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开端
我们看到,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本质重要地要求深入于市民社会的现实生活领域,从而也要求在理论上批判地深入于政治经济学这门市民社会的科学。在这里,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联盟”稳固地出现了,并且表现为一种绝对的必要性。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本体论的研究不可避免地进入到这一“联盟”中去。离开了这一联盟,就像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不可思议的一样,其哲学本体论的革命性变革也是不可思议的。《巴黎手稿》内在地包含着这一“联盟”,它体现为一个双重过程:由政治经济学批判而达于哲学批判;由哲学批判而达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因而这一双重过程可以概括为“哲学—政治经济学批判”。正是这一双重批判为马克思的本体论革命做好了最为切近的准备,以至于我们得以在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见到“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
作为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逻辑后承,《巴黎手稿》首先特别地把政治经济学批判作为一个哲学任务提示出来。如果说政治经济学(即国民经济学)是对市民社会的经验现实——“私有财产”——在理论上的肯定,那么,对于市民社会的解剖就离不开这门科学。但是,国民经济学对于市民社会本身是完全非批判的,因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既意味着对其经验现实即私有财产的批判,又意味着对其理论表达——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在这里,如果把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仅仅理解为作为知性科学(或经验实证科学)的政治经济学,那将是完全不恰当的,几乎必错无疑。它正应当被理解为“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的副标题)。
一、国民经济学的二律背反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序言中写道,“我的结论是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的”[48]。而这一批判性研究首先观察到的是:国民经济学的原理实际上由于“自身支离破碎的原则”[49]而陷入了内在的矛盾状态。这种内在矛盾的状况由国民经济学的一系列“二律背反”而得到明显的表现:
(1)正题:劳动的全部产品本来属于劳动者,而且按理论来说也是如此;反题:但同时按国民经济学的理论来说,劳动者实际上所能得到的只是他“绝对不可缺少的最小一部分产品”。(2)正题:一切都可用劳动来购买,而资本无非是累积的劳动;反题:劳动者不能购买一切东西,而且必得出卖自己本身。(3)正题:劳动是决定和制约价值的唯一者,是人的能动的财产;反题:不劳动者——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却到处凌驾于劳动者之上,对劳动者发号施令。(4)正题:劳动是物的唯一的、不变的价格;反题:劳动价格具有最大的偶然性并处于最激烈的波动之中。(5)正题:在任何时候劳动者的利益都与社会的利益相一致;反题:实际上社会总是必定同劳动者的利益相对立。如此等等。[50]
所有这些二律背反,如果用后来比较明确的方式来说,集中于这样一种对立,即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规律和工资规律的对立。按照劳动价值规律,劳动是形成和决定价值的唯一的东西,是人的能动的财产,因而凝固的和物化的劳动(即全部产品)理应——根据“自然权利”——属于劳动者(即劳动的人格化);但是按照工资规律,劳动者却必须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出卖,而他实际上所能而且应当取得的,决不是全部产品,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态(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国民经济学家所表述的“劳动者的理论要求和实践要求”是全然矛盾的:劳动者(活劳动的承担者、主体)理应取得他所创造的一切;同时私有财产(死劳动、积累起来的劳动:资本)却统治、支配、摆布和决定劳动者。理应是一切的实际上是无,能动的创造者成为被支配者。
国民经济学内部的这种基本的二律背反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在马克思看来,这里必定有某种根本的、全局的颠倒与混淆;而且,问题必定发生在国民经济学的最基本的原理——关于“劳动本身”的概念——中。换句话说,国民经济学如若不是在根本上由于自身的矛盾而陷于支离破碎的境地,就不可能在一系列最基本的原理上表现得如此对立,以至于任何一个原理所肯定的东西同时会由另一个与之正相反对的原理在实际上予以否定。因此,马克思写道:“劳动本身,不仅在目前的条件下,而且就其一般目的仅仅在于增加财富而言,在我看来是有害的、招致灾难的,这是从国民经济学家的阐发中得出的,尽管他并不知道这一点。”[51]这一说法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所谓“劳动本身”,在这里是指国民经济学以之作为前提的劳动,实际上具有否定自身或自相矛盾的性质——因而是“有害的、招致灾难的”。第二,国民经济学并没有意识到正是这种自相矛盾的劳动成为其理论本身的基本前提,相反,却把它看作是无限地肯定自身的东西,并因而把它无批判地设定为理论的出发点。说得简单一些,国民经济学以之作为理论前提的劳动是自相矛盾的、否定自身的劳动,但却被当作自然的、本源的、无限地肯定自身的劳动。正是由于这种混淆和颠倒,国民经济学陷入了不可克服的二律背反之中。
在这一批判性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把国民经济学以之作为前提的劳动——某种历史形式的、并且是自相矛盾和否定自身的劳动——理解为“异化劳动”。国民经济学视域中的劳动实际上是异化劳动(资本主义劳动、雇佣劳动),但却被冒充为一般的、最自然的劳动;正像国民经济学视域中的人实际上是异化的个人(阶级的个人、资本家或劳动者),但却被冒充为一般的、最自然的人一样。马克思的批判坚决而明确地指证了这种冒充和混淆,并且毫不留情地撕破了这种颠倒的假面。作为这一批判之进一步发展的理论表现,马克思在后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批判了古典经济学家关于人类天性的看法,批判了他们把“合乎自然的个人”看成是由自然造成的错觉,并且指出:在生产一般的抽象中忘记历史的差别,正是“那些证明现存社会关系永存与和谐的现代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52]之所在。
如果说,“异化劳动”还不能算是劳动一般之历史差别的完善的和最终的表达,那么,它却并不失为这种历史差别之最初的和本质重要的表达(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表达)。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国民经济学以之作为前提的劳动,乃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乃是作为独自存在的活动、作为主体、作为人格的私有财产。[53]因此,“开明的国民经济学”(以斯密为标志)乃具有这样一种意义,正像它在肯定的方面“揭示了财富的主体的本质”一样,它在否定的方面完全局限“在私有制的范围内”。就此可以说,国民经济学可算作是市民社会的科学,但它对于市民社会本身却是完全无批判的。正是由于这一点,所以在理论上,开明的国民经济学一方面扬弃了财富的那种“外在的、无思想的对象性”(货币主义、重商主义);另一方面,“人本身被设定为私有财产的规定,就像在路德那里被设定为宗教的规定一样”[54]。
正是因为这门科学的全部非批判性,所以它陷入了不可克服的二律背反之中。而这种二律背反的性质就在于:国民经济学以劳动为主导原则和基本原理,但它所承认的劳动只是异化劳动——国民经济学只是表述了异化劳动的规律。由于国民经济学家“使具有活动形式的私有财产变为主体,就是说,既使人成为本质,同时又使作为某种非存在物(Unwesen)的人成为本质,所以现实中的矛盾就完全符合他们视为原则的那个充满矛盾的本质”。在这个意义上,国民经济学不仅表现着(无批判地表现着)市民社会的现实,而且还说明:“以劳动为原则的国民经济学表面上承认人,其实是彻底实现对人的否定。”[55]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看来,国民经济学所陷入的二律背反表明,它以之作为前提的劳动根本不是什么自然的或本源的劳动,而是某种历史形式的并且是自相矛盾的劳动——“异化劳动”。正是由于国民经济学完全无批判地以异化劳动作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所以,这一理论到处表现出来的二律背反无非是反映着异化劳动本身的自相矛盾罢了。
二、异化劳动概念
国民经济学所陷入的二律背反,不只是理论“内部自身”的矛盾,它必定在市民社会的世俗生活中有着自己的经验基础;换言之,这样的二律背反不过是现代经济生活本身矛盾的理论表现。异化劳动的概念正在于指证这一经济生活在根源上的自相矛盾。
马克思从一个现有的经济事实出发,即“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与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对于这一事实加以批判性分析的结果,在理论上就是异化劳动的第一个规定,即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物的异化)。这种异化关系在于:劳动所生产的对象,作为异己的东西和不依赖于生产者的独立力量,乃是同劳动对立的。如果说劳动产品是劳动的对象化或物化为对象的劳动,而劳动的对象化也就是“劳动的现实化”,那么,在国民经济学以之作为前提的那种状态下,“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56]而这种异化是同宗教方面的情况相似的: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他留给自身的就越少。
在这里,马克思把劳动同它的产品的直接关系,理解为“劳动者同他的生产的对象的关系”;因此,在国民经济学无限肯定的那种社会状态下,劳动同其产品的异化关系,乃是劳动者同他的生产对象的疏远、对立和颠倒的关系——异化关系。这种异化关系意味着: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自己的产品即资本的支配和统治。因此,马克思的异化劳动概念无非首先是公开化劳动者同劳动产品这个异己的、统治着他的对象的关系,并因而揭示出劳动者同感性的外部世界这个与他相敌对的异己世界的关系。
异化劳动的第二个规定是: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自我异化)。就此一规定与前一规定的关联而言,马克思采用了这样一种推论:如果说产品不过是“活动、生产的结果”,那么很显然,劳动者之所以像对待异己者那样同自己的产品相对立,乃在于劳动者同时在自己的活动或生产行为本身中“从自身把自己异化出去”。换言之,劳动者同其产品的异化关系,乃是劳动者生产行为或生产活动本身异化的结果。
因此,就像异化表现在生产的结果上(物的异化)一样,它也表现在生产行为和生产活动本身中(自我异化)。在劳动活动之自我异化的规定中,表现着劳动者同他自己的活动的异化关系;虽然劳动活动的主体是劳动者,虽然这种活动是劳动者“自己的活动”,但同样确定无疑的是,劳动者的劳动活动又是“某种异己的、不属于他的活动”,是掉转头来反对劳动者自身的活动。如果说这里所出现的分裂、疏远和对立就像“物的异化”一样,也首先是“现实中的矛盾”,那么,国民经济学的二律背反就是无批判地表现着这种矛盾。国民经济学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矛盾,而只是使之自发地停留在理论的内部。
由上述两个规定而“推出”的异化劳动的第三个规定是:人同自己类本质的异化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类的本质包括两个方面:自然界——人和自然界的同一;人的“精神的、类的能力”——人与动物的区别,或“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的区别。关于前者,马克思认为,人的类的生活表现为,人和动物一样依赖无机自然界来生活。就理论方面而言,自然对象乃是人的精神的无机自然;就实践方面而言,人在物质上只有依靠这些自然物才能生活。因此,无论是人的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都同自然界不可分离——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关于后者,马克思写道,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人的类的特性就在于“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自由自觉的活动”。这种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57]这里所谓“类本质”和“类存在物”等提法,无疑同费尔巴哈的哲学有着切近的血缘。不过,这里正在发展着的思想内容本身,亦即关于劳动活动本身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之决定性意义的阐述,已经隐含着马克思同费尔巴哈分离的必然性,以及全面批判费尔巴哈的基本理由。
如果说,人的类本质既是自然界又是人本身的生命活动,那么,在国民经济学以之作为前提的劳动(即异化劳动)中,自然界以及人本身的生命活动同人的分离、疏远和对立,就意味着“把类从人那里异化出去”,意味着人把自己的本质仅仅变成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因此,异化劳动既把人自己的身体、在他之外的自然界从人那里异化出去,也把人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从人那里异化出去,这种情形在“劳动的对象”的剥夺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对象性,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变成缺点,因为人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被夺走了。”[58]
最后,异化劳动的第四个规定是,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关系或“人从人那里的异化”。这正是以上三个规定所表述的异化的“直接结果”,因为当人与自己本身相对立的时候,其他人也与他相对立。根据对象性的原理,既然人同自己本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同对象的关系,才对他说来成为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既然这种现实的关系只有通过人同自然界以及他人的关系才能得到真正的表现,那么,人从自身和从自然界的自我异化,便都通过有别于他的其他人对自然界、对他本身所发生的关系表现出来。因此,“通过异化劳动,人不仅生产出他对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还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59]。
具体说来,本质上与异化劳动相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异化是什么呢?马克思回答说,在国民经济学无批判地肯定的那种状态中,它是劳动者与资本家的对立,是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阶级对立。正是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劳动者在生产出使自己非现实化的产品的同时,生产出不事生产的人对生产和产品的支配。换句话说,生产出一个置身于劳动之外的人同这个劳动的关系。
通过异化劳动的四个基本规定,马克思揭示并指证了国民经济学以之作为前提的“劳动”,并不是自然的、本源的、并因而是永恒的劳动,而是一种历史形式的、并且本质上是自相矛盾的劳动,即异化劳动。在这个意义上,“国民经济学只不过表述了异化劳动的规律罢了”。不仅如此,异化劳动的概念还直接标明了私有财产的前提与界限。马克思在《手稿》中明确地把私有财产理解为异化劳动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归宿。当国民经济学用异化劳动来冒充劳动本身时,它也把私有财产看成是自然的、天然合理的和永恒的东西。而马克思的批判则表明,私有财产首先不应当被理解为“第一性的”原因,而应当被理解为“第二性的”结果。于是,对于国民经济学说来从未成为问题并被当作天然合理之出发点的私有财产本身,就以下述方式被揭破了秘密:私有财产并不一般地和劳动本身、和人的本质相同一;它是外化了的劳动的产物,同时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和这一外化的实现。如果说,马克思一开始是从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而得出异化劳动这一概念的,那么,对这一概念本身的分析表明,“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智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智迷误的结果一样。后来,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60]。
“异化劳动”概念是马克思初步成就的对私有财产的批判意识,从而也是对无限地肯定私有财产的国民经济学的批判意识。如果说“批判”在它本来的意义上是指“澄清前提、划定界限”,那么,马克思的批判在这里就意味着:私有财产只是在“异化劳动”的范围内才是有效的和必然的;正像在未进入这一范围时它是根本不存在的一样,在超出这一范围时它是注定要灭亡的。这就彻底揭示出私有财产之为自然和永恒事物的假象,从而要求对私有财产本身的批判性否定。这种否定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同时也就是“共产主义”。
三、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
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是对之进行共产主义的批判,正像《手稿》对私有财产的否定,是对之进行共产主义的否定一样。《手稿》关于共产主义的一个引人注目并且极为重要的提法是:“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61]
这一命题的意义在于:(1)作为异化之扬弃的共产主义,并不仅仅与作为异化之现实的世界处于抽象的对立中,而毋宁说同这个异化的世界具有本质的关联;这种关联在一方面是二者之原则的显而易见的对立,在另一方面则是异化的世界本身构成为它的否定性的基础。如果说自我异化的扬弃本身应当被理解为一个过程,那么,它决不是与自我异化的过程纯然无关的另一个过程,正像异化的扬弃除开自我异化这一基础之外并没有它的另一个“彼岸的”基础一样。(2)既然自我异化在“异化劳动”的概念中要求从根本上深入于经济必然性,既然这个异化世界中的对立要求在能动的、内在的关系上被理解为劳动和资本的对立,那么,异化的扬弃就决不是全然脱开这种经济上的对立或矛盾,相反,它必须首先从这种经济必然性的方面理解它自身的必然性。(3)既然劳动和资本的对立特别典型地表现在发育成熟的私有财产或私有财产的发达的运动中,既然在国民经济学的前提下无产和有产的对立是受私有财产本身制约的东西,那么,一方面,异化的扬弃就意味着消灭私有财产;另一方面,“高度紧张状态的私有财产”本身就构成消灭私有财产的现实前提。换句话说,劳动和资本的对立正是发展到矛盾状态的私有财产,并因而是促使这一矛盾得到解决的高度紧张的私有财产。[62]
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是被废除了的私有财产的积极的表现,然而开始时它只表现为普遍的私有财产。根据对私有财产的关系可以把共产主义观念区分为不同的形态。在对粗陋的共产主义、政治性质或经济性质的共产主义等形态进行批判的同时,马克思把他本人对共产主义的立场概括为: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共产主义。马克思对这种共产主义做了如下阐述:“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复归,是自觉实现并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实现的复归。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63]
马克思的这一阐述至少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第一,共产主义应当被理解为区别于部分的、纯政治性质之革命的解放,亦即应当被理解为彻底的、社会性质的人类解放。如果说马克思《德法年鉴》时期的作品已经呈现了这一思想之端倪的话,那么,这一高度——“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正是《手稿》的共产主义观念据以立足的原则高度。共产主义是人类的解放,是人的社会解放,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是“人向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在《手稿》中所使用的“社会”一词,大多指“人类社会”或“共同体社会”。当马克思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64],这里的“社会”正是指人类社会。在这样的意义上,马克思把社会理解为人的真正的本质(诚然,这与马克思1845年以后的社会概念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理解还有某种差别)。就这一本质而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才成为人的属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成为人”;就人向这一本质的复归而言,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是对人的社会本质的重新占有;因而“社会的性质是整个运动的普遍的性质”。
第二,《手稿》在把共产主义理解为人类解放的同时,它之超出于浪漫主义或空想主义的理论特征也已经得到某种重要的表现:共产主义并不是人的自我异化之抽象的对立物,而是这种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所谓积极的扬弃,不只是单纯的否定,而且是一种复归;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这话的意思正与“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的意义相同:共产主义并不是历史过程的简单中断,也不是在这过程之外有着另一个“彼岸的”基础;正是在私有财产的运动中,它为自己找到“经验的基础和理论的基础”。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共同体社会和市民社会的抽象对立就是没有根据的,共产主义和私有财产的抽象对立也是没有根据的,正像人的社会本质和人的非社会的当下存在的抽象对立是没有根据的一样。因此,马克思对共产主义作为“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这一阐述,意味着异化世界与共产主义观念之抽象对立的瓦解,意味着共产主义要求并且能够从它实际产生的异化世界中汲取力量,并且借这种力量以扬弃这个异化的世界。
第三,既然共产主义是人向作为社会的人的自身的复归,那么它也就意味着人的新的确立,意味着“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的确立,因而正是超出“史前史”而达于“人类历史”的真正开端。这一开端的确切标记和实际后果就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现实的异化世界所开展出来的一切对立彼此斗争的真正解决。所谓的“矛盾”与“斗争”在这里是同一种意思,即以抽象的分裂、外部的疏隔和彼此的敌视为前提的对立。因此,马克思关于“自然主义=人道主义”的说法,无非意味着共产主义在实践上将重建并开展出人和自然界的统一,开展出人和自然之和谐一致的发展;并因而同时也意味着在实践上重建并开展出人与人的统一,开展出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和谐一致的发展。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共产主义必然意味着在哲学上的一个原则高度,一个与共产主义之实践高度相吻合的哲学高度。它同样应当被概括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的议题中,并且同样要求着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要求着哲学—形而上学这一异化世界所开展出来的一切对立——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等等——彼此斗争的真正解决。很显然,在马克思那里,所有这些对立的解决,在哲学上只有通过一场本体论革命,通过批判地脱离整个形而上学才是可能的;正像这些对立的解决,在实践上只有通过一场共产主义革命,通过批判地脱离私有财产的运动才是可能的一样。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马克思以一种独特的方式重返哲学本体论的主题,不过这一主题已经非常明显地与共产主义的定向联系在一起了。这意味着,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的学说是不可避免地建立在这样一种“三位一体”中:政治经济学批判——共产主义——哲学—形而上学批判。因此,自《手稿》以来,关于马克思本体论变革的探讨,事实上是不可能脱离这个“三位一体”了。
最后,共产主义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它自知它就是这种解答。前者是就现实的历史进程而言的:历史的全部运动,乃是“这种共产主义的现实的产生活动,即它的经验存在的诞生活动”,后者是就历史的主体意识——现实的历史主体达到它的自我意识——而言的,共产主义“对它的思维着的意识来说,又是它的被理解和被认识到的生成运动”[65]。进而言之,这二者并不是分离隔绝的,正像共产主义的“自我意识”——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乃是共产主义的现实的产生活动的理论表现一样,那种“现实的产生活动”只有通过无产阶级的“自我意识”才真正成就为“历史之谜的解答”;它们毋宁说是同一个过程。马克思在1844年就已经清楚地意识到,共产主义乃是这样一种“必然的形式”和“能动的原则”:它参与并把捉市民社会的前提,把这个前提内在地矛盾化为现实的否定力量或物质的批判力量,使之成为炸毁这个基础的物质条件,以便实现自身为统一了形式和内容、统一了物质条件和社会目的的“人类社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