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的养育观和家长角色
(一)中国人的养育观
目前,在国内对儿童的教育和抚养的词语并不严格与统一,有的使用“养育”“教养”“抚养”,还有的使用“教育”。我们认为,“养育”和“教养”概念基本上相同,只是他们对儿童的关注点不同,“养育”重在养并兼之育,而“教养”重在“教”;“抚养”主要侧重于家长对儿童生理的养护,视儿童为“生物个体”;“教育”则侧重于家长作为社会文化的实施者对儿童进行价值观念和社会规范等的传递与教导,视儿童为“社会个体”。其实,儿童是“生物个体”与“社会个体”的统一,其生存和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长期的精心养护与教育。
家长的养育观可分为儿童观、教子观、人才观和亲子观,我们就从这四个方面来分析我国学前儿童家长在养育观上存在的误区及其形成的原因。
1.家长养育观的误区
(1)儿童观。
家长的儿童观包括家长对儿童的权利、地位以及儿童发展规律的观点。儿童观直接影响到家长家庭教育内容与方法的选择。家长在儿童观上存在的误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的家长将儿童看作小大人,没有看到儿童的特点,更没有意识到他们在每个不同的年龄阶段都有自己独特的需求。第二,将儿童看成一个什么都不懂、不会的“小人儿”,儿童的一切行为活动都由家长来左右。第三,有的家长只将儿童看作自己的一个“大玩具”,完全不尊重儿童的发展和需要,家长高兴时与孩子一起游戏,不高兴时根本不理孩子等。
(2)教子观。
教子观与儿童观联系紧密,主要反映父母对家庭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对自己角色和职能的认识。中国人始终承认“子不教,父之过”,并将教育子女的行为视为人生的最大事业。父母错误的教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第一,光宗耀祖。这是中国人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的教子观。在封建社会,“书香世家”和“诗书继世”都被看作引以为荣的事。孩子成了才,父母脸上才有光彩。第二,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是一种“爱”的教育,孩子是未来的希望,父母将自己未实现的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尤其是独生子女的剧增,使得孩子成了家庭的核心。然而,不幸的是,许多父母将爱片面地理解为给孩子提供最好的物质条件,为孩子提供最周到的服务甚至是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要求,将“爱”变为溺爱。第三,“棍棒”之下出“才子”。古人云,“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很多父母相信只有严厉管教才能教育出有用之才,打骂成为教育子女的最好方法,目的是让孩子记忆深刻,下次不会再犯。殊不知,这种教育方式既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也破坏了融洽的亲子关系。第四,“树大自然直”。这种是比较消极的教子观念。父母认为儿童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不需要父母的特别教育。这种观念夸大了儿童的主观能动性,完全否认了教育的作用,也为那些不负责任的父母提供了借口。
(3)亲子观。
父母的亲子观是指父母对子女和自己相互关系的看法。据对一些父母生育观的抽样调查,认为父母生育儿女是为了增加乐趣的占40%,实现自己的理想的占24%,为家庭争光的占9%,养儿防老的占7%,传宗接代的占5%,巩固感情的占5%,另有10%的父母对此没有任何考虑。[2]这个调查结果反映,一些父母最初的养育动机是自私和盲目的,这跟父母持有的亲子观是相对应的。父母错误的亲子观包括以下几类:第一,视子女为父母的私有财产。有的父母认为子女是父母生的,又是父母呕心沥血抚养的,因此,父母享有子女的绝对所有权。第二,子女的一切由父母决定。有些父母认为,孩子就是孩子,还远没有长大,生活阅历和对事物的判断能力都不及成人,父母有权利为他们安排好一切。第三,子女可以替代父母去实现长辈的愿望,长辈把希望或者理想完全寄托在儿童身上。
(4)人才观。
父母的人才观是指父母对人才的价值取向和对子女成才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直接影响着父母对子女的期望,从而影响着家庭教育的目标。家长人才观方面存在的误区表现为:一是只要爱学习,在幼儿园得到老师的表扬和小红花多、学习成绩好就是人才;二是在某一方面明显地比别的小朋友强许多就是人才;三是会一些同龄儿童都不会的技能就是人才等。
2.对家长养育观误区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的大环境使得我国家庭在结构、功能、活动内容和形式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部分家长对这样的变化适应较慢或者适应困难,或者只是被动地接受。在此,我们主要从传统的以社会价值为取向的文化背景、社会用人制度的不合理、社会舆论的误导三方面来探讨家长产生误区的背景。
(1)传统的以社会价值为取向的文化背景影响。
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中,父母的生活方式、心理特点、价值观及可接受行为的标准不一致。我国传统文化以家庭为本位的价值意识和孝道至上的伦理价值取向,遵循仁爱孝悌的道德原则,总是把人放到一定的伦理关系中来考虑,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个体道德精神境界的提升,寄托于整体关系的良性互动。因而,在家长的儿童观上存在着两种情形:一种是由于这种文化具有明显的重人伦轻自然、重群体或家族轻个体的倾向,过分强调个人的义务和道德人格的独立性,不重视个人的自由,在教育儿童的过程中,较少地考虑儿童自身的兴趣、爱好和能力,这一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儿童个性的形成和发展。另一种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比较注重个人的功名荣耀等精神因素,一般情况下,我国的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值很高,家长也很容易将自己的价值观用来衡量孩子的行为表现和未来发展。这些父母在态度上往往表现出两面性:既过分宠爱又极端严厉,他们一边责打孩子一边还想着这是为孩子好,却没想到孩子也有发展和自由的权利,应当尊重孩子的人权和选择。
(2)社会用人制度的不合理。
我国当前的社会现实是,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滞后,个人的收入与其受教育程度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学而优则仕”或试图通过受教育来改变个人及家庭命运的观念,仍然较深地存在于普通百姓心里,与其责怪它是传统文化的延续,还不如说是受当前大形势下用人制度、劳动分配制度、薪酬制度的不合理所绊。因此,家长在养育观上存在的误区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的。
(3)社会舆论的误导。
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的改革开放与独生子女政策的广泛实施,使家庭的经济收入明显提高,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家庭收入中用于子女教育的各种开销有所上升,多种现代化教育仪器能在家庭使用,儿童间在求学、就业等方面相对可以平等竞争,西方早期教育思想通过各种媒介得以广泛传播,使得家庭的教育功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在此大环境下,父母对儿童的成长特别关注,除了加强家庭教育的力度以外,对儿童在机构教育中的表现、发展、成绩等格外重视,与此同时,对机构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忧心忡忡。总之,家庭的教育功能与其他功能相比,加强的趋势特别明显。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学界对美国心理学家布鲁姆“智力假说”的推介,极大地刺激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迫切心理,“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迅速成为大多数家长的共识,家庭早期教育热在中国以令人吃惊的速度迅速升温,蔓延的势头极为强劲。在20世纪整个80年代和90年代,中国大陆出现了早期教育和早期智力开发的热潮,多种与早期教育相关的图书、杂志、报纸、电视节目等层出不穷,为早期教育的“高烧”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种社会舆论的强势推动之下,许多家长纷纷给幼儿园和幼儿施加压力,要求尽早教幼儿学习读、写、算、拼音和外语,他们把孩子识多少字、会不会算算术、能不能认拼音、能否说外语作为衡量幼儿园教育质量高低的指标;报纸、杂志上开发婴幼儿潜能的广告和报道连篇累牍。结果是,幼小的儿童被家长“轰进”了各种各样的“兴趣班”“特长班”;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家长,高薪聘请家庭教师辅导孩子学习各种知识;天价幼教机构应运而生。许多父母既不考虑孩子的兴趣、爱好和需要,更不遵循各年龄段儿童的特点,一味将自己的希望、要求强加在孩子身上,他们决定孩子学与不学、决定孩子学什么、决定孩子怎么样学。
这些急功近利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家长的养育观产生了误区。“儿童成长的社会氛围是鼓励儿童尽早成为‘标准化的成人’,在这个标准化的过程中,儿童的生命过程本身却被忽略了。”[3]
(二)父母角色
在个体扮演的各种角色中,父母角色对学前儿童的影响最大。
1.父母角色的特征及其规范
角色概念是美国著名社会学家G.H.米德首先从戏剧中借鉴过来的,用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人类社会好比一个天然的舞台,人类活动犹如一幕幕社会剧,人们在剧中按照写好的剧本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所谓社会角色,是“与人的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套套权利、义务和行为模式,它是对处于特定地位上的人们行为的期待,也是社会群体和组织的基础”[4]。
父母是所有有子女的社会成员固有的社会角色。在家庭中,父母角色表明了个体在家庭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反映了社会和家庭成员对其的期待和要求,规定了其与社会地位相适应的行为模式。父母角色认知、角色扮演的方式和技巧,不仅反映了自身的素质,而且在和子女互动的过程中对子女的社会化产生着影响。
在个体扮演的各种角色中,父母角色对孩子的影响最大。美国社会学学者凯利认为,人一生扮演的角色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天赋的角色;二是获得的角色。天赋的角色即人们不需要努力就可以扮演的角色,如父母的角色、子女的角色等;而获得的角色则指人们经过接受教育和职业训练后获得的角色,如职业角色。
父母的角色属于天赋的角色,天赋角色的扮演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角色的连续性。天赋的角色不似社会职业角色那样,有上下班、节假日、退休之说,父母角色是从孩子降生起一生一世必须扮演的角色,一般情况下不能“辞职”“罢工”,直到父母自己的生命终止,包括对婴幼儿、少年儿童时期孩子的养育,青年时期子女的引导,中年时期儿女的指点、帮助,它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第二,角色的天然不可转移性。父母角色不由角色扮演者的努力决定,而是由遗传、基因等先天因素决定,属于天赋的角色,具有不可替代性。父母与子女有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从生命萌芽开始,就确定了父母的角色身份,父母对于子女来说是唯一的,其自然属性是其他任何人替代不了的。也就是说,无论亲子关系受到多大的冲击,父母的天然角色身份都不会发生改变。
第三,角色的对偶性。父母的角色和孩子的角色之间具有对偶性,父母和孩子在家庭生活中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互动关系,孩子的身上总会折射出父母的影子,父母在许多方面也受到子女的影响。父母角色所具有的互动功能是其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功能,由父母角色的本质决定。父母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作为教育者,要根据角色的社会期望,准确地把握自己的行为,以自己正确的思想和行为感染子女、教育子女,并预知孩子的反应;作为被教育者,要善于发现、把握和学习孩子的优点,还要体察孩子身上的不足,随时发现自己教育中的失误,弥补角色差距,使自己履行的角色职能更加完善,从而更好地促进孩子的发展。
父母角色的这些特点告诉我们,父母角色不仅仅具有生理意义,表明着父母和子女的血缘关系,更具有社会意义,即要对子女尽抚养教育的义务。在家庭中,做个好父亲、好母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抛弃这一角色或者承担这一角色失职,将会导致家庭不稳定、子女教育失败,特别是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父母角色还具有特定的角色规范,最重要的是要教会孩子做人的本领,教孩子学会满足自己的基本生存需要。随着社会的进步,父母对孩子成长的教育作用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同时也提出了更明确的角色规范。
1997年3月,国家教委和全国妇联颁布《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要求家长:
①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②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③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准确;④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⑤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子女的自立能力及劳动习惯;⑥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⑦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⑧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⑨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施教;⑩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这一行为规范,规定了父母作为教育者应该履行的职责,反映了当今社会对父母角色的期望和要求。
2.父母角色存在的误区
在后天获得的社会角色扮演中,任何人在扮演一定的角色之前,都必须或多或少地接受相应的教育培训,学习相关知识、技能和规范,以保证能胜任其所扮演的角色。但迄今为止,在全球范围内,只有极少数国家有为准父母开设的课程,绝大多数国家的父母角色仍然处于盲目的、自发的非理性状态,是随着子女的降生自然而然地“上任”的,简言之,当父母无需获得资格证书。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到大学教育等,几乎所有的教育机构都没有设置关于“如何扮演父母”这一人生最重要的角色课程。绝大多数父母在缺乏父母角色理论教育、父母角色技能教育和熟悉角色规范的情况下,仅凭借对上一代教子经验的简单复制或模仿、对他人经验的盲目照搬和学习,在摸索中扮演父母的角色。
通过分析家庭教育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家庭教育出现失误的一些原因,可以追溯到父母对自己所扮演角色的认识出现了偏差。
(1)对角色的连续性认识不足。
我们常见到这样的情形,有些父母把“家庭教育”理解为孩子出现问题后的“教育”,这种家庭教育就沦为“马后炮”式的教育,其教育效能的低下是显而易见的。我们认为,在孩子没有问题时就实施的教育才是最好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重在潜移默化和熏陶渍染。还有一些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缺乏计划性、前瞻性、预见性,我们都知道“凡事预则立”的道理,“未雨绸缪”的教育才是最科学的教育,天底下数父母最了解自己的孩子,父母要针对孩子的特点对孩子的发展有一个规划,对孩子未来成为什么样的人、期望他们过什么样的生活等问题应当有一个打算。
(2)对角色的不可转移性认识不足。
有些父母由于工作特别忙或者其他的原因,选择与孩子分开生活,把孩子托付给自己的父母或者其他人教育、照管。这种做法十分不妥,原因在于,父母角色的不可转移性决定了父母必须尽到对孩子教育、抚养的义务。李玫瑾在其《家庭教育的几个理念》中指出,改变孩子的行为需先改变父母的行为,家庭教育的首要工作是“如何对家长们进行教育”,如何让父母了解孩子成长的心理过程,如何让家长们在孩子出现问题时能够主动发现自己的问题并调整自己。能做到这几点,家庭教育才具有真正的价值。因此,父母如果对自己角色不可转移性的认识不足,会导致他们在教育孩子时总认为,孩子出现行为上的问题源于孩子本身,而很少去反思自己。一个与父母长期分开生活的孩子,在学习、品德或性格的发展上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父母应当尽可能地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在与孩子朝朝暮暮的相处中,与孩子建立起和睦、融洽的亲子关系,在点点滴滴的积累中把握和了解孩子的发展动态。
(3)对亲子关系的对偶性认识不足。
一些父母经常抱怨孩子身上的某些缺点是“屡教不改”,说自己的孩子“不认真”“做事拖拉、磨磨蹭蹭”“胆子小、内向”“穿衣服特别讲究、爱打扮”等。我们认为,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父母应当具有这样的意识:一旦发现孩子身上的不足,首先应当想到的是对自己教育方式的反思,看看自己在教育孩子时出现了哪些问题,是道理没讲透还是自身做得不好。因为幼小的孩子对是非的认识不够,理解清楚需要一个过程,他们更多的是看父母怎样做,自己就跟着怎样做。所以,家长在指责、批评孩子之前,先得认真地审视自己的观念、言谈举止,在纠正孩子的言行之前,先调整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