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衍生工具概论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指建立在基础金融工具或基础金融变量之上且价格取决于基础产品价格变动的派生产品。

所谓基础金融工具,就是能够产生衍生工具的传统金融工具,也可称之为标的变量,最常见的是可交易证券的价格。例如,股票期货是一个衍生证券,其价值依附于股票的价格。就衍生品而言,衍生证券可以依附于任何变量,从普通的商品价格到复杂的股票价格指数都能进行衍生品操作。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1.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跨期性

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都涉及未来某一时间金融资产的转移,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这就要求交易双方对利率、汇率、股价等价格因素的未来变动趋势作出判断,而其判断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其在交易中的成败。

2.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效应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例如,期货交易保证金通常是合约金额的10%,也就是说,期货投资者可以控制10倍于所投资金额的合约资产,实现以小博大。因此,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有杠杆效应,保证金越低,杠杆效应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时,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与损失也会成倍放大,基础工具价格的轻微变动也许就会带来投资者的大悲大喜。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效应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

3.金融衍生工具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

由于前两个特征,金融衍生品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是显而易见的。金融衍生工具的成败有赖于投资者对未来市场价格的预测和判断,金融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决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性,也成为金融衍生工具高风险性的重要诱因。

4.交易目的是套期保值与投机套利并存

金融衍生商品产生的直接动因是规避基础金融商品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即用金融衍生商品的赢利弥补基础金融商品的亏损,或用基础金融商品的赢利弥补金融衍生商品的亏损。套期保值的过程实际上是将风险转移给投资者的过程。金融衍生商品交易中的杠杆作用对投机者具有极强的吸引力,投机者的套利活动客观上增加了金融衍生商品市场的活力。所以,金融衍生商品市场可以说是一个套期保值者与投机套利者相互利用、相互依存的市场。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

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按照基础工具的种类、交易形式以及自身交易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

1.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划分

(1)股权衍生工具。股权衍生工具是指以股票或股票指数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2)货币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是指以各种货币作为衍生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权、货币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3)利率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是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2.按照基础工具的交易形式分类

(1)交易双方的风险收益对称,都负有在将来某一日期按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义务。属于这一类的有远期合约、期货合约、互换合约。

(2)交易双方风险收益不对称,合约购买方有权选择履行合约与否。属于这一类的有期权合约、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

3.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交易的方法分类

(1)金融远期。金融远期是指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日期按照固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金融远期合约规定了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约条款因合约双方需要的不同而不同。金融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和远期股票合约。

(2)金融期货。金融期货是指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公开竞价的形式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交收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协议。主要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三种。

(3)金融期权。金融期权是指合约双方按约定价格,在约定日期内就是否买卖某种金融工具所达成的契约,包括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两大类。

(4)金融互换。金融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定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主要有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