。
[39] 吴澄:《丁巳乡试策问》之一,见《临川吴文正公集》卷2,江西抚州,明成化刊本,1484,第6~7页。
[40] 宋濂等:《元史》卷67《礼乐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6册,第1664页。
[41] 黄溍:《上都乡试蒙古色目人策问》,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1页。
[42] 袁桷:《江浙乡试策问》,见《清容居士集》卷42,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3~4页。
[43] 汪克宽:《省试策》,见《环谷集》卷3,清康熙《汪氏三先生集》刊本,1679;今见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第52册,第137~140页。
[44]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157《陆贽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第16册,第4911页。
[45] 汪克宽《省试策》实际只论述了户口、垦田、赋役、囚系、奸盗、选举、学校七项,而漏掉案籍一项。
[46] 宋濂等:《元史》卷82《选举志二·铨法上》,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7册,第2038页。
[47] 黄溍:《江浙乡试南人策问》,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2~3页。
[48] 吴师道:《江西乡试策问》(蒙古色目),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89页。
[49] 汪克宽:《省试策》,见《环谷集》卷3,清康熙《汪氏三先生集》刊本,1679;今见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第52册,第137~140页。
[50] 本章原题《元代乡试策问与对策》,刊于《元代文献与文化研究》第一辑,北京,中华书局,2012,第271~293页,本书收录时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