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悬念连连

也就在史嵩之的当政时期,明州史氏家族经历挫落与转折,并由兴盛转向衰弱的历程。人所共知,历史上的每一个皇朝都有各自的个性,政治上变化多端,风起云涌,影响深刻,这里既有晋升的机会,也有遭贬责的可能。后人可以用自己的评价标准提出不同的意见,但不能以绝对的好与坏相区别,更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来指手划脚。明州史氏家族的败落明显受着政局变化的影响。

南宋末年战争不断。自1235年蒙古军队出兵开始至1279年宋朝灭亡,近半个世纪,宋军与蒙军一直处于战争状态,宋与蒙古较宋与金的战争时间更长。南宋与蒙古的最后一次大战是在1274年,原因是宋朝拘留了蒙古派遣的使臣。1259年,贾似道入相,当时边防紧急,朝野震**,浙江绍兴与庆元(浙江宁波)等地已开始增筑城堡。但抗蒙前线指挥人员既无军事才能,又不敢与蒙古交兵。甚至有人还建议宋理宗干脆迁都四明(浙江宁波),以保平稳。

1260年(宋理宗景定元年,蒙古忽必烈中统元年)三月,忽必烈即帝位。以翰林侍读学士郝经为国信使使于宋,目的是索取岁币,“通国皆不知所谓和也”。[1]南宋掌权者贾似道一面排挤主战的史岩之、赵葵、徐敏之等人,一面下密令拘留郝经。

1261年七月,忽必烈以宋朝拘留使臣为名,下诏伐宋。忽必列在诏书中说:

朕即位之后,深以戟兵为念,故年前遣使于宋,以通和好。宋人不务远图,伺我小隙,反启边衅,东剽西掠,曾无宁日。朕今春还宫,诸大臣皆以举兵南伐为请,朕重以两国生灵之故,犹待信使还归。庶有悛心,以成和议,留而不至者,今又半载矣。往来之礼遽绝,侵扰之暴不已……“曲直之分,灼然可见”,“秋高马肥,水陆分道而进,以为问罪之举”。[2]

蒙古军队先是逼迫宋朝放还使臣,并未立即发动战争。因当时忽必烈正在与阿里不哥争夺汗位,无力他顾。

1274年(度宗咸淳十年)九月,忽必烈派伯颜统帅蒙古军队,以此为借口,明正言顺地开始讨伐“言而无信”的宋朝。十二月,蒙古军队兵临鄂州,沿江各地守将先后投降,1275年春攻克安庆、池州,进逼建康城下。

1275年一月,蒙古伯颜率军从汉口渡过长江。面对蒙古军队的挑战,贾似道却没有作战守卫的准备,边将们知事不可为,便纷纷求降。贾似道逃至扬州后,朝野上下强烈要求将他处死。最后被革职放逐至漳州,途中为监送者所杀。

1275年(至元十二年)十一月,伯颜分三路进军临安。这时,朝廷由陈宜中和留梦炎为相,决定派出使臣与蒙古谈判。陈宜中曾获廷试第二,1275年,自观文殿大学士除右丞相兼职枢密使,都督诸路兵马,入相。他一方面谴责妥协退让的主张,另一方面又不能尽职监督军队,不敢与元兵作战,是一个实足的两面派。1276年正月甲申,元兵刚到,他立即出走逃遁,先去越南、后走泰国,1282年死于泰国。留梦炎也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宰相,他是1245年(淳祐五年)的进士第一。1275年(德祐元年)自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升为左丞相。这个状元郎也是一个软骨头,当元军逼近临安时,他就弃官逃遁,两次召回不归,被罢去相职。后在元朝任官达二十年。吴坚在元军南下时也与留梦炎一起出逃,后回。1276年正月,自签书除左丞相兼枢密使,入相。参与赴元议降活动。

1276年1月末,谢太皇太后把宋朝的国玺交给伯颜,表示投降。但忠于朝廷的大臣们却不投降。1276年(德祐二年)朝廷决定由吴坚、文天祥为相,并派文天祥出使蒙古军营谈判,被伯颜扣留。又派贾余庆为使臣,但为时已晚。三月,伯颜进入临安,元世祖命宋恭帝赵和皇太后等北上前往大都,又至上都。五月,忽必烈封宋帝赵为瀛国公。[3]赵宋王朝到此结束。

进入元朝,“和以前的朝代不同,忽必烈新设计的政府不实行科举。这种需要对孔子学说进行反复学习和探讨的考试从7世纪起为中国的各朝代提供了许多官员,并且被辽、金所采纳。但是,忽必烈不急于把自己囿于由汉人思想熏陶出来的幕僚和官员的圈子之内”,又不重视兴教,[4]史氏家族以科举实现兴旺的路径被堵塞。史氏家族自来以“名门右族兴盛之维与衰替之易,以就学者众寡与失学者多少为衰兴难易一大关键”。史氏之隶鄞籍者“赵宋以来人才辈出,繁衍更数代,集散不一地,而统系则递嬗不紊”。但是,随着“年运而往,老成凋谢,继起寥落”。[5]尤其是元朝的忽必烈不重视以科举吸引人才,“国立各校摧残垂绝,私立者又限财力未能普及”。更因“以吾族僻处乡区,而失学之青年,乃随教育厄运而滋可恫也”。虽然同族中有办国民学校之建设,“而地址属于同善乡,距吾房下之聚居鸣凤乡者,隔离稍远。学童仆仆往来,遇风霜晦冥、祁寒暑雨,辄感不便,恒至裹足”,以至弃学从商或弃学为农,元朝的政策改变了原有的“学而优则仕”的人生道路。[6]史氏家族因科举而兴,亦因科举而败,元朝不重视科举对于史氏家族的没落有重要影响,是史氏落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废除科举制度之后,汉人精英只有很少的选择。一些人顺从了,并为蒙古人服务;一些人放弃公共生活成为隐居者或者把兴趣转向艺术;还有一些人不满蒙古人的统治,形成潜在的破坏力量。”[7]从以往史氏家族中举的情况不难发现,累世的科第才会有累世的显贵与发达。元朝的科举政策对汉人不利,从鄞县志的统计看,元朝全县只有7名进士,只是宋朝的百分之一。史氏家族子孙中虽有多人投考,却仅有史驹孙一人中进士。之后,明朝时,鄞县有294名进士,史氏家族却后继乏人。清朝时全县有进士162名,史氏也只有仅仅的几名。史氏家族因科举而成为望族,以后却未能达到进士出身的地步,也就少有可能占据政坛要位。史氏由兴转衰涉及了史氏子孙的命运。[8]

这时,只有江西籍状元文天祥肩负起捍卫宋朝的任务。1275年,元军东下,他组织抗元武装,保卫临安。1276年(德祐二年)正月,自知临安府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入相。正月二十日,文天祥同吴坚、谢堂、贾余庆、邓惟善一行出使元军营议和,但态度绝然不同。他对伯颜直言:蒙古攻宋是对贾似道的问罪之举,为什么要灭掉宋朝呢?并且声讨元军的残暴。伯颜见文天祥态度强硬,毫不畏惧,就决定将众人放回,而拘留文天祥。对此,文天祥十分恼怒,感叹“但知慷慨称男子,不料蹉跎愧故人”,[9]准备等待机会逃脱。在被押送北上途中,文天祥在镇江得到随从人员的帮助,三月初一清晨逃过元军的围困,来到真州,转至扬州,历尽艰难险阻。此时,南方掀起了抗元斗争。1276年(德祐二年,景炎元年)五月二十六日,辗转到达福州,此时,宋端宗赵昰即位,复任命其为右丞相兼枢密使。因与陈宜中不合,遭排挤,便南下抗元,各地豪杰纷纷前来投靠。取得过一些胜利,但终因孤军作战,为元军所败,1278年十二月在海丰五坡岭再次被俘。1283年十二月在大都就义,享年47岁。

1279年(至元十六年,宋帝赵昺祥兴二年)二月,张世杰军溃败,陆秀夫负帝投海,张世杰自溺而亡,至此,南宋最后灭亡。

南宋末年的战争直接破坏了家族的组织力和凝聚力。随着南宋的灭亡,史氏家族又一次遭到削弱。战争时期,社会经济破坏,财力无法坚持,家族成员自顾不暇,尤其是他们之中拥有南宋时期担任高官的人,更成了蒙古军队清算的对象,他们只得各自奔命,当时人们能够采取的唯一办法就是逃难。不少人逃离明州自谋生路,各奔东西求业,或弃学经商,或下乡务农,或去香港、新加坡等地寻找出路,作为群体的家族观念开始削弱、瓦解。同时,由于战事频繁,武人开始专权,出现武人世家,重文好学型的家族必然受到排挤,一个久负盛名的史家望族就此走向衰落。

在由盛转衰的历程中,史氏家族子孙中一些人的作为也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史嵩之依靠自己的努力,从进士直至独相,付出了不少艰辛。随着史弥远遭到非议,史嵩之也遭到了弹劾,史氏家族由于连续两起大的变故,对家族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尤其是史嵩之的一生遇到不少麻烦和难题,一是因主和而遭人反对(详见第四章战与非战中),二是他还涉及命案。

史嵩之除因对战争态度而“为公论所不容”外,又有史嵩之从子史璟卿的命案相联系。事见《宋史·史嵩之传》,即史璟卿鉴于叔侄的情谊,以书谏的形式,向史嵩之提出了包括政出多门、用人之法、退师于鄂之失、内地失护等一些批评意见。认为:“伯父秉天下之大政,必办天下之大事;膺天下之大任,必能成天下之大功。”还从“吾族”“天下生灵”、“我祖宗社稷”出发,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高度论事,希望他不要忽视少年的想法。这些意见有的属于“痛心疾首”,有的是“苦口极言”,也有一些言过其实。作为叔侄对话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不久,“璟卿暴卒”,相传为“嵩之致毒”所致。[10]史嵩之就此开始涉及命案,最后被罢相,以至“闲居十三年”。

事情并未到此为止,由此为起点,不断有冤情与史嵩之相联系。我们从一些历史资料中可以见到更多的没有头绪、没有结果的命案,以《宋史翼》中所提的例证为最多。

一如在《李昴英传》中说:李昴英进士出身,敢于直谏,“时丞相杜范、侍御刘汉弼、祭酒徐元杰相继暴卒,人皆疑史嵩之执仇,廷臣莫敢言”。唯独李昴英斥言不避,请正史嵩之的罪,以便“伸三贤之冤”,“上喜其直书”。[11]不久,史嵩之服丧终了,皇帝预定要谋其复任。“昴英复奏嵩之罪浮四凶,当远窜荒裔,不报,又率同列抗疏,亦不报,于是自再疏。”[12]李昴英激励地说,“臣疏嵩之奸状,逾旬不报,陛下一则曰保全大臣,二则曰保全大臣,何敢不将顺然事有害大祸,深与国家不两立者,嵩之包藏祸心,乃误国臣奸贼民巨蠹”,又说“嵩之无父无君”,“乞断以春秋之义,亟赐裁处”。这番言论说得“上为之动容”,但因无确切的罪证,不可能办罪,联系到史嵩之在执政时曾“刚愎自用”,于是,宋理宗决定命嵩之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不复用。[13]

这里又说史嵩之是谋害丞相杜范、侍御刘汉弼、和祭酒徐元杰的嫌疑人。

二如《陈振孙传》中说:陈振孙曾在宁宗与理宗之际任职于诸王宫大小学教授,最高官至知府、侍郎,以从事学术为主。他不知以何根据,也认为“徐元杰暴亡或谓史嵩之毒之”。[14]反正有人怀疑史嵩之,之后,大家都可以怀疑,人云亦云,言过其实,在所难免。

三如《刘克庄传》中说:刘克庄,福建人,以荫补为将士郎,后为真州录事参军、潮州能判。曾因《落梅》诗获罪,不仕二十年。之后,为宋理宗所赏识。又因弹劾史嵩之而被贬至漳州,由此怀恨在心。贾似道入相后,他就首论史嵩之“以借助灭残金为战”,“以厚币奉倴(地名,在河北滦南县)盞为和”,“以清野蹙国为守”,认为“若非天去其疾,他日必贻宗社之忧”,罪不可赦。当他得知皇帝已诏告史嵩之不予起复,守本官致仕。仍然不依不饶,上“奏嵩之有无父之罪四,无君之罪七”,当史嵩之以除观文殿大学士致仕时,他更是变本加厉地“复奏嵩之忠孝有亏”。这时又有“传嵩之将复相者”,刘克庄更进读九朝通略,用寇准、李纲、陈康伯三人“以忠义之气吞敌人”的事例,暗指史嵩之“不论其人节气”而为边帅及中外所寒心。最后,他说:臣知陛下万无此事设,或有之,无误不小。嵩之以埒国之富震主之威,廖为恭顺阴怀怨毒外岂可付以寸铁,内岂可假以寸权。愿陛下熟虑。继续向史嵩之发难,以报旧仇。

四如《方岳传》中说:方岳,字巨山,进士出身,与刘克庄因诗而齐名,历任教授。他在1232年(绍定五年),获省试第一,殿试已属首选,因言语冒犯了史弥远被“抑置第七,调南康军及滁州教授”,于是对于史氏家族怀有疑心,“先是史嵩之在鄂渚主和议,北使王檝有割江之请,岳尝代葵书稿责嵩之,嵩之怒嗾言者论之间居四年”,之后,史嵩之在守父丧时遭去职。有人以此来报复史嵩之。成为又一桩疑案。

五如《许月卿传》中说:“许月卿,字太空,年十六乡试冠亚,选往魏了翁闻六经之要”,是个年轻有为的人,1240年(嘉熙四年)进士及第,不久正遇上徐元杰力攻史嵩之的事,后听说:徐元杰被“嵩之阴杀之”。这样,“月卿率三学诸生伏阙讼冤”。理宗嘉其忠。这也是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条件下所下的断语。而外畏嵩之目为狂士,除京教授。

六如《家大酉传》中所说:家大酉,进士出身,他与宰相史嵩之的关系很明确,一是“所论不合”;二是“因吴曦叛变而弃官”,最后被罢官,心生怨恨。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冤案来干扰呢?《郭磊卿传》点到了对于史嵩之怀疑的原因,认为是史嵩之家族“三世相位”,引起大家不满。他认为史嵩之为什么会强势压人?“势可炙手多怙权不法”,杖恃家族有权可以不守法。郭磊卿自认为自己是个敢于打抱不平的人,他敢于弹劾权威人士,于是他就上奏皇帝。但郭磊卿却因此而被罢掉起居郎一职,于是,他又怀疑是“嵩之耳目所为”。最后郭磊卿“愤不得言径出国门求去”,自己却“郁郁不得志呜咽而卒”。[15]

其实,这是一桩无头案,换言之它是一桩冤案。我们之所以称它是一桩无头案,或一桩冤案。是因为,根据宋朝法律规定:“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16]其他罪责也可采取贬职、罚款(罚铜)、罢官、长期监禁。儿子犯罪父子同罚,居家待罪,及至流放。若史嵩之真有这些罪名,在他居家的十三年中,完全有充分的时间来进行查证、判决。而事实上史嵩之一直在家乡安度晚年,直到最后正常死亡,并无判刑或判罪的迹象。所以,所有加在史嵩之头上的这些“罪状”都是属于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捕风捉影现象,既没有犯罪的具体事实,又不能作为办罪的依据,只得下令让其提前退休,以安抚太学生和官吏们,来了结此事。

而在1256年(宝祐四年)春,又授以观文殿大学士,并加食邑。第二年八月癸巳病死时,还“遣表上,帝辍朝”,加赠少师、安德军节度使,进封鲁国公,谥忠简,以家讳改谥庄肃。后在德祐初年,为了搞平衡,又“以右正言徐直方言被夺谥”,朝廷始终不渝地坚持了不予定罪的原则。[17]所以有人认为,这是一些官吏和太学生故意而为之。

有人认为“理宗之世,误于二史:前有史弥远弄权,后有史嵩之误国”。也有人认为,史嵩之“初处理军政有能名,绍定六年,打蔡州,金亡”,有战功。但他与君子之士不能融洽,“一时杜范、刘兴起、李韶等以不合而去”。杜范,字成之,号立斋。嘉定进士。曾为吏部侍朗兼侍讲,敢于上疏言事,曾针对时弊,建言十二事,“抨击朝政无一事不弊,无一弊不极”;李韶,字元善,亦是嘉定进士。平时为右正言,“屡劾宦官、女道招权纳贿”,曾要求宋理宗卧薪尝胆,崇尚节俭,改革弊政。他与杜范一样是个大胆敢言的官,并称“李杜”。后因言事不被采纳,辞官而去。1244年(淳祐四年),进士徐霖说:“史嵩之挟边功要君,植党专国”,对他发动攻击。但他功大于过,“他被排挤实是当时政治是非混沌,内幕复杂,还有门户之见,党派的倾轧,或是群众起哄心理作怪”。[18]

1275年,在南宋即将灭亡之际,史嵩之又被夺去“庄肃”谥,这对于史氏家族也是一次打击,标志着史氏家族地位的挫落。

其实,明州史氏家族由盛转衰、出现分化还有其自身的原因,它是由明州史氏家族本身特点所决定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家族本身并无明显的社会性与阶级性,它既能适应于封建社会,也可在其他形式社会中发挥作用,有较强的适应性。一般家族都有聚族而居的特点,同一家族的男性都是同一比较清楚的血缘关系的后裔,有约束家族成员的规则,有一定的组织系统,都是世代聚居在一起,甚至有家族共有财产的要求,这就决定它们存在天然的互助性。然而,明州史氏家族的构成与其他宗族又有所不同。作为外来移民、外来户,他们既无“同居共财”的积累,又无“聚族共处”的可能。史氏家族散居于明州的城乡各地,由于地区生存空间的不足,或由于生存的急切,或由于任职的需要,他们从溧阳迁来明州只能随遇而安。他们虽然相对集中于明州的东钱湖、王家湾、月湖与古藤、贤良一带。这些居住地都是比较分散的,并不完全集中在一起,有的属于城中心,有的属于乡间,有的属于城区或城乡结合部。由此就形成城内与乡间两大部分族人,他们的经济都是相对独立,有的以农耕为生,靠天吃饭;有的外出为官,收取官俸银子;或离家经商,靠行商度日;有些子孙会因各种原因迁居外地,因此他们不可能形成共有财富的基础。明州史氏家族这种松散的宗族组织系统决定它有宗亲活动,但缺少固定性与强制性。由此原因又造成的他们没有族产可用,家族内虽有相互帮助、休戚与共的风气,但是“救急不救穷”,长此以往,有时他们会向两极分化,造成不可避免的贫富差距拉大。家族中有的高官授封赐,富者多良田,有的成为仕官地主,有的却贫者无立锥之地,为人佣、作人佃也是常有的现象。以至形成家族内部有官绅地主和赤贫雇农的区别。

家族内部由于经济条件的不相同,以至在族内造成不同阶层,这一趋势从南宋时代就已开始,从家谱记载中也可得到证明。

在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清光绪年重修宗谱序》中,作者袁政襄写了一段非常有意思的话,他说:“余观史氏宗谱,予窃不解于天矣。史氏由慈迁鄞,其始祖为三十世祖,讳惟则公。惟则公生一子讳成公,成公生二子,长讳简,次讳翰。”这一记载与《四明史氏谱序》中所记略有不同。《四明史氏谱序》中说:惟则“初居慈溪县,公避世不屈,富人余氏奇之,妻以女。生二子:曰某,失其行。曰成,行十二,幼有学识,长有贤行”。接着又说:史成“生四子,曰十九,曰二十,曰简,曰翰。”

这里存在两处区别,一是袁政襄把史成说为独子,实际是二子;二是把史简说成是长子,实际是三子,史翰说成是次子,实际史翰是四子。造成错写的原因是因为袁政襄并未从头至尾参与史氏宗谱的编写工作,而是在写序时原来的两位编纂者都已去世,他只是作为史氏家族的朋友,对于已编成的谱谍加以编辑整理,所以对于其中的某些关系并不熟悉。

但是,作为教育工作者的袁政襄却敏锐地发现了原宗谱中的一个问题:史简与史翰两兄弟的不同命运。袁政襄对于他们的不同去向说得很清楚,他说:“简公居城中,旁支所载,或锡王爵,或居参政,科甲蝉联,位极人臣者,指不胜屈。至翰公一支,迁居于乡,卒葬鄞东沙家桥。子孙依墓而居,故所居之地号史家墓,而其子孙世务农业,间有明经诸前辈,仍不能掇巍科,拾高第”。他认为造成简公与翰公的分化的原因是由于一个居城中,一个居于乡,城乡差别是造成不同命运的根本。住在城里能够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可以参加科甲蝉联,还有受封赐恩泽余波的机会。所以,史简一支“位极人臣者”不可胜数,成为“人上人”;而翰公一支,迁居乡间,既无教育资源,无参加科甲的可能,只有一个依墓而居、世代务农的机会,了此一生。两个亲兄弟受着两种不同待遇,造成两种不同结局,形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两个阶层。亲兄弟落得如此不同的命运确属典型。这种区别从南宋史氏迁移至明州开始,直到子孙后代。

接着,袁政襄就此做出两点评论:一是“此何故乎?”造成如此巨大区别的原因是什么?“或谓简公一支系冀国夫人节孝所致,故其子孙显达,至本朝而勿替。然则翰公一支子孙依墓而居,独非孝乎?”他反对有人用“孝”来解释,认为翰公一支为祖宗们依墓而居是更大的孝。二是从天意作解释。有人认为志向不同,结果就不同。袁政襄以为:“宜亦有鹊起人文荣膺禄爵”,为什么老天“少假于翰公”,不给翰公以平等的机会呢?难道“翰公志在于乡愿,遗子孙以安,天亦如其愿而偿之乎?”袁政襄不理解这种天意究竟何在。

最后,为了安慰史氏家族的子孙们,袁政襄在序中做了这样的解释,认为:虽然城乡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为祖宗广积厚德者一样光荣。“上中下三宅子孙,秀者安于读,鲁者安于耕,巧者安于工,变通者安于商。无浇漓之风,敦孝悌之谊。复阅数世英才辈出,光耀门庭,安知不与简公一支,同称甬上之望族乎?”他以兄弟情谊,光宗耀祖,同为望族,共建门庭,为这一家族的分化现象做了总结,显示了作者的局限性。

由此可见,史氏家族子孙中因为环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有的“学而优则仕”,由此顿时门楣光大,身价立增,除可享受赋役优免之外,在居处、衣冠、丧祭等都同庶民有着严格的区别。身为朝廷命官,就会成为食禄之家,他们可以获得朝廷的各种赠予、赏赐,当他们占有大片土地后,也就成了缙绅地主。世代为官,子子孙孙不但继承仕业,也会继承产业,与家族中未入仕者则绝然不同,家族内的两个不同阶层,泾渭分明。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以往,史氏后人靠着祖先的荫德,从容出入,望若神佑。当离乱来临、朝廷更替之时,执掌大权的已不再是过去的亲信,能依靠的已没有旧日的朋友关系。肯于学习者就会考虑转行,或转营商业或移地谋生。不愿学习者,总想坐享祖上阴泽,自己一无所能,因此,只得变卖家产,聊以生存,或在兵荒马乱之时寻找安身之处,或在乱军中颠沛流离,到处流浪,成为游手好闲之辈。所以史氏家族后世挫落也与部分子孙不思进取有关。元朝以后,明州史氏家族逐渐衰落。虽然,明清时期出过几个进士,但已不如往昔的繁荣。越是往后子孙中贫富分化越是明显。

史氏家族的败落或造成贫富差距扩大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中无子,或壮年丧子,或遇继承者的嗣子不学无术又不争气。明州史氏家族分布在城市或乡村,既无家族公产、公田可继承,又无族产可以接济,遇到困难无子家庭就会坐吃山空,家境也会一败涂地,甚至变成赤贫。这从家谱记录中便可知晓,以历次修谱的捐款为例,有的富裕家庭一次捐款多达一百六十元,一般家庭也能捐几十元,可有的贫困家庭却只能捐款少得可怜的五元、甚至二元。家族内部由于贫富差异造成不同的阶层、乃至促使家族本身衰落,也是明州史氏家族的一个特点。

[1] 《宋史·贾似道传》

[2] 《元史》卷四世祖纪一

[3] 钱士升:《南宋书》卷6帝纪。

[4] [德]傅海波,[英]崔瑞德编:《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907-1368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5] 《史氏家谱》

[6] 《史氏家谱》

[7] [德]傅海波,[英]崔瑞德编:《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907-1368年),52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8] 《史氏家谱》

[9] 《文天祥全集》卷一三《指南录》卷一《愧故人》,482页。

[10] 《宋史·史嵩之传》

[11] 《文溪存稿》

[12] 《黄志》

[13] 陆心源辑撰:《宋史翼》卷16《李昂英传》,169页,北京,中华书局,1991。

[14] 陆心源辑撰:《宋史翼》卷29《陈振孙传》,316页,北京,中华书局,1991。

[15] 陆心源辑撰:《宋史翼》卷16《郭磊卿传》,165页,北京,中华书局,1991。

[16] 《宋刑统》卷21,《斗讼律·斗殴故殴故杀》。

[17] 关于史嵩之生卒年和墓葬的疑惑。史嵩之的出生时间和死后葬地都有说不明白之事。按理,作为一朝的宰相,他的生死年月应是有记载可查的,但《宋史》中对于史嵩之的生年一直是空白,之后,各种史籍照此办理。这一难题只能查家谱解决,史氏家谱明确记载:史嵩之出生于1189年(宋孝宗淳熙十六年)巳酉正月二十九日。关于史嵩之的墓葬地记载也不一,史嵩之是史弥忠之子,照理应葬在父亲墓葬地周围。但他又是史氏家族的又一个宰相,按朝廷规定应另葬。所以,包括家谱在内的材料中对此就有不同的记载。一是说他的墓不仅不在祖上的周围,而且也不在鄞县,而是“勅庆元府护丧,葬于慈溪石台乡孙平之原,御题其阡曰天福地”。且明确注解:“事详年谱”,说明这是确凿无疑的墓葬地。二是说他墓在其父附近,且有实物、残碑为证。有史料说他是宝祐四年或五年去世的。说明史嵩之身上的疑点多多。

[18] 陈致平:《中华通史》第5卷,418—419年,广州,花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