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元代策问的主要特点
一、时务策与经史策
根据科举程式对策试类型的划分,元后期策问可分为时务策与经史时务策(简称经史策)两类。前者一般是单就朝廷时政设问,基本不涉及经史,策题较短,问题明确,主要考察举子是否具有洞悉天下民隐及政事利弊的识见与才能;后者则要在经学、史学的领域内命题,或考察经史的理解与辨析,或由经史推问时政,策题相对较长,问题复杂,举子非有较深的经史修养则不能应答。
所以,延祐以后各级科举考试的策试题目,往往会标明考试的等级与对象,以示区别。如金华学者黄溍文集中保存的科举策题,就有《会试汉人南人策问》1道,上都、江浙《乡试蒙古色目人策问》2道,江西、江浙《乡试南人策问》2道。[1]苏天爵文集亦有《廷试汉人南人策问》《拟廷试蒙古色目策问》各1道。[2]有些学者的策问,虽然没有明确标识,但从策问形式与命题范围,还是可以判断其类别。以下试举两道廷试策问为例,分析时务策、经史时务策的各自特点。其一:
文武之道,有国家者不可偏废也。文艺对策,取学问之士,我朝已行之矣。独武举未讲,非所以备文武之道也。方今四海亿兆之众,蕴畜才能者,岂无其人乎?夫武职子弟,袭受世赏,衣食为事,游媚富贵,使之将万人,率千夫,其于功勋之裔,则至厚矣。国家何赖焉!兹将议立武举,以求草泽弓马膂力之夫,谋略技能之士,以应武选,其策何先乎?必功勋世臣之裔,草泽有能之人,兼用并置,仍不戾于时宜,何者为便益之道乎?子大夫学通今古之制,褎然来廷,其悉以对,朕将亲览焉。[3]
廷试仅考策一道,是以皇帝的名义出题设问,将朝廷的大政方针,考问经由礼部会试选拔出来的进士,鉴别他们的政治识见及才能。因而,廷试是科举中最高级别的考试,也是最重要的策试。根据延祐以来的命题规制,先期由读卷官拟定策题四道,“缮写进呈”,由“御笔点用其二”。[4]泰定四年,马祖常以太子左赞善、翰林直学士充廷试读卷官,拟定廷试策问二道,此为其第一策。策问提出,元朝武职,以功勋子弟世袭受赏,年久弊生,惟以衣食游媚为事,不堪任使。如今朝廷已兴文举,又议立武举,希望进士对武举设置提出合宜的措施,以便功臣世裔与草泽武士能够兼用并置,去除积弊。这是希图对传统军事制度进行改革的大胆设想,虽然元朝未能实行。马祖常为色目人,延祐首开科举,马氏乡试、会试皆第一,廷试因必以蒙古人居榜首,故屈居第二,由此名动京师。[5]他的两道廷试策问都很简洁明确,字数在二百至二百五十言之间,一议开武举,一讨论吏治与刑法,都是只问时政,不涉及经史,是比较典型的考问蒙古、色目进士的时务策。
文宗至顺元年(1330),翰林直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兼经筵官兼国子祭酒虞集为御试读卷官,拟制策四篇以进。其文集及《国朝文类》中,都仅收廷试策问两道,且题前无“拟”字,大概是为皇帝点定的实际试题。其第二策曰:
朕闻:伏羲、神农、黄帝之事,见于《易》;尧、舜、禹、汤、文、武之治,存乎《书》。皆圣人也,其号名虽殊,而治化则一。日月星辰之为天,丘陵川泽之为土,君臣父子夫妇长幼之为人,三极之道,有以异乎?宗庙也,朝廷也,师旅也,礼乐也,佃渔也,耕桑也,时之所尚,虽小有损益,其为治之具,岂有易于此者乎?然而伏羲、神农、黄帝之所以为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之所以为尧、舜、禹、汤、文、武,可得而别欤?伏羲之卦,文王申之;神禹之畴,武王询之:文无异也,道无异也。然伏羲之作,造化备矣,何以犹待于文王?武王之心,神明通矣,何以犹待于箕子?然则群圣之奥,有待于后世者,犹无穷乎?子大夫习之于师,考之于古,得之于心,宜之于今,亦素有其说乎?朕诚以为非伏羲、神农、黄帝无以为道,非尧、舜无以为德,非禹、汤、文、武无以为功。心术之精微,制作之会通,子大夫其悉陈之,朕将亲览焉。[6]
全问约三百五十字,篇幅稍长于马祖常的时务策。更要紧的是策问的经学要求,应考者非但要透过《周易》的伏羲画卦、文王重卦,《尚书》的洪范九畴,来探讨伏羲、神农、黄帝直到尧、舜、禹、汤、文王、武王的九圣之道,分辨其间的细微差别;还必须根据《古文尚书·大禹谟》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十六字心传,来系统阐述宋代理学标举的儒家道统。策问的经学范围,已然超出蒙古、色目人应当学习的《四书》,而涉及《五经》。显而易见,这是一道考问汉人、南人的经史策,策问难度明显增大。这固然符合汉人、南人的知识结构和思维习惯,却也是二者考生中选比例较少所不得不然。
科举中时务与经史时务策的分立,必然影响到各级学校尤其是国子学,在国学私试和地方学校的策试中,也要作同样的区分。黄溍文集中,即有《国学蒙古色目人策问》18道、《国学汉人策问》25道,应当是他在后至元元年至六年(1335~1440)任职国子博士期间,为国子学私试拟定的策题。此外,黄氏文集中还有《堂试蒙古色目人策问》1道,《堂试汉人南人策问》3道,可能是黄溍至正初年担任江浙等处儒学提举时,为地方学校拟定的策题。[7]有些学者的策问虽然没有标明考问对象,仍可加以区分。如吴师道《国学策问》四十道,其中前二十一首策问篇幅较短,少者仅六十余字,长者也不足二百言,且问题比较简单,只问时政,较少涉及经史,应是对蒙古、色目生员的时务策。后十九首则篇幅较长,多在三百字以上,最长者达五百字,问题颇为复杂,或考问经史,或由经史问及时政,应该是对汉人生员的经史时务策。
以下分别列举黄溍的两类国学策问,稍作辨析。其《国学蒙古色目人策问》问曰:
古之为国者必务训农,其民富而俗醇,良有以也。方今朝廷重臣,既专领司农之官,郡县长吏,又兼任劝农之职,而田里之间,地有遗力,人多游心。谈者率以为,田不井则背本而趋末者众,是固然矣。夫井地之法既未易卒复,若何而能使守本业者有以尽其力,逐末作者有以易其心?幸试陈之。
盖闻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今之君子知学道者,诚有之矣。小人而能学道者,初不多见也。伊欲以斯道觉斯民,使化行俗美而比屋可封,则为君子者,不得不任其责。请试言之,以观二三子之自任者何如也。
钱出于古,而交、会创于近代。然所谓交、会者,必以钱为之本。盖合券所以取钱,非以彼易此,使之舍实钱而守虚券也。方今钞法独行,而钱遂积于无用之地。立法之初,固有因有革,及其既久,亦宜有变通之道焉。请试言之,以待执事者之财择。
除盗救荒,非无良法,然莫若思患而豫防之。乃今圣仁在上,威行惠孚,蚁聚之众,固已肃清,菜色之民,殆将苏息。及是时也,儆戒无虞,蓄积备具,有不可不素讲者。二三子傥有志焉,于从政乎何有!请试陈之,以俟有司者之询访也。[8]
以上四则蒙古、色目策问,或言务本抑末之策,或求化民成俗之术,或询变通钱币之道,或征除盗救荒之法,都是讨论政事、简洁明晰的时务策。
黄氏《国学汉人策问》第五首云:
国朝之制,策士必以经史、时务。时务诚未易知,经出于圣人,亦不容拟议也,姑以史事言之。左氏之所传,太史公之所纪,立法何不同欤?班固、荀悦、范晔、袁宏、陈寿之流,互有祖述,孰为得失欤?欧阳子《唐书》,法太史公者也;司马公《通鉴》,法左氏者也:而皆不能免先儒之讥,是盖有其说矣。然《纲目》之作,或因其旧,或革而正之,其是非去取,可得而闻欤?方今六馆之士,奋自儒科而居编摩论撰之列者,踵武相接也。二三子于昔人之是非得失,安可无夙讲而为之折衷欤?愿试陈之,以观所学。[9]
这是一首专门探讨史书体裁与方法的史策,与朝野当时议修宋、辽、金三史的吁请相呼应。考生对策,应比较《左传》《汉纪》《后汉纪》等编年史,与《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纪传史,在史书体裁上的继承演变。策问还特意标举北宋著名史学家欧阳修《新唐书》和司马光《资治通鉴》,两书虽各有所长,却仍不能免于讥议,因而要求考生探讨两书的得失,并说明朱熹《资治通鉴纲目》对《通鉴》的因革损益,作为元代修史者之借鉴。策问的范围,从先秦两汉直到南宋,涵盖了元以前众多的史学名著,其目的,显然是考察国学中的汉人生员,在史学上的蕴蓄和识见。
《国学汉人策问》第八首言:
三代之兴,皆改正朔。夏建寅,商建丑,周建子,此三代之正朔也。而《甘誓》有三正之言,则三代之前,三正既迭用矣。黄帝、颛顼之历,尧之授人时,舜之协时月正日,果何所建欤?前乎夏、商,既建寅矣,以汤、武、周公之圣,何为不能踵而行之?而行夏之时,犹有待于孔子然后定欤?建子者,一阳之生,天道之始也;建寅者,三阳之长,人事之始也。商之建丑,独何义欤?秦之建亥,亦商、周有以启之否欤?先儒谓三代改正朔而不改月,数以《诗》《书》言之,月固不改矣。考之《孟子》,则月盖未尝不改也。何其不同欤?由汉迄今,率用夏时,是无容议矣。然语古而无征,习今而不察,亦君子所耻也。试索言之。[10]
此则策问,是对汉人生员经学修养的考核。考生既要根据《尚书》《诗经》《孟子》等儒家典籍,说明夏、商、周三代正朔历法的沿革演变,又需辨析经典记载之间的矛盾抵牾,倘无对经典的通习熟诵,是难以应答的。
二、时务源于经史
鉴于科举程式对经史时务策的规定,故延祐元年(1314)江浙行省乡试,就已经出现经史与时务关系的讨论。这是元朝举行科举以来的首届乡试,其为世人关注可知。
经史所载,皆时务也。读《虞书》,则知尧、舜之务;读夏、商、周之《书》,则知禹、汤、文、武、周公之务。读史亦然。至于史,则时与务靡然俱下,何欤?无乃知为务以救时,而不知稽经以为务欤!钦惟皇上神圣冠伦,嗣大历服,祗若祖训,以科举取士,岂徒务以经术变前代设科之陋而已?盖务得真儒而用,使风移俗易,臻至治也。混一以来,垂四十年,草创因循,至于今日,官冗吏污,民嚣俗敝,有矣!欲致隆平,当去太甚。然则官冗不可不汰也,当如汉光武吏职减损,十置其一欤?吏污不可不惩也,当如隋文帝使人遗以钱帛,受者加罪欤?民嚣而争讦相尚,当如赵广汉者钩距求情,痛绳以法欤?俗敝而奢侈无节,但令如贾谊者太息于庶人帝服、倡优后饰欤?自古一法立,一弊生,弊生则又为之法,于是法如牛毛,弊如蜂午,时与务靡然俱下,由此故也。然则使人何以无幸爵之心,而不壅铨曹?何以使吏消黩货之念,而不干邦宪?何以使民知逊悌?何以使俗知礼节?古之治天下者,经具焉,而何务为之本?知经之要,明务之本,逢今之时,平天下犹运之掌上耳。魏征论五帝三王不易民而化,封德彝非之曰:“魏征书生,岂识时务!”彼不知教化乃时务也。魏征言焉,太宗纳焉,是以有贞观之治。尝闻:“取法于上,仅得其中。”使皇元之治止如贞观,而不进于唐虞三代之隆,果有真儒出焉,将其心愧耻矣!诸君钦听明诏以来,念此至熟也。其稽经以对,副圣天子侧席真儒之意。[11]
策问开宗明义,指出经史所载皆是时务。后世政治日益衰颓,正是由于只知为务以救时,而不懂得稽经以为务。策问要求考生借鉴经史,以寻求拯救元朝官冗、吏污、民嚣、俗敝等四方面时弊的措施,还特举唐代魏征与封德彝的争论,阐明经史的教化功能,才是真正的时务之所在。这道专对南人策问的主旨,并非要对时务策与经史时务策的划分提出异义,更不欲对蒙古、色目人只考时务策不及经史进行质疑;仅仅是向参加考试的南士强调时务与经史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从历史上证明经史时务策的合理性。有意思的是,策问出现的本身,却刚好反证了只问时务不言经史的荒谬,凸显了时务策与经史时务策分卷等级策试的不合理。而这恰恰是命题者始料不及的。
徽州路休宁县朱学学者陈栎的对策,即在策题基础上,对时务与经史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申发。对策首先将经与理学倡言的儒家之道相联系,提出:“经所以载道,道之体,必达于事之用;史所以载事,事之用,必本于道之体。”其所谓“事”,当即时务。儒家经典承载的道,与史书记录的历代时务,正是体与用的关系。根据策问的要求,陈氏将官、吏、民、俗四事贯穿经史,逐一检讨了清官冗、涤吏污、化民嚣、移俗敝四大时务的历史经验,然后指明:“时务之中,教化与焉”,“徒知为务以救时,而时卒不可救”。他以为这正是三代之后时与务靡然衰弊的原因所在。因为“时务,事也;教化,道也”。只有“不徒时务之末,必本之以教化之道”,才有可能纠正时弊,平治天下。对策至此还未竟其意,陈氏又特别标举《大学》一经的正心平天下之道,希望透过正天子之心,来匡正朝廷、百官,乃至正万民、正四方而天下平。[12]对策明确了经因载道而为本,时务只是道之运用,很好辨析了两者的关系。陈栎亦以对策在乡试中脱颖而出,中选举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策试中,议论时务也确实很难脱离经史。元后期的时务策,往往难以单纯讨论时政,而不出现经史的内容。苏天爵《拟廷试蒙古色目策问》曰:
朕闻昔者帝王之有天下也,或创业艰难,或继体守文,虽所遇之时不同,及其成功一也。夫周之文、武、成、康,德业尚矣。汉之高祖、文、景,唐之太宗、明皇,其治功尚有可议者乎?我太祖皇帝肇启洪基,世祖皇帝混一区夏,列圣相继,治底隆平。朕承天地之休,居亿兆之上,夙夜祗畏,罔敢逸豫。载惟祖宗之治,所当先者何欤?成周圣王,汉、唐英主,其得其失,所当鉴者何欤?子大夫悉心以对。[13]
这是一道专为蒙古、色目人拟定的时务策,考问的是当朝的政治应以何者为先务。然而,讨论时政,除应熟悉本朝列祖的武功文治外,更需要借鉴古昔圣帝明王的统治之道。因此,策问要求从周、汉、唐三朝的历史中总结经验教训,以指导当世的政治。这说明科举程式虽然以时务策与经史策相分离,然而,科举一旦实行,即很难防止传统儒学思维的渗透。
事实上,元代不少有识之士已经对蒙古、色目人只考时务策而不涉及经史提出质疑。后至元间任职国子博士长达六年的黄溍,在蒙古、色目人策问中就曾提出:
昔安定先生之教学者,有经义斋,有治事斋。治事者,人治一事,又兼一事,故其出而仕,多适于世用,若老于吏事者,由讲习有素也。夫穷经而不能致用,则经为空言矣。作事而不师于古训,则其为事,亦苟焉而已矣。是果可歧而二之欤?然以其成效观之,则又如彼何欤?诸君子朝斯夕斯,所谈者无非经义也,所治事果何事欤?幸试以素所讲习者,言之毋让。[14]
北宋学者胡瑗教授湖州时,设立经义、治事两斋,讲明《六经》与治道,以经义结合时事教授诸生,庆历时遂为太学所取法。其精神即弟子刘彝所言:“以道德仁义教授东南诸生”,“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15]为后儒奉为圭臬。黄溍即据此设问,说明穷经而不能致用,经就只是空言;而治事不师于古训,也只能是苟且之政。所以,经义与治事二者,实不能歧为二途,委婉地对时务策不涉及经史提出疑问。
黄溍的另一首蒙古、色目人策问也指出:
学者,将以行之也。所学何道欤?所行何事欤?弦歌之化,本于四科之文学,后世专门名家,犹有以儒术饰吏者,以经义决事者矣。夫何古道湮坠,士习日偷,群居则玩思空言,而指簿书钱谷为细务;从政则苟逭吏议,而视仁义礼乐为虚文。不几于所学非所行,而所行非所学欤?二三子蒙被乐育,以幼学为壮行之地,可无所熟讲而素定欤?孔门远矣,西汉之士,有不可企而及者欤?愿试陈之,无以让为也。[16]
文学、政事,同属孔门四科,本是孔子之教中密不可分的内容。汉代犹有公孙弘等以儒术缘饰吏治,董仲舒等用经义决断政事。然而,后世习经学者以政事为细务,从政者以经典为虚文,导致学行分离,士习浇薄。策问虽指后世为言,实际针对的还是元代政治趋向之下的士风,而经史、时务策的分立,也是促成学术与政事异途的原因之一。孔门四科出于《论语》,虽然也是儒家经典,却是无论蒙古、色目,还是汉人、南人都必须学习和考试的《四书》之一。策题从《论语》中设问,进而联系到当代士风,虽是对蒙古、色目生员的时务策,却巧妙地将经史与时务融为一体,尤可见作者的别具匠心。
继黄溍之后就任国子博士的金华学者吴师道,在其《国学策问》中,更进一步倡言经史是时务之本:
经载圣人之道,史记历代之事。经史者,时务之所从出,而经又史之所从出也。以道制事,则经不可以不明;以古准今,则史不可以不讲。舍经史而谈当世之务,可乎?今策试之法,或止以时务而不及经史。不及经史者,岂专以时务为急乎?抑虽不明言经史,而经史自有所不能外欤?史犹可置也,经者,道之所存而事之本也,其可置欤?有司必不以浅待诸生,而诸生之所自待者,亦必不尔,愿闻以祛所惑。[17]
吴氏认为,经史是圣人之道、历代之事的载体,是时务的本原。舍经史则时务无从谈起,而经又尤其是史与万事之本。这一思想,其实是陈栎延祐对策的概括。然而,元朝科举与国学的策试法,蒙古、色目人只考时务策而不及经史,是失其根本的。策问明确表达了吴氏对时务策、经史策截然区划的不同意见,也因此期待蒙古、色目生员亦以经史自励,而不满足于只谈时务不通经史的浅薄。当然,上述解释,还只是策问文字的表面意涵,更深层次的寓义乃在于元朝的政治,即朝廷的一切大政方针,都应该导源于经史,尤其是儒家的经典,才能改变因循茍且、世事日坏的状况,真正实现理想中的唐虞三代之治。可惜,这在“蒙古至上主义”的元朝,[18]只能是汉族儒士的一厢情愿。
当然,时务源于经史,不仅仅是吴师道等学者的个人识见,也反映出客观现实的变化。至正二年(1342),元顺帝在停罢科举两届之后,下诏重新恢复,程式已有所改变。在乡试、会试第一场的经学考试中,蒙古、色目人原只考《四书》经问五条,现减去二条,而加考《五经》义一道;汉人、南人原考《四书》明经、经疑二问,五经义一道,现减去《四书》疑一问,而改考《五经》疑。此外,汉人、南人第二场辞赋考试的内容,也由原本的“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增加为古赋必考,另于诏诰、章表内再选考一道。[19]科举程式的调整,加重了《五经》在考试中的份额,并首次对蒙古、色目人提出修习《五经》的要求,反映出蒙古、色目人经学修养的逐渐提高,以及整个科举考试难度的增加。这样的调整,也势必影响到各级学校尤其是国子学的课程设置和考试规则。同时也应看到,科举的经学考试,虽然蒙古人、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同样增加了《五经》的比重,但在科举和国学考试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策试,却依然是时务策、经史策两歧分立,就更显其落后于形势。吴师道时务源于经史的主张,正是要为推进策试制度的改革而张目。
由此出发,吴师道的国学策问,也往往是时务、经史交相设问。一方面,在对蒙古、色目生员的策问中,以时务兼出经史。如:
《书》曰:“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谓不可阙人废事也。《立政》有“三宅”“三俊”之目,则已用、未用言之,俊所以为宅之本也。今天下之广,职官之众,取人之路不为狭矣。而在廷之官,或尚有缺,诸道风纪之正使,大郡之牧守,往往虚焉,岂果无其人耶?抑艰其选而不轻畀耶?夫才不储则乏,不养则衰,失之于平时而索之于一旦,不可得也。国家之于储养,未尝不加之意,且若何而储,若何而养,必有其道矣。试一言之,可乎?[20]
这是由《尚书·皋陶谟》的“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与《立政》的“三宅”“三俊”发端,问及元朝的人才储养。又如:
古之帝王,资学为先。故石渠制决,金华劝讲,崇儒问道,有自来矣。讲读设官,昉于唐世。方今建明,著为令典,积诚启沃,必得其人。将在廷儒学之士,自充选欤?抑若河南布衣者,亦当进列欤?专任兼领,孰为当欤?员不必备,惟其人欤?[21]
“君德成就责经筵”,天子的儒学习养,是历代士大夫都极为重视的大问题。尤其是对蒙古族为统治民族的元朝而言,更关系到能否承继中原正朔、弘扬道统、崇儒重道的根本。因此,吴师道以帝王经筵作为《国学策问》首章,是有其深意的。皇帝日讲官员的选任,是仅从在朝任职的儒臣中简任,还是也应进用如宋儒程颐这样的“河南布衣”?讲官应该专任,还是也可兼任他职?策问直入主题,要求诸生就经筵讲官的身份职任进行讨论,是一道很明确的时务策。师道虽考问诸生,自己实已有定见。西汉甘露中,开石渠阁会议以定《五经》同异,宣帝临决称制。北宋元祐初,程颐自“河南布衣”擢升崇政殿说书,为年幼的哲宗进讲经义,且以为讲官不当兼任他职,使得积诚意以感上心。这些典故,早已是儒学史上为人称道的佳话。诸生对策,也只有透过上述历史故实,方能很好阐发帝王经筵的重要意义。
还应指出,吴师道此问并非泛泛而发,而是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至元元年(1335),顺帝妥懽帖睦尔即位第三年,听从执政的丞相伯颜等蒙古重臣的建言,“诏罢科举”。其时顺帝年仅十六。至元六年(1340),才又接受翰林学士承旨巎巎建议,“复科举取士制”。[22]命下之日,师道虽曾“与士大夫举手相庆”,[23]又岂能无日后翻覆之虞?在汉族儒士看来,科举之兴废,关乎道统之存亡;而道统之转移,又系乎帝王之态度。故而开设经筵,施教于异族皇帝,冀其忻慕儒学,实乃刻不容缓。有元正式开设经筵是在泰定元年,时间又晚于科举。至正元年(1341)顺帝立宣文阁,才有较为完善的经筵制度。元朝的经筵讲官一般不是专任,多由中书省、翰林院官员兼任,又以翰林为主,故有“经筵亦归翰林”之言。[24]吴师道任国子博士期间,曾经翰林学士承旨巎巎、翰林学士朵尔质班推荐,以其“明于道德性命,通于礼乐刑政,操行清白,志节刚方”,堪任翰林国史。[25]而两位荐举者,同时正兼任知经筵事。因此,吴氏关于经筵的思考,是冀希顺帝能以汉宣帝、宋哲宗为典型,崇儒重道。然而,元代毕竟是异族天子,欲其向化华风,谈何容易。元初许衡虽登于庙堂,实则世祖于儒学并不热衷。汉族儒士期望借经筵来“致君尧舜上”,只能是一种幻想。事实上,较之历代汉族王朝,元代经筵对政治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师道堪任翰林国史的推荐,结果也只能是“未报”,顺帝不予理睬。
另一方面,在对汉人的策问中,吴师道则多由经史推致时政。如:
三皇之名,经始见于《周官》,未尝称其人以实之也。孔安国序《书》,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或谓本《易·大传》。然《大传》曰:伏羲氏没,神农氏作,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亦无明文也。司马迁《史记》以轩辕下属之五帝,而小司马《补记》,则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又有天皇、地皇、人皇之号,大与此异,而说出于谶纬杂记,其果可取以为据乎?外史掌三皇之书,不言三坟也。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不云三皇也。孔氏以三坟五典合之三皇五帝,可谓有征矣?《书序》之文,先儒颇疑之,遂以是为一定不可易之论,可乎?且三坟言大道,夫子岂得去之而断自唐、虞乎?世有《三坟书》,出宋元丰中,果古书乎?伏羲画卦,著于《易》矣,神农、黄帝之说,杂见于阴阳、道家、农家、方药诸书,其果可尽信乎?前代古帝王之祭,不独三皇也。祭三皇著令于唐。夫其开天建极,功被万世,固当在所尊。我朝大建宫宇,春秋祭祀,甚盛典也。顾乃属之医家者流,而限为专门曲艺之祖,议礼之意,其可得而闻欤?繄欲究名号之是非,核书文之真伪,订祀典之当否,谈三皇者,不可以不知也。其明辨而详陈之,以验所学,且以观卓识焉。[26]
策问首先就古代经史记载中多有歧义的三皇设问,考察生员的经史修养与对典籍矛盾记载的辨析能力;进而探究三皇与《三坟》的关系,以及宋代始出的《三坟书》之真伪;最后指明,尽管历代典籍对三皇记载有异,但都视其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始祖,而受到历代帝王的崇祀。宋代兴起的理学,更奉之为上古圣帝明王的发端,儒家道统的开启者。元朝在京都及地方郡县大建三皇庙,春秋祭祀,如儒学孔庙释奠礼,却仅仅尊奉为医学始祖,这当然是以道统承载者自任的儒家学者所无法认同的。策问对元朝三皇庙制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其深意也正在于此。
综上所述,无论是以时务策兼及经史,或是由经史策推问时政,都是出自元代学者时务源于经史、与经史密不可分的思想。尽管时务策与经史时务策两分的策试制度,终元之世未能改变,然而洪武十七年(1384)与顺治二年(1645)分别颁布的明、清科举程式,都明确规定乡试、会试第三场策试,“试经史时务策五道”,并一直沿用至清末,最终回归到经史策与时务策的合一。[27]而元代时务策与经史策的分离,有违策试由分科多种向综合型演变的基本趋势,恰恰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历史发展的曲折。[28]
[1] 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1~3页。
[2]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24,北京,中华书局,1997,第411~412页。
[3] 马祖常:《拟廷试进士策问》一,见《石田先生文集》卷8,元后至元扬州路儒学刊本,1339,第10页。
[4] 苏天爵:《书泰定廷试策题稿后》,见《滋溪文稿》卷30,北京,中华书局,1997,第511~512页。
[5] 苏天爵:《马文贞公墓志铭》云:马氏廷试“居第二甲第一人”,见《滋溪文稿》卷9,第139页。许有壬:《马文贞公神道碑铭》作廷试第二人,见《至正集》卷46,清宣统聊城邹氏石印乾隆抄本,1911,碑志3第61页。宋濂等:《元史》卷143《马祖常传》从之,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1册,第3411页。按:其时无论蒙古、色目榜,还是汉人、南人榜,第一甲进士仅一名,故第二甲第一人即廷试第二名。
[6] 虞集:《廷试策问》,见《雍虞先生道园类稿》卷12,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元人文集珍本丛刊》影印明初覆元刊本,1985,第5册,第406~407页;又见苏天爵:《国朝文类》卷46,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至正西湖书院刊本,1929,第16~17页。
[7] 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3~18页。
[8] 黄溍:《国学蒙古色目人策问》四、十二、十五、十六,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4、6~7页。
[9] 黄溍:《国学汉人策问》五,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9页。
[10] 黄溍:《国学汉人策问》八,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10页。
[11] 无名氏:《经史时务策问》,见陈栎:《陈定宇先生文集》卷13,清康熙陈嘉基刊本,1696,第21~22页。
[12] 陈栎:《经史时务策》,见《陈定宇先生文集》卷13,清康熙陈嘉基刊本,1696,第22~25页。
[13] 苏天爵:《拟廷试蒙古色目策问》,见《滋溪文稿》卷24,北京,中华书局,1997,第412页。
[14] 黄溍:《国学蒙古色目人策问》十三,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6页。
[15] 朱熹:《宋名臣言行录》前集卷10《胡瑗》,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449册,第118页。
[16] 黄溍:《国学蒙古色目人策问》二,见《金华黄先生文集》卷20,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3页。
[17] 吴师道:《国学策问》七,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3页。
[18] 参见(日)村上正二:《关于元朝的文化政策——蒙古至上主义与儒者文化》,载《历史教育》,1960年第2卷第8期;转引自张帆:《元代经筵述论》,《元史论丛》第五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156页。
[19] 宋濂等:《元史》卷81《选举志一·科目》,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7册,第2019、2026页。
[20] 吴师道:《国学策问》十九,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5~396页。
[21] 吴师道:《国学策问》一,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2页。
[22] 分见宋濂等:《元史》卷38《顺帝纪一》,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3册,第829页;卷40《顺帝纪三》,第3册,第859页。
[23] 吴师道:《送曾子白下第南归序》,见《吴师道集》卷15,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15页。
[24] 宋濂等:《元史》卷139《朵尔直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1册,第3357页。参见张帆:《元代经筵述论》,见《元史论丛》第五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136~159页;陈高华等:《元代文化史》第三编第二章一《经筵制度的设立》,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9,第352~362页。
[25] 杜本:《吴师道墓志铭》,见《吴师道集》附录,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430页。
[26] 吴师道:《国学策问》二十九,见《吴师道集》卷19,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8,第399页。
[27] 张廷玉等:《明史》卷70《选举志二·科目》,北京,中华书局,1974,第6册,第1694页;赵尔巽等:《清史稿》卷108《选举志三·文科》,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2册,第3148页。
[28] 本章原题《时务策与经史策》,刊于《历史文献研究》总第29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第221~233页,本书收录时有增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