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蕃:陇蜀军政中的财计官员

安蕃为安丙族人,《鼎勋堂记》碑文盛赞安蕃在平定吴曦之变中的功绩以及平叛后在天水保境安民的政绩:

安蕃是在安丙领导的平定吴曦之乱中立功而走上仕途的:

开禧初,与平吴曦,少傅安丙上其事曰:“进士安蕃,丙之族人也。遣之兴元谕都统制孙忠锐,合谋诛逆。盖曦已遣其母弟晓为利州东路安抚使,不得不豫为之防。蕃与忠锐既共诛晓,亦有微劳。丙巳假将仕郎权兴元府茶马司茶帛库。”诏特授承务郎。[4]

(开禧三年五月二日诏):进士安焕、安蕃特补承务郎。(以权四川宣抚使兼陕西河东路招抚使安丙言,其各系元与同谋诛戮叛将吴曦之人故也。)[5]

安蕃在平定吴曦之乱中的主要功绩就是受安丙派遣,到兴元府联络都统制孙忠锐,共诛吴曦党羽吴晓。朝廷也认同安丙利用安蕃等族党之帮助,以绾合各种势力,“合异为同”,共同成功平定变乱,所以命官诏旨说:“虽吾帅臣竭忠,诸将効顺,顾所以往来其间,合异为同,非可泛然诿诸人者,则夫族党之助,安可诬也”[6]。其实,未待朝廷下诏,安丙已经任命安蕃将仕郎权兴元府茶马司茶帛库,朝廷不久下诏认可,而且进安蕃为承务郎。

此后,安蕃任职茶马司兼秦司佥厅,又入利州东路安抚使、知兴元府刘甲幕府。嘉定二年(1209),安丙出任四川制置大使、知兴元府,安蕃此时自请试县,被任命为天水县县令。吴曦之变后,陇蜀州县残败,如何恢复生产,保障边防是当时面临的重要问题,作为制置大使的安丙深知其重要性。尤其是天水县,北与金秦州接壤,是宋防御金人的最前沿,所以任命心腹族人安蕃为县令,加强整顿治理。安蕃在天水县任上的主要功绩是保境安民:首先是把被战争毁坏的县治迁到赤丹堡,“缭以险固,实以谷粟,使民得奠居”,稳定民心;其次是恢复生产,“从帅阃拨借耕牛种具,量所垦田散给,皆翕然归耕”。[7]其治理是有一定绩效的,“会岁大亨,欢呼被野”[8]。《鼎勋堂记》碑文也特别提到了安蕃在天水县的治绩:“今□□安公,□护天水,□誉所加,民以辑宁。”大潭县临近天水县,安蕃在天水县的治绩自然会传到大潭,为当地人知晓,所以碑中特为表出此事。况且,立碑时安蕃任随军转运使,直接负责征调州县财物,县令必然面临征调压力,大潭县县令立其生祠,歌颂其以往在邻县天水重农安民政绩,潜在一层意思是希望他在履行征调时也顾及民生。此后,安蕃调任主管成都府路转运司。聂子述为制置使时,安蕃出任永康军通判,任上值红巾之乱,又从安丙平乱:“会兴元卒叛,转掠果阆,密迩乡邑。君念八世祖太傅尝出家赀以平贼,思所以继先志,会少傅为之倡,君喜曰:是亦吾志也。亦纠合宗族佃丁数百人,往运军粮,且躬临贼垒,毅然以公事为己任”[9]。安丙散家财以平叛军,作为族人的安蕃也是这一行动的积极参与者,主要是负责为平叛的军队输送军粮,而这支军队的领军将领就是《鼎勋堂记》碑文中的第二个人物张威。

嘉定十三年七月《鼎勋堂记》立碑时,碑文中安蕃的职务是随军转运。立碑前一年的嘉定十二年(1219)四月,安丙起复再任宣抚使,置司利州,安蕃则出任利州通判。当时,红巾之乱基本平息,但溃军逃卒问题并未解决,而与西夏联合对金行动准备在即,蜀口形势异常复杂,“初西夏永好于我,自嘉定七年,赍书者络绎竟上,至十二年冬十月,岩昌寨以夏招讨使甯子宁、忠翼书来宣阃,委安抚司报之。适东军郭威等焚戍庵遁去,宣阃移金州军帅陈立将东军,辟君充随军练运,置司西和”[10],东军(利州都统军)由于逃兵破坏而溃散,宣抚司命金州副都统陈昱负责收拾这支残破的军队,东军必须尽快得到充足财物保障才可能避免进一步溃散,安蕃在这危急时刻被安丙任命为随军转运使,主管军队钱财物资供应,应付东军供给。随军转运置司西和州,《鼎勋堂记》碑所在的大潭县就是西和州治下的一个县,《鼎勋堂记》碑文中与墓志铭符合,所记载当时安蕃的职务也正是随军转运。

这一任命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前任四川总领杨九鼎处置财计不当,扣减关外戍卒钱绢,引发张福、莫简为首的红巾之乱。[11]平乱以后,妥善处理军队财计问题,安抚士兵成为首要问题,安丙当然必须谨慎选择可以信任而又干练的人员来负责,安蕃无论各方面都符合要求,所以安丙选择他担任处理军队财计的宣抚司随军转运。第二,随军转运一职非常设,因朝廷军事行动而权宜设置,“王师征讨,则有随军转运使,或增置官勾当转运事,皆不常置”[12],“有军旅之事,则供馈钱粮,或令本官随军移运,或别置随军转运使一员,或诸路事体当合一,则置都转运使以总之。随军及都运废置不常,而正使不废”[13]。这一职务控扼了军队的钱财物质供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军队的资源保障。安丙本人就是财计官员出身,他在吴挺时曾任文州转运使兼利西安抚司佥厅;吴曦之变时,安丙的职务就是随军转运,他之所以能在平定吴曦中奏功,一定程度上与他的财计官员控扼资源的地位关系密切。他深知财计供给对军队的重要性。[14]从安蕃的仕途经历看,主要也是负责财计方面,他在以后几次行动如平定红巾军、巩州之役中也是负责军队物资保障和运输。第三,因为安丙当时已经在着手经营联合西夏对金军事行动,这必须得到强有力的财物保障,借供给东军把安蕃推上随军转运的位置,这是安丙为对金开战更深一层的人事准备。安蕃在嘉定七年(1214)安丙发动对金秦州之役中就是重要人物,“七年春,丙使所爱吏安蕃、何九龄合官军夜袭秦州,败归”[15]。估计此役中何九龄领军,安蕃也是负责财计和物资保障。此时安丙安排安蕃任随军转运就是为下一步对金军事行动做准备。安蕃墓志铭将联夏行动、稳定东军、安蕃任随军转运放在一起讲,可见几件事情有内在关联。

安丙一贯对金取攻势,宋嘉定七年安丙罢制置大使就是因为不执行朝廷以史弥远为首对金“和好”政策,而擅自发动对金秦州之役。当然,对金采取攻势,发动军事行动,必然可以争取到更多支配财物的权力,士兵的待遇也可以随之提高,士兵在某种程度上愿意打仗。所以,红巾之乱时,叛军痛恨主和的董居谊、杨九鼎,而对一贯主战的安丙寄予厚望。将领要复杂得多,他们虽然希望借军事行动获取资源、谋求晋升,但也考量上司取向、获胜把握等因素。军事行动的必然结果是耗费资源,导致地方残破,朝廷不得不审慎地在牵涉面极广的和与战的问题上搞好平衡,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动**。当时,重新起复为宣抚使的安丙积极推动联合西夏对金军事行动,这既是他的一贯主张,另外,这也是南宋川陕特殊政治军事格局决定的。四川宣抚司这种以军事国防为主导的特殊地方行政体制,多数时候,不得不在战争—消耗与裁军—叛乱间做出艰难选择。从长远的角度看,川陕边境面临金人强大的压力,和平没有可靠的保障,战争是常态,安丙积极主战也是纠正董居谊执行主和政策导致的各种问题,重整边防,争取资源,安抚士卒,达成一种尴尬的平衡。所谓尴尬的平衡,是因为朝廷不可能长期容忍超额的军费开支,尤其是长期而又未见成果的高额军费开支,所以宣抚司和武将都必须要用胜利来证明给朝廷看军费开支的效果;而战争意味着宣抚司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资源,朝廷必然不能容忍这种地方势力坐大,造成对中央权威的威胁,新一轮的主和裁军、收紧军费就要开始。嘉定十四年(1221)继任的四川制置使崔与之就一反安丙所为,主和、绝西夏联兵要求,裁减军费。从安丙到董居谊、再到安丙,再到崔与之,朝廷就是在力图把控蜀口军政这种尴尬的平衡。南宋四川制置司(宣抚司)既不可能久战,也不可能久和,除朝廷取向和金人入侵等原因外,其体制上已经埋下了两极摇摆的内因,制置司(宣抚司)必须在和、战上找好平衡,安丙在宋嘉定年间四川任上的仕途起落基本暗合这一规律。

安蕃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接受随军转运的任命,他在这一任上是卓有成效的:

君闻命,引道未至,令曰:“比岁冬夏之交,寇乘间再入,民未复业,馈饷用艰。今日使指非招集忠义,按视营屯,惟先劝谕流民,各归土著,乘春耕种。且检视仓廪,督促移运,务以实边备,安人心”,民闻之喜。凡漕运物料糗粮茭藁,夙夜尽瘁,漕四十二万三千七百六十石,驮户不该封桩并由子不到等钱四十三万六百劵有奇,籴二十万一千二百石,以置口漕至西和、鱼闗至白环,每石且以费钱一十七劵、米一斗七升之约,为总所省三百四十二万六百五十九劵、米三万四千二百六十五石。初出边,仅有两月之积,未几,可支半年。[16]

立碑后一个多月,巩州之役开始,“(安蕃)假参议官同措置副戎司边事,君酌酒饮诸将,愿毋杀戮,毋焚毁,以诞布我国家不嗜杀人之意。皆闻命感慨。自丙申出师,己酉饮至,不料三路丁直不起,利路全夫,则君密赞之力也”[17]。看来安蕃仍是继续负责运输保障工作,而且在其他三路丁夫征调不起的情况下,他动员利州路丁夫全部负担了这次战争的后勤保障,其人是相当干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