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世纪欧洲文学的社会文化背景及其艺术特征
公元476年,西罗马在内部奴隶起义和外部蛮族入侵的夹攻下灭亡。此后,在这个奴隶制帝国的废墟上出现了一系列大小不等的蛮族国家。8—9世纪法兰克王朝和萨克森王朝的崛起,标志着欧洲基本上完成了由氏族社会晚期向封建社会的过渡。10世纪前后,欧洲进入了一个相对和平的时期。在12世纪,欧洲历史跨入了被称为“美丽的中世纪”的新时期:生产工具的进步带来了物质的丰富以及社会的稳定。13世纪,古代城市慢慢恢复生机,新兴城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新的市场经济的萌芽映照着旧有自然经济的沉滞,封建社会的根基依然牢固,但来自历史深处的一股活力却正冲决重重阻遏悄然绽放。
欧洲中世纪是基督教的世纪。《圣经》文化适应了中世纪初期信仰维系方式建立的需要,成为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要素之一。基督教在文化、教育、哲学、文艺乃至整个精神领域,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成了欧洲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
基督教教义认为人是有罪的,人活着不是为了实现现实价值,而是为了死后灵魂进天堂;不是为了享乐,而是为了赎罪,原罪意识与救赎意识成了中世纪欧洲人精神生活的两大支柱。神取代人,是基督教文化的本质特征,因而它与以人为本的古希腊罗马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立的。因此,基督教教会才把亘古一千多年发展起来的古希腊罗马文化视为异端邪说,使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几乎被埋没。
但在西方中世纪文明的初创与重建时期,作为统一的欧洲的象征,它使欧洲形成了文化上的同一性,同时运用一整套关于人的思想、伦理、道德方面的规范,遏制了封建君主之间无穷无尽的战争和蛮族骑士们的无法无天,最终驯化这些强悍粗野的封建强人,并通过大量的慈善活动撒播了一种普泛的人文关怀。质言之,基督教文化对神的崇尚,包含着人对理性的企求和道德伦理的追求,体现着作为“有情欲的存在物”的人在精神层面的提升。就此而言,“神”取代“人”,既是对人性的压抑,也是对人性的升华;“灵”取代“肉”,既是人性的失落,也是人性的自我追寻。
事实上,基督教文化本身就是在对古希腊罗马文化接受与排斥的双向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基督教对欧洲古典文化既有排斥与扼杀的一面,也有在对立的承续中互补融合的一面。基督教文化精神对文学的渗透,乃是人性的升华与压抑的交互作用。
由于基督教文化在中世纪是占主导地位的,因而中世纪文学无不受基督教思想的影响和制约,各类文学无不打上它的烙印;但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欧洲古典文化的传统并没有在中世纪文学中完全断绝,中世纪文学在文化内涵上仍有多元性。在基督教文化之外,影响中世纪文学的还有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文化传统、为欧洲精神注入崇拜女性与追求神秘思想的日耳曼文化传统和主要经由西班牙与南部意大利对欧洲产生影响的东方文化传统。这些文化传统在互动的过程中,经历了两次大的融合。第一次是“加洛林文艺复兴”:8世纪时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的国王查理(742—814)崇尚文化,善待学者,兴修教堂、学校和图书馆,重写古代歌谣,支持改革旧有的拉丁文字,首次使欧洲古代文化、基督教文化和日耳曼文化大规模地融合起来。12世纪前后,随着经济的繁荣以及十字军东征所带来的文化碰撞与开放,欧洲文化一方面吸收了拜占庭基督教文化的因子和要素,孕育出神学异端思想,导致以柏拉图理论为基础的拉丁基督教文化转向了以亚里士多德学说为基础的基督教学说体系,另一方面也吸纳了阿拉伯文化和伊斯兰文明的文化因子,最终达成了“12世纪文艺复兴”。盲从的信仰露出了瓦解的征兆,此时出现的圣母崇拜正是基督教人性化发展的重要表征;自主精神与个性意识的慢慢苏醒引领人们对上帝的内涵以及人与上帝的关系做出新的思量与界定,人们纷纷在宗教的名义下展开人之自我价值的探讨。缘此,13世纪以来,研究古代文化的潮流开始在欧洲文坛潜滋暗长;而城市发展所带来的新兴市民阶层的壮大,则不唯强化了反封建的力量,为国家的统一提供了条件和基础,也为欧洲中世纪文学注入了鲜明的时代精神。中世纪文学的杰出代表——意大利诗人但丁,正是在中世纪文化黎明的这样一抹最初的曦光中悄然登场。
与时代的文化观念相适应,中世纪欧洲文学具有如下艺术特点。
第一,体式丰富,诗歌为主。
欧洲中世纪文学以诗歌为主,史诗、长篇叙事诗、抒情诗和谣曲等都表现出了突出的成就,而且,各种诗歌形式互相影响,互相交融,推动了诗歌艺术的发展。例如,但丁就在吸取了各种诗歌形式之长处的基础上将诗歌创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
诗歌之外,中世纪欧洲文学尚有其他名目繁多的艺术样式,且对后来欧洲文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中世纪戏剧最初产生于宗教弥撒仪式上的“衍文”以及随后的“圣歌”和“续唱”,它们逐次发展成为宗教剧、奇迹剧和城市戏剧。近代长篇小说由中世纪的英雄史诗与骑士传奇发展而来,短篇小说的前身则是中世纪中期民间极为盛行的韵文故事与散文故事。
第二,手法多样,象征为本。
中世纪文学的表现手法丰富多样,写实、寓意、象征、梦幻、哲理、浪漫抒情等艺术手法的广泛使用,显示出艺术思维能力与表达方式的进一步成熟,对人的内心情感的表现不断深化。许多爱情题材的作品,在描写宗教压抑与生命渴望之间的矛盾冲突中揭示了人们复杂的情感心理活动,比以往的文学更深入地展露了人性及人的内心世界的复杂性,堪称欧洲文学的又一重大进展。
但神学笼罩下的中世纪,一切都被禁锢在神秘之中;随之而来的便是精神上的狂热以及审美心理和趣味上的变异。文学创作普遍追求一种缥缈、虚幻、难以捕捉的梦境,通过庄严神秘、模糊空灵造成一种异乎寻常的刺激,令人目眩神迷。与此相适应,象征成为中世纪文艺创作的一个指导原则。光辉象征上帝,牧羊人象征基督或传教士,羊象征基督徒,蛇象征恶魔等,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