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毒品犯罪02
[1] 整理自[美]D.斯坦利·艾兹恩、[美]杜格·A.蒂默:《犯罪学》,谢正权等译,116-396页,北京,群众出版社,1989。
[2] 莫洪宪主编:《犯罪学概论》,70页,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3] 莫洪宪主编:《犯罪学概论》,71页,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4] 《兵打贼 贼头破》,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3-21(7)。
[5] 《捕获阔贼》,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2-16(7)。
[6] 《貌似阔人 其实是小偷》,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6-04(7)。
[7] 马芷庠:《北平旅行指南》,260页,北平,经济新闻社,1937。
[8] 《天桥市场绺贼充斥》,载《益世报》(北平版),1928-10-27(7)。
[9]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文献编纂学教研室编:《北京电车公司档案史料 1921—1949》,12页,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88。
[10] 《巡长哪得窃 空恨瞎了眼》,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3-15(7)。
[11] 《惯贼小天津落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15(7)。
[12] 《太庙公园内小绺麕集》,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6-05(7)。
[13] 《灵妙贼巧施窃术》,载《益世报》(北平版),1928-11-10(7)。
[14] 《名为窃电话 实则偷皮包》,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8-20(7)。
[15] 《妙计横生 男女合作行窃》,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3-18(7)。
[16] 《穷贼盗匾遇警察》,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4-08(7)。
[17] 《庙宝被盗》,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9-08(7)。
[18] 《盗墓》,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3-31,7版(报纸将03-31误印为03-01)。
[19] 《天坛内前夜又现盗墓贼》,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3-29(7)。
[20] 《图书馆戒严后,又发生窃书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3-10(7)。
[21] 《接生婆竟盗卖产儿胞衣》,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16(7)。
[22] 《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关于查收六月份烟案罚金充赏银元管界内公益电灯窃请随时照料及严查不识之人叩门入宅的保治安的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01940,1930。
[23] 《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关于查收六月份烟案罚金充赏银元管界内公益电灯窃请随时照料及严查不识之人叩门入宅的保治安的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01940,1930。
[24] 《党连好因盗窃拘役二十五日、孙景文因盗窃判刑一年六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2800,1936。
[25] 《偷车贼猖狂》,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1-11(7)。
[26] 《专窃自行车匪四人》,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2-09(7)。
[27] 《猫阎王昨被捕获 协和医院收猫何为》,载《益世报》(北平版),1937-05-17(7)。
[28] 《猫狗屠户》,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7-30(7)。
[29] 《贼窃警察逃不了》,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4-28(7)。
[30] 《法院窃衣犯》,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1-08(8)。
[31] 《十五岁孩童惯行绺窃持刀拘捕》,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1-12(7)。
[32] 《北平市警察局外五区署关于界内互控窃盗伤害、查获窃犯销赃、窃犯由小店逃跑、携木可疑案表》,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4-002-13229,1936。
[33] 《清代之将军变为贼》,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9-08(7)。
[34] 《菜筐下侦探搜出银镯》,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4-13(7)。
[35] 《赃物卖给失主》,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3-16(7)。
[36] 《法庭观审记 窝主庆寿众小偷一并落网》,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3-23(7)。
[37] 《西郊连获两劫匪》,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4-21(7)。
[38] 《梁上客税局盗印》,载《益世报》(北平版),1928-11-24(7)。
[39] 《盗书》,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2-06(7)。
[40] 《飞贼再落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19(7)。
[41] 《梁上客夜访参议员,窃取皮袍皮帽被褥》,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11-11(7)。
[42] 《姚鋐宅遇盗》,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2-13(7)。
[43] 《梁上客拜访总长》,载《益世报》(北平版),1928-10-12(7)。
[44] 《北平市警察局内三区署关于拐骗、制造贩卖海洛英、军人互殴、入室窃取财物及查封珠宝店等案的呈报底稿》,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04524,1932。
[45] 《窃贼竟敢明强》,载《益世报》(北平版),1928-10-14(7)。
[46] 《梁上君子开小玩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7-06(7)。
[47] 金满慈:《金满慈参禅日记续集》,74页,台北,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
[48] 《南郊飞贼昨晨捕获两名》,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4-12(7)。
[49] 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吴桢译,188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50] 《惯贼赛老雕在平落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2-20(7)。
[51] 《飞贼李三将上断头台》,载《海晶》,1946-12-17(1)。
[52] 洋洋:《燕子李三》,载《大亚画报》,1932(345)(2)。
[53] 《燕子李三访问记》,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3-31(7)。
[54] 《燕子李三访问记》,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3-31(7)。
[55] 《北平市政府公安局侦缉队关于迭次越狱复行累窃贯犯李景华即张文远匪名燕子李三等九名请讯办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21214,1934。
[56] 《宋书堂因连续搬运赃物判刑4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592,1935。
[57] 《北平市政府公安局侦缉队关于迭次越狱复行累窃贯犯李景华即张文远匪名燕子李三等九名请讯办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21215,1934。
[58] 《宋书堂因连续搬运赃物判刑4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592,1935。
[59] 《飞贼燕子李三案法院昨开庭》,载《益世报》(北平版),1935-01-11(8)。
[60] 《燕子李三访问记》,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3-31(7)。
[61] 杨六郎:《看燕子李三的前后》,载《警声》,1941(5),87页。
[62] 《文史精华》编辑部编:《近代中国大案纪实》,13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
[63] 《冬防将届地面吃紧》,载《益世报》(北平版),1928-09-09(7)。
[64] 《匪掠皮包》,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2-03(7)。
[65]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严缉活埋逸匪、劫税款、盗墓等人犯及查缉投函匪、自行车匪的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07236,1935。
[66] 《匪徒扒抢幼童》,载《益世报》(北平版),1928-10-14(7)。
[67] 《剥抢幼孩惯犯被捕》,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11-29(7)。
[68] 《庆诚轩香蜡铺被抢》,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12-04(7)。
[69] 《孚生永粮店昨晚被抢》,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2-11(7)。
[70] 《只身连劫三家之悍匪二张飞落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8-21(7)。
[71] 《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关于查收六月份烟案罚金充赏银元管界内公益电灯窃请随时照料及严查不识之人叩门入宅的保治安的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01940,1930。
[72] 《持枪闯入索钱财》,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2-28(7)。
[73] 《王麻子(王玉和)因强盗及杀人未遂罪判刑三年十个月、张德禄因强盗判刑六年二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2953,1930。
[74] 《北平市政府关于对西山治安严切注意的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28218,1936。
[75] 《昨晨太平庄匪徒四人连劫汽车九辆》,载《京报》,1929-09-06(6)。
[76] 《冯启、刘顺、王才等人关于抢劫的供词及北平市公安局外五区区署、侦缉队关于枪决盗匪情况的报告》,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6252,1930。
[77] 《德胜门外警察家里遭抢》,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12-29(7)。
[78] 《美人盈亨利避暑遇害详情》,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6-16(8)。
[79] 《美教士盈亨利被匪击毙之续志》,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6-17(8)。
[80] 《石驸马大街韩人宅深夜闯入匪徒四人》,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8-11(8)。
[81] 秋生:《社会调查:妇女职业》,载《北京妇运史资料》,1986(20),11、12页。
[82] 《北平市警察局东郊区警察署关于杨玉、周万清姘妇结伙打虎骗财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31445,1935。
[83] 《一女双聘 反打媒人》,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12-05(7)。
[84] 《北平市警察局外五区区署关于张河伙同韩赵氏奸拐张贾氏并令该氏籍婚打虎骗财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42316,1936。
[85] 《结婚须报警区》,载《京报》,1928-09-09(6)。
[86] 《生银忽化石块 学徒贪财受奇骗》,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3-18(7)。
[87] 《老妈拾金 反失银元》,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2-05(7)。
[88] 《再谈北平的两种骗术》,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3-25(11)。
[89] 《冒充处长诈财 难免吃官司》,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3-15(7)。
[90] 《查烟乎 诈财乎》,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3-15(7)。
[91] 《大胆平骗匪 利用电话诈财》,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1-08(8)。
[92] 《大胆骗徒 冒充宋委员长》,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1-15(8)。
[93] 《妇女来谈话 大洋不翼飞》,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4-08(7)。
[94] 《刘半仙作怪》,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2-11(7)。
[95] 《巫婆可杀》,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7-06(8)。
[96] 《天桥老虎摊一律驱逐》,载《益世报》(北平版),1933-12-20(6)。
[97] 《新骗术》,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8-19(7)。
[98] 《一夜缠绵 嫖客竟成骗客》,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5-22(7)。
[99] 《西郊六里屯盗墓匪刺伤坟丁》,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8-17(7)。
[100] 《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关于隆荫昌祖坟被掘请求缉盗匪惩罪的饬》,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00433,1928。
[101] 《韩玉昆因掘墓盗殓判刑一年、关福荣因买卖军用枪支判刑四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302,1933。
[102] 《包办盗墓》,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5-16(7)。
[103] 《风鉴家兼盗墓》,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5-07(7)。
[104] 《刘润斋案内盗墓犯均就擒》,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5-08(7)。
[105] 《盗墓》,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065-004-01075,1931。
[106] 《多尔衮之勇气何在》,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3-26(7)。
[107] 《叹王孙 穷刨公主坟》,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4-28(7)。
[108] 《盗卖东陵案祭器》,载《世界晚报》,1929-08-09(3)。
[109] 《常存关于严缉盗墓人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03727,1930。
[110] 《盗墓成风尚》,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3-02(7)。
[111] 《胡玉振祖茔被盗》,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9-07(8)。
[112] 《刨坟卖骨》,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3-23(7)。
[113] 《平西发现剖尸匪》,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2-24(7)。
[114] 《一幕离奇惨剧》,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8-09(7)。
[115] 《北平市公安局关依法从重惩办盗墓人犯的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09492,1932。
[116]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严缉盗墓匪并保护坟墓的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06123,1931。
[117] 《平津卫戍司令部秘书处关于张贴严禁盗墓布告的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09842,1932。
[118] 《北平市警察局内三区署关于惩治盗匪条例、市民呈请事项、制裁汉奸、惩治盗匪、缉捕盗匪、奖惩条文等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06289,1934。
[119] 《冀察当局决严惩盗墓匪犯》,载《世界晚报》,1937-04-26(1)。
[120] 《北平市政府警察局司法科关于将持械行窃盗匪郭文志等人扣留的公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6-00006,1937。
[121] 《盗墓小贼何猖狂》,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5-18(7)。
[122] 《北郊盗墓匪与警团冲突开火》,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5-16(7)。
[123] 《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张耀文等十五名绑票勒赎盗墓的呈(一)》,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5804,1933。
[124] 《北平市政府关于查明地痞勾结韩人为害治安取缔的密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28262,1936。
[125] 《赌场决予取缔》,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2-26(7)。
[126] 北京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北平往事谈》,376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88。
[127] 《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关于查禁游民在街聚赌的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02264,1929。
[128] 《赌兴方豪 警察冒雨来》,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7-27(7)。
[129] 《电车竟作赌场》,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7-03(7)。
[130] 《公安局关于北平禁烟条例、禁烟考成条例、取缔赌博烟具、禁烟局查缉案件、查缉硝磺训令、制定硝磺运单式样、规则手续费取消等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4-002-04247,1929。
[131] 《当街腥赌 必有所嗜》,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7-26(8)。
[132] 《腥赌匪两罪并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1-27(8)。
[133] 《北平市警察局关于严缉李宝莹被害人身死逃犯、艺妓岸春花沐浴未归、朝鲜人金德根售毒品、上海花会赌徒来平设赌局等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4-002-16662,1934。
[134] 《北平市警察局外二区区署呈解王文治有开设花会嫌疑一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46996,1936。
[135] 《关于查获吕宋弟借地押赌花会及查获李文山等在道旁有类似赌博行为的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10347,1936。
[136] 《北平市警察局外二区区署关于赵张氏在家中招聚众人二人花会押赌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46759,1936。
[137] 《严查赌博依法重办》,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12-19(7)。
[138] 《赌徒情急 以族妹抵债》,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2-10(7)。
[139] 《禁赌具 防未然》,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6-24(7)。
[140] 《三烟赌窟抄办后案犯已分批解局》,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1-31(7)。
[141] 《对三赌窟为首要犯施以严厉处分》,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2-05(7)。
[142] 《冀察绥署布告枪决烟赌犯五名》,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2-10(7)。
[143] 《昨晚抄获大烟赌窟》,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8-21(7)。
[144] 整理自附录一。
[145] 《德胜门内后坑昨晨发生凶杀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4-04(7)。
[146] 《秦凤林因杀人罪判刑八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2954,1930。
[147] 《李进忠因伤害罪判刑六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026,1931。
[148] 《木匠杀妻》,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5-18(7)。
[149] 《武力解决一切》,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5-31(3)。
[150] 《葛魏氏因通奸杀死其夫判刑6年8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342,1933。
[151] 《杀人犯法网难逃》,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1-24(8)。
[152] 《刘荣泉因预谋杀人罪判刑十八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2955,1930。
[153] 《白老因予谋杀人判刑15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345,1932。原题名有误,应为“预谋杀人”。
[154] 《王屠氏因与其子王宴共同伤害儿媳致死判刑10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450,1934。
[155] 《强迫服毒》,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2-08(7)。
[156] 《下野坤伶 金友琴何残酷乃尔》,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8-01(7)。
[157] 《掌班人虐待养女》,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4-04(7)。
[158] 《两妓女服毒》,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8-11(8)。
[159] 《那炳森因伤害罪判刑4个月、张景义因赌博伤害判刑一个月罚30元》,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174,1932。
[160] 《王关淑端因杀死其夫判刑15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351,1933。
[161] 《马玉山因伤害人判刑8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604,1935。
[162] 《甄明玉因强盗杀人案判无期徒刑》,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017,1931。
[163] 《论凶杀》,载《世界晚报》,1935-08-28(3)。
[164] 《宣外万寿宫西昨晨发现凶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6-30(8)。
[165] 《华大女宿舍发生惊人谋杀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7-02(8)。
[166] 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206页,吴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167] 《看守所之董荣生活》,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6-29(8)。
[168] 《连伤九命犯处死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8-16(8)。
[169] 《平西绑票巨匪孟振邦前晚就擒》,载《益世报》(北平版),1928-09-07(7)。
[170] 《北平市政府公安局关于绑票勒赎打死事主抢劫盗犯白子和等四名一案的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29456,1935。
[171] 《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李进才等绑票小孩勒赎钱财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2649,1932。
[172] 《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关于马俊卿等人绑票勒赎并结伙抢劫一案的公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6258,1930。
[173] 《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马德良结伙持械枪杀事主绑票勒赎的呈(一)》,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5744,1933。
[174] 《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张耀文等十五名绑票勒赎盗墓的呈(一)》,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5804,1933。
[175] 《架走前清大官》,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9-06(7)。
[176] 《虎口余生 苏启兴叔侄脱险》,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1-01(8)。
[177] 《票匪被捕》,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5-06(7)。
[178] 《李家店发生绑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1-16(8)。
[179] 《平北小羊房土匪猖獗》,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3-03(7)。
[180] 《陷虎窟复堕娼门》,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4-29(7)。
[181] 《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常振洲等五人绑票勒赎杀夫的呈(一)》,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39160,1936。
[182] [美]季家珍:《历史宝筏》,10页,杨可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
[183] 《急色儿行同禽兽 露天奸污少女》,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4-11(7)。
[184] 《始乱之而终卖之》,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3-23(7)。
[185] 《刑法修正案中之强奸年龄问题》,载《玲珑》,1934,(4)35,2227-2228页。
[186] 《刑法修正案中之强奸年龄问题》,载《玲珑》,1934,(4)35,2228页。
[187] 《张刘氏因有夫与他人通奸判刑1年、程凤楼因**少女判刑6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643,1935。
[188] 《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强奸幼女抢劫匪犯刘永清等二名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38950,1936。
[189] 《刘松泉因强奸少女判刑二年八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3069,1935。
[190] 《禽兽中人 舅父强奸侄女》,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4-17(7)。
[191] 《北平市警察局西郊区区署关于许大姑娘控告其继父将其强奸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36634,1935。
[192] 《一被窝睡觉 父女发生风纪问题 兽欲冲动处九年徒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3-02-17(7)。
[193] 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36页,吴桢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194] 《京师警察厅外右二区分区关于赵文明治病骗幼女强奸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1733,1928。
[195] 《万恶**徒 以药剂奸污邻女》,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1-27(8)。
[196] 《北平市警察局外二区区署关于严郑氏控告陈马氏诱拐强奸郑秀文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4275,1932。
[197] [美]贺萧:《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197页,韩敏中、盛宁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
[198] 《车荫轩强奸邻女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2-22(7)。
[199] 《成赵氏因重婚诬告判刑1年、梁子贞因教唆重婚判刑4个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4424,1936。
[200] 《刘王氏意图营利略诱妇女上诉案》,载《司法行政公报》,1932(23-24),130页。
[201] 《扭其姐 以喊警》,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5-07(7)。
[202] 《北平市政府公安局关于闫振常控常李氏合谋将其儿媳闫荣氏略诱与其子姘度卖奸并欲价卖等情一案的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21765,1934。
[203] 《家有芳邻妻被拐》,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26(7)。
[204] 《人口拍卖所》,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5-09(7)。
[205] 《北平市公安局外五区区署关于妓女赵顺宝告连文阁伙陆景辉略诱价卖未遂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4979,1929。
[206] 《北平市公安局西郊区区署邓振元等略诱王李氏欲赴张家口为娼田康氏吸鸦片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4521,1929。
[207] 《北平市公安局南郊区区署关于王张氏等略诱张齐氏意欲价卖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1066,1928。
[208] 《委骨路旁 **子下场》,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6-09(7)。
[209] 《老岳父人面兽》,载《益世报》(北平版),1928-12-07(7)。
[210] 《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略卖亲属拐胡氏诱女妇女犯李子明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8032,1930。
[211] 《北平市公安局内三区区署关于张李氏吸鸦片略诱纪贞兰欲行价卖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4480,1929。
[212] 《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略诱妻室犯赵和及介绍买卖人口犯张文泉共七名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8076,1930。
[213] 《北平市警察局内三区区署关于刘王氏吸食鸦片并贩卖人口请讯办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22303,1934。
[214] 《贾耀亭因引诱妇女通奸判刑一年六个月、姜振刚因非法剥夺人行动自由判刑一年》,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91-002-02965,1930。
[215] 《北平市公安局外三区区署关于杜宋氏告迹近打虎骗财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0950,1931。
[216] 《北平市警察局外五分局关于马风岐拐妻贩卖烟土、贩卖人口、拐车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4-002-02918,1932。
[217] 《姐弟同谋拐邻妇》,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6-27(8)。
[218] 八大胡同的说法各有不同,比较普遍说法是:王广福斜街、陕西巷、皮条营、韩家潭、石头胡同、胭脂胡同、百顺胡同和纱帽胡同。
[219] 王指王皮胡同,蔡指蔡家胡同,朱指朱家胡同,百指百顺胡同,柳指留守营,石指石头胡同,广指王广福斜街,火指火神庙夹道,燕指燕家胡同,纱指纱帽胡同。十条虽不如八埠有名,但也成为妓院的代称。
[220] 北京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北平往事谈》,387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88。
[221] 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底边社会卷(下)》,486页,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
[222] 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底边社会卷(下)》,492页,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
[223] [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邢文军等译,261页,北京,中国书店,2010。
[224] 《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关于黄克良意图营利将其女黄玉如包于开下处人杨李氏为娼一案的公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8403,1930。
[225] 《少妇离婚理由正当》,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20(7)。
[226] 《妓女从良本夫不依》,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29(7)。
[227] 《北平市警察局外二区区署关于魏绍波控李子厚强迫杨淑英为娼并唆使堕胎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32692,1935。
[228] 《北平市公安局内三区区署关于杨李氏告姘夫杨春林吸鸦片并逼其为娼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4462,1929。
[229] 《北平市公安局外三区区署关于赵金玲控刘万海将她奸拐来平关入娼寮殴打其并逼其为娼的事请讯办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4980,1929。
[230] 《老鸨该死 诱人为娼》,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09(7)。
[231] 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见李文海主编:《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底边社会卷(下)》,508页,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
[232] 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吴桢译,4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233] 《北平市公安局外二区区署关于雷浩实报馆投稿揭露人妖新闻王寿山有贩卖人口行为请讯办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8035,1930。
[234] 《宋淑静寻夫起诉》,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6-16(8)。
[235] 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吴桢译,4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
[236] 《北平市公安局内二区分局关于徐智辉有妻重婚遗弃子女请保护其妻徐王氏的训令、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33-03240,1929。
[237]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查李兰氏控其夫重婚有意谋案的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27132,1936。
[238] 《瓦匠重婚》,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3-13(7)。
[239]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冯宝森重婚案属实请查明的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24072,1935。
[240] 《北平市警察局关于查缉粘贴毁损名誉告白妨害公务、自由同乡会发传单人、重婚行赌案内人犯的训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4-002-19221,1935。
[241] 《孤帏难守另觅新欢》,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2-21(7)。
[242] 《北平市警察局外二区区署关于张子方控其妻张张氏吸食鸦片张张氏反控张子方重婚弃养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7446,1933。
[243] 《夺妻之恨 自然动武》,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5-14(7)。
[244] 《两妻之间 难为夫》,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04-23(7)。
[246] 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吴桢译,159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
[247] 陶亢德:《鸦片之今昔》,20页,上海,宇宙风出版社,1937。
[248] 《肃清匪源》,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9-17(7)。
[249]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发布严禁毒品、劝告众书查禁播种毒卉的布告及严禁烈性毒品暂行条例布告及禁烟纪念告民众书》,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06515,1934。
[250]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发布严禁毒品、劝告众书查禁播种毒卉的布告及严禁烈性毒品暂行条例布告及禁烟纪念告民众书》,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3-002-06515,1934。
[251] 严景耀:《中国的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吴桢译,11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252] 《北平市警察局外二区警察署关于查获刘治安购吸白面的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34626,1935。
[253] 《吸毒犯为虎作伥 昨晨天桥伏法》,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7-03(7)。
[254] 《北城破获一烟窟》,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22(7)。
[255] 《末日将临毒民速醒》,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2-13(7)。
[256] 朱庆葆、蒋秋明、张士杰:《鸦片与近代中国》,210页,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
[257] 抽白面的时候,必须仰着头,把白面放在纸烟上,用火燃而一抽就尽,吐出的一口白烟,形似高射炮打日本飞机,这名词是日本飞机来了后才产生的。
[258] 《不彻底的吗啡》,载《世界晚报》,1934-05-01(4)。
[259] 《瘾君子无奇不有》,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9-28(7)。
[261] 《尼僧慈航 吗啡针》,载《益世报》(北平版),1929-11-02(7)。
[262] 《既吸毒又盗卖庙产》,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1-29(7)。
[263] 《北京市警察局关于刘治安吸食白面并偷窃座钟一案的指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3-00511,1937。
[264] 《无钱吸鸦片 要卖老婆》,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6-12(7)。
[265] 《白面客穷极攫棉被》,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9-18(7)。
[266] 《大学生做贼 白面所害》,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1-05(7)。
[267] 《白面客》,载《世界晚报》,1936-12-17(3)。
[268] 《五次复吸毒品犯 今晨苦笑就刑》,载《世界晚报》,1937-06-23(4)。
[269] 《北平市公安局关于查获贩毒种数数量统计表》,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0-14238,1934。
[270] 陶亢德:《鸦片之今昔》,21-22页,上海,宇宙风出版社,1937。
[271] 《市公安局关于严缉注意蓝衣社在平秘密活动、拿办盗匪劫儿童押卖毒品议价勒赎事情、密查私运议器离平、严办海外归国敌党等问题的密令》,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4-002-10382,1936。
[272] 《为家长者注意 毒匪拐骗儿童》,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4-04(7)。
[273] 陶亢德:《鸦片之今昔》,23页,上海,宇宙风出版社,1937。
[274] 《山西燕落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9-20(7)。
[275] 《代卖海洛因》,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6-15(7)。
[276] 《北平市政府公安局关于贼犯王志忠并售卖海洛因女犯范陈氏等一案请讯办的函》,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20649,1934。
[277] 《尼姑出塞贩鸦片》,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2-11(7)。
[278] 《东站旅客私带巨量烟土》,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8-01(7)。
[279] 《异想天开之贩运方法》,载《京报》,1928-08-15(6)。
[280] 《东车站昨破获烟土犯》,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10-18(8)。
[281] 《前门西车站发生惊人大毒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10-26(8)。
[282] 《西郊昨盘获 盘运大批烟土》,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3-24(7)。
[283] 马模贞主编:《中国禁毒史资料 1729—1949年》,1075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
[284] 北京市档案馆编:《北京档案史料(2000.1)》,264页,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
[285] 《烟鬼作官难》,载《益世报》(北平版),1931-02-04(7)。
[287] 《持照吸食之鸦片烟具》,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6-29(7)。
[288] 《戒毒所瘾犯已有八十名戒绝 填具不再犯甘结》,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9-11(8)。
[289] 《禁毒》,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7-29(8)。
[290] 《市党部决扩大拒毒宣传》,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10-13(8)。
[291] 《将使毒犯现身说法》,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04(7)。
[292] 《公安局利用指纹学 鉴别累犯者》,载《世界晚报》,1934-08-14(3)。
[293] 《公安局利用指纹学 鉴别累犯者》,载《世界晚报》,1934-08-14(3)。
[294] 《平市七月份判决毒犯》,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8-11(7)。
[295] 《有产者罚款无力者罚役》,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6-23(7)。
[296] 《陈继淹警告吸毒者》,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9-23(7)。
[297] 《戒毒所人数突增》,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9-12(7)。
[298] 《公安局将搜捕毒民》,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9-13(7)。
[299] 《死刑可畏请求戒毒者日增》,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9-18(7)。
[300] 《为什么要拒毒》,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10-04(8)。
[301] 《吸毒者被获后游街》,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8-11(8)。
[302] 《北平定双十节举行大规模拒毒运动》,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09-30(7)。
[303] 《西郊万寿寺增设戒毒所》,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18(7)。
[304] 《毒品赌具悉付一炬》,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1-11(7)。
[305] 《平市加紧禁毒工作 即将挨家挨户搜捕毒犯》,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1-28(7)。
[306] 《为明年处决毒犯制棺材二千》,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1-30(7)。
[307] 《梨园界自请戒毒者昨已有八人》,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2-20(7)。
[308] 《施戒毒药》,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0-14(7)。
[309] 《期限已迫毒民觉悟》,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2-26(7)。
[310] 《宋严令市当局》,载《益世报》(北平版),1936-12-30(7)。
[311] 《今日起搜捕毒贩》,载《益世报》(北平版),1937-01-01(7)。
[312] 《平市公安局今日开始严捕毒犯》,载《益世报》(北平版),1937-01-08(7)。
[314] 《昨日天坛门前毒犯与毒品同毙命》,载《益世报》(北平版),1937-01-09(14)。
[315] 《被捕戒除之吸毒犯面刺显明之标志》,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8-27(8)。
[316] 《公安局彻底禁毒 实行连环保证罚》,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8-29(8)。
[317] 《殷焕然案公安局呈市府》,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8-08(8)。
[318] 《前内二署长殷焕然昨晨枪决》,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9-02(8)。
[319] 《又有警官贩毒案》,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9-04(8)。
[320] 《怀来县绑票勒赎之叛兵五名昨日枪决》,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9-08(8)。
[321] 《鸦片》,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065-004-00762,1934。
[322] 《鸦片》,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065-004-00762,1934。
[323] 《王大森售毒有证》,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10-24(8)。
[324] 《王大森案尚待侦查》,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10-29(8)。
[325] 双成:《毒犯王大森被子告密》,载《礼拜六》,1934(581),13页。
[326] 《鸦片》,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档号:J065-004-00762,1934。
[327] 《名为戒烟实售吗啡 除了烟瘾来了药瘾 卫生散之黑幕败露》,载《益世报》(北平版),1930-03-24(7)。
[328] 《随吸随戒参茸戒烟丸》,载《益世报》(北平版),1934-0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