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大流士统治时期的政策

一、确立君主专制

在居鲁士和冈比西斯统治时期,波斯王权明显加强了,君主专制也已开始出现。他们两人的统治已与军事民主制时期的军事首领(或称作王、巴赛勒斯)完全不一样,不仅他们的统治已具有明显的阶级性,他们代表了波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而且他们的权力也大大地扩张了,开始具有了君主专制的性质。但在他们统治时期,波斯的君主专制尚未被贵族们确认,居鲁士的权力为贵族们默认了,因为他对波斯人有很大的贡献和功劳,而他的儿子冈比西斯的权力却没有被贵族们认可,因而他的统治被贵族推翻,他本人也被杀。说明在那时君主专制还没有被贵族们认可,至少那时君主专制在波斯还没有确立起来。

所以,据希罗多德所说,在高墨塔被杀以后,在大流士等七个贵族中发生了关于在波斯采用什么统治形式的争论。其中欧塔涅斯主张民主制,其理由是由一人进行独裁统治既不是一件快活的事,也不是一件好事,它会引起骄傲自满,即使世界上最优秀的人掌握了这种权力,“也会脱离他的正常心情”。美伽比佐斯主张寡头制,其理由是,独裁确实不好,但将权力给予民众也不好,因为民众一行动起来就不知道自己的目标,就会像一条泛滥的河盲目向前奔流,直向前冲。不能把自己从一个暴君下解放出来,却又让肆无忌惮的人民大众去专擅。这反映了波斯的贵族奴隶主对人民群众的畏惧。

大流士则主张君主制,其理由是无论是为了对付人民,还是为了对付外敌,独裁都是最好的,而且这是祖先之法,不应废弃。在七个人中有四个人主张君主制。所以,最后独裁统治的意见占了上风,大流士通过阴谋手段夺得了权力,当上了波斯帝国的国王。但主张民主制的欧塔涅斯仍然声明,他和他的后代不受君主专制的约束,并得到大家的赞同。[1]这个故事表明,在大流士上台时,在波斯内部,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还很激烈,原始民主制的传统还根深蒂固,君主专制尚未确立;同时也表明,面对激烈而复杂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波斯奴隶主贵族已决心放弃其他的统治形式而采用君主专制的统治形式了。正是因此,大流士关于实行君主专制的主张才获得了通过。

所以,大流士在当上了波斯帝国的国王后,首先就是使自己成为一个专制君主,他自称是“伟大的王,众王之王,世界四方之王”[2],是居鲁士和冈比西斯的直接继承者,“在我之前,我的亲属中有八个人曾经做过国王。我是第九个。我们九个人连续为王”。[3]

为了加强自己的专制统治,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政治方面,他大权独揽,拥有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和军权。他的话就是法律。一切高级军政官吏均由他任免。例如,他任命米利都人科埃斯为米提列奈的僭主。[4]为了控制地方和军队,他派“国王耳目”以刺探情报,还经常巡视各地。在军事方面,他是军队的最高统帅,有权征召军队。在经济方面,他不仅有权规定各省的税收数量,还控制货币的铸造,占有大量土地、奴隶和其他劳动力,组成王室经济,还可以任意将土地等赏赐给有功的人,如他把埃多涅斯人的土地米尔启诺司赏赐给米利都人希司提埃伊欧斯。[5]他在全帝国设置了四个首都(帕赛波里斯、苏撒、爱克巴塔那和巴比伦)。他神化自己的权力,说他是“按照阿胡拉·马兹达的旨意”当上国王的。他有权对任何人,包括高级军政官员进行奖惩。例如,他杀了和他一起杀了高墨塔的七个人之一的音塔普列涅司[6],他杀了居鲁士时期任命的撒尔迪斯的总督欧洛伊铁司。[7]

总之,他就是帝国的化身。正如希罗多德所说,大流士“在他治下的土地的一切方面都拥有充分的权势”。

二、加强波斯帝国的国家机器

居鲁士和冈比西斯是在征服战争中度过他们的一生的,他们来不及建立管理这样庞大的波斯帝国的机器。所以,在高墨塔被杀,大流士上台之后,各地纷纷起义,他们征服的成果差一点就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了。为了不仅征服而且要长期占领和统治这辽阔的帝国,大流士进行了完善和加强帝国的国家机器的工作。他在中央,在国王之下设置了一个中央议事会,由七名波斯显贵组成(他们很可能是由参与杀死高墨塔的那些人或他们的继承人组成的),这实际上是国王下面最高行政机关。他还设置了一个办公厅,里面有许多通晓各地语言的人。在地方上,为了加强波斯人对被征服地区的统治,大流士将全帝国划分为若干行省,每个行省由中央派总督治理,其主要任务是执行国王的命令(命令往往由国王的亲信传达),拥有行政权和征收赋税的权力。总督一般由波斯人担任,而且很多总督是皇亲国戚或王子。不过,为了拉拢被征服地区原有的统治上层,也可能由他们中的人担任总督,不过这样的人很少,而且多半是在边远地区。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国王派遣国王的耳目进行联络。这些人既起联络作用,大概也起监督作用。

三、整顿和完善军事制度

波斯帝国是靠军事征服建立起来的,也靠军队来维持其统治。但是,在大流士执掌政权之前,波斯的军事制度是很不完善的,这对要统治如此辽阔的大帝国,而且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都极其尖锐的波斯来说,是很不适应的。为了巩固波斯人对被征服地区的统治,也为了巩固自己的专制统治,大流士对军队进行了整顿,改革和完善了波斯的军事制度。波斯统治者十分重视军队的作用,“国王颁发奖赏的时候,他首先约请那些在战场上显身扬名的人,因为没有人保卫土地,耕种多少土地都是没有用的”。[8]波斯帝国的士兵(不管他们是否是波斯人),都分给土地以养家糊口。资料常常可以看到“弓的份地”、“马的份地”,这是指弓箭手的份地,骑兵的份地或饲养马的份地。

四、经济方面的措施

波斯人对各地的征服,目的不仅在于战争时期的掠夺,而更重要的是在战后对被征服地区的人民进行长期的统治和剥削。大流士的各项措施的根本目的也就在于此。居鲁士和冈比西斯进行了征服,掠夺了许多东西,但还未来得及制订出一套剥削被征服地区人民的方案,没有一套完备的赋税制度。大流士在经济方面的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制定或整顿、完善了波斯帝国的一套剥削被征服地区人民的赋税制度。除了利用税收和贡赋来剥削被征服地区以外,波斯人还在全国各地强占了大批土地和劳动力,给予波斯人和被认为对波斯统治有功的人。他们利用这些土地和劳动力组成王室庄园和贵族庄园。每个庄园的规模都很大。

大流士在经济方面的另一项措施是统一全帝国的货币铸造制度。他规定波斯帝国中央政府有权铸造金币,各行省可造银币,而自治市铸造铜币。大流士的金币名为大流克,上面有大流士的头像。币重8.4克,成色十足,重量准确,在全国流行。大流士禁止地方上铸造金币,违者处以死刑,据希罗多德说,埃及的一个高级官员,就因为私自铸造成色极高的银币而以谋叛罪被处死。[9]大流士曾用成色极高的黄金铸造金币,而当时统治埃及的阿律安戴司(他是冈比西斯时期任命的埃及总督)便铸造了同样的银币;结果没有一种银币的成色像阿律安戴司的银币那样纯。但是当大流士听到阿律安戴司这样做的时候,便把他处死,处死的口实不是这一点,而是阿律安戴司谋叛。

有大流士像的金币大流克

五、扩大波斯帝国统治阶级的基础

波斯人以征服者的姿态凌驾于全帝国之上,享有各种特权:他们担任各种高级军政官吏,不纳税,战争中能分取战利品。但他们人数不多,力量有限,再加上他们是以一个落后的民族征服许多先进民族,统治经验十分不足。他们不仅使自己与各被征服地区的广大劳动者相对立,而且与被征服地区的原统治者相对立。

大流上台及其引起的全帝国大起义表明,波斯奴隶主是极其孤立的,征服是不得人心的。不仅被征服地区的普通百姓不甘心受波斯人的奴役,当地的上层人士也不甘心丧失自己的政治经济地位和特权。因此,参加各地起义的既有普通老百姓,也有上层的人士。而且,很可能,其中的许多暴动是由这些上层人士发动和领导的,因为这些上层人士的社会影响很大,活动能力强。如何在巩固波斯人对全帝国的统治的时候,既照顾波斯征服者的利益,又考虑到被征服地区上层人士的感情和政治经济利益,这是大流士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这使大流士感到有必要联合各地奴隶主。所以,在他执掌政权以后,他采取了若干措施,以便把各地奴隶主拉到自己这边来,支持波斯人的统治。他吸收了一部分地方奴隶主参加地方政权,如埃及的州一级的政权,像州长等;对各地宗教采取宽容的政策,甚至加以扶持,如他在埃及修复了一些庙宇,发还了被冈比西斯没收的神庙财产,以期赢得埃及祭司的支持;大流士还采用过埃及法老的称号(1973年,在大流士的王宫附近发现了一尊身着法老服装的大流士石雕像,从底座上的铭文看,可能是从埃及运往波斯首都的)。在埃及的波斯人还曾使用过当地的语言,崇拜当地的神等。为了使各地原来的统治者接受和支持波斯人的统治,大流士在制定法律时可能还参考了各地原有的法律。

六、修筑驿道

大流士统治下的波斯帝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因交通很不方便而联系很少,大流士要了解各地情况、动乱时要调动军队、传达命令都十分困难。这对大流士的统治非常不利。为了方便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也为了调动军队,传达命令,大流士在当初亚述帝国统治时期修筑的驿道的基础上,修建了波斯帝国的驿道。

在这些驿道中最长的一条,是从小亚西海岸的以弗所到伊朗高原原来埃兰王国的首都苏撒,全长2400公里,被称为“御道”。另一条是从巴比伦经伊朗高原至印度河流域的驿道。在驿道的沿途,每隔二十五公里左右设有一个驿站,站内配备有马匹,一旦有事,信息便从这些驿站一站一站地飞快传递到首都,而国王的命令又会很快地从首都传达到各地。由于驿道四通八达,纵横交错,所以信息的传递、军队的调动都很快捷。据说,波斯国王可在其王宫中吃到地中海的鲜鱼,说明传送之快。[10]驿道也供商旅行走。为了保证道路畅通无阻和商旅安全,沿途都驻守有军队,各地总督的任务之一就是要保证驿道安全。

希罗多德对从以弗所到苏撒的这条驿道的叙述如下:

在这条道路的任何地方都有国王的驿馆和极其完备的旅舍,而全部道路所经之处都是安全的、有人居住的地方。在它通过吕底亚和普里吉亚的那一段,有二十座驿馆,它的距离则是九十四帕拉桑该斯半。过去普里吉亚就到了哈律司河,在那里设有驿馆关卡,人们不通过这道关卡是绝对不能渡河的,那里还有一个要塞守卫着。过了这一段之后便进入了卡帕多启亚,在这个地方里的路程直到奇里启亚的边境地方是二十八个驿馆和一百零四帕拉桑该斯。在这个国境上你必须经过两个关卡和两座要塞;过去这之后,你便要通过奇里启亚,在这段路里是三个驿馆和十五帕拉桑该斯半。奇里启亚和阿尔美尼亚的边界是一条名叫幼发拉底的要用渡船才可以过去的河。在阿尔美尼亚有十五个驿馆和五十六帕拉桑该斯半,而那里有一座要塞。从阿尔美尼亚,道路便进入了玛提耶涅的地带,在那里有三十四座驿馆,一百三十七帕拉桑该斯长。四条有舟楫之利的河流流经这块地方,这些河流都是要用渡船才能渡过去的。第一条河流是底格里斯河。第二条和第三条河流是同名的,但它们不是一条河,也不是从同一个水源流出来的;前者发源于阿尔美尼亚人居住的地方,后者则发源于玛提耶涅人居住的地方。第四条河叫做金德斯河,就是被居鲁士疏导到三百六十道沟渠中去的那个金德斯河。过去这个国土,道路便进入了奇西亚的地带,在那里有十一座驿馆与四十二帕拉桑该斯半长,一直到另一条可以通航的河流,即流过苏撒的那条科阿斯佩斯河。因此全部的驿馆是一百十一座。这样看来,从撒尔迪斯到苏撒,实际上便有这样多的停憩之地了。

如果这王家大道用帕拉桑该斯我计算得不错的话,如果每一帕拉桑该斯像实际情形那样等于三十斯塔低昂的话,则在撒尔迪斯和国王所谓美姆农宫之间,就是一万三千五百斯塔低昂了。换言之,也就是四百五十帕拉桑该斯;而如果每日的行程是一百五十斯塔迪昂(在另一个地方,希罗多德又说是普通人一个人一天的行程是二百斯塔低昂)的话,那么在道上耽搁的日期就不多不少正是九十天。

……但如果有人想把这一段路程更精确地加以计算的话,那我也可以说给他的。因为从以弗所到撒尔迪斯的这段路也应当加到其他一段上面去。这样,我就要说,从希腊的海到苏撒(美姆农市就是这样称呼的)的路程就是一万四千另四十斯塔迪昂,因为从以弗所到撒尔迪斯是五百四十斯塔迪昂,这样三个月的路程之外,还要加上三天。[11]

七、将琐罗亚斯德教定为国教

如同任何剥削阶级一样,波斯统治者也不仅需要利用暴力机器,而且需要精神武器来进行统治。大流士不仅强化了波斯帝国的国家机器,而且利用宗教来加强波斯人的统治,于是将琐罗亚斯德教定为国教。琐罗亚斯德教是因其创始人的名字而得名的。该教宣扬世界上有善、恶二神,善神叫阿胡拉·马兹达,代表光明、正义,崇拜太阳、火。恶神叫阿格拉·曼尼,代表黑暗、寒冷、沙漠、风暴,生活在北方沙漠的永世黑暗中,制造疾病、残害牲畜。该教号召人们站在光明神一边,与恶神进行斗争。琐罗亚斯德教崇拜火,因此又被叫做拜火教。该教的经典是《阿维斯塔》。大流士将该教定为国教,宣称自己的权力来自阿胡拉·马兹达,以神化自己的君主专制权力。不过,大流士虽然将琐罗亚斯德教定为国教,但却并不排斥其他宗教,他对其他宗教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但伊朗的阿卜杜·侯赛因·扎林库伯并不赞成这种说法。

除了上述这些措施以外,大流士还可能对波斯的文字作了某些改革。[12]

[1] 见《历史》,第3卷,80—83。

[2] 见《大流士关于在苏撒修建的王宫的铭文》,见《古代东方史文选》,俄文版,第2卷,第38页。

[3] 见《贝希斯吞铭文》,见李铁匠:《古代伊朗史料选》,3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4] 见《历史》,第5卷,11。

[5] 见《历史》,第5卷,11。

[6] 见《历史》,第3卷,118。

[7] 见《历史》,第8卷,120—129。

[8] 见色诺芬:《经济论》,IV。

[9] 见《历史》,第4卷,166。

[10] 见《历史》,第5卷,52。

[11] 见《历史》,第5卷,52-54。

[12] 见B.B.司徒卢威:《大流士一世统治时期的文字改革》,载《古史通报》,1951,第3期,第186—1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