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内容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在教师。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改革的深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总体上还有些不适应。教师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亟待进一步增强,教师资源配置亟待改善,教师管理机制亟待完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关系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关系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
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该《纲要》提出:“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明确教师专业素质要求,是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必将大力促进我国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建立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制定教师专业标准也符合国际上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为此,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于2012年2月发布。
中小学教师和师范生应该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一、教师专业标准概述
教师专业标准定位为国家对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的专业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师专业标准框架由基本理念、基本内容与实施建议三大部分构成。基本理念提出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基本内容由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组成,分别对小学、中学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提出60余条具体要求。实施建议分别对教育行政部门、教师教育机构和中小学及教师提出了相关要求。
教师专业标准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突出师德要求,要求教师要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第二,强调学生主体地位,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
第三,强调实践能力,要求教师要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不断研究,改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专业能力。
第四,体现时代特点,要求教师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简介
小学教育是一个人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小学教师的质量关系到学生一生的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希望,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明确教师专业标准来凸显教师职业的专业性、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成为世界许多先进国家提高教师质量的共同战略,中国也不例外。而不断深入开展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更是从现实层面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提上重要日程。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了一名合格小学教师的道德坐标、知识坐标与能力坐标,它是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法律上第一次确认了教师的专业地位。当下,《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进一步对小学教师的基本素养和要求进行了细致、专业的梳理和规范,这将有力保证我国小学教师的专业地位,有效提升小学教师的专业素质。
(一)《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制定的意义与价值
1.规范教师专业行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尽管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就开始致力于教师专业品质的确立和提升,然而在实际教育工作中,教师,尤其是小学教师的专业地位并未获得广泛的认同。教师专业地位的体现,一方面需要外在条件的支持与保障,另一方面更需要依赖教师队伍的自身建设。为此,《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小学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进行了细致梳理和规范,厘定小学教师的从教规格。
2.设立教师合格标准,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肩负着重要的社会使命,不但要启迪人的心智、锻炼人的品格、完善人的心性,还应在消除社会上的不平等、创造宽松和谐的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突出了“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这有利于引导立志成为小学教师者以及小学在职教师自觉加强修养,倡导与践行公平公正。
3.为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提供目标参照
随着教师教育体系的逐步开放,《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将成为小学教师培养的目标参照,有利于完善小学教师培养方案、科学设置小学教师教育的课程,降低教师职前培养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升小学教师的培养质量,同时也为各级各类教师培训提供了基础性的要求,有利于切实促进小学教师教育的一体化,确保小学教师持续的专业发展。
4.为小学教师的资格准入、考核与评价提供依据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制定为小学教师的准入、考核及退出提供了相对统一、客观的依据,有利于有关部门严把小学教师入口关,确定教师管理制度,保证和维持小学教师的质量。
5.与国际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相吻合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是符合国际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的。
(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遵从和倡导的基本理念
1.强调以学生为本
小学生具有发展性、主动性等特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处于主体和中心的位置。学生为本,就是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坚持学生主体的教育理念,尊重、关注和爱护学生,引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将促进小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作为教育教学的最终目标。
2.倡导以师德为先
师德是作为教师的第一要素,小学教师面对的是成长中的小学儿童,特别要注重为人师表,重视榜样的作用。师德大到遵纪守法、献身教育事业,具体到个人修养、言谈举止。特别是在对待小学生的态度方面,本着“爱是小学教师的灵魂”这一理念,着重要求教师要富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
3.重视教师能力提升
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教育理念、专业知识的载体,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形成。小学教师所面对的是生动活泼、日益成长的小学生,他的能力首先体现在认识学生、了解学生、把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方面,同时还体现在教育教学的方法等实践环节上。当代教师不仅要把握学科的基本理论,还要有能力驾驭课堂,通过有效的方法、智慧来指导学生的学习,以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
4.践行终身学习理念
终身学习是当代社会的重要特征,教师在形成全民学习、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应该起到领头羊的作用。小学教师的终身学习主要体现为主动发展的意识和不断反思、制定发展规划的能力。同时还要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的动向,跟上教育理论和知识学习的发展步伐,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使学习成为自身生活中的一种习惯。
(三)《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框架结构与内容
1.《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框架结构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设置了三个维度,即“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每个维度下设若干领域,其中“专业理念与师德”维度有四个领域,“专业知识”维度有四个领域,“专业能力”维度有五个领域,共涉及十三个领域,每个领域又设了若干“基本要求”,《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一共设有六十项基本要求。
2.对《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基本要求”内容的诠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和规范为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供了一些框架和元素方面的参考,但与其相比,《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大部分的具体内容要求上又与时俱进地进行了增删、改进和发展。
(1)“专业理念与师德”部分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小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四个领域对小学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提出具体要求。以下四个方面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教育发展的特点。
第一,强**师职业的专业性和独特性,要求教师注重自身专业发展。这是时代发展和教育进步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诉求。
第二,突出小学生的生命教育。生命教育是这个时代的重音符,它体现出不断革新的教育观,因此生命教育也自然成为教师对学生的一种最原初、最重要的姿态和使命。教师要“将保护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小学生的人格”,“信任小学生,尊重个体差异”。这即意味着,教师要服务于小学生生命成长的需要,关心小学生的生命状态,同时也要关注小学生自身对生命的体验和态度。
第三,明确要求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小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学校生活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拥有的,以小学生为着眼点提出快乐学校生活的问题意味着要依据素质教育的要求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深入、有效地转变教学观、学生观、师生观,以及学校管理思维等。外在环境的改善固然重要,但是在教师与学生交往的微观世界里,教师对教育和对学生的理解与行动将会更为直接地决定小学生是否能够拥有一个快乐的学校生活。
第四,要求教师要注重修身养性。《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了指向教师个人修养和行为方面的诸多要求。这些要求更多反映出教师作为平凡的人,哪些心性、品质、行为是适当的,其次才将教师作为“教育者”特有的心性、品质和行为要求融入进来。
(2)“专业知识”部分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小学生发展知识、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知识、通识性知识四个领域对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有四个方面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教育发展的特点。
第一,要求教师了解和掌握小学生发展的知识。目的在于保护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小学教师仅仅只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学习特点等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学习,了解小学生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需要了解小学生安全防护的知识,掌握针对小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侵犯和伤害行为的预防与应对方法,了解幼小和小初衔接阶段小学生的心理特点。
第二,对小学教师学科知识的要求体现一定的特殊性。小学教育的综合性特点要求小学教师要了解多学科的知识,在此基础上掌握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也正是综合性特点特别要求小学教师要关注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与其他学科的联系。
第三,要求教师掌握小学教育与教学理论。小学教育与教学因其基础性、养成性、启蒙性等特点,使得它不同于幼儿和中学的教育教学,小学教师应掌握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
第四,关注通识性知识的重要价值。通识性教育要求所关注的是小学教师作为人的整体素质的提升,它是非功利、非职业性的,同时也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
(3)“专业能力”部分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教育与教学设计、组织和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五个领域对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出具体要求。以下五个方面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教育发展的特点。
第一,对教师能力的要求处处体现“儿童为本”的理念。如要求“合理制定小学生个体与集体的教育教学计划”“发现和赏识每一位小学生的点滴进步”“引导小学生进行积极的自我评价”等;同时体现出了建构主义(如要求“结合儿童已有经验”组织教育教学)、教育智慧(如要求“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多元智能(如要求“灵活使用多元评价方式”)等教育新理念。
第二,对教师能力的要求尽可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新需要,如要求教师“帮助小学生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将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整合应用于教学中”等。
第三,关注小学教师专业能力建设过程中的独特性。如增加体现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特殊性的一项新能力要求,即“合理设计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班级和少先队活动”,这是遵循小学教师不应该只是学科知识的传授者,每一个小学教师都应该能够做班主任,每一个小学教师都应能够结合儿童身心特点和发展需要设计丰富的活动,进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第四,十分强**师的沟通与合作能力。这是考虑到小学教师工作依托于多角色人际互动这一活动特征,因此对小学教师如何有效进行人际沟通与合作提出了细致的要求。如在人际沟通方面,《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明确提出小学教师要做到“使用符合小学生特点的语言”“善于倾听”“与小学生进行有效沟通”等。在人际合作方面,《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提出教师要“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共同促进小学生发展”“协助小学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等。
第五,重视培养教师的反思与发展能力。这一能力领域的提出,是对全球教师专业化发展背景下的教师专业发展内在要求的回应。教师专业化的本质就是发现教师自身,让教师意识到自身在专业成长中的力量和自主发展的角色,进而在各项专业发展活动中体现出来积极的自我反思意识、专业发展规划意识和能力,能主动对教育教学进行探索和研究活动。
附:《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
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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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小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小学教师入口关;制定小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小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加强小学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完善小学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小学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小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小学教师绩效管理机制。
(四)小学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三、《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介绍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师。为了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基于中学教育教学的本质属性,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和教育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一)《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理念
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是确立教师专业化的前提,也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依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四个基本理念,是中学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专业实践和专业发展中应当秉持的价值导向。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中学教师应当用这四个基本理念规范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日常的教学行为。“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的理念既体现了对中国教师群体长期坚持的基本追求,也体现了现代教育发展对教师素质的新要求,是传统与变革的有机结合。“终身学习”的理念更多地包含了信息社会背景下对教师专业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
(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内容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内容包含“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三个层次,即“三个维度、十四个领域、六十三项基本要求”。“三个维度”是“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在各个维度下,确立了四至六个不等的领域;在每个领域之下,又提出了三至七项不等的基本要求。
“专业理念与师德”维度,从教师对待职业、对待学生、对待教育教学和对待自身发展四个方面,确定了“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四个领域,提出了十九项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指向于造就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的合格教师,既体现了对“学生为本”理念的细化,比如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等,也体现了对“师德为先”理念的细化,比如依法从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等。
“专业知识”维度,从中学分科教学的实际出发,依据中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以及中学教育教学的本质特征,确立了国内外学界基本形成共识的教师知识构成的四个领域,即“一般教育知识”“学科知识”“学科教学知识”“通识性知识”,提出了有关中学教师专业知识的十八项基本要求。对中学教师把握“专业知识”有三个方面的要求:在学科知识方面,中学教师不仅要知道所教学科的内容,并且要“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等,这是为了保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脉络清晰、重点突出,让学生感悟学科的基本思想;在学科教学知识方面,提出“掌握针对具体学科内容进行教学的方法与策略”等,是要求中学教师能够把一般教育知识与学科知识有机结合,并体现在教学活动之中;在通识性知识方面,提出“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等,一方面是为了保证中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能够关注学生的全面成长,更好地体现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另一方面也是在素养方面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的基本要求。
“专业能力”维度,从“教学设计”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二十六项有关中学教师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涵盖了中学教师应有的四方面基本能力。一是教学能力,这是中学教师的主要工作,因此,《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中学教师专业能力的要求是以教学能力为中心的,其中涉及教学的设计、实施和评价等。二是开展班级管理和其他教育活动的能力,这些工作是“教书育人”使命所决定了的教师教学以外的基本工作,一个合格的教师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三是人际交往能力,因为教师工作是一项与人打交道的工作,教师必须能够有效地与学生交流,此外,拥有与同事、家长、社区等沟通与合作的能力是有效开展教育教学的基本保障。四是自我发展能力,因为在终身学习社会中,教师只有具有自我发展能力,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性质
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了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但是该法律以及此后的法律文本、相关政策都没有对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是我国关于中学教师专业要求的第一份政策文本。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定位是“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这意味着《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规定超越于对不同学科、不同发展阶段教师的具体要求,是对所有中学教师的一般性共同要求。
从《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前言和实施建议两个部分中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既具有“评价”标准之性质,也具有“导向”标准之特征。作为“评价”标准,它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是评价教师和教师教育质量的依据,是进行教师管理和教师教育管理的抓手。作为“导向”标准,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因此是引领中学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基础。
附:《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中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制定《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中学教师是履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中学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理念
(一)师德为先
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中学生,尊重中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中学生,做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
尊重中学生权益,以中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主动性;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中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三)能力为重
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中学生,遵循中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中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二、基本内容
续表
续表
三、实施建议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标准》引领和导向作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中学教师准入标准,严把中学教师入口关;制定中学教师聘任(聘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中学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
(二)开展中学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专业标准》作为中学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重视中学教师职业特点,加强中学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完善中学教师培养培训方案,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式;重视中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加强从事中学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
(三)中学要将《专业标准》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制定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中学教师绩效管理机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照执行。
(四)中学教师要将《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爱岗敬业,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自我评价,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