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权宜之计

道光六年(1826)二月,紧张、繁忙的海运正式开始。两江总督琦善奏称,商船九百余只,载米八十万石,已开赴出海地点,等二月初八日风顺开船。若遇顺风,十余天后即可到达天津。受兑后的海船行驶神速,天津镇总兵克什德和直隶总督那彦成奏报:二月二十八日,苏州长洲县第十三号郁同发沙船,已经驶抵天津所辖洋面,水师营参将李心德当即将其迎护至拦江沙外寄泊,于第二天清晨乘潮引进天津海口。那彦成预料此后各船可接踵而来,于是命令各员做好接收准备。郁同发沙船的入港,揭开了海运到津的序幕。此后,有关海船到津的奏报络绎不绝。山东也数次奏报船只途经山东的情况。押首参将关天培到达天津后,于三月十五日向穆彰阿报告,已经查明进口船424只,在后船390余只,它们都“次第停泊风顺,不日可来”。第一次海运尝试成功了。

关天培著《筹海初集》

上海尚有余米30余万石,专待前船回空。天津宣称,回空船只除去前往奉天买豆时间,四月底均可回上海。但陶澍认为,海船北行,时间最关紧要,愈往后拖,“风暴靡常,即难行走”,节省时间乃海运“第一关键”。他会同琦善、陈中孚等人联名上疏陈奏,要求沿途官员加紧督催。朝廷马上核准,军机大臣还特意行文通知陶澍:“贵抚奏前事一件,已奉寄信谕旨,交钦差穆直督(彰阿)、那将军(彦成)等迅速饬催矣。”与此同时,户部也在加速运转。四月十四日,户部报告道光帝,海运漕粮“均属干净”。为保险起见,他们仍要求仓场侍郎命令各仓,“加谨收贮,板蓆铺垫,妥协气筒,如数安置”。

第一批海船于四月二十六日离开天津,大部分前往奉天购豆贸易。其中大多数于五月二十二日左右返抵上海。直接返沪的沙船,时间自然更早。因为采取先来后到、随到随兑的方式,第二批海运的起始时间不再统一安排。总计第二批海运,共用沙船308只,全部于六月五日前放洋。天津镇总兵克什德则向那彦成禀报,四月底即收泊有二运船主周隆顺、孙永盛。他向船上之人询问情况,水手们称,他们同时在上海装兑二运的有十余只,而北上沿途所遇到的回南空船,也有二三百只之多。

六月初五日,陶澍向道光帝报喜:所有漕粮全部装载完毕,上海的工作于当日全部结束。此日,他亲赴海口,督饬放行,并按计划派京口协副将汤攀龙“押尾”。道光帝予以嘉示,称其“可嘉之至”。到六月初九日,山东巡抚武隆阿奏报,经过山东洋面的船只已有1277只,海运运行顺利,成功已成定局。因遇事故而姗姗来迟的最后一位商船主黄遇泰,于八月二十六日将船开到天津,挽抵上园水次,经过检查米色干洁,天津局当即挑选坚固官船4只,督同坐粮厅派拨经纪、斛手,于八月二十七日开兑,并于当天兑竣。九月三十日,海运漕米全部由天津转入通州,第一次漕粮海运结束。

海运如此顺利,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六月,道光帝命将琦善交部议叙,赏陶澍花翎,英和因首陈海运赏用紫缰,其他支持海运的官员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封赏。这次海运是清开国后近二百年来的首次海运,意义重大。由于道光群臣的共同努力,海运取得预期的效果:海运漕粮一百六十三万石,费银仅一百四十万两,比官办河运时节省银二十万两,节省米十余万石。

魏源像

魏源在此次海运结束后,为它归纳了特点:其优于元代海运者有三因:“曰因海用海、因商用商、因舟用舟”;其优于河运者有四利:“利国、利民、利官、利商”;最后达到了“国便、民便、商便、官便、河便、漕便”的众善目的。陶澍也称,海运一行,百余年弊端如沉疴去体,“岂非东南一大快幸事哉”!清代第一次漕粮海运的成功,不可否认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最高统治者的坚持,“家天下”的古代社会,皇帝独大,如果皇帝不同意,漕粮海运是很难付诸实践的。朝堂上有皇帝的撑腰,再加上英和、穆彰阿、熊遇泰等臣僚的协助策划,办海运之事自然是顺风顺水。在地方,则上有琦善、陶澍、那彦成等封疆大吏的通盘考虑,下有关天培、李景峄、俞德渊等官吏的共同努力。他们通力合作,尽职尽责,使得整个海运进行得井井有条。

既然河运漕粮有诸多弊端,海运漕粮有许多优点,道光六年的初次海运漕粮又相当成功,为什么道光帝却突然改变主意,不再继续实行海运了呢?最深层的原因,乃是清廷始终将漕粮海运作为权宜之计,没有从战略高度上思考海运事业。社会风气的变化、生态环境的恶化、吏治的败坏,以及英和、陶澍等人的精明实干,这些客观条件的存在已经向最高统治者发出讯息——海运有其实施的可能性。但是,由河运转为海运,从熟悉而受限制的内陆转而面向瀚浩陌生但生机勃勃的海洋,是一种痛苦的抉择。这种转变触一发而动全身,会彻底改变传统社会的版图意识、主权意识、海洋意识、海疆意识,并对农耕经济造成巨大冲击。无疑,这需要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战略远见。但是,“海运乃权宜之计”的思想严重束缚了海运的进一步推广。反对海运者自不必说,即如当时的海运支持者,上至道光帝,下到一般督抚,都普遍弥漫着这种思想,导致他们对海运并非一贯积极坚决。他们无法跳出固守成规的老套路,极大地消减了海运持续进行的可能性。再加上淤塞的河道被疏通,朝廷对河运的熟悉程度远远超过海运,“肥水不流外人田”,漕运毕竟是有利可图的,与其让商船通过海运获得较大的利益,使漕运水手无处安置,还不如继续由官方河运。上自朝廷,下至地方都认为用海运而抛弃祖宗所用之河运没有必要,于是继续海运的事情就这样夭折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错过了历史赋予他们的机遇。

在这种时代大背景下,从统治者方面来看,道光帝本人安于现状,是此次海运没能继续下去的最重要原因。道光帝心目中的理想是恢复康乾盛世,恪守祖宗法典。乾嘉以来,国家承平日久,各种矛盾激化,吏治败坏,清朝迅速走向衰落。道光帝为改变被动局面,亦曾致力于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他往往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先紧后松,浅尝辄止,其妥协性和不彻底性致使改革成果最终化为乌有,如禁止浮奢、革除漕弊、缓解河工等。漕粮改河运为海运,是清朝近200年不曾有过的变革,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作为最高决策者的道光帝,只有坚决果敢,排除阻力,才能取得成功,否则瞻前顾后,投鼠忌器,注定要失败。海运夭折正是道光帝屈从“祖宗成法”的结果。

其二,河运之时,有不少人利用其中饱私囊,海运的施行必然会斩断这些业已存在的利益链,其所经路线不由内地,不经层层私饱,必然会触动一些既得利益者。魏源曾指出:“海运之事,所不利之人有三:海关税侩也,天津仓胥也,屯弁运丁也。”这些人与整个官僚体系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海运的舆论影响,扭曲了清廷的决策。所谓“非海难人而人难海,非漕难人而人难漕”,他们反对海运的口实,无非是海洋风大浪恶、海寇劫掠、水手聚众难散、津通收兑必难、海商经久难靠等,虽然并不能经得起认真推敲,但一直颇有市场,得到了舆论上的支持。即使是二十余年后,仍有人主张:河运之费在内地,海运之费散诸外洋,“以所得内地之赢余,交易外洋之异物,将必致民膏暗耗,银价日增,于国计民生所关非细”,将传统官僚对经济运行的荒唐思维模式,表现得淋漓尽致。相比之下,力主海运的下层士人如包世臣、魏源等人却人微言轻,影响有限。

海运时政府采用了雇用商船的办法,此举乃利国、利商之举措,但是对十数万河运水手的安置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相比之下,河运虽然弊端丛生,但却极易安置人员。运丁有卫所屯田,尚不难安抚,要命的是数万名水手。嘉道以后,他们大多加入青帮,成为统治者十分担心的社会问题。他们以船为家,以运漕为生计,一旦废除河运,生计断绝,势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事实上,道光五年水手船帮就发生了大规模**。二月初三日,嘉白帮潘安水手强占本应归该帮老安水手管驾的新船,二者发生斗殴。杭三帮、处前帮中的潘安水手闻讯,前往助嘉白帮中的潘安水手与老安水手相斗,“有戳死船内者,有砍戳落河淹死者,有在民船搜出杀死者,有追赶落河及投水溺毙者,并有在船自缢身亡及当时逃走者”。械斗持续到初七日始散,先后捞获59具尸体。由此可见,为稳定社会秩序,重开河运,安顿运丁,不失为有利之举。

其三,道光六年的漕粮海运仅限于江苏一省,海运实为海河并运,其他地方如江西、浙江等省,办漕只有改折,但改折易滋弊端。在此两难之下,道光帝唯有治河济运。而此年河工持续好转,顶住了数次大洪水的袭击,为恢复旧制提供了条件,并向继续进行海运提出挑战。同时,海运自身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陶澍曾奏言,海运创始甚难,人情观望,商船退避,其难一;章程新定,委员互不统属,其难二;各州县米赴上海,同时雇剥,船只难敷,其难三;各州县距黄浦水次远近不同,既恐停船待米,又恐米到船稀,其难四;海运用费并无旧章,其难五;商船赴津,万一停阻,有妨二运,其难六。如何控制沙船水手,也是清廷考虑的难题。海运沿线一带岛屿,孤悬海外,难以巡防,而浙江疍船、三不像船水手,“率皆强悍不驯,不受弁兵约束,每致登岸滋事,居民深受其累”,这些问题虽有大有小,但都需要清廷花费巨大精力和心血解决。作为清朝采用的新方式,海运有许多问题亟待改进和解决,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道光帝和大臣更多的是选择了退缩,重新回到了漕粮河运的旧路上。

清代第一次轰轰烈烈的漕粮海运,因统治者和大臣的回归“正途”而在成功实施的背景下走向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