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书法欣赏的精神、文化原理

书法欣赏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鉴赏活动,不仅要具备基本的艺术鉴赏能力,最好还能具备一定的临池实践,同时加强文化及其他艺术方面的素养,主要是加强文化修养,不断积累审美经验,提高自我审美价值取向。除了书法文化修养,书家的人格修养也是一个重要内容。所以,对书法家人格水平的鉴别判断也与书法欣赏息息相关。

(一)文化内涵准则

书法欣赏活动是一个完整的比较复杂的精神劳动,这是由书法本身的特殊性及书法作品的复杂性所决定的。书法家在进行艺术创作时需要具备艺术和文化等多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需要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人生经验,须运用理智的思维和感性的经验最终才能完成一次相对完美的艺术创作。了解书法家的这些综合修养是认识欣赏一个书法家书法作品的前提。

1.敏锐的艺术感受力

艺术感受力亦称审美感受力。书法家要想进入艺术创作状态,首先必须理解艺术,而要想理解艺术又必须去感受艺术。所以书法家首先要具备的第一个能力是具有相当敏锐的艺术感受力。进行书法作品创作时,不仅要看它的艺术载体——文字,不光是仅仅依靠视觉和听觉去看,还必须具有对整体形象的艺术感受力,能够和善于凭借作品中的文字和对作品的感受在脑海中建立艺术形象,只有这样才能意识到自己在创作时所需要表达的情感和意境,更加深入体会到自己的艺术审美追求。作品的语言不仅是作者生活经验和情感意图的载体,也是作者艺术风格的外在表现形式。书家在创作作品时是经过长期的艺术实践,在对书法的点画、结字和章法的不断临摹和探索中,形成了一些稳定的个人因子,使得作品具有更深刻的艺术韵味和情感内涵。只有真正进入书法的艺术世界,感受到外行人无法感受到的内容,才会成为真正的书法艺术家。

2.渊博而精深的学识修养

书法艺术的文化特质,要求书法家必须具备渊博而精深的学识修养。从书法历史来看,没有一位书法家是不学无术的写字工匠,他们要么是饱读诗书的学者,要么是蜚声文坛的诗人作家,一言以蔽之,书法家都是文化人,就是我们常说的文人。书法是书写汉文字的艺术,又是涉及许多相关领域知识的一门艺术,因而,书法家必须具备扎实的文字学、文学、史学、艺术、美学等知识修养。这些相关学科的知识是我们分析评价作品时的重要参照,一些作品的精微之处,他们的创新特点,只有在具备了这些知识的前提下,才能创造出来。

同时,书法家往往也需要具备较高的艺术鉴赏素养。例如宋代的苏东坡,不仅是书法家、文学家,也是眼力颇高的艺术鉴赏家。鉴赏家睿智的洞见和艺术视野的广阔性,书法创作家也应具备。书法家的鉴赏能力体现为三个主要因素:审美的因素——作品中的审美需要和形式结构所决定的因素;心理因素——书家个人内心情感的因素;文化因素——特定的作品所反映的作品的社会文化背景因素。

审美因素要求书法家具备一定的美学修养,或者说要具备自己的相对独立的美学观念,否则便会缺乏基本的审美追求,失去艺术创作的追求目标。心理因素则要求书法家必须是饱含深情地去进行艺术创作,否则,所创作的作品连自己也不能打动,如何又去感动广大的书法观众呢?文化因素则是一种综合因素,这不仅要求书家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求书法家要有建立在传统文化基础上的人格修养做根基,这样才能创造出书卷气浓郁、书品高雅的一流书法艺术。在文化缺失、伪书法家充斥书坛的当代书法界,对书法家文化品格的高标准要求显得尤其重要,其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都是不可忽视的。

3.深刻的哲学思想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及其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学问。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一个民族时代精神的精华,它影响着人们对生活的各种现象的观察、理解和判断。哲学是一切艺术作品的抽象表现。任何真正的艺术作品都要赋予它以哲学的意味。哲学影响书法家的创作思维、创作风格,甚至影响一个时代的整体书风。书法家的艺术观、审美观和认识论的确立和运用,都与他的哲学观密不可分。因此,哲学修养就不仅仅是书法理论家的事情了。

哲学的修养是最能体现一个人文化内涵的,也是书法家培养和提高创作水平及审美水平的必备条件。因此,书法家不仅应该有熟练的书写技巧,对古今中外的各种哲学问题,尤其是中国的古代哲学问题都尽可能地了解、研究,并不断提高自我的哲学认识水平,这样才能更好地认识书法艺术的实质,更准确地传承中国书法艺术精神。中国历史上许多书法大家本身就是大思想家、大哲学家,因此,哲学修养成为对书法家和书法欣赏者的双重要求。中国哲学的最高成果基本上集中于春秋战国时期,因此,先秦诸子百家之学是书法家和书法欣赏者提高哲学素养的主要学习内容。

(二)创作主体人格要求准则

对艺术家来说,要使自己的作品展现出更高的自我审美价值取向,首先应该具备崇高的人格。因此,书法家(包括书法欣赏者)首先都应陶冶自己的性情,锻炼自己的人格。所以,成功的艺术家们都很注意伟大人格的培养。作字先作人,人奇字亦古。因此人格的魅力可见非同一般。字如其人就是这样的道理。所以说,人格在书法创作和书风显现中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因而,作为创作主体的书法家就必须要加强自己的人格修养。

1.独立的人格

一个人的修养和道德水平决定了对待问题的态度,也决定了书法艺术的认识基点。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我们首先应该有独立的人格、高尚的道德和宽广的胸怀。因此,一个书法家首先必须具备这种人格力量。

前人有风格即人的观点,这是对独立人格与独立的艺术风格关系的最佳阐释。艺术的表象是艺术作品的形式,而其本质则是深藏于形式背后的人,人的本质的表现则是人格。所以,当书法家掌握了一定的艺术技巧,具备了一定的创作能力后,决定其作品成败的关键便与艺术技巧没有多大关系了,而有关系的便是书法家的人格力量。所有大书法家,那些感染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大书法家,无不是充满人格魅力的正人君子。

2.宽博的胸怀

前人有大人所见者大,小人所见者小的说法,这就意味着一位书法家成就的大小首先取决于其见识的大小。所以,一个仅仅满足于写一手好字的“书法家”实际上只是一个善书的匠人,其胸怀必然不会十分宽广,而只有具有坦**胸怀的书法家,才会养高意高,意高品高,创造出伟大的书法艺术作品来,才能体现出艺术的“真”“善”“美”,显现出书法家的人格魅力。

所以,认识一个书法家应当首先从他的胸怀着眼,其次才是笔墨技法及文化修养等等。

[1]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序》,见《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3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

[2] 《现代书法论文选》,401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80。

[3] (唐)张怀瓘:《书断》,见《历代书法论文选》,161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4] 《历代书法论文选》,164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5] 同上书,16页。

[6] 同上书,2页。

[7] 《历代书法论文选》,689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8] 《历代书法论文选》,125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9] 同上书,356页。

[10] 同上书,388页。

[11] 同上书,565页。

[12] 《历代书法论文选》,711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13] 同上书,736—737页。

[14] 同上书,129页。

[15] 同上书,98—99页。

[16] 《历代书法论文选》,26—27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17] 宗白华:《艺境》,131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18] 刘熙载:《艺概》,见《历代书法论文选》,709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19] 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见《历代书法论文选》,541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20] 《历代书法论文选》,389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21] 同上书,649页。

[22] 俞剑华:《中国画论类编》,518页,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86。

[23] (清)周星莲:《临池管见》,见《历代书法论文选》,720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24] 《历代书法论文选》,736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25] 崔尔平辑:《明清书法论文选》,683—684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

[26] 金开诚主编:《中国书法文化大观》,891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7] 同上书,893页。

[28] 《历代书法论文选》,113页,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29] (清)傅山:《霜红龛集》,694页,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

[30] (清)李渔:《闲情偶寄卷二》,120页,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