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特点[1]

古典的教学理论,如果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算起,到现在已经有2300多年的历史。教学理论开始自然是很简单的,经过2000多年的教育实践和经验的积累,特别是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对教学理论做了全面的总结,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教学论体系。但是这种古典的教学论只是以普通教育(中小学)为对象,很少或者几乎没有涉及高等教育的教学理论。过去高等学校也不研究教学理论,一般认为只要具备高深的学识就可以当大学教授。他只要精通所教的学科,能够把课讲解明白,就是一位好教师。高等学校的教学似乎是在没有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人类的活动都是有规律的,高等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活动,它要把一名大学生培养成专门的人才,必须遵循教育的规律。过去许多著名的大学教授并未专门研究过教学理论,他们的课教得也很出色,这是由于他们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摸索到了教学的规律并按照这些规律进行教学,所以才取得出色的成绩。也就是说,当高等学校的教学理论还处于一种个人经验的状态,没有上升到一般理论的高度时,这种状况在过去几个世纪里还能行得通的话,那么到了20世纪后半叶,也即高等教育有了大规模的发展、科学技术飞速进步、学科不断分化和综合、课程内容日益复杂、教学技术手段日益精密的时候,单凭个人的经验已经很难把教学过程组织好。因此,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各国都开始重视高等学校教学理论的研究工作。许多大学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例如,丹麦哥本哈根大学1969年成立了高等教育研究所;荷兰卡多利斯科大学1969年成立了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联邦德国的汉堡大学1970年成立了大学教学法研究中心;英国伦敦大学的大学教学法研究部还定期为青年教师开设“讲师课程”,讲授“教学法和课程设计”;苏联于1974年成立了高等学校问题研究所,下面设有一个处,专门研究教学过程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可见,开展高等学校教学理论的研究,把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是当前提高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客观需要。

在我国,对高等学校的教学理论的研究还是近几年来的事,笔者对高校教学理论也缺乏研究,本文只试图分析一下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特点,以引起同行们的兴趣,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为了剖析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特点,有必要先分析一下教学过程的一般规律。马克思主义认为,教学过程是人的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也就是说,它既具有认识过程的一般规律,又具有反映教学过程自身特点的特殊规律。人的认识是客观存在在人的意识中的反映。在这种关系中,客观存在(物质)是认识的对象——客体;人是认识的主体。人的认识过程就是在主客体二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过程。认识过程的要素是主体(人)和客体(物质)二者。当然,主体为了认识客体,总要想方设法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但这些手段是作为主体的工具而存在的,它们起到延长和加强主体的认识器官的作用。教学过程与一般的认识过程不同,因为它不只是主客体二者的关系,还增加了指导主体去认识客体的教师这个第三者。所以,教学过程就比一般的认识过程多了一个要素。这就构成了教学过程区别于一般认识过程的特殊性。研究教学过程的本质,就要分析这个特殊性,找出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那么,教学过程中的三要素之间是什么关系呢?首先来看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教师相对于客观存在(物质)而言,他是认识的主体。他首先要对客观存在有一个认识过程,才能使他所得到的认识成为自己的知识,然后传授给学生,这个过程当然不是在教学过程中完成的,是在这之前,在他自己受教育的阶段,在他受过教育后的不断实践和学习过程中。因为教师在他受过教育,获得一定的知识以后,仍然要再实践、再认识,特别是在当前科学技术日益进步的时代,认识是无穷的,只有不断地认识,才能胜任教学工作。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无疑也要不断地认识,即所谓“教学相长”,所以他也是认识的主体。教师的主体,还在于对学生的认识中。通常我们讲,教学过程是师生双边活动的过程,教师要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就要了解学生、认识学生,否则就得不到好的教学效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学生成了教师的客体,教师是认识学生的主体。但是,教师相对于学生这个认识的主体而言,他又是认识的客体。教师是知识的载体,他拥有学生需要学习的丰富的知识,是学生学习的对象。但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是被动地被学生所学习,而是处于积极主动的地位,他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且还帮助学生发展能力、形成一定的世界观。因此,教师这个认识的客体与一般的客体不同,他有主观能动性,在教学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如果说在一般认识过程中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是主体处于主动地位,客体处于被动地位,即客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自己运动着的物质,那么,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和教师的双边活动都是积极主动的。教师作为学生认识的客体,不是一个单纯自己运动着的物质,而是有意识的人的活动,他的活动往往视学生的意识活动而变化着,是由教师自己的意识所支配的。所以,师生之间的活动也不是一般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们的意识之间的交流。教师和学生相对于客观存在而言都是认识的主体。不过教师的认识已成为自己的知识。教学过程就是教师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使它转化为学生的知识。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起着主导作用,这是因为教师有知识,而且能够根据教育目的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学习。教师要根据教育目的把学生塑造成为一定标准的人才,学生是教师工作的对象、教育的对象。从这点来讲,学生是客体,教师是主体。学生也与一般认识过程中的客观存在(物质)一样,是被认识、被改造的对象。但是,学生这个客体在教学过程中与一般的客观存在的物质不同,他也不是被动地被认识,而是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的活动的。从学生的认识过程来说,学生才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师不过是促进学生认识的外部条件。教师的指导必须被学生所接受,才能起到帮助学生的作用。

教学过程是学生的认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是主体,学生所要学习的知识是客体。但是这种客体和一般认识过程中的客体也不同,它不是物质本身,而是物质在前人意识中的反映,是前人经过实践总结的经验。这些经验对学生来说不是直接的经验,而是间接的经验。关于学生认识世界是以直接经验为主,还是以间接经验为主,现在还在讨论中。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知识对学生来说大量的是间接经验。由此可见,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认识客观事物不是直接作用于被认识的客体,而是通过一种媒介,这种媒介就是教材(包括参考资料等)。这就构成了教学过程区别于一般认识过程的又一个特殊性。

在教学过程中,教材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教材是指按照教育目的和课程的要求,把某门学科知识编制成教学的工具,它是学生这个认识主体认识客观存在的媒介。

教材是按照一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而成的,教材的内容是该门学科知识的高度概括,它与教师掌握的知识是相一致的。但是,教师掌握的知识可能比教材中的内容更丰富,也可能对教材中的某一部分知识掌握得比较丰富和深刻,对另一部分知识掌握得不那么丰富和深刻。当然,作为一门课的教师来说,起码要对该门课程有全面的理解和较丰富的知识。那么,教师的知识能不能代替教材呢?不能,因为教材确立了学生必须学习的内容的规定性。没有这种规定性就不能建立各门课程的合理结构。如果教师各自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掌握的知识去讲授,那就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比如,就会使各科之间失去协调,整个教学过程(不是指某一课程的教学过程)就会失去控制和平衡,就会给学生对某一专业知识的认识过程设置障碍等。当然,高等学校里某些新开设的课程可能暂时还没有完备的教材,但也必须按照课程的要求拟定出教学大纲或讲授提纲来进行教学。可见,不管什么形式的教材在教学过程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这也是一般认识过程中所没有的。

教师为了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教材,取得某种直接经验来理解或验证教材,在教学过程中往往采用各种教学仪器和技术手段。这也是教学过程中主体认识客体的一种媒介。但这种媒介与教材不同,它与认识的客体没有直接联系,它是像一般认识过程中使用的实验手段和生产工具一样,起到延长和加强主体的认识器官的作用。它虽然不是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的要素(从认识论的主客体这个角度来说),但它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是很大的,而且随着技术手段越来越现代化,它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以上我们看到,教学过程中三要素构成了一个十分复杂的关系,教学理论就是要研究这三者的关系。教学过程的最优化就是要使教学过程中的这三个要素处于最佳状态,并使它们相互之间达到最恰当、最默契的配合和相互作用,这也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艺术所在。

教学过程不同于一般的认识过程,还在于两者的任务不同。一般认识过程在某一对象达到认识的目的时就可以说完成了某一个认识过程。教学过程不同,不能说某一对象达到了认识的目的,就完成了教学过程。因为,教学的目的不只是认识某一对象,而是培养人,是在认识客观存在、不断地积累知识的同时,发展智能和形成思想品质。这几方面的任务构成了完整的教学过程。

上面谈到的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无论对普通学校还是高等学校都是适用的。要研究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特点,就要仔细研究、分析教学过程三要素的各自特点和相互关系。总的说来,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与普通学校的教学过程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有程度的不同。这两种教学过程同时由学生、教师、教材三要素构成,它们相互之间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并无本质的区别,只是三要素所处的状态在水平上有差别。也就是说,大学生与中小学生、大学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大学教材与中小学教材在程度上有差别,它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因为这种差别而起本质的变化。那么,是不是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就没有自己的特点呢?当然是有的。正是因为高等教育教学过程的三要素在水平上、程度上与普通学校教学过程的三要素不同,就不可避免地引起相互作用的变化。我们不能忽视这种变化。因为,虽然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讲这种变化不是本质的,但对学生来讲,对他认识事物以及能力的发展、世界观的形成来说,却起着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忽视了这种变化,无视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特点,就会使教学过程得不到合理的组织,达不到最优化的程度,从而就影响学生对事物的认识、学生能力的发展和世界观的形成。现在我们就来简要地分析一下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特点。

第一,高等教育的目的和任务与普通教育不同,普通教育的任务是打基础,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学校的教学过程是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智力,为他们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打好基础。虽然普通学校也有为学生升学和就业做准备的双重任务,也必须对学生进行某种职业技术教育,但是它的总任务是打基础。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不只是向学生传授一般的知识,而且要对学生进行专业训练,使学生掌握某个学科领域内的高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毕业后就要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参加国民经济建设和其他社会主义的建设。教学过程的任务不同,导致教学过程组织的不同。普通学校的教学过程是围绕着体现基础知识的教材开展活动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感知教材、理解教材、巩固知识和运用知识几个基本环节。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当然也是要掌握知识、巩固知识、运用知识,但是更强调的是要能把学到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因此,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就不能仅仅围绕着教材来进行,而且要加强实践的环节。理工科专业要把教学、科研、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文科专业要把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富有研究性和探索性,它把教学原则和科学原则在更高的水平上结合起来。高等学校的教学不仅要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而且要引导学生深入某个学科领域,使他能够在这个领域内驰骋、探索和发展。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要教给学生本学科的正确的科学方法论。这个问题近些年来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这是因为当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学科的内容不断地充实和变化,从而引起课程和教材的不断变化。学生只有掌握了本学科的正确的科学方法论,才能认识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了解它的发展趋势。

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对一个学生来讲已经走到了教学过程的最后阶段。学生从高等学校毕业,对他来说,教学过程也就基本结束。因为,以后他在工作岗位上学习知识就不再是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了。即使他继续攻读研究生那也是以研究为主,不再以教学为主了。因此,在这个最后的、终结性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培养独立钻研的能力和探索的精神。所以,在高等学校的高年级,需要把教学过程和科学研究过程结合起来。学生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学习,既掌握前人已经认识的事物,又进一步探索前人还没有认识的事物。

第三,在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具有更强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大学生已经不同于中学生,他们已经具有较高的心理水平,也即有较高的抽象思维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因此,在处理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上也就与普通学校的教学过程不同。在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仍然起着主导作用,但是教师的作用已经不能仅仅像普通学校的教学过程那样对学生做具体的指导,而是要更多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教师要更多地启发学生自己读书、自己钻研、自己实践,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认识问题。当然,无论是在普通学校还是在高等学校,都要提倡启发式、反对注入式的教学方法。但是在高等学校单是提倡启发式还不够,还要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搜集资料、钻研问题的能力。苏联近年来在高等学校提倡问题(课题)教学法,先给学生提出课题,由学生搜集资料研究课题的答案。这就是说,不是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培养学生的积极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第四,教学技术手段在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前面讲过,教学仪器和技术手段在教学过程中并不是主要的要素,而是延长和加强主体的认识器官的一种工具。但是,这是从认识论的主客体角度来说的,不是就它的作用而言的。同时,普通学校的教学一般传授的是基础知识,有的只是一般常识,学习这些知识并非必须采用教学技术手段不可。当然,采用了这些技术手段会提高教学效果,特别是一些实验性科学知识,学生通过演示和实验可以比较容易掌握所学的知识。所以,低估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是错误的,特别是在当今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现代化技术手段已经闯进了教学过程,使教学过程的组织和结构发生变化。但是这在普通学校中还没有在高等学校中显得那么重要和必不可少。因为,在高等学校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所要认识的对象已经不是事物的表面现象,而是深入事物的宏观和微观的领域,不借助一定的工具,认识主体的器官已经达不到这些领域。近些年来,科学技术革命使高等学校的教学技术手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学过程的物质技术装备程度不断提高,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技术手段的发展水平以及这些手段的合理使用。因此,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要善于运用这些先进的技术手段。合理地使用技术手段,不仅能强化教学过程,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而且还将不断改变师生之间的关系,使学生具有更多的独立性和主动性。

以上简要地分析了高等学校教学过程的特点,由于缺乏研究,可能有些论点是错误的,供同行们讨论。

[1] 原载《中国高教研究》,198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