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前教育研究的原则

学前教育研究的原则是指学前教育研究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它是教育科学研究规律的反映和教育科学研究实践经验的概括,是教育研究工作的基本规范。学前教育研究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研究者在研究中要从客观的教育事实出发,实事求是地研究教育问题,反映教育的客观规律。这是学前教育研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只有最大限度地保证研究的客观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研究的目标。

客观性原则要求学前教育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一切以客观真实的事实为依据,获得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严格查证核实,防止以偏赅全,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去研究客观现实,研究过程和方法要科学、可操作,研究的结论必须经过证实或实践检验,保证其可重复性、可检验性、能科学地解释。也就是说,从课题的选择到材料的分析、结论的产生,从方法手段到研究的组织都必须客观科学,不带有研究者的主观愿望,如此,才能取得理想的成果。

(二)创新性原则

创新性原则是指学前教育研究应该在借鉴和继承前人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在教育研究中发现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观点或结论,产生新的认识,为人们提供新的知识。学前教育研究中的创新主要体现在选题、研究方法和角度以及研究结论等方面。

学前教育研究中的创新可分为原创性创新和继发性创新两种。创新性原则要求学前教育研究要认真钻研和整理古今中外的优秀教育传统,扬长补短,继承发展;要有敏锐的问题意识,及时发现那些还没有被别人研究或者未被完全解决的教育问题,从深化和相悖的分享来展开研究;要善于发散思维,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审视从那些已经被研究过的问题中发现新的创造空间;还要妥善处理引入国外教育研究成果与本土研究、理论原创与实践原创、原发性研究和继发性研究的关系。

(三)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学前教育研究要以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指导,以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研究教育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从教育的实践需要和实际情况出发,形成和发展教育科学理论,并努力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以推动教育科学和教育事业的向前发展。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要求学前教育研究应做到:重视教育理论的建构及其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开展学前教育研究时,在确定研究课题、提出理论假设、进行教育设计、收集整理资料、运用研究方法时,都自觉接受教育理论的指导;密切结合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实践需要和实际问题来展开研究,促进学前教育和学前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

(四)伦理原则

伦理原则是指学前教育研究要充分认识并尊重研究对象的权利,采用的方法符合当前的道德伦理,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害研究对象或研究参与者的权益,避免对其造成身心伤害,这是学前教育研究应遵循的基本的社会道德准则。

伦理原则要求学前教育研究要尊重研究对象的权利,如不参与协作权、不署名权、保密权、要求研究者承担相应责任权等;要坚持自愿的原则,被试有不参加研究的权利,有中途退出研究的权利,若被试是成人应直接征得本人同意,若被试是儿童(学前儿童)应征得其父母或老师的同意;坚持保密的原则,研究者未经研究对象同意不能在研究报告中或在公开场合披露被试的姓名,研究对象的姓名可以用号码来代表,研究者可在研究结束后销毁测验的原始材料,不能将研究结果告诉未经研究对象同意的其他人;要坚持无害的原则,研究活动不能对研究对象造成不当压力以及不良后果,慎重解释研究材料或研究结果,如果研究有可能会影响研究对象心身健康的话,应事先向其说明利害关系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避免对研究对象或教育实践产生消极的影响。

概括地说,学前教育研究最基本的原则可归纳为两条:①操作原则——“求真”:价值中立、客观科学。②伦理原则——“求善”:尊重被试的权利,审慎地解释研究成果,消除或避免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