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方认同与学术自觉:清末民国的“蜀学”论
中国文化中,地域意识的兴起甚早。先秦典籍如《诗经·国风》以方国为单位编纂诗歌,《尚书·禹贡》描述了各地风土物产的差别。秦汉以后,随着政治大一统格局的奠定,各地原本存在的文化多样性更受关注。《礼记·王制篇》明确提出,各地文化的不同根于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汉书·地理志》更注意到不同的历史经验对地域文化的影响,提示了自时空两条线索考察地域文化的思路。在学术史中,这一意识主要体现为一系列以地名加“学”字为后缀构成的名词的使用,如宋代的“关学”、“洛学”、“朔学”、“闽学”,清代经学中的“吴派”、“皖派”、“常州学派”等。它们一经产生,就常常变成“不证自明”的分析范畴,被人广泛使用。
从实际运用看,“某地之学”中的“学”字,包含有学校、学风、学术以至文化等多层意谓,其确切指向须视上下文而定。一般学术史研究提到此类概念,则多着落在具有地方特色的学术这一层面上。但即此而言,其所指仍是模糊而宽泛的。所谓“地方特色”,或指某些学科,或指某些学派,或指某种学术路数,或数种含义兼而有之,但有时也不过就只是一个地域范围而已。这类名词基本上是一开放(并会继续开放下去)的表述,其意涵处在不断波动中,而又多少指向一个相对统一的内核。
作为此类概念中的一个,“蜀学”也具有同样的特点。这可从既存研究对这一概念的语义演变所做的梳理中看出一斑,兹不赘言。[1]需要指出的是,现有成果虽已多少注意到蜀学概念的开放性,而仍多倾向于将其指涉对象视作一个清晰的“实体”,或依据研究者个人的见解,为其划出一明确疆界,进而努力讨论其“特色”所在。问题在于,为概念下个“准确”定义,固然可能使研究对象清晰化,但也不无时代错位的危险,极易以今人所见替代时人认知。因此,怎样尊重历史中的当事人对“蜀学”一词的理解,恐怕仍是蜀学研究首先应解决的问题。
根据“蜀学”一名的使用情况来看,它至少应有两个层面。首先是作为文化学术“实体”的层面,这也是既存研究处理较集中的层面;但在此之外,它也是被“表述”出来的对象。在此层面上,不论其作为“实体”是否存在以及其具体面貌如何,这一称谓的提出都反映了人们对四川学术文化状况的认知(有时或是“理想”)。[2]对四川学者而言,蜀学一名更多地体现出一种区域学术的自觉,而这里又寄托了某些“超学术”的关怀。事实上,清末民国一些四川学者对蜀学发展脉络的历史考察,一方面反映了蜀学内部彼此歧异的学术立场,另一方面也凸显了他们在共同的社会文化语境中形成的大体类似的“问题意识”。这既与近代四川地方观念的形成有关,也是整个中国近代学术典范转移的一部分。因此,考察这一学术传统的建构过程,无疑有助于我们对蜀学研究中若干立场的反思。
不过,这两个层面虽有不同,又不能截然区分。“表述”无论如何都要以一定的“事实”为基础,而一个概念一旦被表述,特别是被概念范围所及的人群有意识地采用和阐发,也就反映了表述者的心理自觉,这又会成为一种塑造力量,对“现实”产生影响。一般认为,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四川学术异军突起,影响力明显提升,成为近代“蜀学”勃兴的表征。此说延续既久,今日仍被学界接受,然实有不少事后追想的成分,值得做一清理。不过,这些追想也仍是建立在若干事实的基础上的。而且,正是晚清以来四川学术的实际发展,刺激了蜀中学人的“蜀学”自觉(此一称谓在历史上即存在,但近代学者采用此概念,自有特色。本书不主张将不同时期的蜀学视为一个连续的统一体,至少在“实体”层面中并不如此。不过,正如我们在下文将要看到的,在“表述”层面上,对于存在一个一以贯之的“蜀学”传统的意念,仍对近代蜀学的兴起提供了养料),并试图对其重新诠释。
与此相关的另一种区分是学问的名实之分。在学术史上,有名无实或实至而名不归的现象累见不鲜。面对这种状况,固须循名责实,包括了将历史上那些有其实而无其名的人们重新发掘出来,给他们一个适当的历史定位;不过,有名者何以有名,无名而有实者何以为人遗忘,也是值得严肃讨论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归之于运气了事。有名无名虽然不能反映某种“实际”,却常可反映出一个时代的风会所趋,那也是另一种“实际”。讨论学术升降,就必须兼顾这两种不同的“实际”,一方面致力于重新发现历史上的失语者,另一方面也从“名”的升降中追踪学术风气的演变轨道。
本章意在结合近代四川地方社会和全国学术风气转移的大背景讨论四川和外省学人对蜀学的认知,基本集中在“表述”和“名”的层面,惟在此过程中,仍要兼顾“实”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