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续后汉书》的注释与成就
一、苟宗道与《续后汉书新注》
史书的注释,多是后人为前史而作,以便人们正确理解和通晓史文原意。如《史记》有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汉书》有唐颜师古注,《后汉书》纪传与志分别有唐李贤注、梁刘昭注,《三国志》有裴松之注。郝经《续后汉书》却与他史不同,它在问世伊始,就与苟宗道《续后汉书新注》互相伴随。事实上,《新注》的撰作,是在郝经指导下、与《续后汉书》的编纂同时进行的,以起到解释和补充《续后汉书》的目的。可以说,二者的作者虽然不同,《新注》却有着自注的性质,是《续后汉书》无可置疑的组成部分。
《新注》作者苟宗道与郝氏有数代之谊。宗道字正甫,号确斋,祖籍孟州河阳(河南孟县)。父苟士忠原为河阳大姓,金末任孟州义兵都统,保守青龙山。金哀宗天兴元年(1232),蒙古军南下,河南战乱,苟士忠携家北迁保州清苑县(河北保定),隐居不仕二十余年。时郝经父郝思温亦从河南避乱保州,与苟士忠同里闬,二人相得甚洽。[1]苟宗道初事郝经父静直先生,既而又受学于郝经,[2]沉郁力学,志行特达。元宪宗八年戊午(1258),宪宗以怀州、河阳为忽必烈汤沐邑,郝经作为忽必烈藩府成员,亦得赐第于怀州,赐田于河阳。其时苟氏已回归祖籍河阳,桑梓阡陌恰与郝经赐田相接。[3]次年,蒙古军分东西两道攻宋,忽必烈率东师攻荆鄂,奏任郝经为江淮荆湖南北等路宣抚副使,经遂辟苟宗道为宣抚司都事。
中统元年(1260),郝经出使南宋议和,“苟宗道以门生从行,为行府都事,治书状、都管二事”。[4]郝经羁縻于宋境凡十六年,“不与世接,反得究竟平生著述”。[5]宗道一面问学于郝经,一面协助经著述不辍。据《陵川文集》,至元元年(1264),宗道曾为郝经整理旧稿,编定其诗文杂著为《甲子集》。[6]至元九年,郝经改作三国史,宗道为之作《续后汉书新注》羽翼其书。[7]至元十年,郝经据《续后汉书》八录中的《历象录》作《玉衡真观》,宗道又为之作《音注》。[8]而郝经在至元二年著《春秋外传》,也是因为“甲子春(至元元年),宗道请传《春秋》之学,且志其说,而无书以为据,乃以故所记忆者为《春秋外传》”。[9]至元八年秋,郝经《寿正甫书状》诗云:“一纪乃能同患难,数杯聊复慰生平。”“新书总付徐无党,半臂谁添宋子京。”并注明:“时余改修《三国志》,正甫为余集注,故有徐无党、宋子京之句。”[10]“一纪”句,指苟宗道随郝经出使南宋,十二年“缱绻淹抑,日夕相从”,患难之谊非同寻常。“新书”句,则将宗道比作协助欧阳修改作《新唐书》的宋祁,以及曾从欧阳修受业并为其《新五代史》作注的徐无党,足见郝经对苟宗道依重之深。
至元十二年四月,郝经一行终于返回大都,同年七月经即去世。苟宗道以门生为之作长文《故翰林侍读学士国信使郝公行状》,详细记述郝经的家世、生平和著述。宗道本人也因多年师从郝经,“遂以儒学名家,诗文书画皆有晋唐风致”。至元、大德间,历任监察御史、南台治书侍御史、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副使,官至国子祭酒。[11]
苟宗道《续后汉书新注序》云:
三国事涉汉、晋,参出互见,百有余年。诸所记注,不啻数十百家……皆各著一国之事,以自名家。独陈寿合魏、蜀、吴总为《三国志》,号称良史。然其事多疏略,故宋文帝命裴松之为注,大集诸家之书,补其阙略,各具本文下,且为考正,辨其得失。其诸书疏援引事类,出异书者注之,事显者则不注。今宣相陵川先生更正陈志,凡裴注之事,当入正文者则为删取,其乖戾不合不可传信者则置之,命宗道掇拾,具注新书本文下。陈志之评、裴注之论,亦为具载。其义理悖误者,则以所闻于先生余论为之辨正。凡书疏议论所引古今事类,裴注之未备者,皆为补苴,事已见者不重出,无所考者则阙之。先生比为新书,先作《义例条目》以明予夺之旨,今各具本文下。其书法则复发凡举例,以见其义。宗道初事先生之父静直先生,既又受学于先生。先生之开府南阳,辟宗道为属掾。奉使入宋,又辟充典书状,缱绻患难,十有三年,故不敢不承命,亦庶几附骥尾而厕名于大典之末云。[12]
通过这篇序文,我们可以得知:
首先,苟宗道《新注》是奉郝经之命撰集的,也是与《续后汉书》的写作同时进行和完成的。至元九年(1272)十月十五日,郝经为《续后汉书》成书作自序。这一年正是郝经出使南宋的第十三年,苟宗道《新注序》亦作于是年。
其次,苟宗道《新注》主要借鉴裴松之《三国志注》。《新注》在形式上模仿裴注,并不独立成书,而是将注文分散于郝经《续后汉书》正文之下,以起到补充和羽翼的作用。在史料上,《新注》大量取材于裴注,以保存其中的丰富资料。在命名上,郝经书仍陈志旧名,称《三国志》,所以苟宗道注亦继裴注之名,称《三国志新注》。
再次,《新注》的撰作体例,也与裴注类似,主要不是训释音义,注解文辞,而是要说明郝经《续后汉书》的义例书法,保存史料,辨正悖误,并补充裴注之未备。
根据苟宗道序文考察《新注》,可知《新注》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说明郝经《续后汉书》的义例和书法。郝经在改编《三国志》之前,曾先作《义例条目》一篇,以说明自己的改作宗旨和全书体例。但《续后汉书》成书时,《义例》并没有以独立的篇章存录在其书的书首或书尾,而是成为《新注》的首要内容。在现存四库辑本的《续后汉书》中,尚保存郝经《义例》十四则,都散录于《新注》的有关条文中。比如有关书名仍用陈寿旧称的《义例》,就附录于郝经《自序》的《新注》之下;[13]而改编陈寿《蜀书·先主传》为《昭烈皇帝纪》的一则《义例》,则收载于《昭烈皇帝纪》卷首的《新注》之中。[14]郝经《续后汉书》还有严格的书法规则,因此发凡举例以说明该书书法,也是《新注》的重要内容。如《昭烈皇帝纪》在记载“何进诛宦官,不克,死之”文下,即有《新注》云:“凡死国死官得其死者,曰死之。”而在初平“三年夏四月,董卓伏诛”条下,又有《新注》云:“凡有罪当诛者,曰伏诛。”至“李傕、郭汜等反,陷长安,杀司徒王允”,则《新注》又云:“凡杀不以罪,及两下相杀,皆曰杀。”[15]这些都是对郝经《续后汉书》书法的举例说明。
其二,尽量保存陈志与裴注的原有史料。郝经在改编《三国志》时,充分利用了史料丰富的裴松之《三国志注》,凡是陈志疏略可据裴注补充之处,都取裴注录入史书正文,其余的部分则由苟宗道《新注》掇拾,各具于本文之下,以尽可能保存史料,并说明去取之由。如陈寿《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在记载刘备归附荆州刘表时,只云因荆州豪杰多归附刘备,刘表疑心,阴御之。裴松之注据《世语》,补入刘表宴请刘备,蒯越、蔡瑁欲乘机取备,备发觉出逃,策的卢马跃檀溪之事,且引“孙盛曰:此不然之言。备时羁旅,客主势殊,若有此变,岂敢晏然终表之世而无衅故乎?此皆世俗妄说,非事实也。”[16]郝经《续后汉书》,将马跃檀溪之事直接录入史书正文,而将孙盛评语存入苟宗道《新注》,并在其后加按语云:“按陈志,‘豪杰归先主者日益多,表疑其心,阴御之’,则越、瑁之谮或有之,檀溪之急,似不为妄,今取之是已。”[17]
其三,凡陈寿的评语、裴松之的议论,有合于义理者,《新注》亦予以收录。《续后汉书》各卷都有郝经亲撰的议、赞,说明自己对历史人物、事件等的看法或评价。但对陈寿在《三国志》每卷之后的评语及裴松之注中所发的议论,郝书也没有完全删除,只要合于义理者,都收录在《新注》中予以保存。如《昭烈皇帝纪》,在卷末章武三年“夏四月癸巳,帝崩于永安宫,年六十三”条下,《新注》就节录陈寿评语曰:“先主之宏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焉。及其举国托孤于诸葛亮而心神无二,诚君臣之至公,古今之盛轨也。”而删去其中“机权干略,不逮魏武,是以基宇亦狭。然折而不挠,终不为下者,抑彼之量必不容己,非唯竞利,且以避害云尔”数句。其后苟宗道又特注云:“凡陈志评与本议不同而有义理者,则载本传下,蔑劣不成章者,则皆略去云。”[18]又如《孙权传》,载嘉禾二年(233)三月孙权不听顾雍等人劝谏,派太常张弥将万人出使公孙渊之事,《新注》即引裴松之议云:“权愎谏违众,信渊意了,非有攻伐之规,重复之虑,宣达锡命,乃用万人,是何不爱其民,昏虐之甚乎!此役也,非惟暗塞,实为无道。”[19]事实上,不仅陈寿、裴松之的评议,《新注》还大量收录了鱼豢、《傅子》、孙盛、袁宏、习凿齿等人的议论,以尽可能保存前人的史论。对于前人史论的不合理处,苟宗道《新注》亦据郝经之论予以辨正。如《张昭传》记载张昭晚年劝谏孙权,权不用其言,昭遂杜门不出,不与朝会。《新注》先引习凿齿曰:“张昭于是乎不臣矣。夫人臣者,三谏不从则奉身而退,身苟不绝,何忿怼之有……今权悔往之非而求昭,后益回虑降心,不远而复,是其善也。昭为人臣,不度权德,匡其后失,夙夜匪懈,以延来誉。乃追忿不用,归罪于君,闭户拒命,坐待焚灭,岂不悖哉!”其后苟宗道批判云:“昭志存汉室,权之僭号皆所不与。身受付托,不用其言,逞其狂悖,投万众于海壖,则权固无面目见昭,与权君臣之义已绝矣。习氏乃责昭以不臣,过矣。”[20]苟宗道认为,张昭志存汉室,不参与孙权僭号,正合于郝经的蜀汉正统论。所以习凿齿指责张昭不合于君臣之义,才是义理悖误,必须予以驳正。
苟宗道《新注》不仅说明《续后汉书》的义例书法,而且收录丰富的史料和议论以充实完善该书,两者在内容上既有分工又有统一,成为《续后汉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续后汉书》的成就与问题
郝经《续后汉书》,是宋元以后改编三国史的多次尝试之一。稍前于此,有南宋萧常《续后汉书》49卷和李杞《改修三国志》67卷,其后,又有明谢陛《季汉书》60卷。所有这些改作,无一例外,都是在朱熹《资治通鉴纲目》影响下,以黜魏帝汉为宗旨,而且皆为纪传体史书。不过,由于作者的差异,往往具有不同的结构与风貌。李杞《改修三国志》佚失不传,谢陛《季汉书》又因义例繁杂名目失当多受讥议,今以编纂时间稍早的萧常《续后汉书》为参照,进一步总结郝经三国史的成就与问题。
萧常,吉州庐陵(江西庐陵)人,南宋乡贡进士。“初,常父寿朋病陈寿《三国志》帝魏黜蜀,欲为更定,未及成书而卒。常因述父志为此书,以昭烈帝为正统”,[27]作帝纪2卷、年表2卷、列传19卷、[28]吴载记12卷、魏载记9卷,又别为《义例》1卷、《音义》4卷,凡49卷。因“古以班固史为《汉书》,范晔史为《后汉书》”,遂称《续后汉书》,以正其名。[29]宁宗庆元六年(1200),周必大为成书作序,早于郝经《续后汉书》七十二年。
萧常与郝经《续后汉书》,虽然同为熔铸三国历史于一书的纪传史,两者的体裁结构却不尽相同。萧书设纪、表、传、载记四体,刘备父子升入帝纪,蜀汉群臣收录列传,尊为三国时期的正统王朝;吴、魏二国则分列载记,降为僭伪政权。而郝书不设载记,只分人物列传为汉、魏、吴三部分,分别收录三国人物。但是,将魏、吴君臣与东汉、蜀汉群臣同列传记,非但不合伦类,而且传记一体过于庞杂,体裁措置并不合宜,显然不如萧书收入各自载记,内容有序,体裁分明,也更能凸显贬黜魏、吴的改作宗旨。《四库提要》称萧书“义例精审,颇得史法”,[30]即主要由此。然而,陈寿《三国志》无年表、书志,多受后世批评。负责监督刊刻郝经遗著的元江西行省儒学提举冯良佐即云:“前史纪传外有书志,所以载三才之奥,礼乐食货兵刑官职之异,而(陈)寿皆未及,尤史笔之欠。此紫阳朱文公诗云‘后贤合更张’,感叹所繇发也。后紫阳百余年,徒增阅史者之慨。”[31]以无书志体,为《三国志》帝魏之外的主要问题。萧常《续后汉书》补立年表,却因袭《三国志》不设书志体裁,典章制度的沿革演变仍付诸阙如。郝经增立八录,以21子卷的大量篇幅,追溯汉晋之间的学术思潮、天文历象、地理职官、礼乐刑法、食货兵政,尽力弥补《三国志》体裁、记载的阙失。此外,萧书虽在《三国志·方技传》的基础上,增补孝友、忠义、隐逸三种类传,分类记述历史人物,却远远不能与郝书的十四类传相比。这些,无疑是郝书体裁设置的优长,尤能体现郝经对传统史书体裁的继承与创新。
史书的记载时限和内容,萧郝二书亦大有不同。萧书“起昭烈章武元年辛丑,尽少帝炎兴元年癸未”,[32]以蜀汉政权的建立和灭亡为断限,意在接续范晔《后汉书》,记述三国并立四十三年的历史。该书《章武以来吴魏年表》,分上中下三栏,上栏起章武元年(221),止炎兴元年(263),列蜀汉年号以纪年系事,中下二栏,分列吴、魏纪年与大事,即“以孙、曹事迹,参会汉氏之纪元,列之于表”,[33]如实呈现三国分立的历史现实。根据上述史书断限,萧常《续后汉书》的列传部分,只记载诸葛亮、关羽、张飞等蜀汉群臣,而不收录袁绍、袁术、刘表、刘璋等东汉末年的风云人物。萧氏《义例》即规定:“凡《后汉书》有传者,兹不复出。事偶相涉,则随事而书。”[34]这样的处理,的确使《续后汉书》时限严整,列传专一,却无从展示汉末群雄逐鹿的发展演变,说明三国分立局面形成的历史原因。实际上,如此严格的三国史断限是难以遵循的。萧常也不得不在表体中,首先设立《建安以来诸侯年表》,上列建安元年(196)至二十五年(221)的东汉献帝纪年,下设刘玄德豫州、刘璋益州、刘表荆州、袁绍冀州、袁术扬州、孙策江东、曹操兖州、吕布徐州等八栏,[35]以大事年表的形式,简要记述汉末诸侯割据征战的纷繁复杂的历史发展,为三国鼎立的历史背景做出交代。而在纪、传二体中,亦不免时时突破时限,上溯东汉。如《昭烈皇帝纪》的纪年,即始于献帝建安元年(196),而述事更追溯到灵帝中平元年(184)黄巾起义。至于吴载记中的孙坚、孙策,魏载记中的曹操,更是存世于章武之前的东汉末年人。郝经《续后汉书》承继陈寿《三国志》,上起东汉献帝初平元年(190),下至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东吴灭国,记载三国时期91年的历史。尽管关键性的首卷年表全卷遗失,无法窥其原貌,但据全书记载推测,其格式也应是汉、魏、吴三国分栏,以汉朝纪年对应魏、吴年号,分年记录三国大事。只是在时间断限上,大概不会始于昭烈章武元年(221),而应上推至献帝初平元年。与此相应,人物传记部分,郝书也设置了《宗室诸刘传》和汉臣传中的东汉臣属诸传,记载刘宠、刘璋、董卓、袁绍等汉末人物。考虑到完整展示三国历史形成演变的全过程,陈寿《三国志》与郝经《续后汉书》的历史断限,毋宁说较萧书更为合理。
就史书修纂而言,萧郝二书也有着不同的原则。萧书取材于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多援裴注以入传”。在吴、魏、汉三部分,基本上是削减吴、魏,增补汉列传,以羽翼蜀汉的正统地位。以萧书比较《三国志》,吴载记较《吴书》“废传二十”,魏载记较《魏书》“废传八十九”,而汉列传则较《蜀书》“增传四十二,废传四,移《魏志》传入汉十”。这些增传“亦皆取材于(裴)注。间有注所未及者,建安以前事则据范书,建安以后则不能复有所益”。即萧常《续后汉书》的史料,全部来源于《三国志》和裴注,仅建安以前史事稍据范晔《后汉书》补充,而不参考他书。其原因是,萧书的修纂宗旨“在书法不在事实”,重在以“义例精审”“笔削谨严”黜魏帝汉,[36]而非增益史实。“名义至重,信古今之不渝,书法匪轻,虽毫厘之必计”,[37]这正是萧常进书南宋朝廷时标明的编纂准则。而郝经之书,虽更正统纪的改作宗旨与萧书无异,但同时还注重史书规模的扩大,史事、史论的保存增益,以改变《三国志》记载的疏略和讹误。非但体裁由纪、传二体扩充为表、纪、传、录四体,卷帙也自陈寿《三国志》65卷,拓展为90卷、130子卷。郝书的取材,虽然主要依据《三国志》和裴注,“即《三国志》旧文,重为改编”,[38]“凡裴注之事当入正文者,则为删取”,[39]却也重视参考《史记》《汉书》《后汉书》《晋书》和《资治通鉴》,“以裴《注》之异同,《通鉴》之去取,《纲目》之义例,参校刊定,归于详实”。[40]此外,郝经还尽可能关注到古代文献、魏晋名篇和唐宋著述。
与上述修纂原则相适应,郝经《续后汉书》的新注,也与萧书的注释大相径庭。萧书自注不与史文相接,而是在44卷正史之外,别作《音义》4卷,意在简要训解史文的音读、名物、典故、地理、职官、人物等,以为正史之补充,并不以保存史料为主。这样,裴注中的大量史料和后人评论,凡未被增入《续后汉书》者,就全部弃置无用了。而郝书的苟宗道《新注》,直接列于《续后汉书》正文之下,与注释对象紧密衔接,且以解说义例书法、收辑不便录入正史的史料议论为重,以充实完善该书。这就保存了大量前史及注文中的相关资料,以及前代史家学者的论说评议,从而弥补订正《三国志》的疏略讹误。较之萧常《音义》,苟宗道《新注》无疑与郝经《续后汉书》的联系更加密切,也更具有文献价值。
然而,郝经毕竟不是史学家,《续后汉书》的失误也在所难免。如士燮、太史慈皆为吴臣,而郝经录之汉臣列传。又如黄宪卒于东汉安帝时期,葛洪显于东晋元帝之朝,郝经却收入汉《高士传》和吴《技术传》。“其他晋、汉诸臣,以行事间涉三国而收入列传者,不一而足”。这些人物收录的失当,或与郝经意欲改变《三国志》的疏略,扩充《续后汉书》的规模相关。至于设置八录,其初衷是在弥补陈书无志的缺陷,但因文献阙征,虽杂采前后史之文以充实,却不能尽如人意。而其中“纪载冗沓,失于限断,揆诸义例,均属未安”。以至于《四库提要》批评,郝书虽“持论颇为不苟,而亦不能无所出入”。同时,由于元初上距三国已逾千年,时代久远,大量当时的历史记载和文献资料已佚失无存。又由于拘禁条件所限,《续后汉书》取材不够广博,史料上没有更多新的价值,也是它流传不广驯致散佚的原因所在。
《四库提要》云:“经敦尚气节,学有本原,故所论说,多有禆于世教。且经以行人被执,困苦艰辛,不肯少屈其志,故于气节之士低徊往复,致意尤深。读其书者,可以想见其为人,又非萧常、谢陛诸家徒推衍紫阳绪论者比也。”[41]认为郝经《续后汉书》的意义与价值,主要在道德教化层面,而不是史书的体裁义例,似不是深入研究后的公允之论。[42]
[1] 郝经:《河阳遁士苟君墓铭》,见《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5,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31页。
[2] 苟宗道:《续后汉书新注序》,见郝经:《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385册,第25页;郝经:《先父行状》,见《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6,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0~11页。
[3] 郝经:《殷烈祖庙碑》《镜芗亭记》,见《郝文忠公陵川文集》,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卷34,第4~5页;卷27,第1~2页。
[4] 郝经:《河阳遁士苟君墓铭》,见《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35,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31页。
[5] 苟宗道:《故翰林侍读学士国信使郝公行状》,见郝经:《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7页。
[6] 郝经:《甲子集序》,见《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9,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页。
[7] 苟宗道:《续后汉书新注序》,见郝经:《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4~25页。
[8] 郝经:《玉衡真观序》,见《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9,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8页。
[9] 郝经:《春秋外传序》,见《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28,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13页。
[10] 郝经:《寿正甫书状》,见《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13,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0页。
[11] 李贤等:《明一统志》卷2《保定府·人物》,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472册,第54页。
[12] 苟宗道:《续后汉书新注序》,见郝经:《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4~25页。
[13] 郝经:《续后汉书自序》附新注,见《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4页。
[14]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7页。
[15]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8~29页。
[16] 陈寿:《三国志》卷32《蜀书二·先主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第4册,第876~877页。
[17]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32页。
[18]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43页。
[19] 郝经:《续后汉书》卷50《孙权传》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456页。
[20] 郝经:《续后汉书》卷54《张昭传》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496~497页。
[21]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39页。
[22] 郝经:《续后汉书》卷73下上《狂士传·王衍传》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6册,第155~156、157~158页。
[23] 郝经:《续后汉书》卷76《取汉传·邓艾传》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6册,第193页。
[24] 郝经:《续后汉书》卷16《马超传》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159页。
[25] 郝经:《续后汉书》卷15《诸葛亮传》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133~148页。
[26] 郝经:《续后汉书》卷66中下《文艺传·路粹传议》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635~636页。
[27]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50萧氏《续后汉书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65,上册,第450页;又见萧常:《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4册,第392页。
[28] 萧常:《续后汉书》只设18列传,然其中《诸葛亮传》分上、下两卷,故实际列传卷数为19卷。参见《续后汉书目录》,萧常:《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4册,第386页。
[29] 周必大:《续后汉书序》,见萧常:《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4册,第394页。
[30]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50萧氏《续后汉书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65,上册,第451页。
[31] 冯良佐:《续后汉书后序》,见郝经:《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5页。
[32] 周必大:《续后汉书序》,见萧常:《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4册,第394页。
[33] 萧常:《续后汉书》卷4《章武以来吴魏年表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4册,第417页。
[34] 萧常:《续后汉书》卷末《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4册,第688页。
[35] 萧常:《续后汉书》卷3《建安以来诸侯年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4册,第413页。
[36]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50萧氏《续后汉书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65,上册,第451页。
[37] 萧常:《进续后汉书表》,见《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4册,第394页。
[38]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50郝氏《续后汉书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65,上册,第451页。
[39] 苟宗道:《续后汉书新注序》,见郝经:《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5页。
[40] 郝经:《续后汉书自序》,见《续后汉书》卷首,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4页。
[41]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50郝氏《续后汉书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65,上册,第451页。
[42] 本章原题《郝经〈续后汉书〉平议》,刊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中国古籍研究专刊,第49~70页,本书收录时有增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