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类追求世界和谐的理想信念与实践活动
远古时代人类社会的落后不断衍生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斗争,使人第一次出现了自身的异化。从人的本质出发,人在自身发展中萌生并不断发展了要求和谐的意愿并将这一意愿转化为实践活动。这种对和谐的追求不断发展,并成为当代世界追求和谐的思想渊源和悠久传统。
一、世界和谐是古代朴素理想目标的核心内容
1.古代西方世界和谐的朴素理想
在西方,世界和谐的理念源自早期思想家对善和正义的美好追求和逻辑推演。
西方阐述世界和谐理念的学者,首推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他在《理想国》中谋划了以“善理念”为思想基础、逻辑起点、最高目标的和谐愿景。他认为:“只有遵循善理念的指引,才能认识真理,而善理念本身,正是理性认识的终极、最高对象、最高的真理。”[1]因此,建立在他的善理念之下的和谐社会才有实现的可能,因为柏拉图善的理念的核心又是正义,正义就是至善。据此,柏拉图认为根据他的正义观建立的“理想国”,必将是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如果人人能按照他的正义观的要求“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2]而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话,就能建立起他所谓的和谐安定的“理想国”。
柏拉图之后,斯多葛派哲学家芝诺则将世界作为理性主宰的统一整体,反对把人类分为希腊人与野蛮人,主张四海之内皆兄弟,人人都是世界的公民,没有种族、地域、等级的差别,形成了最初的世界主义思想。
欧洲中世纪时期,世界和谐的理念被笼罩在宗教神学的神秘面纱之下,使古代朴素的和谐世界理想成为笼罩在欧洲中心主义主导下的世界主义阐述。基督教早期教父克雷芒、奥古斯丁等人提出的复兴论、普救论等就是宗教世界主义的萌芽,其要旨是上帝对全人类实施的惠泽是普世性的,不再是一地一隅、一种一族。他们关于“基督教的教赎普及全人类”的理念,特别是奥古斯丁关于“历史的终极是‘上帝之国’在人间实现”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总之,古代西方朴素的和谐理想,既是出于理性的愿景,又与建立欧洲中心地位相联。
2.古代东方天下和谐的朴素理想
在东方,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造就了不同于西方的和谐世界理想。古代中国的和谐世界理念“最初起源于自然现象的观察和自然哲学的领悟”,[3]涉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也涉及国家之间的和谐。
中国古代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论述中,把自然界理解为一个阴阳和合的统一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自然界的本质是和谐,道的本质也是和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道是世界最高的存在。这是中国古人对自然秩序的基本认识。进而,中国古人提出,自然秩序创造了社会秩序,“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5]
儒家经典著作《礼记·礼运》篇对理想的大同社会的描绘,不是对未来的憧憬,而是对过去似乎存在的某个时期的追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这种以“托古”的形式所阐述的“大同世界”的理想,实际上是对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理想社会的描绘。
在国家之间的关系上,和谐思想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也有丰富的内容。一方面,中国古人主张以“和”为准则处理相互关系。朱熹根据孔子“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6]的思想,进一步提出“内治修,然后远人服。有不服,则修德以来之,亦不当勤兵于远”。[7]反对诉诸武力。另一方面,中国古人主张保持秩序,有序和谐。孔子认为,“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8]主张维护天子统治下的和谐秩序。按照这种理念,中国古代与周边亚洲国家相互之间形成了“朝贡体制”,以此维持相互之间的和谐共处。尽管中国与欧洲的和谐世界理念差别较大,但其所揭示的世界发展的一般规律及所追求的和谐理想,却有共同之处,因而成为人类思想发展进程中从未间断的思想脉络。
二、和谐世界思想在近代的丰富与发展
1.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理性和谐世界观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提出了基于理性观念的和谐世界理念和世界和谐理想。理性是资产阶级在反抗封建专制统治的宗教神性中提出的概念。按照新兴资产阶级的解释,人类在进入政治社会之前处于一种符合人类理性的“自然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强迫和专制,人们按照基于理性所产生的永恒不变的自然法行事,享有人类理性所决定的自然权力。自然法所要求于人的只是努力,努力履行这些自然法的人就是实现了它们,而实现了自然法的人就是正义的。人类的使命就是消除封建专制,确保自然法所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力得到实现。这就是资产阶级所主张的自由、民主、人权、博爱的和谐社会。[9]自然状态、自然法、自然权利等体现资产阶级要求的理性概念,构建了新的和谐世界的理想目标。这个思想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国际关系的认识。17—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为此进行了坚持不懈的理论创造。
德国思想家康德《论永久和平》描绘了道德法则制约下各民族国家与它们结成的联盟之间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建立起一个普遍法则的公民社会或者完美的国家宪法,这是人类到最后才能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大自然得以在人类的身上充分发展其禀赋的惟一状态。[10]为此,要培育世界公民。世界公民是完美公民社会下的人,这种社会“具有最高度的自由,因之它的成员之间也就具有彻底的对抗性,但同时这种自由的界限却又具有最精确的规定和保证,从而这一自由便可以与别人的自由共存共处”。[11]
2.近代西方空想社会主义和谐世界理想
空想社会主义作为早期工人阶级在思想理论上的代表,从实现人类解放的理想高度,不仅表达了世界和谐的美好愿望,而且对实现世界和谐做了深刻的论述。法国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傅立叶按照他所创立的“情欲引力理论”[12],构造了一种和谐制度和在这一制度基础上的和谐世界。德国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威廉·魏特林为了阐述世界和谐的理论,撰写了《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把未来的理想社会制度设计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制度”。按照魏特林的设计,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制度是由各地的家庭联盟所组成,这一社会以“财产共享”为基础,实现了全体成员的欲望和能力的和谐与自由。
空想社会主义的和谐世界理想代表了新兴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与愿望,与近代资产阶级理性观念下的和谐世界思想具有重要区别。在他们看来,“按照启蒙学者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资产阶级世界也是不合理性的和非正义的,所以也应该像封建制度和一切更早的社会制度一样被抛到垃圾堆里去”。[13]但是,正如恩格斯所说:“不成熟的理论,是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还隐藏在不发达的经济关系之中,所以只有从头脑中产生出来。”[14]
3.近代中国和谐世界的理想追求
随着西方新思想的广泛传入,近代中国的和谐世界理想也极大地超越了古代朴素的和谐世界理想,出现了既具有体现中华和合文化传统,代表中国人民向往平等和谐的良好愿望,又具有新兴思想气息的和谐世界理论。
康有为是近代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代表,曾积极倡导并促成了“戊戌维新”运动。康有为的思想没有停留在《孔子改制考》、《新学伪经考》所阐述的封建改良思想上,在晚年进一步研究并撰写了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大同书》。在康有为看来,未来社会是一个没有单独的主权国家和专制制度的,民主的世界政治组织——世界政府。康有为认为,现存的国家不可避免会有国际的武装冲突,因而惟有消除国别,人类才能享有永久的和平。他设想,在大同社会中有三级政府:世界政府、“各度”政府以及农工自治政府。三级政府各有其作用,为大同社会人类所需。当全世界合并为一国时,所有的人都成为“世界公民”,以“公议为权”,选世界议会的代表和治理地方的政府。
近代另一个留下和谐世界丰富思想的是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孙中山是近代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先驱。他在创立兴中会、同盟会,领导辛亥革命的实践中,阐发了丰富的和谐社会和和谐世界的思想,并将这些思想付诸实践。以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为核心内容的三民主义,包含着社会和谐的崇高理想。孙中山特别强调“调和”与“和谐”。他认为,“社会之所以有进化,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调和,不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冲突”。他举例说:“欧美各国从这种经济利益相调和的事业发达以后,社会便极有进化,大多数便享福。”他还提倡“互助”。孙中山说:“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社会国家者,互助之体也,道德仁义者,互助之用也。”“人类进化之主动力在于互助,而不在于竞争,如其他之动物者焉。故斗争之性,乃动物性根之遗传于人类者,此种兽性当以早除之为妙也。”又说:“夫今日立国于世界之上,犹乎人处于社会之中,相资为用,互助以成者也。”孙中山的调和与互助思想尽管在实践中只能是空想,但在中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调和”、“互助”之说就大有研究和提倡的必要了。[15]所以,胡锦涛在纪念孙中山诞辰1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作为“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最坚定的支持者、最亲密的合作者、最忠实的继承者”,“我们要坚定不移地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努力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共同创造人类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未来。”[16]
三、人类构建和谐世界的实践活动
1.欧洲宗教改革和农民战争中的和谐世界理想
人类关于和谐世界的理想发展演进的显著特点是,和谐世界理想的每一次论述、每一点深化,都伴随着争取世界和谐的实践运动。西方争取和谐世界的斗争是从中世纪反抗基督教专制统治开始的。15—16世纪,欧洲发生了以反对封建专制统治为主题的宗教改革运动和农民战争。作为宗教改革的代言人,马丁·路德要求结束罗马教皇对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的专制统治,提出要以个人的信仰自由为基础,各国制定适合自身发展所需的新教教义。在宗教改革的浪潮中,以加尔文教[17]为代表的新教[18]得到发展,积极谋求各教派的和谐共处。闵采尔是德国农民战争的杰出领袖。尽管闵采尔是“站在神学立场上对神学的否定”,[19]但其政治立场却是站在劳动人民一边,主张立即在地上建立天国,即“千载太平天国”。在这个天国里,一切人剥削人和人压迫人的制度已被废除,一切财产共同分配,人人承担劳动义务。“闵采尔的政治理论是和他的革命的宗教观点紧密相连的;他的政治理论远远超出了当时的社会政治条件,就如同他的神学远远超出了当时同行的看法一样。”[20]
欧洲宗教改革和农民战争对和谐世界的追求,就地域来看只限于欧洲或基督教世界,就理想目标来看以所谓理性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与国际关系中国与国和谐相处、和谐发展还有很大差距。但是,这个时期人们追求和谐与平等的实践,留下了更加深刻的思想内容。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闵采尔以及后来的空想社会主义实践家巴贝夫的时候,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他们是“作为现代无产阶级的发展程度不同的先驱者的那个阶级的独立运动”。[21]
2.中国古代农民争取和谐世界的理想与实践
中国古代农民在反对封建专制统治的斗争中,把和谐作为重要的理想目标,既作为号召群众的口号,也作为政治斗争的实践,在可能的条件和一定的范围内进行了构建和谐的实践。
早在东汉末年,农民起义中发展起来的张鲁,就在汉中进行构建和谐的实践。在他的治理下,当地“诸祭酒皆作义会,如今之亭传。又置义米肉,悬于义舍;行路者量腹取足,若过多,鬼道则病之……不设长吏,皆以祭酒为治,民夷便乐之”。[22]史书中关于张鲁治理汉中的记载,给后世以长久的影响,这种官民和谐、民民和谐的社会成为人们追求的理想。
东汉以后,构建和谐的思想与实践传统不断发展。北宋末年农民起义中提出了“均贫富”的思想。史书记载,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王小波(?—994年)、李顺在四川发动农民起义时曾说:“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23]提出了“均贫富”的口号。到两宋之交金兵南侵时,协同宗泽(1060—1128)防守汴京(今河南开封)的义军首领王善又提出了“等贵贱”的思想。他说:“天下大变,乃贵贱贫富更替之时。”[24]明末李自成、近代洪秀全在领导和组织农民战争中,关于构建和谐的实践活动更加丰富多样,涉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所以,胡锦涛指出:“我国历史上就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比如,太平天国运动的领袖洪秀全提出要建立‘务使天下共享’,‘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社会。这些思想虽然带有不同时代和提出者阶级地位的烙印,但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5]
农民战争中有关构建和谐的实践,与和谐世界理论、理想相比,有两点局限:一是这些实践主要是构建社会和谐,尚未深入到国与国和谐关系的构建。二是对和谐的理解比较肤浅,把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限定在以自然经济为主导的小生产社会。然而,瑕不掩瑜。农民战争的实践打破了构建社会和谐的思想局限,拓展为一种实际运动,为后人在理论上的升华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具体模式。
3.国际关系实践中反对战争混乱、构建和平稳定的理论和实践
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中,总是伴随着战与非战的交替存在。构建国与国之间的和谐始终是各国没有放弃的重要追求,并逐渐被国际社会所认同。
基于中国“天下主义”理念的郑和下西洋,以及中国古代频繁的对外交往中,充满了立和谐之意、创和谐之路、联和谐之邦的实践活动。郑和下西洋的背景与西方发现新大陆的远航具有截然不同的目的。明永乐皇帝给郑和的指示是:“宣德化而柔远人。”其意在于:一是将中国文明远播海外;二是睦邻友好,不穷兵、不疲民,示之以恩,驭之以威。因此,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在《人类与大地母亲》一书中,对郑和下西洋给予了很高的赞美:“15世纪后期在葡萄牙航海设计家的发明之前,这些中国船在世界上是无与伦比的,所到之地的统治者都对之肃然起敬。如果坚持下去的话,中国人的力量能够使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文明世界的‘中央之国’。他们本应在葡萄牙人之前就占有霍尔木兹海峡,并绕过好望角;他们本应在西班牙人之前就发现并征服美洲的。”[26]
进入近代,欧洲国际关系的发展中进一步形成了日益规范的国际关系准则和国际关系秩序,向构建和谐世界迈出了重要的步伐。17世纪欧洲三十年战争后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8世纪拿破仑战争后通过维也纳会议建立的维也纳体系,都进行了构建国际机制的积极探索。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以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的“十四点计划”为代表,通过建立国际组织、构建国际机制维护世界稳定,进而搭建世界和谐的平台,就成为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人们接受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痛苦的教训,建立了联合国,形成了以《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国际法文件为依据的国际关系秩序。战后国际关系的发展,特别是冷战后国际关系的发展,通过和平手段而非战争或武力威胁的手段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成为普遍的共识。许多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从不同的角度为建设世界的和谐与稳定,提出了大量积极的思想。建构主义[27]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并获得了广泛的影响。
[1] 杨芳:《精神家园的回归》,载《贵州师范大学学报》,1998(3)。
[2] 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张竹明译,15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3] 吴振坤等主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难题研究》,2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
[4] 《老子·四十二章》。
[5] 《春秋繁露·卷第十二·基义第五十三》。
[6] 《论语·季氏》。
[7] 《论语集注·季氏》。
[8] 《论语·季氏》。
[9] 房广顺:《当代世界人权问题分析》,86页,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
[10] 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8~18页,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11] 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8~18页,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12] 傅立叶根据当时自然科学和哲学所提供的材料,认为整个宇宙运动可以分为社会运动、动物运动、有机运动和物质运动。“引力规律”是这四种运动的共同规律,“情欲引力规律”是社会运动的特殊规律。他认为情欲引力是一种来自人类本性的永恒的东西,人们一旦认识了情欲引力规律,也就找到了通向幸福社会的道路。参见《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册),76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4。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721~72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7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 中国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孙中山思想的现代价值——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40周年》,载《光明日报》,2006-11-13。
[16] 胡锦涛:《在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6-11-13。
[17] 加尔文教(Calvinists)是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以加尔文神学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团体的总称。由于加尔文改革了天主教的传统教义,故又称“Reformed Churches”,汉译又称为归正宗,该宗实行长老制,由信徒推选长老与牧师共同管理教会,所以亦称长老宗。
[18] 新教也称基督新教(Protestantism),是由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罗马天主教会的教会和基督徒形成的一系列新宗派的统称,简称新教,或译为更正教、反对教,也经常被直接称为基督教,与天主教、东正教并列,为广义上的基督宗教的三大派别之一。
[19] 《费尔巴哈哲学选集》上册,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4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2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7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2] 《三国志·魏志》,卷八,《张鲁传》。
[23] 《皇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十三。
[24] 李心传:《建年以来系年要录》,卷十九。
[25]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5-06-27。
[26] 转引自樊树志:《走向海洋——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载《解放日报》,2005-07-01。
[27] 20世纪90年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领域活跃着一种称为“建构主义”的新型研究取向。建构主义批评新现实主义的理性原则,主张应用社会学视角看待世界政治,注重国际关系中所存在的社会规范结构而不是经济物质结构,强调机构、规则和认同在国家行为及利益形成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指出行为体与体系结构之间存在着互动依赖关系。参见倪世雄等著:《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220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