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图书馆的故事
美国的公共图书馆是当地政府的直属机构,图书馆经费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来自市政府每年的财政拨款,而市政府的钱,从当地居民缴纳的房地产税而来。所以居民可以免费使用本地的图书馆。同一个县(county)的很多图书馆会组成联盟,这个馆没有的书可以从别的馆调来,无形中加大了各馆图书的拥有量。
美国的图书馆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尤其对于孩子而言。图书馆里有专门的馆员负责儿童阅读。对于学龄前儿童,他们会定期举办故事会,从一两岁多就开始引导孩子进入书的世界。对于学龄儿童,他们会和当地学校老师保持密切联系,有时候学校老师布置了什么作业他们都清楚,他们会配合找出相关的书籍放在显眼的位置供学生们检索参考。美国的暑假放三个月,是图书馆最忙的季节,每个学校都有“暑假读书计划”,老师会列出一系列书目让孩子选择阅读。图书馆要提前拿到书单,照单买书,通常还会设计“读书有奖活动”,请相关作家来举办讲座等等,配合学校鼓励孩子们多读书,读好书。
美国的图书馆对于借书数量大都不限制,我知道的唯一一个限制数量的图书馆是在西雅图,每次只允许借一百本书,这也就近似于不限量了。我们家三个孩子一起借书,每次去图书馆要拿两个大袋子装书,装满了也就四五十本左右,一个人都拎不动。图书馆员有一次跟我说,本地还有一家人也特别能借书,不过他家总是端着两个大纸箱子来,显然我们两家是借书多的典型了。
虽然书随便借,但是一旦逾期不还,罚款也是毫不含糊。
有个朋友被罚得嗷嗷叫,几次发誓再也不去图书馆借书了。
其实图书馆有一项服务:书要到期的前两天,他们会发来一个邮件提醒,所以只要接到通知了就去还书,是不会过期的。我在图书馆借了好几年的书,都没有因过期而被罚过款。可后来有一次在家里给孩子放录像,看到了图书馆的录像带,觉得这东西在家里有些日子了,尽管已经续借了一次,好像还是该到期了。上网一查,不得了,已经过期三天了。马上把所有借的书搜罗起来,急三火四地奔向图书馆。
还掉书,又借了一些,馆员刷完我的借书卡后说:“你有26.5美元的罚款要交。”然后对我解释:“你借了五盘录像带,过期三天,每盘每天罚款一元五角,十四本书逾期一天,每本罚两角五分。”
我问了她一个一直萦绕在脑际的问题:“你们一直有发邮件提醒书已到期的服务,现在取消这项服务了吗?”
她说没取消,并核对了我的邮箱地址,地址没错,她看着我耸了耸肩。没得说,乖乖地奉上支票。
回家后查看信箱的垃圾桶,看到几天前图书馆发来的邮件静静地躺在那儿,不知为什么邮箱自动把图书馆的邮件当成了垃圾邮件。
电脑突然作怪,害人不浅。
还有一次我接到图书馆的罚款通知,说一共有六本书到期好几天了没有还。可我记得很清楚,所有的书都在到期之前还了。图书馆员给我看他们电脑上的记录,她认为是我记忆有误,给我列出了有可能隐藏图书的死角,比如家里的沙发底下、床底下、玩具箱子下面还有车里面,让我回去再好好找找。
我想起来了以前在加拿大的一次经历。那次图书馆也说我有本书没有还,我把家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当时突发奇想,会不会是我还了书而图书馆没记录呢?于是我就到图书馆的书架上去找,真就给找到了。把书拿到柜台上去给他们看,图书馆员说可能是扫描书的时候出了问题,很郑重地跟我道了歉。
我就像那次一样,记下了六本书的书号,到图书馆的书架上仔细查找,果然都让我找到了,图书馆员当即承认了错误并取消了罚款。
如果我找不到那六本书,那就不仅仅是过期罚款的问题,还要按照原书价格赔偿。
不过如果你在一年之内又找到了丢了的书,那么赔书款会全额退回。所以一般人丢了书也不着急,先交上书钱再说,以后把书找到了,钱就可以拿回来了。
有一次在回国前夕,我要将图书馆的书都还掉,可有本书怎么都找不到了,还书时直接赔了那本书。回来之后就把这件事情忘到脑后了,继续借书还书。有一次从图书馆回来不一会儿就接到了图书馆员打来的电话,说我上次赔钱的那本书还回来了,所以他们已将书款退回到了我的账户上。我才想起来还书之前,把家里书柜上的书整理了一遍,大概把那本丢了的书给翻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