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嵇康的玄学教育思想

嵇康(223—262,或224—263),字叔夜,谯郡铚(今安徽濉溪西南)人。他自幼不涉经学,好读老庄,及弹琴咏唱。嵇康做过曹魏的“中散大夫”,并与曹宗室有姻亲关系。司马氏当政后,他隐居不仕,与阮籍、刘伶、向秀、山涛、阮咸、王戎时常聚于竹林喝酒、纵歌,世称“竹林七贤”,成为玄学的代表人物。嵇康的著作不仅文辞优美,而且富有时代批判精神。他留给后世的有诗六十首及论著共十卷,其教育思想主要反映在《与山巨源绝交书》《难自然好学论》《养生论》《家诫》等篇章中。

一、玄学与嵇康的教育作用论

玄学是魏晋南北朝兴起的一种社会思潮。“玄学”之称的由来,是因为魏晋时期的清谈之风。清谈家们围绕着《周易》《老子》《庄子》三本玄妙深奥的书展开讨论,称为“三玄”,清谈的内容主要涉及有与无、生与死、动与静、名教与自然、圣人有情或无情、声有无哀乐、言能否尽意等形而上的问题。玄学是当时一批知识精英跳出传统的思维方式,对宇宙、社会、人生所做的哲学反思。在正统的儒家信仰发生严重危机后,为士大夫重新寻找精神家园提供了话题。在众多玄学家中,嵇康是比较有影响的一位思想家。

嵇康认为人性所反映的是自然之性而不是社会人伦之理。所谓自然之性的含义有二:一是指人的生理本性,它与万物自然本性一样,是先天固有或附着于形体的;二是作为人性,表现为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与欲望,也就是说,人首先是一个生物体而不是伦理化了的精神实体。因此,求生欲望是人生存与发展的本然要求。

嵇康从这种自然人性论出发,以强烈的批判精神否定传统文化和儒家教育,认为自然人性的破坏和社会上存在的一切虚伪狡诈的道德沦丧现象,其根源都是因为过往文化教育发展的结果,儒家提倡的礼乐名教更是破坏自然人性、制造一切社会罪恶的根源。嵇康认为儒家名教不是社会进步,而是使人类走向虚伪,干扰了人类那原始完善的“大朴”之心。因此他主张全盘否定儒家教育,这样社会才会安定太平,风俗才会美化古朴,人性才能复归自然。

二、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嵇康虽然对世俗教育猛烈抨击,但并没有全部否定教育存在的合理性。他认为,“自然”是支配世界运行的客观规律,主张倡立理想的自然主义教育理论。自然主义教育就是遵循自然法则去认识和获得“生生之理”和“自然之理”,培养“以无措为主,以通物为美”的“君子”。嵇康在《养生论》和《答难养生论》中,系统地论述了君子如何从身心两个方面获得自然的发展。他认为人的精神和肉体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身体必须借助精神才能立足于社会,精神必须依赖身体才能存在。只有“清虚静泰,少私寡欲”,“守之以一,养之以和”,才能获得身心自然和谐的发展,人性也才能复归自然。

嵇康还在《声无哀乐论》中构想了一个自然主义教育的理想模式:“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所有这一切,完全是一幅自在自为的人类生活画卷。他认为只要人们不假外求,任其真性,自然能达到仁、义、忠、信等道德规定。

从本质上说,嵇康的自然主义教育理想仍是一种道德教育,但与儒家的教育目的有别。儒家是培养履践封建人伦道德的“圣人”;而嵇康尽可能地保全生命本貌,使人成为尽释自然之性的“至人”。

三、嵇康的音乐教育思想

嵇康通晓音律,尤其喜爱弹琴,曾弹奏一名曲《广陵散》。并善于创作新曲,《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曲,被称为“嵇氏四弄”,与蔡邕创作的“蔡氏五弄”合称“九弄”,是我国古代一组著名琴曲。隋炀帝曾把弹奏“九弄”作为科举取士的条件之一。

此外,嵇康还著有音乐理论著作《琴赋》和《声无哀乐论》。他认为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乐不会因为社会的动**或人的喜恶改变其本质的属性。他主张声音的本质是“和”,合于天地是音乐的最高境界。因为有了“和”,音乐才有了感人至深的精神力量。而音乐的作用在于“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足于内,是指音乐对个人和谐发展的作用,音乐能使人自娱自乐,借以解除寂寞、抒**怀、寄托志趣、养神健体。见于外,是把音乐对人的个体教育作用推及社会。他不但把音乐作为顺应人性、发展人性的重要教育手段,而且还把它视为“万国同风”、“穆然相爱”的最佳良方。

嵇康充分肯定了音乐教育的作用,认为音乐的作用在于“歌以叙志,舞以宣情”。这既是肯定了音乐之所以具有教育作用在于音乐的内在机理,即音乐自身的特殊感染力,也是其玄学教育思想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