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古东方文学的产生及特点

大约在公元前4000年到公元前3000年之间,在两河流域(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尼罗河流域,形成了原始的奴隶制度和奴隶制国家。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中国的黄河流域和印度的恒河流域,也产生了阶级分化的社会和奴隶制国家。这样,在古代的东方先后出现了巴比伦、埃及、印度、中国这四个人类文明的发祥地。

上古东方四大文明虽各有其独立性,但期间却存在着许多相同或相似的社会—文化现象,如象形文字、陶器及其饰纹、宗教和神话中的自然神话等。与同时期的西方社会—文化体制相比较,上古东方四大文明有其相同或相似的共通点。与古希腊很早就得到充分发展的奴隶制不同,古代东方各国奴隶制的形成、发展相比之下显得甚为缓慢,因其生产关系长时期没有超出原始的家庭奴隶制的剥削方式,这使得氏族制度及其衍生的公社体制的存续尤为持久。氏族公社或农村公社这种原始社会体制的尾大不掉,严重阻碍了东方生产关系的更新与发展,使得奴隶制在东方各国始终未能充分地发展。质言之,长期保留着的氏族制度残余和农村公社因素,决定了古代东方社会具有缓慢乃至停滞的超稳定结构。又如,因其漫长的原始氏族公社制的存续,与古希腊发达的财产私有制度及其很早就衍生出来的较为明晰的产权制度不同,古代东方各国的集体所有制相对发达,产权意识与产权制度相对暧昧模糊。再如,与古希腊很早就得到充分发展的城邦民主不同,古代东方社会的专制政体甚为发达且持续久远,最高的政治决策权在极为漫长的历史时期均掌握在专制君主一人手中,一切事宜都必须由国王亲自做出决定并指令大小官吏遵照执行。氏族—宗族—家族势力的强大,决定了古代东方社会的国王多数是由氏族首领转化而来,所以,上古东方不可能出现古希腊那种奴隶主贵族民主政体。在上古东方各国,王权与宗教的关系虽然表面上体现为互为依存、相互利用,但祭司们公然宣扬君权神授不可撼动则意味着:东方宗教作为维护专制统治的附庸,其独立性相对欠发达。

农村公社的残余和古老生活方式的遗风,专制政体的独裁,缓慢乃至沉滞的超稳定社会结构,僵化且独立性欠缺的宗教观念,这一切对上古东方文学的产生与发展均产生了深刻影响。与古希腊文学相参照,上古东方文学普遍体现出诸多相类似或共通的特点。

第一,源远流长。古希腊文学最早出现于公元前2000年,而在东方古代文明的地平线上,早在公元前4000年到公元前3000年之间,便出现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学创作——苏美尔文学、巴比伦文学和古埃及文学。希伯来文学、印度文学和中国的上古文学虽相对要晚一些,但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也都已经出现。当世界上其他地区尚处在茹毛饮血的野蛮状态时,东方各国的先民们在太初时代原始思维的基础上已经结出了丰硕的文学之果。

第二,多源性。与西方古希腊罗马文学的一元性不同,古代东方文学是在其四大文明地区独自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使得东方各国的文学一开始就呈现出各具特色的文学风格与浓郁的地域特征。

第三,鲜明的宗教印记。伊斯兰教是由阿拉伯地区的麦加人穆罕默德在公元7世纪初建立,佛教由印度王子悉达多·乔达摩(即释迦牟尼)创建,基督教由希伯来平民耶稣创建,世界三大宗教均创始于奴隶制时代的东方。与社会—政治权力的密切关联,使得东方宗教从一开始就成为人们精神世界的绝对权威。因此,上古东方文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便被刻上了鲜明的宗教印记,许多作品的内容都蕴含着宗教思想或染上了宗教色彩,更有不少作品本身就是直接宣传某种教义的。古代希伯来文学与犹太教密不可分,《旧约》中绝大多数作品表现了对耶和华神的崇拜,古代印度文学作品也多与婆罗门教和佛教的思想影响紧密相连。

第四,浓重的民间文学色彩。在流传至今的古代东方文献中,保存着大量各种形式的文学作品,这些珍贵遗产完全来源于口头文学创作。苏美尔文学和巴比伦文学中的各种神话以及关于吉尔伽美什的史诗故事,古埃及文学中各种劳动歌谣、民间故事以及关于拉神和奥西里斯的神话,古印度文学中的《吠陀》《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都是来自于民间的口头文学杰作。先是众口流传,后来被文人学者收集、删改,并逐渐定型。西方古希腊文学在其神话阶段同样起源于口头民间文学,但随着奴隶主民主制的形成和发展,它却很快摆脱了这种状态从而进入了文学的自觉阶段。与古希腊文学很早就发展出文学生产的个体主体身份以及系统的文学理论不同,东方各国在其漫长的上古时期,文学的自觉以及标志文学独特文化地位得以确立的文学理论则姗姗来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