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感的特征
美感是对对象世界的一种直接观照,这就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美感的直觉性
1.审美直觉的特征
所谓美感的直觉性,包含两层意思。首先,它是指感受的直接性、直观性。就是说,审美过程始终要在形象的、具体的、直接的感受中进行。人们要领略一朵花的美,一部小说的美,光听旁人介绍和议论是不行的,必须亲自去感受,去品味才可以。其次,美感的直觉性,还指人们在审美欣赏中,美感是在一刹那间产生的,似乎确实来不及经过理性的思考判断或逻辑联想,便可不假思索地判断对象美或不美。听一支歌曲,也许并没有听清歌词,但悦耳的旋律却早已令人心醉;读一首诗,也许还没有考虑到它的主题思想究竟是什么,但那充满**的音乐般的语言,早已把人带进特定的意境,欣赏者不自觉地被唤起了美感,获得了美的享受。
此外,美感的直觉性,不但存在于美的欣赏过程中,也存在于美的创造,特别是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等人十分重视艺术的思想性,但他们仍然承认创作过程存在非概念的直觉活动。杜勃罗留波夫就认为“艺术家在他的作品中把一些普通观念加以接受、发展并且表现,是和寻常的理论家完全不同的。艺术家们所处理的,不是抽象的观念与一般的原则,而是活的形象,思想就在其中显现。在这些形象中,诗人可以把它们的内在意义——这对于自己甚至是不自觉,远在他的理智把它们阐明以前,就加以捕捉,加以表现。有时候,艺术家可能根本没有想到,他自己在描写着什么。”[1]正因为如此,艺术形象的客观意义才可能超出作家自觉的主观意图。而有时候,批评家从作品本身得出的思想,可以得到读者大众的公认,却难以得到作家本人的赞同。
2.审美直觉与审美理性
从表面看来,美感的直觉性好像只是一种纯粹的感性直觉的东西,不包含理性的内容。其实,这是一种表面现象。审美直觉是感性直觉,但不等于只是感性直觉,而是有理性在背后、在里面暗中起着作用的感性直觉。在西方美学家中,有一些人片面夸大美感的个体直觉性,把它绝对化,认为直觉是与理智相分离的。克罗齐就认为“直觉是离理智作用而独立自主的”。事实上,美感的直觉性并不是纯感性的东西,而是包含有理性的因素在内。美感虽然是以个人感性直观的方式表现出来,但它必然是以人们长期的审美经验、审美对象已有的思考和理解为基础的。这就是说,理解了的内容、理性的认识,早已成为审美主体的一种审美前提,客观地存在并起着作用,但在具体审美活动中,则表现得并不是那样直接和明显,经常是一闪而过的。因此,美感的直觉性是以感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特殊统一,是“人记得最后的结论,却在其时不记他接近它和准备它的全部路程”。(巴甫洛夫语)因此,不能把美感的直觉与感性认识完全等同起来,美感的直觉是一种高级、复杂的审美感受,是一种包含着感性与理性、思想与情感的和谐统一的精神活动。它是历史的长期生活经验和个人文化修养的结果。“美感认识源无疑是在感性认识里面,但是美感认识毕竟与感性认识有本质的区别。”(车尔尼雪夫斯基语)单纯的感性认识只能反映对象的外在形式,所引起的美感是肤浅的、片面的、有限的,只有参与了理性作用才能认识事物的美的本质,这样的美感才是深刻的、全面的、强烈的。审美直觉有个水平问题,艺术修养不高的人只凭感性直观去判断所欣赏的作品,艺术修养高的人,虽然也是凭直觉来把握作品,但却是以高深的艺术造诣为基础的,潜伏着深刻的理性认识,这种直觉必然表现出对欣赏对象所蕴含的深刻内容的理解。美感直觉虽然不是理性,但与理性有直接关系,它受理性的指导和制约。
3.审美直觉与审美经验
神秘的直觉是不存在的。它是以一定的生活经验为基础的,是以前积累的经验、知识突然向你提供了正确解决问题的可能性。这是审美直觉的前提。在进行审美活动时,临时去设法理解审美对象就会阻碍审美感受的进行。在审美活动之前,如果早就有较充分的理解,那么进行审美活动时,就能不假思索地作出审美反应,直接充分地感受美。理解得越深广,越能够融会贯通,深入到灵魂深处,并转化为自己的血肉感情和真实的趣味,那么,这种理解对于审美活动的进行帮助也就越大。
为了使这种理解化为血肉感情,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理性认识上,而必须联系审美实际,积累丰富的审美经验,从反复进行的多方面的实际审美活动中培养和增强自己对美的理解、感受、欣赏的能力,提高审美修养。这样,就能不假思索面对复杂的审美对象产生敏锐、迅速、深入、细致的审美感受。这里又用得上两句古人的名言。一是袁守定《占毕丛谈》中说的“得之在俄顷,积之在平日”,二是刘勰《文心雕龙·知音》所说“观千剑而后识器,操千曲而后晓声”。在顷刻之间得到美感,那是依赖平日积累的审美知识、修养和能力,以及多次重复的“操曲”“观剑”的经验。临时去寻求广博的知识和深入理解是来不及的,必须先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做准备时“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但到审美需要时,各种积累便会纷至沓来,集中到审美的光点下,作为聚光灯,一齐照亮美,让审美情感豁然开朗,一瞬间契合无间地与美融合,产生强大的愉悦情态,而自己还来不及意识到这种感受力从何而来,是先前哪些准备组成了它。因此,读好书、理解书的前提是多读书,即使如陶渊明所说“好读书不求甚解”也要养成读书的习惯,这是文学欣赏的第一步。
(二)美感的愉悦性
所谓美感的愉悦性,是指在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总是充满感情色彩地表现了对审美对象的一定的情感态度。面对各种美的事物,审美主体若能全身心地沉浸进去,就会被深深地打动,从而感到愉快、喜悦、惬意、舒畅、满足甚至陶醉。美感的主要特征是一切审美活动、审美主体始终是处在丰富的情感状态中,而且,就其最终效果来说,这种由客观的审美对象所激起的情感,乃是一种精神愉悦之情。不仅面对社会美、艺术美这些本身就包含情感的审美对象,我们会顿生爱憎、好恶、喜怒、哀乐之情,就是面对那些本身并无所谓情感的自然美,也会使我们心旷神怡,情痴意醉。美感之所以被说成是一种审美快感,一种精神享受,指的就是这种愉悦身心、陶冶情感的满足,审美的最终效果也就表现为这种精神上的满足的实现及其所达到的程度。
(三)美感的功利性
美感直接或间接、明显或隐晦地打上了社会功利性的烙印。美感本身的这种内在矛盾,即个人审美的非功利性和社会功利性的对立统一,就形成了美感所特有的矛盾两重性。
美感的个人非功利性表现在许多方面:在审美时,人们一般不作实用考虑便可产生愉快,并不是为实用功利而去审美;在审美时,人们尽管可能产生强烈的情感体验,却不是以直接实践的态度来对待对象,也就是并不要求立即付诸行动,当人们一旦获得了美感,就参与了与他人分享。这都表明美感无关个人的利害,它不是自私的享乐,而是一种无私的、社会性的精神享受。这种美感的非功利性在自然美的观赏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自然美侧重于形式美,具有全人类性,因而它的社会功利性是不明显的。例如绘画,齐白石的虾、徐悲鸿的马、徐子鹤的腊梅、王石岑的迎客松,都是供人观赏的艺术美,给人以极大的愉悦,其美感的功利性也是不明显的。
但是,就美感的社会性而言,它和社会的实用、功利又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个人非功利性之中,却正好潜藏了社会的功利性。原始人萌芽状态的美感比较明显地体现着社会功利。现代人由于在较大程度上摆脱了原始人那种狭隘的功利观念的束缚,初看上去他们的美感内容似乎失去了社会功利色彩,实际上这种社会功利内容还是以更为曲折、隐晦、复杂的形式,潜藏在美感的深处,只是往往不容易为审美的个人所察觉。如流行于当今西方的荒诞派剧作,就其表面看,塑造的舞台形象中有的是梦魇般的逻辑和奇异的变形,甚至在舞台上还经常出现乱糟糟的无生命、非人性的或陈腐的物体,并任它们扩展,以致排挤了残存的人。这似乎无法探究它的社会功利实质,但一经研究,就会发现:贯穿于荒诞派剧作的一个重要的主题,表现了物对人的压迫,物质力量对精神力量的胜利。而这正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物质充裕、精神空虚现实的曲折反映。另外,从根本上说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得到娱乐、休息,消除劳动和工作的疲劳,以便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新的工作,同时寓教于乐,寓教于美,这仍然是一种社会功利性,是一种精神的社会功利性。精神的社会功利性和物质的社会功利性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促进的。美感的精神的社会功利性本身就蕴含有物质的社会功利性的内容,而精神的社会功利性之所以需要,最后还是为了更好地和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
美感功利的矛盾两重性,即个人审美的非功利性和社会功利性的统一,表现为社会功利的内容经历了一个从实用到审美的漫长的历史过程,它积淀在一种似乎非实用、非功利的个人直观和情感愉悦的形式里,造成非功利的假象,而美感则正是通过这种个人的非功利的心理形式而体现出更广泛、更深刻的社会功利目的。所以,人类的一切审美活动,都是个人审美的非功利性和社会审美的功利性的对立统一。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美感的基本特征是从各个不同的方面来说的:个人直觉性是从对审美对象感知、体验的方式来说的,愉悦性是从主体对客体的情感体验所达到的审美效果来说的,美感功利性是从审美活动的内容和目的来说的。而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这三个基本特征是融合在一起的,不能截然分开,从而显示出美感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美感,尤其是心灵愉悦感的获得,可以说是文学欣赏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