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自我认知的维度及功能

一、自我认知的维度

(一)自我的维度划分

1890年,詹姆斯在《心理学原理》一书中将自我划分为主体我(I-self)和客体我(Me-self)两个部分。前者为“施事”“行动者”或“知者”,也称“纯粹的自我”,是个体能经验、知觉、想象、选择、记忆和计划的主体;后者是个人认识的客体或对象、“被知者”或“客观可知的东西的经验的集合”,也称经验的自我,是“所有一切个人可以称为属于他的全部东西”。詹姆斯还进一步确定了客体我(Me-self)的三个组成部分:身体我(material me)、社会我(social me)和精神我(spiritual me)。这三者都是个体对客体我的认知表征,是詹姆斯自我理论中的自我概念,是个体通过自我观察或他人的反馈而对自我的各个方面的客观了解。

库利(Charles Horton Cooley)和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对自我的来源问题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1902年,库利在《人的本性和社会控制》一书中提出“镜像自我”(the looking-glass self)的概念,指当我们与其他人交谈时反射给我们的自我的视象,包括他人对自己的外表、形象的认识,他人对自己的行为举止和人格等方面的评价和某些自我感觉。库利从深层次上探讨了自我的起源,强调自我的社会性本质。米德(1934)也把自我分为主体我和客体我。主体我是作为主体的自我,是“个人经验中对社会情境进行反应的东西”,是动态的、积极的自我;而客体我是作为认识对象的自我,是自我意识的本体,是个体在与他人、环境的互动中产生和形成的,是通过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而形成的,是静态的。在米德的概念中,特别重视客体我是一种社会自我。米德在其《心灵、自我与社会》一书中提出“一般化他人”(the generalized other),指出自我来源于社会互动。总之,库利和米德都强调自我是社会的产物,是习得的而不是天生的,自我需要社会经验及其反馈信息。

刘易斯(Michael Lewis)和布鲁克斯-冈恩(Jeanne Brooks-Gunn,1979)将自我分为“存在自我”和“类属自我”。存在自我(existential self)指个体是作为一个独立体而存在的;类属自我(categorical self)也即客体我,在发展过程中,婴儿必须形成类属概念,通过类属概念来确定自我,如性别和年龄就是两个类属范畴。

奈瑟尔(Ulric Neisser,1988)根据信息的不同类型,区分了自我知识的五种类型:(1)生态自我(ecological self),即直接知觉身体环境方面的自我,是与自己的身体特性有关的自我知识,它是独立于环境中其他人和物的自我身体感觉;(2)人际自我(interpersonal self),即依靠交流的情绪方面和其他特殊典型的形式方面来直接知觉的自我,是与他人有关的自我的知识,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产生;(3)扩展自我(extend self),依靠记忆和预期知觉的自我;(4)私我(private self),反映我们的意识经验是专属于自我的知识;(5)自我概念(self-concept),依靠社会文化经验的自我理论。

鲍麦斯特(Baumeister)在1998年出版的《社会心理学手册》中对自我问题的研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归纳,并提出了自我状况三分法理论。鲍麦斯特认为,自我(selfhood)由三部分组成——反身意识(reflexive consciousness)、人际存在(interpersonal being)、执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其中,反身意识是基础,只有当意识注意转向自身时,才能逐渐构成对自身的概念,没有反身意识,自我将没有意义或价值,而且几乎不会存在;自我是在社会中形成和发展的,自我状况的人际方面展示了自我是与他人相联系的媒介,而且自我是使人际关系和互动成为可能的关键;自我状况的执行功能从本质上揭示了自我发生作用的机制。

克莱恩(Klein et al.,2002)以神经心理学的资料为根据,将复杂统一的自我系统分解为6个成分或子系统:(1)个人生活的情景记忆,如“我在某时某地上初中”;(2)个人人格特征的表征,如“我是勤奋的”;(3)个人生活的语义记忆,如“我住在某某街18号”;(4)经验到现在的“我”是与过去的“我”相联系的;(5)个人作用与拥有的感觉,如“我是我的思考与行动的原因”;(6)形成元表征(meta-representation)的能力,即自我反省(self-reflect)的能力,如“我想我是怕狗的”。克莱恩等以神经科学资料为根据具体分析自我的各个成分,再逐渐整合形成对自我的完整看法,这为理解自我提供了一条有效的策略。朱滢(2007)根据研究者获得关于自我知识的脑成像研究途径,以及自我意识的不同深度,把自我区分为三个方面:(1)作为知觉的自我,即一个人以知觉识别自己的能力,例如,人们从照片、从镜中、从气味认出自己;(2)作为记忆的自我,即一个人的自传性记忆和情景记忆;(3)作为思考的自我,即一个人元表征或自我反思的能力。

詹启生(2003)认为,自我包括三方面内容:主我的客观存在及其状态,客我的客观存在及其状态,主我与客我关系的状态。其中特别强调主我与客我之间的关系,它是自我的核心。自我的发展,实质上就是由一种状态向另外一种状态不断转变的过程。在儿童发展初期,自我(self)还没有分化,即主我与客我是不分离的;随着儿童的发展,自我(self)才逐渐分化为主我(I)与客我(me),并由此产生相应的自我概念。

黄希庭(2004)指出,自我是一个复杂有序的、有层次结构的开放系统,可以作多种描述。至少可以从以下8个维度对自我进行描述:(1)从主—客体关系维度可将自我分为主体自我(self-as-perceiver)和客体自我(self-as-object of perception);(2)从与人的关系维度可将自我分为个体自我(individual self)、关系自我(relational self)和集体自我(collective self);(3)从与时间关系维度可将自我分为过去自我(past self)、现在自我(present self)和将来自我(future self);(4)从发展的维度可将自我分为身体自我(body self)、物质自我(material self)、心理自我(mental self)和社会自我(social self);(5)从个人活动领域维度可将自我分为家庭自我(family self)、工作自我(working self)、学校自我(school self)、学业自我(academic self)、数理自我(logicomathematical self)等;(6)从评价维度可将自我分为好我(good self)和坏我(bad self);(7)从个体意识关注方向的维度可将自我分为私我意识(private self-consciousness)和公我意识(public self-consciousness);(8)从中国传统文化特别重视的自我维度可突出地分析自立(self-supporting)、自信(self-confident)、自尊(self-esteem)和自强(self-stronging)等。

总之,自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综观不同时期研究者对自我的定义和构成成分的认识,虽然说法不一,但所论述的基本内容有一定的共同之处。这些共同之处包括:第一,自我具有复杂的心理结构,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心理系统;第二,自我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它有具体的内容。

(二)自我认知的维度划分

通过对自我的维度划分我们可以看出,以往研究者对自我的研究主要是从认知的角度进行的,综合以往研究,可以发现自我认知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划分。

从内容看,可分为生理自我认知、社会自我认知和心理自我认知。生理自我认知(physical self-recognition)是个体对自己生理属性的认知,如对自己身高、形体、容貌的认识和评价,是三项内容中最早形成的。出生婴儿不能把自己的躯体与外部世界区分开,随着与父母的交往,形成对自己躯体的认识时,即产生生理自我。它使个体把自我与非我区分开,意识到自己的生存寄托在自己的躯体上,包括占有感、支配感、爱护感和认同感等。社会自我认知(social self-recognition)是个体对自己社会属性的认知,包括个体对自己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角色、地位、权利、义务等的认识和评价,其形成受社会变迁、现实的他人或群体、非现实的他人或群体(如小说中的人物)的影响。心理自我认知(psychological self-recognition)是个体对自己心理属性的认识和评价,包括个体对自己感知、记忆、思维、智力、性格、气质、动机、需要、价值观和行为等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的认知和评价,其本身亦是一个多层次的独立系统。

从时间看,可分为过去的我、现在的我和理想的我。过去的我是对以前自己的觉知和评价;现在的我是个体从现实出发,对现实中的我的认识;理想的我是个体从自己的立场出发,认为自己将来应当成为的那种人,是个体追求的目标,不一定与现实一致,但对个体的认知、情感和意志行动有很大影响,是个体行动的动力和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