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难关头,老师是否有责任保护学生?

《小猪教室》的故事并不复杂,但是它可以引发的讨论方向却很多。在有限的时间中如何组织讨论,对于我这个老师来说,一直是一个挑战。考虑到这是第二个单元,为了让讨论聚焦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我采用了相对结构化的讨论方式:请同学分成三个小组,抽取我事先准备好的三组讨论题,先在小组讨论,然后与全班同学分享。比起大班讨论来,小组讨论压力小,比较容易让学生参与其中。

第一组问题的关键词我选择的是“责任”,讨论题目是:

1.在电影中,孩子们开始承担起饲养小猪的责任,最后还要承担起选择的责任。在人生中,有哪些责任是需要承担的?承担责任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如果一个人不想或害怕承担责任,对他的生命会有怎样的影响?

2.在汶川地震中,有个老师在地震袭来时,自己先跑出教室[2]。你认为在危险关头,老师是否应当承担保护学生的责任呢?

3.责任会不会给人带来压力甚至压迫?请举例说明。

为什么我会选出“责任”这个关键词?因为生死学不是死亡学,在这个课堂上,我不仅要带领学生探索死亡,也要探索如何生存。

此前,我曾经观摩过另外一所大学的生命教育课,那天的主题是“责任生命”。我想,设计并承担这堂课教学的老师认为,学会承担责任,是使生命有意义有价值的重要途径,也是人类得以延续的重要因素。对此,我也很认同。但那天的课堂却让我有些失望,老师虽然准备了一些案例,却没有组织学生讨论,似乎老师很想努力将“责任意识”塞到学生的脑袋中去,但由于没有调动学生去思考和辨析,效果并不是太好。

在我的课堂上,有很多同学毕业以后也会成为一名教师。用“5·12”大地震中的这个案例,会让他们想到自己可能也面临同样的处境,因此“责任”就不再是一个外在于自身的、空洞的“大词”了。

果然,讨论非常热烈,而且学生们代入了自身,不再漂浮在空洞的概念中。

有同学提出了“责任冲突说”。他们认为,“责任”是一种选择,与人的价值观有关。不能说所有的老师都应该有保护学生的义务。作为一个人,老师也有自己的家庭义务,“他可能有妻子、孩子,他只有一个家,这个家对他具有独特性、唯一性,需要人去保护,而学生有很多”。“他不仅是一个教师,也是一个儿子,或者还是父亲、丈夫,在中国孝道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他因为保护学生死了,社会的责怪会少了,但他的家人也许会责怪他。”

有同学提出了“情感交集说”。他们说,老师选择在危难时刻首先保护学生,不是因为简单的义务关系,不是外在的职业要求让老师去保护学生,而是对学生有感情了。有了感情上的交集,行为会不一样。一位已经任教的助教(每轮课,北京师范大学都会为我配备两位助教)说:“刚才有同学提到将来要做老师的事情,我突然觉得,哦,其实我也是个老师,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我的感觉一下子变得很不一样了。我开始考虑我的学生,因为我在当班主任。我和我的学生接触也就只有一次班会,然后他们就去军训了,现在彼此的感情确实不深。我觉得遇到这种情况,我很有意愿去帮助这些同学安全撤退,然后我再走,但是我现在不能保证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可以这样做。我愿意,但我不能保证。但如果我带了他们四年,在毕业的那一年,我觉得我有信心可以做到。”

有同学提出了“区分职业要求和道德典范说”。“作为一个教师,能把课上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把我知道的东西教给学生,这是对老师最低的要求。范老师在那个时候跑出来,我们没有权力去责怪他。当时也有老师在讲台前面保护了四个学生,自己死了[3],但他是作为一个道德典范来存在的,我们没有权力用一个道德典范的要求去要求每一个人。每个人的观念、责任感、教育水平都是不一样的,学生这个群体在每个老师心中占的地位可能也是不一样的。付出多的老师我们应该去感恩,但是我们不能用这样的标准要求所有的老师。我们可能要求老师太多他本身的职业之外的东西了。我觉得这些东西都是老师愿意去做才能做到的,他不愿意去做,我们也不能说他错了。”

“为人师表就要保护学生说”,似乎并不是一个新鲜的提法。但是,我发现,坚定地捍卫这个观点的学生,他们背后有故事。许栋同学说:“我将来也是有可能当老师的。不管别人怎么样,如果我是老师,我肯定是、必须是——最后一个走,为人师表就是要做到这样。如果我有孩子,也要给孩子树立一个榜样。因为我高中的时候有一些老师就是这么做的。”许栋来自四川地震灾区,他是眼里含泪说出这些话的。杨仲,也来自震区,他忍不住站起来“说说我的亲身经历”:“我是四川的,‘5·12’的时候我是初三,我们班在五楼,正在考试,地震的时候整栋楼都在晃,我有个冲动就是想直接跳下去。楼梯口上的灰尘全部在往下掉,像电影里一样,当时我心里特别慌。我们的物理老师在四楼,他冲上五楼,找到我们班同学。我看见他的时候,觉得心里面有了依靠,就没有那么害怕了。所以我觉得老师在危难时刻是学生的一个心理寄托。”

最后,讨论聚焦在“本能与超越本能说”上。有人认为,范老师的事情会引起这么大的讨论,很大程度和这样一个传统观念有关: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在我们中国,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大家会对老师这个职业,对老师这个人,提出超越人性的更高标准。而另外一位旁听的老师说:“事情过去这么多年,基本上被淡忘了,但我刚才有个觉察。看到这道题,看到这个老师的名字时,我心里对这三个字的厌恶依然存在。我能够理解在生死关头会逃走,不由自主地。我对他的厌恶或者说不齿,不在于他跑了,而在于他这样做了以后还在夸耀。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是老师,当时我很慌乱,我跑了,之后我会非常羞愧,非常歉疚。”

作为授课老师,这样的讨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扩展思维的目的,但我还想更深入一步。于是我总结了大家的讨论后,接着继续提出问题:第一,人确实有本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想要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或者想到“我的生命对于我的亲人是唯一的”,因此有可能选择自我保护,而不是牺牲自己保护别人。这可能更多的属于生物性的本能。这样的本能我们也很难说它是好的或是坏的,它就是一种本能。但是我们也看到有些人,他们超越了本能,在那一刻,就像杨仲的物理老师,他本可以从四楼往下走,但是他面对危险选择逆流而上,走到五楼去,因为学生在那里。“5·12”地震后,我到四川培训当地的心理治疗师,在西南科技大学听到一个故事:那天他们的校长是最后走出大楼的,他把九层的办公楼每一层都走到,确信没有人了才出来。我们看到很多人可以在危难关头做到超越本能。为什么他们可以做到超越本能?这种超越本能的人,我们可能说他们道德很高尚,他已经不完全是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那他们为什么可以超越本能?

有同学说,那些超越本能的老师,是因为“为人师表”的观念对他们来说已经深入骨髓了,内化了,所以根本不用去想,他们就认为自己应该这么做。还有同学看到了榜样的力量。如果在地震中遇到过这样的老师,可能在轮到自己的时候,更有力量这样做。“情感交集”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为什么路人并不认识掉到水里的孩子,也会去救呢?

学习心理学的同学回答了这个问题:“也是本能,是利他性的本能。孟子不是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嘛,看到别人受难的时候,你会忍不住去帮他。就整个人类来说,如果每个人都有这种利他性,种族就更容易生存下去。如果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对种族来说是不利的。”

“利他”是否也是一种本能?在血缘亲缘关系之外,人类是如何形成“利他”行为的?在这个问题上,生物学家似乎比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有更多的探索。我从郑也夫先生的《神似祖先》[4]生物学阅读札记上获益不少,却无法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和学生们分享,只能寄希望于他们在课后阅读吧。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我们中国的语境中,“责任”成了一个多少让人感到有压力的词儿。所以当我问学生“如果我们一生都不去负责任会怎么样”时,有学生脱口而出:“会很自在。”

我又问:“就这样自在地生活下去、生活下去、生活下去,然后生命会有什么不同吗?”

另外一位同学发言了:“总有要自责的时候,会觉得活着没意义,老了的时候会发现没什么可回忆的。”

原来,生命不仅有不能承受之重,也有“不能承受之轻”啊——一个人不愿意承担生命的责任,也就很难找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讨论到此,我开始“打结”,但我仍然希望对讨论的总结,不是让学生接受“结论”,而是让学生继续思考。所以我说:

“同学们是否注意到了,‘责任’,似乎总是和我们的某种生命角色联系在一起。例如,作为父母,我们有养育教育自己孩子的责任;作为老师,我们有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看上去,‘责任’好像是角色强加给我们的,是生命外部的力量。但是,当‘责任’融入我们生命的时候,会不会也是一种促进生命发展和成长的内在力量?与不承担责任的人相比,承担责任的人是否更有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一个超越生物本能、有思想有灵魂的大写的‘人’?其次,‘责任’是否也是生命意义的来源?‘责任’总是我们对他人或社会而言的,因此我们个体的生命价值,便在与他人、与世界的联结中得到体现。最后,承担责任,是不是还可以激发出生命的潜能,使生命变得更加丰富更加坚强?

不过,‘责任’这个词的分量的确有些重。就像刚才讨论中提到的,有时不同责任之间会打架,比如你的职业角色和你的家庭角色要求你承担的责任,可能会在一些情形下发生冲突。如何协调这些冲突?大概没有什么高招妙法,只能把它视为人生中需要学习的一个课题。还有些时候,一个人所承担的责任可能超过了自己的能力,也会让人感受到很大的压力。如果某些责任来自外部的强加,比如某种权力关系或者意识形态要求,和自己内心的想法产生冲突,你是否还拥有选择?守卫柏林墙的士兵,当发现有人要逃跑时,职业角色要求他开枪,那是角色赋予他的责任,但他是否还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选择……”

从一只小猪谈到了柏林墙,“责任”这个大词,开始变得具体了,也变得复杂了。我希望学生们能够在讨论中意识到,“责任”,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学会承担责任,才可能在极端情况下超越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