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体制模式

我国民办基础教育40年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国有民办”(包括社会承办学校、公立“转制”学校),“民有民办”(包括个人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企业办学校、教育集团办学校)以及混合所有制等典型模式。

(一)“国有民办”模式

“国有民办”中小学,包括社会承办学校(也称为“民办公助”学校)和公立“转制”学校(也称为“公办民助”学校)两类。

社会承办学校是指个人或社会团体作为承办人,在一定的启动资金基础上,向政府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租赁、借用一定的场地而开办起来的学校。如宁波市A中学是社会承办学校的一个典型。承办人向宁波市教委租用办学场地,校长拥有较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包括:校长自主组建学校领导班子,聘任副校长和各处室负责人;校长自行聘用教职工,并有权决定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和奖金福利;学校自主拓展办学渠道,走以基础教育为主、“三教”(普教、职教、成教)互相渗透的办学新路子;学校可自主招收“民办班”。

公立“转制”学校是指政府根据社会的教育需求,按照法律程序将原有的国有公办学校或是政府新建学校交给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进行“转制”运行的学校。这类学校享受民办学校的政策和待遇,以自己的办学质量获取社会的支持。公立“转制”学校最早于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在上海。当时上海市的民办中小学中,转制学校占一定比例,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政府在城市公共建设过程中新建的、与新的居民住宅小区相配套的学校,另一种是已开办的薄弱学校。如上海市B中学是公立“转制”学校的一个典型。该校是1993年经徐汇区批准,由一所公建配套学校“转制”而来的全日制完全中学。其校产属国家所有,即学校的所有财产,包括办学所增值的部分,全部归国家所有;校长全权负责学校的经营管理和教育教学。学校进行了管理体制的改革,改变原来政府对学校的直接调控,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具有教育、人事、招生、财务自主权,自行筹措办学经费。政府在办学硬件和软件上给学校以支持、督促和指导。该校“转制”后,教育资产大幅增值,实力由弱变强。[11]

(二)“民有民办”模式

“民有民办”学校即所谓的“纯民办”学校,其办学主体为公民个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该模式的本质特征是资金筹集和投入的主体不是政府,而是非政府法人或自然人。我国“民有民办”学校的类型多,数量大,办学成分复杂,以办学主体和资金来源为标准,可将其分为个人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企业办学校和教育集团学校。

个人办学校由一人或数人作为出资人成立学校,聘请校长管理学校,自聘教师,自主管理。如广东省C学校成立于1994年9月,是一所致力于学生个性教育探索与实践的民办学校。为减少各学段的衔接所造成的教育损耗,保证学生基础学习与个性发展的连贯性,该学校采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十五年一贯制和三五四三学制。

事业单位办学校大多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主党派出资办学,由办学单位派人主持学校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预算决算和校长人选等重大事项。如上海市D中学由上海市教科院和某公司合办,是一所由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合办的学校。教科院以其无形资产及实验指导,租用闵行区梅陇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学;某公司投入启动资金600万元,用于校舍和食堂装潢改造,购买实验室设备、课桌椅和办公设备等。该校校舍面积8500平方米,占地约1.9万平方米(协议期限20年,每年向教育主管部门支付20万元租金)。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由市教科院、某公司、闵行区教育局、梅陇镇政府教委联合推荐人员组成;董事长单位为上海市教科院,副董事长单位为该公司;校长由上海师范大学附中退休校长担任。

企业办学校也称为教育产业型学校,即企业投资将学校作为产业经营,聘请校长自主管理。这类学校一般投资规模大、办学条件好、招生范围广、入学费用高。如上海市E学校是企业办学校的一个典型,由上海市某企业独家投资兴办。该校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是一所与小区配套建设而成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学校的设立提升了小区的物业水准,带动了住宅的销售。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由学校主办单位主持,校长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自主办学;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略高于公办学校。该校的日常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设立的教育基金、社会的教育捐资和学杂费等。

教育集团学校是以集团投资、连锁办学、适度产业化为发展模式的学校,市场定位明确、业务设计和构思特别、行动协调一致等特点明显。[12]这种办学模式有利于提升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优质教育品牌的影响力。如浙江省F教育集团是一家全民事业性质的教育集团,从1993年创办至今,该集团已基本形成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相配套的教育格局。F教育集团的发展是教育一体化、系统化、产业化改革的集中体现,它既不同于国家全额投入的公办学校,也不同于私人或企业举办的学校。该集团所有办学资金先上交国家财政,然后再由国家财政审批规定使用,并由政府审计部门监控。集团董事会与学校之间始终保持密切关系:集团董事会设立财务总监职位,负责规范集团与学校之间的资金运作方式,在保证学校教育经费的同时,定期检查实施过程与终端考核;集团董事会还设立了教育总监,不定期抽查学校师资队伍质量及教育质量。

(三)混合所有制模式

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是一种多方合作的办学模式,一般由政府、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等多方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办学。随着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在民办教育领域的推广,这一办学模式日趋增多。混合所有制民办中小学可以充分发挥不同办学主体的积极作用,提升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保障学校运行的稳定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上海G中学就是混合所有制中学的一个典型,它由企业集团、民主党派和事业单位三方合作举办,学校发展态势良好,教育质量得到家长和学生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