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的发展历史

中国教师职业道德

1 教师职业道德的萌芽

教师职业道德是随着教师这一特殊职业的发展而发展的。在原始社会早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整个社会处于物质匮乏的状态,不存在剩余的劳动产品,因而也就无法为脑力劳动者(包括教师)提供物质生活的基础,“教师”这一职业也就无法产生。直到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制早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整个社会有了足以供给脑力劳动者的剩余产品,才逐渐产生了专门从事教师工作的独特群体,教师这一职业才真正开始萌生,而用于约束教师行为的一些模糊的道德规范也逐渐发展起来。这可以视为教师职业道德的萌芽期。

2 古代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

从公元前21世纪夏朝建立开始,在夏、商、周三个朝代长达一千多年的奴隶制社会当中,教师职业道德获得了比较快的发展。在这一时期,中国逐渐产生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化的官学系统,学校教育服从于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实行“官师合一”“政教合一”的教育制度。于是,教师职业与贵族身份走向了“合二为一”,教师的职业道德与奴隶主贵族的道德要求也走向了“合二为一”。因而,这一时期的教师职业道德呈现出很强烈的奴隶主专制统治的政治色彩。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官学的衰败和私学的兴起,所谓“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官府逐渐失去了对教育的垄断控制,而以孔子、荀子、孟子、墨子等为代表的一批教育家、思想家纷纷兴办私学,并且基于自身的教育实践总结出了一套教师道德规范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教师职业的光辉道德形象。孔子要求教师“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有教无类”“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等,并且要求教师有高尚的道德情怀,做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把从事教师工作看作是人生的三大乐事之一,所谓“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荀子把教师工作放在了一个非常崇高的位置,所谓“天地君亲师”。荀子认为,教师是社会的道德典范,教师通过自身的人格和德性传递着社会礼制和道德观念,所谓“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直至明清时期,教师职业道德与儒家伦理实现了全方位的融合,儒家伦理成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伦理基础。董仲舒提出,教师的道德就在于“化民成性”,教师要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从而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榜样,对民众起到道德教化的作用。唐代的韩愈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他在《师说》中提出了教师职业工作的三项基本要求:传道、授业和解惑。而所谓“传道”,其实主要就是传递儒家的道德理念(韩愈称之为“道统”)。韩愈认为,为了传递儒家道统,教师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做到“以身立教”,最终实现对学生以及民众的道德教化。

宋明时期理学和心学大师对师德的理解和阐述,也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宋代理学大师朱熹所拟定的《白鹿洞书院揭示》是我国古代关于教师道德规范的比较完整的阐述,朱熹在其中提出了忠信、修身、博学、慎思、明辨、笃行等思想主张,强**师要做到知行合一,以崇高的道德修养来实现道德教化。这对后世的师德规范研究奠定了重要的基础。而明代心学大家王阳明也认为教师先要明德修身,“明人者先自明”,通过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道德境界,然后更好地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

3 近现代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

近代中国的教师职业道德一方面深受传统儒家伦理和传统师德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也逐渐学习和借鉴了西方的伦理观念和师德观念。康有为提倡“新学”,反对旧学,主张改革传统的教育模式、教师观念以及课程设置,开办新式学堂,这推动了人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新理解。梁启超则发表了《变法通议·论师范》的文章,提出了要对教师的知识素养和道德素养进行专门的培训,以此来获得新式教育所需要的新式师资,最终完成变法图强的目标。

民国时期,一批伟大的教育家用自身的道德人格践履着教师职业道德,促进了教师职业道德在近代中国的发展。蔡元培先生兢兢业业从事教育工作,坚守教育的理想和信念,成为了教师的典范。蔡元培先生认为,“一个小学教员在社会上的位置最重要,其责任比总统还大些。”因为,小学教师将以自身的人格和品行全面影响学生的发展。陶行知先生终生献身于人民教育事业,“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以自身的道德榜样为师德增辉添彩。他们共同促进了教师职业道德在近代中国的发展。

4 当代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历经了几次大的政治运动(尤其是“**”运动),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一度出现了中断和停滞。但是,在改革开放的号召和指引下,通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我们逐渐形成了新社会背景下的比较成熟化、系统化、完备化的教师职业道德体系。在这一时期,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四个师德规范文件,极大地促进了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发展。这四个规范文件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如下:1984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提出,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奉公守法、遵守纪律;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991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教师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997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教师要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爱岗敬业,热爱教育、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2008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教师要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爱岗敬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教师职业道德体系正在不断走向发展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从泛政治化走向了突出专业伦理,从保守狭隘走向了兼容并蓄,从形式口号走向了求真务实,从经验总结走向了法制建设。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愈来愈科学合理,层次愈来愈清晰明了,这有利于促进教师对职业道德的理解和践履,同时也有利于增进职业道德对教师职业生活的规范和引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