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儿童家长的教育素质
近几年,“素质”一词虽被频繁提及,但究竟什么是素质,却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此,我们就“素质”一词的内涵、外延进行简单的归纳和概括,不做深入的研究。
“素质”一词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素质是生理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即“遗传素质”。关于狭义素质的典型解释,在《辞海》中有比较明确的表述:“素质是指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在心理学上,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广义的素质指的是教育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一般是指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环境的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通常又称为素养。
显然,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研究范围内,我们主要是指向广义的素质。而且,在此,我们主要讨论与家庭教育有关的家长素质,特别是家长的教育素质,其他有关素质的理论和实践我们不予讨论。
那么,对于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来说,家长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教育素质呢?
(一)家长的道德教育素质
在教育学研究领域,“德育”包括品德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德育是基石。在儿童的不同年龄阶段,德育的重点也不同。具体地说,对学前儿童的德育是以品德教育为主的,即在学前阶段,德育主要是基本的行为规范、良好性格基础和幼儿品德发展的教育。
在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中,家长对孩子品德发展的影响,从家长教育素质的角度分析,主要在两方面:一是家长自身的品德素质;二是家长对子女实施德育的素质。从理论上说,二者应该是统一的,因为,如果家长自身的品德素质高,那么他们对孩子的影响就大多是正向的;如果家长自己的品德不良,就有可能不会对孩子的品德有什么好的影响。同理,家长要想对孩子进行良好的品德教育,首先自己得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至少必须非常明确地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等,然后才可能去教育孩子。然而,现实中两者不能统一的情况也是存在的。比如,家长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成员,能够非常清楚地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等,在面对社会政治、伦理、道德、规范以及个人的工作、发展、理想追求等时,能够具有很高的觉悟;然而,在家庭教育中,他们可能以潜移默化的方法影响孩子,却不知道如何将这样的品德传授给孩子,即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也具有这样良好的品德。或者与之相反,作为家长,他们清楚地知道应该使孩子具有良好的品德,应该使孩子成为受欢迎的以及对社会、对他人有用的人,但他们自己却做不到,也就不可能要求孩子做到,于是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家长希望孩子品德高尚;另一方面他们自己却给孩子树立了不良的学习榜样。当前的现实还存在着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家长自己内心是矛盾的,这样的矛盾可能来自家长的理想和现实的矛盾,比如,家长希望孩子成为一个善良的、助人为乐的、勇于吃苦的、宽容的人,但同时也非常担心,如果自己这样去教育孩子,孩子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做了,那么在长大走上社会后会不会吃亏、吃苦、受罪、受欺负?如此一来,家长在家庭德育方面会产生不少困惑,有时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就需要家长自己尽快地明确:自己是希望孩子成为受社会尊重、欢迎,对社会、对他人有用的人,还是希望孩子在任何人、任何事面前都不吃亏,一切为自己着想,而后成为一个不受欢迎的人?
家长自身的品德素质和家长对子女的品德教育素质,影响子女的方式是不同的。从小到大,家长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孩子都看在眼里,都对其行为规范、性格、品德发展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家长个人的品德素质对子女的影响是间接的,有时是无意识的,从作用的方式上说主要是潜移默化的。而家长的德育素质对子女的影响却是直接的和有意识的,从作用方式上说,是针对性很强的说服教育和行为指导。
从有利于学前儿童成长和发展的角度来说,无论是家长个人的品德素质还是家长对子女的品德教育素质,两者应该是统一的,其教育意义应该是一致的。首先,它们决定着家庭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方向,就是要按标准去教育、影响子女,要把子女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其次,它们还决定着家长给子女树立一个什么样的榜样,并以自己为榜样引导子女坚持走什么样的生活道路、朝什么方向发展、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最后,它们还决定着家长在子女心目中有没有威信,能不能掌握子女教育工作的主动权。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家长无论是对自身的品德素质还是对子女进行品德教育的素质,都应当有意识地进行学习和实践,以提高自己在这两个方面的修养。
相关资料
德国幼教第一课:善良
爱护小动物是许多德国幼童接受善良教育的第一课。
在孩子刚刚学会走路时,不少德国家庭就特意为孩子喂养了小狗、小猫、小兔、金鱼等小动物,并让孩子在亲自照料小动物的过程中,学会体贴入微地照顾弱小的生命。幼儿园也饲养了各种小动物,由孩子们轮流负责喂养,还要求孩子注意观察小动物们的成长、发育和游戏,有条件的还须做好饲养记录。孩子们正式入学后,他们的作文中常常出现有关小动物的生动描绘,其中优秀的篇章会被教师推荐发表。此外,利用自己积蓄的零用钱来领养动物园里的小动物,或捐款拯救濒临灭绝的动物也是德国小学生热衷的活动。
德国的中小学还普遍开展有关善待生命的讨论和作文比赛。一个13岁的男孩以充满爱怜的笔调,记录了他为一只小鸟医治创伤,后来又将其放归大自然的过程,文章荣获了该校“善待生命作文大赛”的第一名。相反,虐待小动物的孩子,轻则须接受批评与训导,重则可能受到大人的惩罚,如果效果不明显,还可能被送去做心理治疗,因为这是比学习成绩滑坡更为重要的品德问题。
资料来源:本刊编辑部.德国幼教第一课·善良教育等.幼儿教育(家教版),2007(9)
(二)家长的文化教育素质
家长的文化教育素质是影响家庭教育的实施和效果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家长个人的文化素质,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家长的理想情操、道德水平、思想境界、教育能力和教育方式的运用;另一方面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家长处理家庭关系的能力、家庭和生活方式等,从而决定了子女处于什么样的家庭生活环境中。家长的文化素质与家长的受教育程度有密切关系,但家长的受教育程度并不等于文化素质。家长的文化素质,通常是指家长通过学习和实践所掌握的人类精神财富的多少以及所表现出的理论、知识、技能水平等。
其次,在家长的文化素质中,就包含家长的文化教育素质,这和前面提到的家长德育素质是不一样的。一般说来,家长的文化素质高,就较为重视子女的教育,教育能力也较强,会选择、运用正确的教育方式方法,教育效果相对地较好,教育思想也比较端正。家长的文化素质高,一般都能很好地组织家庭生活,善于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有能力调节家庭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种种矛盾,有高雅的生活情趣,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家庭生活方式和生活气氛,更能够营造一种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生活环境。家长的文化素养高,一般表现为自身具有广泛的学习兴趣,有追求新知和探究真理的精神,重视知识文化的作用,同时也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文化学习,能够指导和辅导孩子学习,启发孩子的学习兴趣,能够给孩子创设一种良好的学习环境。
因此,家长要想教育好子女,就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只有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才可能提高自己的文化教育素质,这是每位家长都必须努力的。
(三)家长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个性特征
在当今竞争格外激烈的社会中,每个人都需要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个性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品质比高智商更重要。高智商的人,并不一定就能成才,更不一定就能获得幸福。可是每一个已经获得成功、感觉幸福的人,无疑都拥有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个性。反之,每个失败、感到不幸福的人,其心理或个性方面肯定存在一定问题,或者说是不健康的。
虽然个体的心理品质、个性特征是在先天的遗传素质和后天的环境及教育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但后天所处环境和所受教育的影响与遗传素质相比作用更大一些。而在后天的各种影响因素中,家长本身的心理素质和个性特征是最直接、最持久、最有力的影响因素。有的家长在遇到一点不顺心的事时唉声叹气、垂头丧气;遇到一点难题,就诚惶诚恐、焦虑万分;遇到一点令人生气的事,就大发雷霆、火冒三丈;遇到一点儿伤心的事,就声泪俱下、悲痛欲绝;遇到一点吃亏的事,就斤斤计较、耿耿于怀等。家长的这些表现根本用不着直接地教给孩子,它们就像传染性极强的病毒或细菌一样,会轻而易举地传染给“免疫力”不强的孩子。相反,那些遇到困难不畏缩、碰到问题不回避、面对痛苦不沮丧、面对失败不后退的家长,无意中就会给孩子勇敢、坚强、努力向上等积极影响。所以,家长一定要有意识地提高个人的心理修养,注意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情感,用积极的心态对待一切,这不仅有利于自身的身心健康,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在学前阶段,要求家长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个性特征,并不是要求家长对学前儿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更不是为了让家长自己来解决学前期出现的心理问题,因为儿童心理健康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是每位家长都能够操作的。
要求家长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个性特征,主要目的有四:一是要为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精神环境;二是要为学前儿童在面对某些不利状况或应对某些问题时,提供一个可以模仿和学习的榜样;三是帮助家长尽早地发现学前儿童出现的某些心理问题,及时求助于专家,以便抓住最佳的治疗时机;四是家长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既可以运用得到教育,同时又可以提高家长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形成良好的个性特征。另外,要求家长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个性特征的重要性还在于,很多心理、教育方面的专家都认为,学前期的“心理经验”对少年乃至成年时期的心理反应存在着比较高的相关性,就是说,学前儿童从家长那里获得的心理健康和良好个性特征方面的经验,对他们的少年、青年和成年后的发展都是十分有利的。
个体的心理素质和个性特征包括多方面内容,由于学前儿童具有与其他年龄段明显不同的年龄特征,这就要求其家长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健康心理素质和良好个性特征:
第一,要有健康的情绪情感。一名合格的家长,应保持稳定的、含蓄的、深沉的情感,尽量避免情绪上的大起大落、喜怒无常。一方面,如果家长不能用理智驾驭情感,碰到不顺心的事就拿孩子出气,让孩子成为自己的“出气筒”,使孩子无缘无故地受到伤害,对孩子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家长的这种做法,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造成孩子心灵的创伤,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悲剧,比如,它可能使孩子错误地以为,是自己的存在使家长这么痛苦,不如自己不在了或者死了算了。另一方面,如果家长在孩子面前无限度地表现自己的“爱”,或者无休止地赞扬孩子,甚至夸大其辞,就会使孩子产生骄傲情绪,妄自尊大。
第二,要有顽强的意志品质。一个人做任何有益的事情,都需要有决心、有恒心、有毅力、不怕困难,作为家长更应具备这种意志品质。这是因为:其一,家长良好的意志品质本身会成为孩子学习的榜样,给孩子意志品质的形成带来良好的影响,使孩子有可能在潜移默化中学到家长这种良好的意志品质;其二,教育孩子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可完成的事,需要家长有极强的意志力,因而,家长教育孩子也必须有恒心、有耐心,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第三,要有宽容、大度、乐观的态度。这是他人对一个人社会化程度特别是“乐群性”评价的中心问题。学前阶段正是个体初步掌握社会行为规范的时期,而学前儿童完成这样的发展目标,主要的学习方法就是“模仿”。所以,家长能否以宽容、大度、乐观的态度面对各种问题,会直接影响儿童掌握社会行为规范的水平和质量。
第四,要有善于动脑筋的理智特征。现代社会劳动对劳动者智能的要求与日俱增,对许多问题进行处理的效果取决于个人的理性和智慧。所以,家长在处理家庭日常生活问题时,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以此来培养孩子从小学会遇事要动脑筋、想办法,养成用头脑、用智慧来解决问题的好习惯。
由此可见,父母自身的基本素质对孩子影响是极大的,所有父母都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扎扎实实地搞好家庭教育,把子女培养成为社会所需要的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