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科学研究的特点

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教育科学是一门应用科学,是研究人类知识和价值观念传递过程中的现象或问题的科学。马卡连柯曾经说过:“教育学是最辩证、最灵活的一种科学,也是最复杂、最多样化的一种科学。”我们可以把教育科学研究看成对完整教育活动的整体探索过程。可见,教育科学的发展依赖于教育科学研究的不断探索与创新。教育科学研究可不断地深化人们对教育内在规律认识的程度,可不断充实和完善教育科学理论体系。教育科学知识的丰富和理论体系的完备又为教育科学研究提供了基础。可以说,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科学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教育科学研究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互动的关系。

科学家们把科学研究分为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这是由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同所致。学者们将物质世界又划分为客观的自然世界和主观的社会世界。前者是完全客观的自然界,它的存在和运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宇宙、星辰、原子、微生物等。后者则是由人类加工、改造过的物质世界,即社会。社会是由人类组成的,它不仅包括人类加工的物质生活条件,而且还包括注入了人类主观意向的社会构件,如社会制度、社会关系、社会组织等。这些社会构件即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也是包含人的主观意志的事物。社会世界是无法与人的主观意志相分离的,社会存在与运动依靠人的各种社会活动来维持。人的社会活动必然是有动机、有目的的,它与客观物体的运动不同。社会现象的主观意义以及人的行为的有意识性是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根本区别。由于社会与自然界有差异,因此导致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有着不同的特点。

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有系统地培养新生一代的社会性实践活动。对这种活动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和探索属于社会科学研究范畴。因此,它必然要受到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的制约和影响。以下,我们试对教育科学研究的特点作如下分析。

(一)研究对象的复杂性

教育是人特有的社会性活动。教育科研是以“人”为研究对象,同时涉及个体和群体两方面的行为,变量复杂。同一行为可能出于不同动机与原因,表现出不同意义与价值,因而极难普遍化与形式化。从某人或某团体获得的资料,应用于另一团体或其他情境,不见得有效;即便是同一个人或同一群体,在另一情境,其行为也可能改变。所以在教育科学研究中,一般性结论的取得十分不易,因为:一是在研究中做直接观察比较困难,不容易简化或控制条件,很难做重复性实验。二是研究过程中研究者与被试的相互作用也会对研究结果产生影响。三是教育科研不容易找到可供比较的较为精确的工具、量尺等。

(二)研究范围的广泛性

教育不仅与人的发展关系密切,而且与社会的进步有着紧密的联系。教育研究既涉及教育内部的各种关系,又涉及教育与社会方方面面的各种外部关系,因此不仅要研究教育对象,又须注重研究发展教育的各种条件、各种影响因素、研究教育者的素质等。

(三)研究方法的综合性

要探求教育活动规律,常常不能运用单一的方法获得结论,而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研究手段、途径。随着学科的发展、各学科联系的加强,如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作为社会科学之一的教育科研既需要依据和吸收其他有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了解和借鉴其他学科的基本概念、方法与技术手段等,同时又要考虑本学科自身特点选择和设计适宜的研究方法,即不仅注重运用经验思辨的方法进行观察和综合性描述,而且须尽可能对量的因素加以关注,将定性与定量结合,如此才能获得科学、可靠的结论。

(四)研究的伦理性

教育研究的对象是人,研究目的是为了使教育更符合规律从而促进人的发展,因此,研究不能违背伦理性原则。例如,在对一些实验因素予以处理或研究条件的控制与操纵时,不能妨碍或有害于研究对象身心的健康发展。也就是说,教育研究一定要遵循人道主义精神,绝不能用创造情境诱使儿童产生不良行为的方法来获取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