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历史上的史官制度和私人著史
一、史官制度的演变
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也都有自己的史官,这是同西周末年以后各诸侯国国史的撰写相关联的。《左传·昭公二年》记晋国韩宣子聘于鲁,“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69]这说明史官又有保管历史文献的职责。春秋时期著名的史官,晋国有董狐、史墨,齐国有齐太史、南史氏,楚国有左史倚相。董狐以秉笔直书而被孔子称为“古之良史”,孔子盛赞其“书法不隐”的精神。齐太史和南史氏也是如同董狐一样的史官。左史倚相因“能道训典,以叙百物”,又“以朝夕献善败”于楚君,使楚君“无忘先王之业”,而被誉为楚国一“宝”[70]。他是一位知识渊博、通晓治乱兴衰之理的史官。处在春秋末年的史墨是一位对历史变化有深刻认识的史官,他说过这样的名言:“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71]这些史官的思想和业绩,对中国史学的发展都有不小的影响。又如“君举必书”[72]这样的优良传统,也是在春秋时期逐步形成的。随着各诸侯国政权的下移,春秋晚期和战国时期的一些大夫和具有特殊身份的贵族,也有史臣的建置。如周舍是晋大夫赵简子的家臣,他的职责是“墨笔操牍,从君之过”[73]。晋大夫智伯有家臣名士茁,也是“以秉笔事君”[74]。秦、赵史官,又有御史之名。周赧王三十六年(公元前279),秦王、赵王会于渑池。秦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赵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缻。”[75]秦国还有太史令之职。史载,秦太史令胡毋敬以秦篆撰《博学》七章。[76]先秦史官,名称繁多,职掌亦甚广泛,由汉至唐,又有许多变化。
汉承秦制,至武帝时置太史令,以司马谈任其职。谈卒,其子司马迁继其任。司马父子,是为西汉著名史官。迁卒,知史务者皆出于他官,而太史不复掌史事,仅限于天文历法职掌范围。这是古代史官职责的一大变化。汉武帝置史官,除太史令外,似在宫中置女史之职,以记皇帝起居,故有《禁中起居注》;东汉因之。后世以“起居”作为史官的一种职掌和名称,与此有很大关系。东汉时,以他官掌史官之事,如班固以兰台令史之职撰述国史。三国魏明帝置史官,称著作郎,隶属中书。晋时,改称大著作,专掌史任,并增设佐著作郎八人,隶属秘书。宋、齐以下,改佐著作郎为著作佐郎。齐、梁、陈又置修史学士(亦称撰史学士)之职。十六国、北朝,大多设有史职,或有专称,或杂取他官。其体制、名称,多源于魏、晋而有所损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古代史学形成多途发展的趋势,而皇朝“正史”撰述尤为兴盛,故史官当中名家辈出,被誉为“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77]。其间,关于起居之职,魏、晋以著作兼掌。北齐、北周,著作、起居二职逐步分开。隋炀帝时以著作如外史,于内史省置起居舍人如内史。
唐代,因正式设立了史馆,史官制度乃趋于规范化。史馆以宰相为监修,称监修国史;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领,称兼修国史;专职修史者,称史馆修撰;亦有以卑品而有史才者参加撰史,称直史馆。著名政治家房玄龄、魏徵、朱敬则,著名史学家刘知幾、吴兢,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韩愈,著名诗人杜牧等,都先后参与史馆工作,并担任各种修史职务。自史馆设立而以宰相监修史事,由是著作局始罢史职,这是古代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变化。唐初,于门下省置起居郎,后又在中书省置起居舍人,分为左右,对立于殿,掌起居之事,故有时也曾称为左右史。其所撰起居注送交史馆,以备修史之用。
五代迄清,史官制度多因唐制而各有损益,其名称虽因代而异,而职掌略同。其中以宋、清两朝较为繁复。宋有国史院、实录院、起居院和日历所,各有史职。辽有国史院,金有国史院和记注院,元有翰林兼国史院,明以翰林院掌史事。清以翰林院掌国史、图籍管理与侍读等职,以国史馆、实录馆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门掌起居之事,其史职则多以他官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