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下的群众文化

公共文化服务是群众文化的基本功能,群众文化事业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原则,即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都是群众文化服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公共文化服务是群众文化的基本功能

(一)群众文化和公共文化

群众文化和公共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群众文化是与专业文化、市场文化等相对应的概念,是建立在不同文化活动的主体和目的基础之上的独特概念,即人民群众以自身为活动主体,以满足自身文化需求为目的,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专业文化的主体是专业文化工作者,其目的是为满足受体的文化需求;市场文化的主体是文化产业,其目的是满足文化市场的需求。

公共文化,其“文化”的界定与群众文化中的“文化”不完全相同,群众文化中的“文化”以文学艺术为主要内容;公共文化中的“文化”所包含的范围较广,包括艺术、娱乐、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物博物、公共图书馆等。“公共”具有“共有的、公用的、共同的”含义,也常用来代表国家。现代意义上的“公共”(或“公共性”)的概念,是指建立在社会公/私二元对立基础之上的独体概念。在清晰的产权制度下,从“私人领域”之中区分出“公共领域”,从而诞生了公共领域和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性”[1]。

群众文化属于公共文化范畴。群众文化具有突出的群众性和社会性,同时也就具有鲜明的公共性和服务性。群众文化是人民群众拥有和享受的精神文化,群众文化供给、服务对象是全体人民群众;群众是群众文化的主体,人民群众不仅是群众文化的享有者,更是群众文化的创造者。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承担着发展文化馆事业和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责任。从这一角度来说,群众文化属于公共文化。

群众文化属于公共文化范畴,但不等于公共文化,就如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属于公共文化范畴但并不等于公共文化一样。群众文化这一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几乎贯穿了整个人类文化的发展史,渗透于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生活、生产活动之中,有其强大的生命力和特殊的发展规律。在公共文化与群众文化的关系上,不能片面地认为“以前都是群众文化,现在就完全改成公共文化,不用提群众文化了”[2]。

(二)群众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公共部门或准公共部门共同生产和提供的,以满足社会成员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着眼于全体公众的文化素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既给公众提供基本的精神文化享受,也维持社会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文化环境与条件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为的总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为满足人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和文化权益,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系统的总称[3]。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大的体系,包括了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等分体系;同时包括了群众文化事业、公共图书馆事业、博物馆事业、美术馆事业等子系统。群众文化事业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国家发展群众文化事业,设立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等群众文化服务机构,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更好地组织各种群众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生活的基本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修养,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其基本职能。

群众文化服务是以政府为主导,以群众文化服务机构为骨干,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群众文化事业,设立文化馆、文化站等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是政府的职能。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夯实群众文化事业基础,起到群众文化服务的骨干作用。

群众文化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关系:群众文化事业既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要遵循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又要遵循群众文化的特殊规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指明了道路和方向,推动群众文化的创新,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扩展了领域;群众文化服务属于基本文化服务范畴,同时,群众文化还存在着大量的群众自发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和部分的非基本文化服务内容。所以不能简单地把群众文化与公共文化服务画等号。

二、群众文化事业是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群众文化事业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从五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群众文化事业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群众文化事业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博物馆事业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组成部分的普遍属性或共同属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大的系统,涵盖了政府文化工作的众多方面,既包括目前文化体制中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系统,也包括宣传、教育、体育、科技以及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系统;政府办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包括了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还有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等[4]。

第二,群众文化事业是具有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群众文化普遍属性中的特殊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些重要组成部分,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在国际上具有普遍性,各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都包括公共图书馆事业和博物馆事业。只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包括了群众文化事业。中国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和历史进程,这是和其他国家不同的。国外也有一些和我国文化馆(站)类似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如日本的公民馆、英国的社区中心、新加坡的社区中心等,但它们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众文化事业,它们没有形成相对独立的社会文化形态,以及组织、机构、制度和理论体系。

第三,群众文化是以文化艺术为主要内容,以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社会文化教育培训和基层文化艺术辅导为主要职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这是由群众文化事业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的特殊规定性决定的。公共图书馆以文献信息资源为依托,向社会提供文化、信息和知识服务,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博物馆以自然和历史见证物的展示为基本工作内容,开展社会教育活动。这是由公共图书馆和博物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的特殊规定性决定的。群众文化事业、公共图书馆事业、博物馆事业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不可替代性。

第四,群众文化事业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源头之一。我国群众文化事业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兴起发展,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发展形成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具有相对独立文化价值的服务系统,从而成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则是21世纪出现的新概念。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实践中,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分野日渐清晰。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大政府对文化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它是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是在我国长期形成的群众文化事业、公共图书馆事业、博物馆事业等公益性事业发展的基础上建设的,群众文化事业是其源头之一。我国的群众文化事业经过50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了省、地市群众艺术馆,县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村)文化室五级群众文化网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五级网络,正是以群众文化网络为骨架形成的。

第五,群众文化是公共文化服务中最普及、最便利、受众面最广,也最受群众喜爱的服务。群众文化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原则在群众文化事业中的体现

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是群众文化服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也是由群众文化的基本属性决定的。

(一)公益性是群众文化事业的基本属性

公益性指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是免费或者是低收费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区别于文化产业的根本特征。

我国群众文化事业是社会文化公益事业,文化馆(站)是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它是政府为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而设立的,无偿或优惠服务是它的主要提供方式。文化馆(站)的基本属性从建立开始至今都没有改变过。即使是在文化馆为了解决经费不足,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的期间,其公益性属性也没有改变。文化馆的有偿服务和文化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营利性的演出、电影放映、歌厅、舞厅和个性化艺术培训等文化市场领域,现在也不属于基本文化服务范围,而群众文化活动、基层辅导、业余文艺队伍培训等基本文化服务始终是公益性的;文化馆用于有偿服务和文化经营的部分是少数馆舍和人员,文化馆的主要资源用于公益性服务;文化馆“以文补文”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开展公益性服务经费的不足。即使有少数地区、少数文化馆(站)的性质一度发生改变,也很快得到纠正。从总体讲,群众文化事业始终保持着公益性的基本属性。

(二)基本文化服务是群众文化事业的基本职能

公共文化的基本性,指满足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群众文化服务提供的主要是面向广大群众开展的文化艺术普及型服务,面向业余文艺骨干和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的提高型服务;面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保障型服务等,这些都属于基本文化服务的范畴。

一般群众文化被评价为“业余”的,但业余并不代表低水平,“业余”更多地指群众职业外的、利用闲暇时间进行的文化活动,是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文化需求,包括在闲暇时间里进行文化艺术鉴赏、参与群众文化活动、提高艺术技能和业余文艺创作等。群众文化机构应把基本文化服务作为主要职能,努力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基本文化服务。

(三)均等性是群众文化群众性的内在要求

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性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全体公民享有基本文化服务的机会应该均等;全体公民享有基本文化服务的结果应该大体相等;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文化服务的过程中,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而这些正是群众文化群众性的要求。在我国,人民群众是群众文化的主体,不区分经济状况、家庭出身、受教育情况和职业背景等,人人享有享受群众文化成果、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和开展群众文化创作的权利。群众文化尊重群众的意愿,人人都有选择自己喜爱的群众文化活动的权利。至于人民群众享有大体相等的群众文化服务,既是群众文化事业建设的一个原则,又是群众文化事业发展的目标。

(四)便利性是群众文化群众性的实现方式

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就是建立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化服务全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群众可以就近、方便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文化供给、服务对象是全体人民群众,为了保障人民群众享受群众文化服务的权利,必须保障这种服务具有最大限度的便利性。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不受民族、区域、季节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其实现方式本身就具有便利性,公园、广场以及社区、农村的空地上,到处都可以是群众文化活动的场所,到处都可以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在我国,群众文化机构的覆盖面是很广的,从省级、地市级、区县级文化馆到乡镇、街道文化站,再到最基层的文化室,网络延伸到最基层,从业人员数十万,这个覆盖面和影响面是其他文化机构所难以企及的。群众文化的流动服务也得到蓬勃开展,在“文化下乡”、“四进社区”活动中,群众文化服务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案例:长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湖南省长沙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城乡统筹、全民共享的思路,以设施网络化、服务多元化、活动品牌化为抓手,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努力构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设施网络化,完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长沙市先后投入40多亿元,建成了田汉大剧院、简牍博物馆、橘子洲生态文化公园、“一馆三中心”等一批重要文化设施;各区、县(市)投入20多亿元,建设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6个;全市各区、县(市)都建有文化馆、图书馆;全市181个街道(乡、镇)均建有综合文化站,其中设施设备先进、服务功能强的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58个。全市所有社区(村)都建有文化活动室(中心),其中示范性文化活动室(中心)190个。建成大型市民休闲文化广场20个、社区未成年人绿色上网场所322家、农家书屋684家、社区公园27个,全面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现了城乡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

服务多元化,坚持多样性、便利性的原则,创新供给方式。以全市1087支业余文艺团队为中坚力量,组织开展群众文艺“百团汇演”活动,推动文化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进校园,三年来共举办各类演出2万余场次,辐射全市181个街道(乡镇)、400多个社区,惠及600多万人民群众。2003年开始,“政府买单、群众看戏”,年均送戏下乡进社区演出800多场,累计送戏6000多场。全市文博单位、爱教基地、图书馆、文化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推进公园、游泳馆、学校文化体育场馆等免费向社会开放。

活动品牌化,不断丰富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质量。一是提升“百团汇演”群众文化品牌知名度。二是培育地方特色品牌,如湘江剧院“好戏天天演”活动;打造了“文化橘洲”品牌,举办橘子洲音乐焰火晚会、橘子洲沙雕艺术节、音乐节、国际摄影文化节等活动。各区、县(市)按照“因地制宜、一地一品”原则,积极打造“湘江韵律”、“五彩星沙”等活动品牌,形成了市区联动、城乡互动的群众文化活动格局。开创“阳光娱乐,创业兴文”活动品牌。2008年以来,长沙市积极探索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新路径,以“阳光”为导向、以“娱乐”为基础、以“创业”为主线、以“兴文”为目的,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举办各类演出300余场,参与企业近3000家,累计发放文化娱乐消费券16万多张,惠及数百万人民群众,受到群众好评、企业拥护和社会关注。

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把群众性、广泛性、互动性贯穿始终。在服务对象方面,关注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积极引导普通市民和广大未成年人参与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城市低保户、农民工、拆迁户等弱势群体倾斜。在服务内容上,坚持紧贴时代主题、紧扣群众需求,注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发就地取材的文艺作品、多姿多彩的民间文化。在服务方式方面,让群众走上舞台唱主角,全市各类群众文艺团队1087支,业余文艺骨干10万余人,成为主力军。在服务效果评价方面,让群众走下舞台当评委,参与“群众文艺百佳团队”和群众文化“三优”评选表彰活动,2010年开展的“百佳群众文艺团队”评选等活动,网络投票达20万人次,网站专题总点击量超过100万次,活动参与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