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研究生胜任特征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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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研究生复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中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日益重要。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1983年规定各招生专业全面进行复试;2001年提出差额复试原则;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减少初试科目,强调提高复试有效性[1];2006年正式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提出了规范化的要求。《意见》规定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3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从未像现在这样重要。
复试的地位之所以得到提升,原因在于研究和实践表明,仅仅依靠初试成绩来预测研究生的绩效,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初试往往侧重于对考生所掌握的本领域的知识等认知因素的考察。而已有大量研究表明,学生的学业成就与很多因素有关,其中只有一部分是由于严格的认知因素。非认知的因素,例如,人格特质,对学业绩效有显著的影响[3]。“大五”的尽责性因素可以预测高中[4]、大学[5]以及成人阶段的学业成就[6-8]。在控制了高中的学业成绩和学术水平测验考试(Scholastic Aptitude Test,SAT)分数之后,尽责性依然可以预测大学成绩[4,9]。这说明尽责性或许可以补偿认知能力的不足[10]。较高的尽责性可能往往与学业追求所必需的个人特质相联系,例如,条理性、可信赖、高效率、追求成功以及自我控制。人格特质等非认知因素对学业成就的影响提示我们,在初试成绩的基础上,结合复试阶段对考生多维度的考察,可以更好地预测研究生的绩效以及未来的职业成功,提高研究生选拔的有效性。
尽管认识到初试对于研究生选拔的不完备性,教育部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复试的地位,但是,对于复试阶段究竟应该考查哪些内容维度并没有系统的研究,缺乏基于研究的政策建议。《意见》规定研究生复试一般应包含对“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2]。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但是,上述各项因素是否都是研究生绩效的有效预测变量?举例来说,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中包括心理健康状况。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许多招生单位在研究生复试中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过度关注[11,12]。这种将影响学业成就的非认知因素窄化、聚焦于心理健康状况的认识和实践是失之偏颇的。事实上,由于存在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而影响学习和生活的个体在普通群体中的比例是非常低的。有志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往往是本科阶段学习中等及以上的学生,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些学业相对优秀的研究生候选者中反而有更大比例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心理健康问题的这种总体分布特征意味着如果以它作为选拔的指标必然导致“天花板效应”,缺乏必要的区分度。而且,当前对个体的心理健康往往采用自陈式量表评估。在研究生复试这种高竞争、高风险的教育选拔情境中,自陈式量表的作假几乎难以避免和校正。究其根源,对于心理健康因素的过度关注可能是由于人们有意或无意地假定: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出现的学习生活适应问题可以归结为这些学生在入学之前就存在某种心理健康问题。这种个体归因的倾向反映了一种基本归因偏差(The 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13]。这种归因偏差使得我们往往容易忽略系统和环境中所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此外,由于规定比较笼统,复试实践中不同招生单位根据自己的理解和经验,考查的维度大相径庭。有的单位考察思政品德(政治知识、世界人生观)、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思维品质)、责任协调(团队精神、人际交往)和人文仪表(常识、外表、礼仪)[14];有的单位考查人际关系(个人印象、适应力、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价值观和态度(对重大问题的看法、生活态度、个人目标等)[15]。这些维度对于研究生绩效的预测是否有效和完备令人质疑。复试内容和维度设置的主观性、随意性以及缺乏系统研究支持的现状令我们对其信度和效度产生严重的忧虑。如果由于初试的不完备性引入复试,但换来的却是复试中更大的混乱,那么这种状况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研究生选拔的有效性,并进一步影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综上所述,一方面研究生复试作为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研究生选拔的有效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却存在着研究生复试内容和维度设置不合理、不一致、无据可依的现状。造成这种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有关研究生选拔中究竟应该考查哪些内容维度的系统性研究的极度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