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

第一章 幼儿健康教育的目标与内容

第一节 幼儿健康教育的目标

关于幼儿健康教育的概念目前在我国幼教领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幼儿健康教育是为培养幼儿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身心健康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它包括幼儿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服务和健康环境三方面。”狭义概念:“幼儿健康教育是以实现幼儿身心健康为目标,为提高幼儿对健康教育的认识水平,改善幼儿的态度,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所实施的教育。”从狭义方面对幼儿健康教育给予的定义来说,幼儿健康教育是以培养幼儿健康意识为主要目的,发展自我保健能力、促进身心发育、提高健康水平的综合教育活动过程。

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可以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其中健康领域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和促进幼儿的健康,帮助幼儿丰富有关身体保健和身体锻炼的知识和技能,形成积极对待健康的态度和情感,逐步养成能自觉地采取有利于健康的行为和习惯,达成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健全状态。在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中,幼儿健康教育的目标被具体表述为:①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②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③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④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纲要》同时提出了为达成上述教育目标所必需的教育要求:①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让幼儿体验到幼儿园生活的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②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个人生活卫生习惯和爱护公共卫生的习惯;③指导幼儿学习自我服务技能,培养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④开展多种有趣的体育活动,特别是户外的、大自然的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并提高其对环境的适应能力;⑤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和活动进行安全、保健等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⑥在走、跑、跳、钻、爬、攀等各种体育活动中,发展幼儿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纲要》还指出了健康教育指导要点:①教师应该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②身体的健康和心理的健康是密切相关的,要高度重视良好人际环境对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性;③幼儿不是被动的“被保护者”,教师要尊重幼儿不断增长的独立需要,在保育幼儿的同时,帮助他们学习生活自理技能,锻炼自我保护能力;④体育活动要尊重幼儿身体生长发育的规律和年龄特征,不进行不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项目训练。

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012年10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教育部研究制定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由学习与发展目标、教育建议两部分组成。学习与发展目标部分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教育建议部分针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

《指南》指出,幼儿健康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是一种在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完满状态及良好的适应能力。幼儿阶段是儿童身体发育和机能发展极为迅速的时期,也是形成安全感和乐观态度的重要阶段。发育良好的身体、愉快的情绪、强健的体质、协调的动作、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基本生活能力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其他领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

为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成人应为幼儿提供合理均衡的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满足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创设温馨的人际环境,让幼儿充分感受到亲情和关爱,形成积极稳定的情绪情感;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使其终身受益的生活能力和文明生活方式。

幼儿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需要成人的精心呵护和照顾,但不宜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以免剥夺幼儿自主学习的机会,养成过于依赖的不良习惯,影响其主动性、独立性的发展。《指南》具体解析了幼儿健康教育领域的目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