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本质。真正的劳动和异化的劳动

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思想是他转向经济学研究的成果,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思辨哲学同马克思自身进行的经济研究相融合的产物。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思想,不同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思辨的异化理论,但这时仍保留有德国古典哲学异化论的特点,即从主体的本质以非人的方式同人相对立的角度来论述异化。

异化理论同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异化问题有个主体问题,即谁异化?有个客体问题,即异化成什么?根据异化的主体,我们可以区分为精神异化论、人本主义异化论、劳动异化论,而根据异化的客体,根据异化的表现和产物,可以判断一个哲学家对社会的态度和认识。从黑格尔到费尔巴哈,都是把异化问题同主、客体关系联系在一起的。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论述异化,就是阐述主体如何分裂出客体,又如何扬弃客体回到主体的思辨运动;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中对宗教异化的揭露,最根本的也是论述主体如何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为神。马克思反对把异化弄成抽象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但在异化劳动理论还没有上升为唯物史观之前,他同样是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角度来论述异化的。马克思明确地指出:“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6]因此,每一种异化理论都有其相适应的关于主体及其本质的理论。从黑格尔经费尔巴哈到马克思关于异化观念的演变,突出地表现在对异化主体和人的本质的认识的变化上。

黑格尔的异化理论是客观唯心主义的精神异化论,这集中地表现为他以绝对观念作为异化的主体。在黑格尔看来,实体即主体。绝对观念是与任何人类思维无关的、独立自存的实体,但它又是主体,它是唯一能动的创造性的力量,而客体是被动的、消极的,只是被用来确证主体的。因此整个异化和异化扬弃的过程,就是绝对观念自我对象化又返回自身的不停息的旋转过程。绝对观念,是整个过程的承担者和主体。

基于这种看法,黑格尔把自我意识看成人的本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的本质,人,在黑格尔看来是和自我意识等同的。因此,人的本质的一切异化都不过是自我意识的异化。”[7]正因为黑格尔把自我意识看成人的本质,因而全部人类纷杂的现实都被看成自我意识的特定形式,是自我意识的规定性,在私有制社会中真实存在的客观的异化现象,被溶解于自我意识之中。

其实人的意识与自我意识并无绝对界限,并不是两种不同的意识。当主体以外物为对象,这种认识称为意识,即对在自身之外的对象的意识;当主体以自我为对象,即为自我意识。所以说到底,自我意识的本质就是意识,不过是一种能意识到自身的意识。一般动物不是能动的、自觉的主体,它有某些心理活动或意识现象,但没有自我意识。从这个角度说,自我意识确是人的一个特点,但它不是人的本质,不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规定。正是根据这一点,马克思批评黑格尔,说在他那里,“自我意识的异化没有被看做人的本质的现实异化的表现,即在知识和思维中反映出来的这种异化的表现。相反地,现实的即真实地出现的异化,就其潜藏在内部最深处的——并且只有哲学才能揭示出来的——本质说来,不过是真正的、人的本质即自我意识的异化的现象”[8]。

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异化论,对主体和人的本质有其独特的看法。同黑格尔相反,费尔巴哈不是把自我意识,而是把作为感性存在物的人当作主体,认为自我意识不能离开人,是人的自我意识,提出了“主体在人”的命题。这就把头足倒立的黑格尔哲学颠倒过来。但是费尔巴哈的异化理论仍然是关于人的本质异化和复归的理论。在费尔巴哈看来,人是个体和类的统一。任何现实的个人,都是肉体的、经验的、感性的存在物,但又是类存在物,因为任何个体都不可能孤立地、单独地存在,彼此相互需要。而把诸多个体联系在一起的类本质,就是每个个体所固有的共同的自然属性的抽象。因此费尔巴哈的类,并不是社会;类本质并不是人的社会本质,而是人的自然本质。所谓神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异化,正是指作为主体的人的自我分裂,即把自己的本质对象化为一个独立于人的精神实体。正因为费尔巴哈所说的人是离开一定历史条件的纯感性存在物,因此是抽象的人;他所说的类本质是一种抽象的本质。建立在这种人及其本质基础上的异化理论,从历史观来看仍然是唯心主义的。

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理论,无论对主体还是对人的本质的看法,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在《手稿》中,马克思在着力寻求异化的现实的主体。他从这个角度对经济学说史进行了总结。尽管马克思当时对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劳动价值论持否定态度,但他从开始于重农学派、完成于李嘉图的关于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中,看到了抽象的哲学意义,即把财富的主体本质移入劳动中。在马克思看来,那些把私有财产仅仅看成是物,看成是对象性的本质的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是拜物教,而实际上,“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作为自为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就是劳动”[9]。但英国古典经济学派并没有真正发现主体,他们把劳动和劳动者分开,只研究劳动而不研究劳动者。

英国古典经济学派重视劳动而敌视人;费尔巴哈发现了人而不懂劳动;黑格尔虽然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但他把劳动理解为抽象的精神劳动,即哲学思维活动。马克思不同,在《手稿》中,作为异化主体的既不是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和费尔巴哈的自然的人,也不是纯经济学形态上的劳动一般,而是具体的人,即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者。马克思从这种性质的劳动中看到了异化,从异化中看到了劳动,而从异化劳动中看到了主体——劳动者。

马克思把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者作为主体,但只要仍然把异化作为根本的理论和方法,就必然要从探求主体的本质着手来说明异化。马克思当时并没有完全摒弃这个传统。他以人的本质为中介,从区别人与动物的活动方式来论述人的本质,并进而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劳动相对照,从而把真正的劳动与异化劳动对立起来。

马克思当时是把人作为一个“种”来考察的,着力揭示它的“类”特性即类本质。马克思认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10]。人的生命活动方式同其他动物的生命活动方式不同。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它的全部特性就体现在它的生命活动之中。动物不能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而人不同,人的生命活动方式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而不是无意识的本能活动。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也就是说,人的活动是自觉的,受自己的意识支配的。所以马克思说:“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1]这种自由自觉活动的集中表现就是劳动。劳动按其本性来说应该是自由自觉的。

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理论虽然没有摆脱从主体的本质角度来论述异化的思辨传统,把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视为同人的本质相对立的异化劳动,但它的立足点是经济事实,而不是纯逻辑的推演。马克思反复强调他是“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并且说自己的结论是“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的”[12]。所以马克思把对异化劳动的逻辑分析和对经济事实的分析看成是不可分的。他说:“我们已经从经济事实即工人及其产品的异化出发。我们表述了这一事实的概念:异化的、外化的劳动。我们分析了这一概念,因而我们只是分析了一个经济事实。”[13]

什么样的经济事实使马克思得出异化劳动的结论呢?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同自己的产品,同自己的劳动的关系,以及工人同资本家的关系。

工人同自己产品的关系,这是最直接、最容易感触到的客观事实。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产品是劳动者生产出来的,但他并不能占有这些产品。相反,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马克思非常愤慨地指出:“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得越少;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越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工人越愚钝,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14]

马克思发现工人同自己劳动产品的关系,是同一个异己对象的关系,正如宗教中的人和神的关系一样。在宗教中,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留给自身的东西越少。同样在雇佣劳动中,工人同产品的关系也是如此。他生产的产品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己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越强大,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这个事实表明,劳动者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作为生产主体的劳动者相对立。

但是马克思看到,在劳动产品和劳动者的关系中,包括对象化和异化这两个不同的方面。任何产品都是劳动创造出来的,因此任何产品都是固定在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劳动的实现就是对象化,这是任何社会进行物质生产的共同特性。没有对象化的劳动是不可想象的。但对象化并不必然发生异化。把对象化和异化结合在一起的纽带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对象化和异化不是两个互不相关的过程,而是同一个过程(生产过程)的两个方面。劳动的对象化,不仅是劳动者创造出产品,创造出一个一个外部存在物,而且是创造出一个同他相对立的、异己的独立力量,这就是异化。马克思特别强调这种条件性。只有“在被国民经济学作为前提的那种状态下”,也就是在私有制的前提下,“劳动的这种实现表现为工人的失去现实性,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15]。所以对象化不同于异化,对象化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发生异化。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伴随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更加暴露出它的弊病,工人的失业和社会道德的沦丧,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对象化,即不在于生产的发展,而在于私有制本身。

马克思从产品的异化,即劳动产品同劳动者的关系,进而考察了劳动的异化,考察了劳动和劳动者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表现在劳动产品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中。产品是生活的结果。劳动产品的异化,无非是劳动本身异化的总结。如果工人不是在生产行为中使自身异化,就不会有劳动产品同劳动者相异化。这样,马克思就从分析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的外在关系,转向分析主体自身——劳动者同自己劳动的关系。

从主体角度考察,劳动本来是人的本质,是人所特有的意志自由和创造力的体现。可是在雇佣劳动中,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是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他们不是自愿的,而是被迫的,被强制劳动。这是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劳动。因此劳动者在劳动中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并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肉体和精神力量,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到损伤。劳动者在不劳动的时候如释重负,而在劳动时反而如坐针毡,感到不痛快。

从形式上来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劳动是一种“自由劳动”。资产者并不是通过政治的强迫,或用棍棒迫使工人劳动;就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而言,也没有人身依附关系,不像奴隶或农奴属于某一个主人。实际上雇佣劳动是不自由的劳动。它不是直接的政治强迫,而是间接的经济强迫;不是棍棒纪律,而是饥饿纪律。工人虽然不属于某一个资本家,但它属于整个资产阶级。因此工人劳动不是满足爱好劳动的天性,而是满足劳动以外的其他各种需要,即作为生存手段。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结果,人在实现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繁殖时,才觉得自己是自由活动;而在真正实现人所特有的机能,即从事任何动物都没有的劳动机能时,反而觉得自己不过是动物。所以马克思认为,由于劳动异化,发生了一个颠倒:“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16]

由于马克思把劳动者看成主体,因而把劳动同劳动者相异化称为自我异化,因为这里所论述的是工人同自己活动的关系。在这里,异化的不是在主体之外的东西,而是主体自身:“工人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他个人的生命,就是不依赖于他、不属于他、转过来反对他自身的活动。”[17]而劳动产品同工人的关系属于“物的异化”,是工人同他的产品,同他的生产对象的关系,而不是同生产行为的关系。马克思把“自我异化”放在重要地位。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就提出了“物的异化就是人的自我异化的实践”的观点,不过当时是指宗教和货币;而在《手稿》中,马克思继续发挥了这个观点,认为物的异化是自我异化的实现。没有劳动同劳动者相异化,就不会有劳动产品同劳动者相异化,劳动产品统治劳动者的这种物的异化,是生产过程中工人自我异化的结果。

马克思看到,异化问题不单是人与物(产品异化)的关系问题,也不单纯是自我异化(劳动异化)的问题。孤立的个人无所谓异化。异化问题不能离开人与人的关系。因为在社会中,“人的异化,一般地说人同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同其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18]。因此物的异化和自我异化,都不能离开人与人相异化。

事情很显然,如果劳动产品对劳动者说来是异己的,是作为统治劳动者的异己力量,那它到底属于谁呢?如果劳动者自身的活动不属于他自己,而是一种异己的、被迫的活动,那到底是谁强迫他?马克思极其深刻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劳动产品不属于工人,并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那么,这只能是由于产品属于工人之外的另一个人。如果工人的活动对他本身来说是一种痛苦,那么,这种活动就必然给另一个人带来享受和欢乐。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只有人本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19]所以物对人的统治、工人自身的劳动对自己的统治,归根到底是人对人的统治。这样,马克思从直接的、肉眼能感触到的产品不属于工人的事实入手,转而分析处于生产过程中的主体自身——劳动者同自己劳动的关系,并进而揭示了人与人相异化,即资产者无偿地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产品和剩余劳动的剥削关系。

本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产品和劳动不属于工人,而为资产者所占有这是客观事实。但马克思不满足于叙述这些事实,而是解释这些事实。当时还没有完全摆脱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影响的马克思,以“人的本质”为中介,用人的本质异化的理论来进行解释,提出了“人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的命题,既以它作为对物的异化和自我异化的概括,又以它作为过渡到人与人相异化的中间环节。

当然,马克思在《手稿》中,对“类”、“类本质”的看法不同于费尔巴哈。马克思把自由自觉的活动看成人的类本质,把生产看成人的能动的类生活,而把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自然界,看成对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的证明。但马克思当时的立足点是人与动物的区别,因此他着力揭示人的生产同动物的所谓生产的对立:“动物也生产。它也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20]这些论述无疑包含许多深刻的思想。但它忽视了劳动的最基本的功能,把劳动看成是不受肉体需要制约的内在需要,是自我实现、自我创造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并以此作为衡量现实劳动的标准。这并没有达到对劳动的科学理解。

马克思正是从“异化劳动的已有的两个规定推出它的第三个规定”[21],即把物的异化和自我异化归结为人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因为劳动产品的异化,同时也意味着工人用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并生产出产品的自然界同人相异化,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走了他的生产对象。而劳动的异化,则意味着人的自我活动和自由活动被贬低为手段,被贬低为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因此物的异化和劳动异化,从主体来看,也就是人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马克思说:“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的能力——变成人的异己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以及在他之外的自然界,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22]这样,人丧失了人作为人的本质,即降低为动物,降低到以生产作为维持肉体生存手段的水平。

马克思还用人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来说明人同人相异化:“人同他的类本质相异化这一命题,说的是一个人同他人相异化,以及他们中的每个人都同人的本质相异化。”[23]很显然,人既然丧失了自己的类本质,那人同人的关系就不是真正的人同人的关系,而是一种异化的关系。这样,马克思就对以工人的劳动产品和劳动为资产者所占有为客观根据的人与人相异化,进行了思辨的阐述。

由上可见,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理论,通过分析劳动产品同劳动者的关系、劳动者同自己劳动的关系,以及有产者和无产者的关系,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的雇佣性质,揭示了资产者同无产者之间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这比起着重对劳动进行量的分析的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劳动价值论”,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它的哲学解释又包含着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东西。

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理论,没有完全摆脱从人的本质来论述异化的德国古典哲学的传统,即使这种本质被规定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劳动。但由于马克思从经济事实出发,因此他在《手稿》中不像德国古典哲学那样,把异化弄成抽象的主客体关系,而是把它具体化,运用异化概念来揭示劳动者同劳动产品,同自己的体力和智力的关系问题。马克思说:“异化既表现为我的生活资料属于别人,我所希望的东西是我不能得到的、别人的所有物;也表现为每个事物本身都是不同于它本身的另一个东西,我的活动是另一个东西,而最后——这也适用于资本家——则表现为一种非人的力量统治一切。”[24]这里所说的“我”,显然是指无产者,而“别人”则是指资产者。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理论的实质,是同揭露资本主义私有制密切结合在一起的。因此《手稿》中所说的异化,虽然仍以人的本质为中介,但它最根本的内容是指工人自己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及其产物,变成支配和统治自己的异己力量。这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我们拒绝把异化作为根本的理论和方法,但并不反对把异化作为表述资本主义社会某些特定现象(包括某些规律性现象)的概念。

从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理论的客观依据来看,我们探讨异化问题必须注意:

第一,异化是一种客观现象,并不是主体的体验,并不是像弗洛伊德学派所认定的那样,是人的本能和文明之间不可避免的紧张状态,是由于文明压抑人的本能冲动而产生的心理变态。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看成是“现实的即真实地出现的异化”,是“现实生活的异化”[25]。

第二,异化和主体的活动有关,是人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及其产物对人的支配。因此异化问题和人的行动必须服从客观规律不是一回事。人的行为要达到预期目的必须服从和遵循客观规律,这是适用于任何社会的普遍认识规律。在人与规律之间,人的行为和意志必须服从规律,而不是相反。这一点无论是认识了规律还是不认识规律都一样。不同的是,认识了规律是自觉地服从规律,而不认识规律,则是被迫服从。人对规律的认识和运用,总是经历从被迫服从到自觉服从,这就是从必然到自由的过程。人不能穷尽对规律的认识,但不能说永远处于异化状态。

第三,异化和矛盾不能混同。异化是矛盾,但矛盾不等于异化。异化是矛盾的一种表现,是在一定条件下由主体及其创造物所形成的特定的主客体矛盾。如果把异化和矛盾等同起来,不仅取消了异化的特殊内容,而且曲解了矛盾的本质。矛盾双方的关系是又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异化的关系,不是矛盾的一方异化出矛盾的另一方。不能由矛盾的普遍性推论出异化的普遍性。

第四,异化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它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是暂时的,而不是永恒的。认为任何社会、文化、历史时期都不可避免地发生异化,把异化看成是人类的普遍命运的观点是悲观的。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问题时,不仅讲到无产者,也讲到有产者。认为异化所表现出的“非人的力量统治一切”,“也适用于资本家”。但是马克思是把有产者和无产者区分开来的。马克思指出:“凡是在工人那里表现为外化、异化的活动的,在非工人那里都表现为外化、异化的状态。”[26]工人是生产者,所以工人的异化集中表现在他的活动中,即从事被迫的、不自愿的劳动,并不断生产出与自身相对立的产品。而资产者也处于异化的状态,因为他们同样受商品、货币的支配。资本家的命运取决于自己商品在市场的命运。在竞争中,其中有的人必然陷于贫困和破产。而且马克思还指出:“工人在生产中的现实的、实践的态度,以及他对产品的态度,在同他相对立的非工人那里表现为理论的态度。”[27]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资产阶级性质,强调它所表述的不是真正劳动的规律,而是异化劳动的规律。它们把资本主义生产中所存在的异化,即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对立、劳动与劳动者相对立,以及资产者占有无产者的剩余劳动和产品,上升为理论,论证这种状况的合理性。这表明资产者对待异化劳动的理论态度,同工人的实际态度是完全对立的。

更加重要的是,马克思已经看到,资本主义虽然是异化的社会,但处在这个社会中的有产者和无产者的情况是不同的:“凡是工人做的对自身不利的事,非工人都对工人做了,但是,非工人做的对工人不利的事,他对自身却不做。”[28]有产者并不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受害者,而是得利者。他们虽然也受物的力量的支配,但生产产品和占有产品,出卖劳动(力)和占有别人的劳动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马克思后来在《神圣家族》中继续发挥了这个思想。

由上可见,异化劳动理论虽然并不完全科学,但它的全部批判锋芒是指向资本主义制度,着力揭示了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