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大美育综合课程对幼儿审美素质发展的影响
2.1.1 引言
美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各种美的事物,培养学生审美欣赏、审美表现和审美创造能力,同时培养他们良好的人格品质行为,发展智力、增强体质等,促进身心素质全面发展的教育活动。中国对美育的重视源于中国近代教育家蔡元培:“美育者,应用美学理论于教育,以培养感情为目标者也。”其后,著名美学家朱光潜在《谈美感教育》中强调“美感教育的功用就在怡情养性”[1],认为美育有解放的作用,即开启心智、自由思想、释放人的心灵的力量。美育包括按照美的规律实行的一切教育,其总目的是培育能够自觉按照美的规律从事改造世界之伟大实践的队伍[2]。由此可见,美育对人的促进作用不言自明。
幼儿天生好奇、感悟力强,对身边的各种事物有浓厚的兴趣和丰富的想象,动作灵敏协调、感情充溢。在这一艺术潜能发展的黄金时期,向儿童实施良好的艺术教育,让儿童用艺术的形式去发表自己的感受、表现自己的想法,对于开启他们的心智、陶冶他们的情操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美育认识上的误解与偏差,使美育没有自己的目标系统、内容构成及实施美育的操作方法,故美育的特殊功能与作用未能得以发挥。为此在建构美育目标系统的基础上,编制了以美为结构点,合理建构四育,使之有机结合,相互渗透,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大美育综合课程,通过实施该综合课程来考察美育对幼儿审美素养的发展效应。
2.1.2 方法
2.1.2.1 被试
通过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重庆8所幼儿园的小班和中班各随机确定幼儿共计128名,实验组、对照组各半,男女各半。实验组与对照组在师资、设备、生源等方面条件相当,经团体智力测查差异不显著(p>0.05)。
2.1.2.2 材料
实验材料:幼儿大美育综合课程。
检测材料:采用专家组自编的《幼儿审美欣赏能力测试》,共8个内容,12项指标,如表2.1所示。
表2.1 幼儿审美欣赏能力测试内容及指标
2.1.2.3 实施过程
运用《幼儿大美育综合课程》对实验组幼儿进行了为期两年的美育综合实验,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环节,制定美育目标体系。幼儿拥有一个广泛而开放的艺术概念,他们对艺术的定义是混沌的、模糊的、未分化的,而且往往是源于日常生活中的艺术活动经历和体验的,呈现一种具体直观性的特点。对于幼儿来讲,艺术更多地体现为个体价值,包括情感价值的满足、技能水平的提高、未来职业理想的实现、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等(王平平,2015)。因此,首先要建立美育课程的目标。美育定义包含了美育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与同时目标两大部分,美育在达到主要目标——培养审美能力的同时又能有效地促进其良好人格品质、行为习惯、智力、体质等全面发展,在达到主要目标的同时也几乎达到其他美育目标。依据这一理论,实验以美为结构点,合理建构美育目标,遵循建立目标系统的整体性、序列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原则,建立了幼儿美育分类目标的11项主要目标和同时达到的体、智、德目标(表2.2“幼儿美育目标体系”)。
表2.2 幼儿美育目标体系
第二环节,编制美育综合课程。首先,在确定各项目标的基本要素基础上,以幼儿发展为序制定了低、中、高三个阶段的层次目标,将层次目标分解,确定系列活动,典型活动,构成由大到小,由概括到具体逐级覆盖的目标体系。其次,根据目标要求,参照现有《幼儿园工作纲要》,选择自然、社会、艺术领域中那些幼儿能理解的,能引发幼儿情感需要的,有利于幼儿感受、表现的各种美的对象,按美的构成条件建立幼儿美育内容框架,如图2-1所示。最后,按照点、线、面、体的原理结构,编制幼儿美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活动课程中的动物美为例说明其间的结构关系,如表2.3所示。“点”是典型的具有某一美的属性特征的具体审美对象;“线”是点的延伸,是数个具有与点相同美的属性特征的一组事物;“面”是线的扩展,是数组从不同角度给人以相同美感体验的同类事物;“体”是面的组合,是具有不同美感体验的同类事物。
图2-1 幼儿美育内容结构框架
表2.3 动物美内容结构
第三环节,开展幼儿美育综合实践活动,即组织实验班幼儿进行美育综合实践活动。
实验组被试进行干预活动的同时,对照组幼儿则按照幼儿园常规教育开展活动。
最后对实验组和对照组幼儿的审美能力进行测验,运用SPSS15.0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2.1.3 结果
为了考察干预的效果,首先对实验组与对照组幼儿的审美欣赏能力进行差异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2.4。
表2.4 实验组与对照组幼儿审美欣赏能力差异显著性检验
注:* p<0.05,** p<0.01,***p<0.001。
由表2.4可知,实验组幼儿审美欣赏能力的总分明显优于对照组幼儿(t=6.22,p<0.01),这说明幼儿大美育综合课程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实验组幼儿的审美欣赏能力,具体表现在有效提高了实验组幼儿的音乐形象联想力(t=3.03,p<0.01)、图形联想力(t=4.38,p<0.01)、审美情感体验(t=4.37,p<0.01)、画面想象力(t=2.00,p<0.05)、图形想象力(t=4.02,p<0.01)。
2.1.4 讨论
实验组幼儿在审美欣赏能力的总平均成绩方面明显优于对照组。这说明以美为结构点的幼儿综合美育课程对提高幼儿审美欣赏能力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实现了美育的主要目标。分析其原因主要包括:第一,明晰的美育目标系统对幼儿美育综合课程及其教学进行了有效的调控。科学可行的美育目标系统较全面地反映了幼儿审美欣赏能力的基本要素及各年龄阶段的层次要求,符合幼儿身心发展需要及年龄特点,致使幼儿审美欣赏能力总体发展较好,且各目标基本要素发展平衡。第二,明晰具体的美育目标系统具有极强的操作性,便于教师掌握,在实施过程中将目标附着于教育内容,按目标要求组织活动,使目标对内容及实施过程的调控落实到实处,促进了幼儿审美欣赏能力的形成与发展。第三,点、线、面、体原理综合各方面的美的内容,形成具有相同美的属性的集合,由易到难,有序地推进,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及认识规律。幼儿在一段时间内,相对集中地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运用多种感官对众多的感觉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有利于幼儿较好地感受美的属性、把握美的概念与规律,形成审美经验,提高审美感受力,保证美育目标的达成。同时,以点、线、面、体的原理综合各方面美的教育内容,不仅有效地减少了过去教育内容的重复所造成的教育过程冗长,同时内容的典型性增强了教育内容的目标载量,线的延伸与面的扩展,使内容深度、广度迅速扩展推进,从而提高了单位时间的教育效益,促进了美育目标的达成。第四,审美的内容所具有的可感性、愉悦性、新颖性有利于幼儿产生强烈的情绪体验,其身心处于高度激活状态,激发了幼儿参与审美活动的主动性和愉悦性,增强了接受教育信息的内部动力,有效地促进了美育目标的达成。
2.1.5 结论
以美为结构点,建构的幼儿大美育综合课程能有效地提高幼儿的审美欣赏能力,尤其对幼儿的音乐形象联想力、图形联想力、审美情感体验、画面想象力、图形想象力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以美为结构点,按照“点、线、面、体”原理构建的幼儿大美育综合课程具有可操作与实效性。
[1] 朱光潜.朱光潜全集.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3.
[2] 滕守尧.审美心理描述.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