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庭概述
一、家庭的出现、含义和特点
(一)家庭的出现及其含义
家庭并不是人类一出现就随即产生的。在人类社会的早期是没有“家庭”存在的。当时的社会,只有氏族部落的人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呈现的是一种原始共产主义模式,即部落的全部人、物、财产等归全体部落人群所有。原始人类以群居方式生活,男女繁衍的后代也全部属于部落,孩子不属于某一个人或者某一对“夫妇”,所以,当时绝大多数孩子只知道母亲是谁,并不知道父亲是谁,因此古书中有“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记载。进入原始社会中后期,特别是原始社会的后期,随着生产水平的逐渐提高,原始人类开始使用一些简单的工具进行围捕活动,有了最初的耕种养殖活动,其劳动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劳动成果也比原来多了,部落中开始有了剩余产品,如此便逐渐产生了私有意识,配偶、子女也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有相对稳定的配偶、孩子的“家庭”才逐渐出现。
现代社会学认为,家庭是社会最微小的细胞,“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1]。之所以说家庭是“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因为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与其他社会组织形式在许多方面既有共同之处,又有着极明显的区别。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作为社会组织形式之一,家庭与其他社会组织形式一样,是一种自愿加入的、有一定共同目的或者说有共同奋斗目标的社会组织。家庭与其他一般社会组织形式的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个小家庭的组成,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与很多因素有着密切的关联,如两个想要组成家庭的人,在政见、信仰、世界观、人生观、生活观、性格、家庭背景、相貌、身高、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彼此是否能够接受、彼此是否能够相融,特别是个人政见、信仰等方面因素,这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或者在一些国家和民族中是非常重要的择偶条件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在大多数时期和大多数国家及民族的婚姻中,男女双方是否互相爱慕则变成是否可以组成家庭最重要的前提和基础,在此基础上再缔结婚姻关系,组成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相对比较稳定的社会群体。
因此,家庭与其他社会组织形式的主要不同点是:首先,突出地表现在组成家庭的基础是男女双方是否相互有好感,即彼此是否有感情,而且社会越进步,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考虑彼此感情这一因素就越多。其次,在所有社会组织形式中,只有家庭中的各成员之间有血缘关系、亲情关系,才能衍生出由其他亲属组成的独特的社会形态。
《现代汉语词典》[2]中解释,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包括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在内”。由此,概括地说,家庭是一种社会的组织形式,它不再完全以政见、经济需要、科学研究以及文化等为目的,而是一种以爱情、血缘、亲情为基础缔结而成的特殊社会组织形式。
(二)家庭的基本特点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家庭具有与其他社会群体不同的特点。对此,我国许多社会学者和家庭教育学研究者都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其中尤以北师大赵忠心教授的研究最具代表性。本书在此将各位专家学者的研究归纳概括如下。
1.家庭的存在总体上具有普遍性
家庭从产生起距今已有几千年了。无论是一夫一妻制,还是我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的、现在个别国家或地区仍然存在的一夫多妻制,或极个别国家或地区的一妻多夫制,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普遍存在的。
在现代社会中,每一名社会成员,都有可能依照自己的政见、信仰等参加到某一社会组织当中,借此展现自己的抱负或者实现自己的理想,但也有人可能什么社会组织都不参加。然而,家庭这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不同,几乎每一个个体都与家庭有着割舍不了的血脉联系,即便是私生子女,即便这个私生子女从小生活在孤儿院,即便他(她)成年后也不组织家庭,但如果深究起来的话,私生子女的父母也多出自某一家庭(连续几代都是私生子女的概率非常小)。除此之外,正常情况下,每个人的出生及其一生都会与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是单身者,他(她)也是出生于某一家庭,而且只要父母健在,他(她)就会与家庭有联系。总之,几乎每个人都与家庭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都离不开家庭成员的影响。
2.家庭具有满足个体多方面需要的可能性
与其他社会群体只能满足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需要相比,家庭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个个体的多方面需要。家庭之外的其他社会群体,一般都只能满足人们某一个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的需要,如物质的或精神的、政治的或文化娱乐的等,而家庭则可能同时满足个体多方面的需要,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生理的和心理的、精神追求方面的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等。同时,家庭为个体多方面需要的满足提供了可能性和条件。总之,家庭有可能同时满足个体多方面的需要,而且它们相互之间既不冲突也不矛盾。
3.家庭在组成规模上具有小型性
从理论上说,家庭是所有社会团体中规模最小的。现实中,家庭的组成规模有大有小,大规模的家庭可以由三代人或者四代人所组成,有几十口人甚至上百口人;小规模的家庭则可能只有一个人。但总的来说,与其他动辄成千上万人组成的社会组织团体相比,即使是上百口人的大家庭也属于小规模社会组织团体。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家庭的规模似有越来越小的趋势。
4.家庭具有对个体身心发展影响的早期性
只要出生于正常的家庭,个体总是最早接受着来自家庭的各种影响,而且这些影响一方面是家长有意识进行的,另一方面更可能是家庭成员在日常生活中个体潜移默化地进行的,这些影响对个体的发展是最直接的、最深刻的。每个个体日后的发展,无论是思想观念、道德品行还是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等,都或多或少地带有其家庭的烙印,而且这些影响在个体早期的发展中作用最大,甚至能持续一生。
5.家庭具有多重的生产性
如果说社会其他组织团体可能拥有或者知识生产、或者物质生产、或者精神生产的职能,那么只有家庭除了兼具上述职能外,还具有人口生产的职能,生产人口是其他任何社会组织都无法承担的特殊职责。正是由于家庭承担了人口生产的职能,人类社会才能够生生不息地繁衍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虽然是其成员最放松的场所,但家庭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却是最重大、最全面的。
6.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亲近性
从家庭的性质上看,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主要以爱情、亲情为基础和纽带,由具有血缘关系、亲属关系的成员组成。由于家庭成员在经济、情感等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有较为一致的共同奋斗目标,因而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最密切的,而且这种密切关系相对比较稳定,虽然家庭成员之间也会因各种原因产生这样或那样的争执、矛盾等,但当面临有损于家庭利益的外力时,通常会为了共同利益一致对外。
7.家庭具有继承传统的优势性
从性质上看,家庭是相对稳定的社会组织形式。与其他社会团体相比,家庭在保留风俗、习惯、道德等方面相对来说比较稳定。这种继承传统的优势,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家庭中的年长者将家族和家庭中的一些传统、习惯、道德伦理等传授给年轻一代,包括社会的风俗、习惯、道德和家庭或家族本身的一些优秀的风俗、良好的生活习惯等,这样的传承可以具体到日常生活中的吃、喝、拉、撒、睡等方面。在生活的细枝末节上,家庭对其成员的要求有别于其他社会团体,如进餐的文明礼节、饮酒敬茶的文化,甚至包括如厕、睡眠、卫生等个人私密之事等,每个家长都是从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入手教育孩子,久而久之,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一个民族的传统习俗就形成了,且将这些传统习俗一代接一代地传承下去。另一方面,是由于在家庭环境中,每个人都是相对处于自然的、放松的状态,在这种自然的状态下,人的表现是自然的、不加掩饰的,每一个个体的生活状态又是相对不变的,因此每个家庭都会保持自己的风格,家庭成员自身都带着这个家庭风格的印记,在其成年后组织新的家庭时又将这样的传统带进新的家庭,使得一个个家庭的风格构成整个社会的风俗、习惯和道德等的重要组成部分。
8.家庭具有培养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基础性
家庭是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核心。如果没有家庭繁育后代,就没有社会组织团体所需要的人才;没有家庭对儿童的早期培养,就不会有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社会其他组织必须由家庭来输送各种各样的人才,以此保证各种组织的人员完备。
9.家庭具有对自己成员要求和期望的迫切性
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对自己的成员有一定的要求,而且许多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正规的组织机构还会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然而,家庭对自己的成员的要求或者期望与社会其他组织是不同的,它不能用“开除”或者“取消资格”来处置。比如,当家庭中的某一成员,尤其是有血缘关系的、尚未成年的子女犯了一些错误或做错了一些事情时,只要这个错误不是特别严重的话,通常不能开除该成员的户籍。但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是紧密联系的,这就使其对成员的要求和期望比任何一个组织都要迫切得多。在家庭里,其成员发展的成败与每个家庭成员都有着直接的关系,一个成员身心发展的状况、社会地位、经济实力等会直接影响其他成员的生活和发展,传统观念一般认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有些家长还会产生“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
10.家庭组织形式的存在既具有长久性,又具有暂时性
这是说,家庭这种组织形式既是长久的,也是暂时的。家庭的长久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作为一种社会团体组织,它的存在是长久的,家庭从原始社会末期起至今已存在了几千年,而且在相当一段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下去;另一方面,从每一个家庭看,只要父母健在,这个家庭就存在,子女成人后各自又组织起家庭,成为这个家庭的子家庭,但只要父母在,原来的家也就在,它仍是子女的家,成了家、立了业的子女随时都可以回父母的家,从这个角度说,家庭也是长久的。
然而,家庭也是暂时的。家庭的这种暂时性则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儿女成年后要组成自己的小家庭,那么原有的大家庭就分化出了新的小家庭;第二,家庭生活是非常复杂的,夫妇双方都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分手,导致原有家庭分裂,然后再重组家庭;第三,从社会的发展看,也许有那么一天,社会上就没有家庭这种组织形式存在了。因此,相对于宇宙的发展看,人类的存在可能就是暂时的,家庭的存在也是暂时的。
总之,我们了解家庭教育的特点,旨在使大家充分地认识到家庭与其他社会组织相比有着自身的特点,这对我们进一步理解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特点是有所启示和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