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态环境特征
一、生态环境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修筑梯田、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建立自然保护区、兴修水利、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取得了显著成效。一部分地区实行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近些年来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湖南自然环境复杂,山地丘陵所占比重较大,加之人为原因,如重工程措施轻生物措施,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迄今湖南生态环境仍很脆弱,主要不足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7×104km2,土壤侵蚀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第二,森林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湖南阔叶林少,针叶林多;防护林少,用材林多;成熟林少,中幼林多;混交林少,纯林多,森林生态功能退化。第三,土壤污染严重,土地质量下降。全省近1/3的耕地土壤有机质下降,因盲目使用农药和化肥,加之工业“三废”排放,已污染土地超过500×104hm2。第四,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洞庭湖每年泥沙淤积超过1×108t,湿地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湖南水灾旱灾频繁,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结合湖南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特点,将全省按水系划分成五大地域,即湘江流域、资水流域、沅水流域、澧水流域和洞庭湖区,结合实际对其进行综合整治。
湘江流域涵盖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永州的大部分以及邵东、涟源、双峰等地,土地面积8.5×104km2。湘江流域多丘陵低山,人口稠密,垦殖指数高,农业经济较为发达。但该流域岩性疏松,风化层厚,加之人类活动强度大,植被破坏相当严重。衡邵盆地紫色页岩区域植被稀疏,荒山秃岭面积较大,生态环境明显恶化。该流域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切实保护好森林植被,加大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增加混交林和防护林的比重,提高森林防护效能;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薪炭林,改造丘陵红壤、紫色土和花岗岩侵蚀地等。
资水流域涵盖邵阳、娄底、益阳等市,土地面积2.7×104km2。资水流域以丘陵为主,社会经济属中等水平,山区县域经济发展明显滞后,人均耕地少,且坡耕地和旱土多。该流域分布有大面积的石灰岩区和花岗岩区。前者保水性能差,经常发生干旱;后者水土流失严重,往往形成草木稀疏的“红色荒漠”。该流域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重点建设生态林,大力保护天然林,积极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薪炭林;将一部分坡地改造为梯田,建设基本口粮田;禁止滥垦乱挖和过度开发,坚决控制人为的水土流失。
沅水流域涵盖怀化、湘西州、邵阳、常德4个市州,土地面积5.1×104km2。沅水流域地势陡峭,河谷深切,耕地少而分散,农业生产条件欠佳,农民经济收入偏低。由于长时期的过度垦殖,当地森林被大片砍伐,山洪频繁,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石化”现象突出。该流域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大力改造坡耕地,对25°以下的坡地实行坡改梯,建设基本农田、果园林和经济林,对25°以上的坡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改造中低产田,努力提高单产;调整林种结构,大范围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沅水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全面封山育林,禁伐天然林,积极推广旱作节水技术。
澧水流域涵盖常德、张家界两市,土地面积1.5×104km2。澧水上游地区多山,地势陡峭,光照不足,宜农地比较少,且以坡耕地为主,粮食单产低,人地矛盾突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流域内溪流众多,洪涝灾害严重;在陡坡地大面积开荒种粮,植被反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崩塌、滑坡、泥石流时有发生。该流域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生物措施、耕作措施和工程措施并举,加大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的力度,狠抓坡改梯,搞好基本农田建设;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提高植被覆盖,防止土地“石化”;进行山溪综合治理,防止各类自然灾害,加大村庄和农田的保护力度。
洞庭湖区涵盖岳阳、常德、益阳和长沙市的一部分,土地面积2.7×104km2。长江“三口”和“四水”泥沙的大量涌入,造成河湖淤积、湖容萎缩严重;农田排灌设施老化,内渍内涝现象严重。湖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攻方向是: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大力营造防浪护提林和水土保持林;调整优化平原林网结构,实现林网、路网、沟网配套;调整生产结构,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改革耕作制度,积极推广避洪种植方式,禁止围湖造田,有计划地退田还湖;疏通河道,改良排灌体系;合理开发利用湖区湿地资源,积极推广适合湖区的生态农业模式,提高土地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