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族生活理想的回归与重塑

本节意在从哲学的一般功能与现实生活的关联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史趋势作进一步的探讨。这一探讨一方面是欲对这一趋势作一客观的描述,另一方面则是试图从这一趋势发现我们应该自觉地加以推进的方向。为此,我们首先要对哲学的功能作一简单的规定,然后从不同历史情势下哲学的功能侧重点的不同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之侧重点的变迁。

1.哲学功能的两个方面:方法论与人生观

一般的哲学教科书都将哲学规定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而所谓世界观,就是关于世界的总体性观念。但世界这一概念往往又被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一种是把“世界”理解为包容一切的存在,这样理解的“世界”自然也就包括人自身在内;但“世界”也往往被理解为人或主体之外的存在,这样理解的“世界”便不包括人自身在内。在前一种意义上,所谓“世界观”便是关于包括人自身在内的世界的总体性观念;而在后一种意义上,所谓“世界观”则只是站在世界之外的“观世界”,关于人自身的总体性观念则成了与之相对待的“人生观”。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又常说哲学是世界观与人生观的统一。但这种用法容易引起概念上的混乱,故在这里,我们只在前一种意义上使用“世界”和“世界观”概念。但后一种用法中蕴含了一个重要的观念,那就是人自身并不简单地是世界万事万物中的一种事物,而是与外部世界相对待的主体性存在。关于人自身存在的总体性观念的人生观也不同于关于其他事物存在的观念,而是有着能与整个外部世界相对待的主体性意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世界划分为人或主体的世界以及与之相对待的外部世界或客体世界。与之相应,我们可以将人类生活实践划分为处理我们与外部世界之间关系的生活实践与处理我们自身关系的生活实践。前一类实践可一般地称为“做事”,后一类实践相应地可称为“做人”。当然,这两类生活实践实际上是纠缠在一起的,而不是分别地进行的,但我们可以从观念上将其分别开来。从哲学的功能上看,作为世界观的哲学其意义就在于指导人们的生活实践,即作为最一般性的指导原则指导人们“做事”和“做人”。这一指导人们生活实践的世界观,分开来看,就分别是“做人”与“做事”的最一般指导原则。“做人”的最一般指导原则当然就是人生观,而“做事”的最一般指导原则,在世界观的后一种意义上当然可称之为世界观,但为避免概念混乱,我们将之称为方法论,即“做事”的一般性方法。这样,从哲学的功能上看,人生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也就构成了总体的世界观。

“做人”与“做事”的指向各不相同。“做事”要讲究成效,故其追求的是功利性的结果;而“做人”,无论其主体是个体还是群体,讲究的则是某种价值理想的实现,故其追求的是某种人生境界。“做事”的目标既然是关于外部世界的成功,则其是否成功便不可避免地受制约于外部世界的规律性,因而关于“做事”之哲学的方法论也就不能不以指向事功的现实性为原则。“做人”的目标既然是人主体所追求的某种境界,则其是否成功便不仅受制约于外部世界,而且还主要地受制约于人内部世界或境界之高下;而境界总是一种非现实的理想,因而“做人”之哲学的人生观也就自然地以指向非现实之境界的理想性为原则。

“做人”与“做事”虽然指向各不相同,但在生活实践中却又是不可分割地纠缠在一起的。人作为一种源于自然界的生物,不能不与他人合作并通过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来维持生存并谋求发展,因而就不能不致力于事功性的现实生活,即不能不“做事”;但人作为一种赋有意识(通过语言)的存在物,他又具有在思想中构造理想生活的能力,从而不可避免地会将理想生活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即不能不以某种方式“做人”。同时,只有“做事”,人才能够生存,才能够在此基础上“做人”,因而“做人”是以“做事”为前提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人立足于现实生活而又追求理想生活,理想因而便与现实生活关联了起来,赋予了现实生活以某种意义。这样,人的生活才能超出普通生物界,具有人的规定性。在此意义上,对于人类而言,“做人”也构成了以人的方式“做事”的前提。不能“做人”的人,也就不能以人的方式“做事”。于是,在人的生活中就具有了现实性与理想性两个层面。从而,作为世界观的哲学中也就有了方法论与人生观这两个既具有不同指向而又互为前提的层面。

不言而喻,如何处理现实性与理想性这两个层面的关系,是人类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这当然也是哲学中的根本性问题。哲学对现实性与理想性问题的处理,若从抽象的形式上看,是如何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但若从具体的实际方式来看,也可以表现为在二者关系中对其中某一方面的侧重。而对某一方面的侧重,可能取决于哲学家个人的生活倾向,但更可能取决于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所提出问题的引导。在正常情况下,现实性与理想性两种生活原则一般会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之中;而在非常的情况下,则可能导致某一生活原则被极大地突出。一般而言,当人们的现实生存发生危机之时,自然而然地会突出现实**原则,这表现在哲学上,就是方法论问题被人们所特别重视;而当现实问题被基本解决,人们的信念由于生活世界的变迁而发生危机之时,理想**原则就会被突出,而这表现在哲学上,就是人生观问题会成为一个被大力强调的主题。当然,这不是说在这种特别时期人们只关注其中一个方面而完全放弃另一个方面,而只是说其中一个方面受到了特别的关注。事实上,由于理想性与现实性两个方面的互为前提性,对一个方面的关注是必然地要牵涉另外一个方面的问题的。因而,所谓突出,只是说得到了较多的关注,而非弃另一方面于不顾。

若上述关于哲学功能两个方面关系中侧重点因社会生活变化而变化的说法能够成立,则我们可以此为参考框架去透视半个多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历程,并希望由此能得出一些有意义的结论来。

2.方法论问题在革命战争年代的凸显

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为国人接受之时,正值国人的现实生活发生重大危机之时,甚至是处于民族存亡之紧急关头。当此之时,现实生活所要求于哲学理论的,不可能是别的,而只能首先是如何解决现实危机的方法,而于人生境界这类话题,则只能将其视为过于奢侈的东西。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第一个阶段便主要地表现为作为指导事功之方法论方面的中国化。

如果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始传入中国之时,知识界还只是将其视为源于西方的一种理论加以介绍的话,那么,当中国一群先进分子组成政党,自觉地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之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作为政党的指导思想,不同于作为知识界的研究或宣传对象,也不同于作为一些知识人个人的信念。作为个人的信念或作为研究甚至宣传的对象,并不涉及事功问题,而作为政党的指导思想,就不能不问其事功了。这是因为,政党的首要功能是“做事”,而非理论上的建树。政党固然需要理论,但需要的是能引导政党成功地“做事”的理论,而不是只能用于清谈的理论。只能用于清谈的理论,即便再完美,也与政党的事功无关,甚至反而有害。一种理论要能够指导人们成功地“做事”,就不能仅仅是一种普遍性的理论,而是必须与实践者所处的境况相适应,成为一种能对具体事态做出适当反应的实践智慧。因此,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就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要性开始存在。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人们并未认识到这一点,党的领导人往往以一种理论的态度来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甚至由共产国际来远距离遥控中国共产党的行动。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一系列行动的失败。这一问题,直到毛泽东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才从总体上得到了解决。成功地指导了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毛泽东哲学思想因此可以说是一种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智慧。

要想构成一种能够成功地指导中国革命实践的理论,首先要做的是从一种理论哲学的态度转变为实践哲学的态度。理论哲学所追求的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理论智慧,而实践哲学所追求的则是一种具体的实践智慧。关于这两种哲学的不同,亚里士多德最先作过系统的阐明。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人类活动被划分为理论、实践和创制三种基本方式。理论的对象是“出于必然而无条件存在的东西”,即“永恒的东西”;而“创制和实践两者都以可变事物为对象”。而在每一种人类活动中,都有一种与之相匹配的品质和行为的能力。对于理论或思辨而言,这种品质是理论智慧或哲学智慧;对于创制而言,是技艺;对于实践而言,便是实践智慧或明智。亚里士多德认为,与理论智慧不同,它不考虑那些不变的东西,因为对于不变的东西,人只能认识它而不可能对之有所作为。因此,所谓实践智慧或明智“就是善于考虑对自身的善以及有益之事,不是对于部分的有益,如对于健康、对于强壮有益,而是对于整个生活有益”。但是,实践智慧不同于哲学智慧或理论智慧,不仅在于理论智慧的对象是永恒不变的,因而是非凡的神圣的知识,而实践智慧的对象是可变的,因而只是关于某人或某些人自身的知识,而且还在于实践智慧不只是有关于普遍的,它必须能够认识特殊的,因为实践总是和特殊事情有关的。但是,尽管亚里士多德开创了实践哲学之先河,两千多年的西方哲学在总体上却是一种唯理智主义传统的理论哲学。只有到了马克思哲学的兴起,才对这种理论哲学传统展开了全面的批判。而另一方面,中国古代哲学虽然在先秦时代也曾有过向唯理智主义发展的趋向,如名辨学派中存在的纯思辨倾向,但由于种种原因,却终究未发展起来,从而中国古代哲学便与西方恰恰相反,在总体上是一种实践哲学的传统。马克思哲学作为对于西方理论哲学传统的反叛,当然是一种现代实践哲学,但后人由于种种原因却往往未能把握其真谛,而将其理解成了一种理论哲学,即一种脱离了具体情况的普适的抽象真理。这样,在中国革命中,要想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一种能够指导革命行动达于成功的理论,就必须抓住马克思哲学作为一种实践哲学的真精神,将被人们理论哲学化了的理论重新转变成为一种实践哲学。中国传统哲学既然为一种实践哲学,那么,同为实践哲学就必定与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在思维方式上存在着某种亲和性,从而恢复马克思哲学真精神的过程也就与从中国传统哲学立场理解马克思哲学的过程有相互促成之处。或者说,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在某种意义上有助于对于马克思哲学真精神的把握。这种基于中国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对于马克思哲学真精神的把握,当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个最为深层的方面。

实践哲学所要求于理论的是关于具体境况的实践智慧,即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明智不只是对普遍者的知识,而且还应该通晓个别事物。因为明智涉及行为,而只有对个别事物的行为才是可行的”[4]。由于实践智慧是关于特殊事物的,所以经验对于实践智慧便非常重要。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形态便必须是普遍性的理论与中国现实情况的结合。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而“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5]。关于认识的目的就是获得这种具体的能够运用于实践之中的实践智慧,后来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通过对“实事求是”这一古语的阐发,说得更为明确。他写道:“‘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6]不难看出,在毛泽东这里,所谓“实事求是”,就是从我们周围的事物出发,而非从抽象的“物”出发,而所求之“是”也决非与我们无关的“真”,而就是“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一句话,就是能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的“实践智慧”。

这种实践智慧可以说最集中地体现在毛泽东的《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等著作中,而其理论精华则体现在《实践论》、《矛盾论》之中。《实践论》是关于实践哲学一般原则的阐述,而《矛盾论》则集中论述了如何达成实践智慧的一般原则,那就是如何将普遍原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而这就要求对事物的特殊性、个别性方面给予特别的重视。实践哲学对于普遍与特殊这一对立的两方面,有着与理论哲学根本不同的态度。在理论中,普遍性无疑有着更为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理论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解释世界,而所谓解释世界,无非就是将世界上的各种事物归之于某一些普遍的原理,而理论的最高理想是用一个理论体系解释一切。实践则不同。实践的目的是改变世界,即创造出一些新的事物。事物总是以个别的方式存在的,世界上也只有一个个的人,而并不存在一般的人或人本身,因而,实践便不能不首先关注于个别的事物。至于一般性的原理,在实践中只有当其能够被具体化为可在实践中运用的情况下,才会受到重视。可以说,在理论中,普遍的东西构成基础,构成出发点,个别事物只有在能确证普遍原理的情况下才是重要的;而在实践中则相反,个别的东西构成了基础,构成了出发点,普遍的东西只有能进入个别的东西之中,构成改变世界之一必要环节的情况下,才是重要的。在《矛盾论》中,通过对于矛盾特殊性的强调,毛泽东对如何把握个别事物的具体性提出了一个简明扼要易于掌握的方法论系统。他在简单地对矛盾的普遍性进行了阐述之后,用了大得多的篇幅对矛盾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从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矛盾的特殊性、事物发展不同过程中矛盾的特殊性、每一过程的不同阶段矛盾的特殊性,以及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矛盾的不同方面的特殊性等方方面面进行了十分详细的讨论。[7]在这些分析之后,毛泽东还特别地对矛盾特殊性问题中的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进行了阐述。[8]通过这些分析,毛泽东展示给我们的是一个如何把握个别事物之具体性的方法系统。这一方法虽然并不能当作一种现成的东西去套用,但却也有着相当的可操作性,甚至可视为一种实践方法论程序。如果人们能在实践中注意到事物上述诸多方面的矛盾特殊性,当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对于事物的具体把握,以及在此基础上对于新事物的具体设想。

以《实践论》、《矛盾论》等论著为代表的毛泽东哲学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融合了中国传统实践哲学的精神,其在指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取得的非凡的成就,表明了这是一种能够指导人们成功地“做事”的哲学方法论。当然,就如何整合现代科学理论与实践经验以构成有效的实践智慧而言,毛泽东尚未深入涉及。这自然是因为这一方法论主要地形成于革命战争之中,所要解决的首要实际问题是如何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局限性,还需要人们在这方面做出相应的努力。但无论如何,这一系列著作的确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方法论方面的中国化已经达到了相当成熟的水平。而此后经过邓小平等几代人的努力,可以说在这一方面又做出了相当可观的推进。

3.人生观中国化的吁求

但方法论不是哲学的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完整中国化还必然包含着人生观方面的中国化。我们说一般而言当人们的现实生存发生危机之时,会比较突出现实**原则,表现在哲学上就是方法论问题被人们特别重视,但这并不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人生观问题会被完全地悬置起来,而只关注方法论问题。事情当然不会如此单一。由于方法论与人生观互为前提,因而对于方法论的关注也就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人生观问题。反之亦然。但无论如何,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侧重点的不同必定是存在的。在现实生存处于危机之时,如何成功地“做事”的方法论自然要被优先关注。而当现实生存问题被基本解决,人们的信念由于生活世界的变迁而发生危机之时,理想**原则就会被突出,而这表现在哲学上,就是人生观问题会成为关注的主题。中国人的现实生存方面的危机,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奋斗之后的今天,可以说已经基本上得到了解决。毛泽东在1949年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是一个标志,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力的极大增强,又是一个标志。前者表明了中华民族在政治上的独立,后者则表明了民族在经济上的实力和人们现实生活问题的基本解决。这些说明,为什么活着的人生观问题将会成为困扰国人的重大问题,从而也就成了哲学不能不予以关注的重大理论问题。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也就理应将人生观方面的中国化包含于其中。

人生观的中国化比之方法论的中国化有着更为重大的必要性。方法论作为“做事”的指导原则,由于要成功地“做事”不可避免地要以服从外部世界的规律为前提,因而具有某种强制性。行为主体要想取得事功上的成就,就不能不使自己在主观上认同这些能达于成功的方法论原则。但人生观则不同,它是一种理想目标、一种境界,在某种程度上并不完全受外部世界的限制,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因而也就具有强烈的民族传承性。这是说任何人的理想世界都不可能是完全由自己独立地形成的,而不可避免地是在其文化传统中形成的,因而便必定具有继承性。理想世界作为一种追求目标,赋予了人们全部生活以某种意义,因而构成了人们的安身立命之本,也可以说构成了人们的精神家园。既为精神家园,是人们梦寐而向往的圣地,就必能给人们以亲切感,而只有源于本民族文化传统中的理想世界,才能使人感到亲切。而任何源于其他民族文化传统的理想世界,则一般地不可能给人们以这种亲切感。而一种不能给人们以亲切感的人生理想是缺乏感动人心的力量的。因此,一种哲学人生观,若要有力量,就必须民族化。具体到中国而言,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生观方面也必须进行一种中国化。这比之在方法论方面的中国化甚至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人生观方面中国化的必要性还在于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相比有其极为显著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决定了中国文化传统中的理想世界与西方文化传统中的理想世界必定有着极大的不同。而这种不同要求人们必须把一种源于西方哲学传统的人生观与中国传统的人生观结合起来,使这种理想世界成为能给中国人以亲切感的精神家园。

关于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不同,许多中外研究者对此进行过深入的探讨。一般说来,哲学的本质差异根源于思维方式的差异。中西哲学各自的特质亦当植根于哲学思维方式的差异。对此,中西方的一些学者早已有所认识。与主客分立的理论哲学的思维方式相对应,西方文化传统中的理想世界一般而言是超越的存在,即在现实的生活世界之外的存在。此亦即现代新儒家所说的“外在的超越”。而中国传统的非主客分立的实践哲学的思维方式却决定了中国人的理想世界一般而言是非超越的、现世的,而非彼世的。现代新儒家创造了一个“内在的超越”的概念来表达与西方的不同,虽有种种不妥切之处,但大致上亦能表明中西方文化理想的根本性差别。基督教的天国理想与中国儒家的大同世界理想恐怕最能表明两种文化中理想世界的差别了。“天国”是彼世的,而“大同”则是此世的。即便是中国道家的神仙理想,亦不过是此世的长生久视,即此世的延伸,而决非在一个超越的永恒世界中的存在。一种与此世全然不同的永恒的天国理想,是与中国人传统的理想世界格格不入的,从而对一般中国人而言是不会有亲切的精神家园之感的。[9]这种思维方式的截然对立,指明了建基于这样一种思维方式之上的中国传统哲学,正是一种与作为西方主导性哲学传统的理论哲学不同的实践哲学。

马克思哲学如前所述是对于西方理论哲学的反叛,因而是一种现代实践哲学。这种实践哲学是通过对于长期占统治地位的理论哲学的超越而实现的,是对于传统理论哲学思维方式的一种否定,但这种否定只能是一种辩证的否定,即扬弃,而不可能是一种绝对的否定,因而,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就必定是包含着被辩证地克服了的理论哲学的因素的。与之相反,在中国哲学传统中却从未形成一种强大的理论哲学传统,而只有实践哲学的独尊,因而这种实践哲学就只能是一种未经过对于理论哲学克服而形成的直接性的实践哲学,即一种直接的古代实践哲学类型。这样,就思维方式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虽与中国传统哲学具有某种亲和性,但二者之间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也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与中国传统的大同理想之间是有着重大差异的。马克思哲学毕竟是源于西方文化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想是与西方文化传统分不开的。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第一次对共产主义理想所作的系统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与中国传统理想世界的重大差异。马克思在那里写道:“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0]显然,从概念上说,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人们并没有像西方哲学那样,把现实存在以主客分立的思维方式把握为“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的对立和矛盾,因而也就不存在理想世界中对这些矛盾与对立的克服。更重要的是,对这些对立、矛盾的克服意味着对于现实生活的绝对超越,而这种绝对超越的境界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也是不存在的。在《资本论》的最后手稿中,马克思不再认为在生产劳动领域中就能实现理想世界,而是认为物质生产的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而“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11]。与早先的思辨性论证不同,这里的论证无疑是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的,但在对理想世界本身的规定上,却也具有明显的西方文化特征。这种将理想世界理解为“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的“真正的自由王国”,显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不存在的。而这种不同的存在,也就意味着存在着将这种差异消除的理论任务,而这就正是作为人生观方面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这种差异的消除并非一定意味着将共产主义理想作纯粹中国式的理解,而很有可能是双方的相互调适,但无论如何,消除的任务是存在的。

事实上,对于共产主义理想的中国式理解早就存在了。我们知道,在马克思那里,对于共产主义的论证是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来进行的,这当中,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才能够消除社会分工,从而才能够消灭私有制,消灭一切妨碍人的自由发展的东西。但是,令人感兴趣的是,在国内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除了将共产主义社会描述为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或物质财富的极大涌流之外,还大都特意加上了一条人民道德品质或精神境界的极大提高。而仔细玩味这一增加,不难发现,其中仍有着从中国传统的大同理想理解共产主义的意味,即仍然在某种意义上把共产主义理解为一种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君子国”。但这类中国化多半仍是在潜意识中进行的,而现在需要的是人们进行系统的论证、系统的建构。而系统地构建起这样一种人生观,当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进一步发展的一个根本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