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928—1930年皇城城墙的“喘息之机”与“最后一劫”

1928年国都南迁。北京易名北平,作为近代第一个市政府雏形的京都市政公所被正式取消。6月26日,国民党中央任命何其巩为“北平特别市”首任市长。直至1929年5月告病为止,何其巩主政北平的近一年期间,拆毁皇墙的提议仍然时有出现[99],但都被市政府有力否决,为剩下不足3公里的皇墙提供了“喘息之机”。不幸的是,自何其巩卸任后的第5个月起,北面皇墙(主要为图2中的①段)又被拆除了将近1公里[100],遭受了民国阶段的“最后一劫”。剩余的1.9公里皇墙能够留存至今,主要归功于两个因素:1.在何其巩任期内进行的“北平文化游历区”建设,为20世纪30年代前期政府开始营造“文化北平”提供了一个好的开始[101];2.民众对皇城城墙价值认识方面,发生了重大转变。

1928年6月之前,京都市政公所虽然财政入不敷出且腐败盛行,但依靠首都的政治中心地位,尚能维持一定程度的经济繁荣。降格为地方城市之后,北平的经济社会状况转向萧条,不到半年的时间,就显出“人口日减,商业日衰”的局面。[102]北平市民与地方人士反响甚为强烈,凭着觉醒的参政议政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配合政府一系列“繁荣北平”的规划活动献计献策。[103]从当时的报纸与档案来看,大多数参与者都着意于北平所拥有的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提出将北平建设为“文化中心”。[104]其中,最有代表性、影响也最大的,为北平市民朱辉向市政府上呈的《建设北平意见书》,提出将北平建设为“国故之中心、学术美术艺术中心、东方文化表现中心、交通运输中心、陆地实业中心、观光旅游中心和国防中心”等7条,其中重要的一条便是“保存、利用旧建筑物,维护其艺术美观性”。[105]朱辉在关于市政建设的38条建议中,对之前市政公所拆毁城垣的做法提出了批评:“即其无保存价值之旧建筑,若无预定较善之改设计划,须严厉禁止拆改。试观军阀时代,任意拆毁旧紫禁城墙、先农坛围墙,迄未见有预定计划之实行,前车可鉴,故拆改无保存价值之旧建筑,须以有无较善之预定计划为条件。”[106]

市政府对朱辉的意见书做出了及时的反应,市府秘书第二科科长及秘书对各条意见分别做出签注,何其巩本人在回复的批语中特意指出,“从前军阀时代,重在敛财,可谓毫无意识,现在要重视古迹,不得无故拆卸”。同时,北平日渐增加的西方游客数量也使民众与当局意识到,发展旅游业是“繁荣北平”切实有效的途径。[107]1928年10月起,北平成为河北省省会(直至1930年10月),省政府向全社会征集“繁荣北平市面计划意见书”,曾担任过京兆尹的国民政府内政部长薛笃弼,提出将北平建为“东方文化游览中心”,立刻受到省、市政府的积极响应。[108]

“文化”作为一种资源,在物质层面上最主要的表现,即帝都时期遗留下来的古建筑遗存,北平的四重城墙显然是极为重要的部分。但是,极力主张拆墙的势力依然存在,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与之前市政公所督办齐耀珊监守自盗、拆卖皇墙的剧情一样,此时的工务局局长华南圭成了“毁墙派”的代表人物。1928年10月,华南圭向市府提议以修砌暗沟的方式整理御河,沿用市政公所的旧办法,拆毁南面的菖蒲河、西长安门皇墙以取砖作为建筑材料。[109]

何其巩立刻否决华南圭的提议。11月4日,市政府发布号令,要求工务局局长华南圭保护皇墙:“整理御河办法一节,现经本府派员查勘覆称,所拟修砌暗沟办法,极为适当,惟拆除红墙一层,不无窒碍等情。查菖蒲河及西长安门等处红墙,建筑壮丽,关系文化,未便拆除。”[110]11月7日,何其巩又表态支持内政部部长薛笃弼和卫生局的提议,建立“北平文化游历区”,提出北平城墙作为“古物之荟萃”应得到保护。[111]

华南圭作为北平市政的最高主官,此时依然不愿与何其巩的看法保持一致。11月9日,他再次以皇墙事宜向市府提案,事见当日新闻:“工务局长华南圭,因皇墙红砖黄瓦帝制遗物,不但有惹起帝王思想之危害,且阻碍党国主义之进行,拟改刷青白色以兴青天白日之观感,此事业经市政府批准,惟文物维护会曾有保护红墙主张,尚须一度接洽,即可动工。”[112]

华南圭提议将剩余部分的皇墙一律刷成青白色,理由是“皇墙红砖黄瓦(乃)帝制遗物”。市政府或许是为保持“政治正确性”,居然批准了这一提案;只有由台静农等学者组成的“北平文物维护会”坚决反对,使该计划最终未能实施。[113]

伴随着“北平文化游历区”的规划,市政府开始着力于在全社会进行风气的引导。11月29日,何其巩训令北海委员会整顿北海公园。[114]11月30日,卫戍部下令保存天坛树木,“甚恐将来古迹日就湮没”。[115]12月1日,市政府发布第31号布告,命令军民“一体注意爱护一切古物古迹,不得稍有拆毁”。[116]12月3日,作为对市府“保护古物”令的回应,工务局将内城新辟的两条道路,“改于东西华门南面筒子河沿岸,迂回穿过阙左门、阙右门”,减少对皇城的损害。[117]

1928年年底至1929年年初,北平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保护北京文物古迹的指令和规划,使残存的皇墙得到了有效的保护。1929年5月,何其巩因病不再上班,回到安徽桐城养病,市长一职由张荫梧接任。7月起,北平市工务局再次出现财政困难,许多市政建设和公共工程都陷于停顿。《大公报》对此发表“社评”,感慨即使是张作霖时代的市政公所也要胜于当前的工务局:“近日北平衰落之象日著,其尤显而易见者为道路之败坏,长此放任,殆将回复二十年前之旧观!回念民国三四年间之繁华,固若隔世;即视张作霖时代沈瑞麟任市政督办时,修治东西长安街及王府井大街之举,亦不胜荣瘁异时之感!”[118]

工务局利用北平市捉襟见肘的财政局面与舆论压力,找到了拆毁剩余皇墙的理由。1929年9月,工务局再次向市政府呈文申请,为改善北平环境而继续整修大明濠北段,需使用皇墙城砖作为建筑材料。新任市长张荫梧考虑到市府财政的困难情况,训令工务局尽快招标,“一切工作情形,悉照前市政公所原计划办理”。10月1日,大明濠北段暗沟整修再次开工,工务局与中标单位在工程揽单中注明“本工程所用砖料均系皇墙拆下旧砖”。但是,原市政公所1927年9月库存的城砖就只剩下了170方(见表3),显然不够用,工务局明知此事实,可见已经做好了继续拆用皇墙城砖的准备;仅仅半个月后,10月14日工务局再次向市政府呈文,报告“库存皇城墙砖已经告罄”,为完成工程必须再拆北面地安门以西的皇墙385米,市政府很快批复许可。[119]大明濠工程一直到1930年年底才完成,届时西北角至西安门的皇墙(图2中的①段)被彻底拆除[120];工务局配合北平道路规划,在拆掉北段城墙基础上开辟了地安门西大街和地安门东大街。至此,民国年间北京皇墙遭受的损毁终于结束。1935年时,汤用彬感慨道:“皇城墙,民国后陆续拆除,今所存者,只天安门左右数十丈,中华门内左右各百余丈耳。”[121]

北平市工务局于1929年10月至1930年年底的拆墙行为,虽然在程度上远不如京都市政公所在1921年至1927年的行为严重,但因为当时社会风气日渐进步,“文化北平”概念深得民众之心,所以给北平市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以至于有些人在回忆中误以为皇城城墙全是在这一时间段拆除的,如邓云乡所言:

皇城在三十年代初叶,袁良作市长时,大部都已拆除,但“东、西皇城根”的地名,却保留到现在……当时皇城拆除后,大大便利了东西城的交通,但在西皇城根一带,拆了墙的西面,还留下墙的东面,因为那面是石板房人家的院墙,而这面拆了一片砖后,又未修整,这样便像狗牙一样,差参不齐,难看极了。当时住在西皇城根,面墙而居,天天一出大门,就对着那一大溜破墙,不愉快的印象直到今天还很深。[122]

引文中提到的“西皇城根一带,拆了墙的西面,还留下墙的东面,因为那面是石板房人家的院墙”,其实是1921年6月协成公司拆西面皇墙时“因该墙一带住户与墙相连,请求留用”的一段。[123]

所有皇城城门中,除东安门毁于1912年外,西安门于1950年12月1日毁于偶然火灾,不久即被拆除;1951年为扩宽东、西长安街,原作为天安门拱卫门的“东三座门”和“西三座门”被拆除[124];1952年8月,将天安门广场向东、西扩展,同时也为使建国3周年阅兵式车队可以无障碍行驶,长安左门、长安右门被同时拆除;地安门在1954年11月拆除完毕,部分建筑材料移建天坛北门[125];1958年8月,中央决议为迎接国庆10周年而大规模扩建天安门广场,次年年初皇城最南端的中华门遭到拆除。[126]清代皇城的9座外城门,只幸存了天安门一座。至此,原先13公里长的皇墙只剩下了1900米的一小段,孤零零地屹立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