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康德历史哲学:意义与问题

作为现代启蒙哲学的集大成者和最高代表,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和伟大开创者,康德哲学的重大而深远意义,在于它“试图完成一个伟大的使命:不仅为一切知识奠定基础,而且为一切人类个体的绝对权利、绝对尊严与绝对责任奠定基础,从而为一切可能的人文科学,首先是伦理学和法学—政治哲学奠定基础”[1]。康德历史—政治哲学自诞生至今,虽然已经历了200多年的漫长岁月,但它依然是一个深厚而巨大的思想宝藏,需要我们不断从中探询其意义、挖掘其价值、汲取其营养,感受和理解它的深邃的理性智慧所给予我们的无穷启示,以便在康德为我们所奠立的哲学基点和指引的发展方向上继续探索并不断前行。

1.启示

康德历史哲学作为一座深邃、富有的思想宝藏之于我们的意义,在于它所确立的理性、自由与普遍法治的历史理念和基本原则。我们对这些历史理念和基本原则的价值与意义的探索和挖掘是没有止境的。

(1)以理性精神的眼光、态度与原则来审察人类历史

理性、纯粹理性是包括历史哲学在内的全部康德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而这一核心范畴是通过思辨批判的方式得以规定、实现和完成的。

理性是启蒙运动的基本理念,但在它那里还停留在抽象的、未完成的形态中。只有在经过康德的辩护、批判和普遍化的规定和阐释后,才赋予它真正深刻的普遍性的哲学内涵:“只有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启蒙才明确了它真正的目标,第一次达到现代理性主义的自觉。……康德认识到了理性能够使人超越特定经验和利益的限制,人因此才能做到不计得失,宠辱不惊,只选择根据普遍规则行动;而普遍化本身就是无条件的理性行为,是理性同一性的外化形式,只有经过普遍化,理性才能把自身作为一个对象来认识,最终懂得不仅要把自身用作工具,更重要的是要把自身当作目的。这才证明了启蒙有助于使人克制欲望和运用理性的自由得到进一步揭示,从而使道德的自由和尘世的权利有望成为人的现实。”[2]

在回答“什么是启蒙运动”时,康德写道:“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运动的口号。”[3]“这一启蒙运动除了自由而外并不需要任何别的东西,而且还确乎是一切可以称之为自由的东西之中最无害的东西,那就是在一切事情上都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4]“必须永远要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并且惟有它才能带来人类的启蒙。”[5]康德如此突出理性的地位及其意义,在于宣示他坚定不移地高举启蒙精神的旗帜,勇敢地捍卫作为启蒙运动的最大成果,从而深刻地体现了启蒙运动的基本精神。而这,实际上恰恰也是康德哲学基本精神的真实写照。[6]

现代哲学所高举的理性精神的旗帜对神学传统和教会权威形成了巨大的冲击,理性精神在现代思想解放的潮流中蔚为壮观。康德哲学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就开始于对理性精神的批判性反思。康德不仅把理性理解为认识自然规律的理智能力,而且更把它理解为为自然、为社会订立秩序与规则的源泉。自然必然与道德自由之何以可能的根源都在于理性自身。这样一来,关键就不仅在于理性能否发现自然的必然,而且更在于理性就是一切必然性的来源。理性与自由作为现代哲学的核心理念和基本精神,所得到的最系统、最深刻、最规范的论证和发挥始自康德。[7]康德哲学革命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康德把理性精神、理性法则和理性观念推演到社会历史领域。在康德笔下,大自然之所以能够把人的自然秉性全部发挥出来,从根本上说,就在于它可以使用人的理性;大自然之所以能使人类超出动物生存的机械安排之上而成为独特的生物物种,从根本上说,也在于它能够凭籍于人类的理性使人类实现自己的永久和平的伟大目标。

在康德那里,理性是人类由野蛮状态过渡到文明状态的根本标志。康德在《人类历史起源臆测》一文中,根据《圣经》的导游图把人类的历史表述为理性自身的合目的性的前进发展过程:在理性发展的第一阶段,理性虽然表现了某种独立性,但归根结底却成为满足感情需要的工具。理性在其发展的第二阶段表现出自己的更大的独立性,人能够使自己的对象脱离开感官;理性已能够驾驭冲动,从这里发展出爱情、对自然美的欣赏和谦虚的情感。“理性的第三步便是深思熟虑地期待着未来。不是单纯享受目前一瞬间的生活而是要使自己面向将来的、往往是异常之遥远的时代的这种能力,乃是人类的优越性之最有决定性的标志,它使人类根据自己的天职在准备着遥远的目的;——然而它同时也是无从确定的未来所引起的忧虑和烦愁的无穷无尽的根源,而那却是一切动物都可以免除的。”[8]“理性使人类得以完全超出于动物社会的第四步和最后一步就是:他理解到(不管是多么模糊地)他才真正是大自然的目的,大地之上所生存着的没有任何一种东西在这方面可以和他相匹敌。当他第一次向羊说:你蒙的皮大自然把它赐给你,并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我,并且把它揭下来穿在自己的身上;这时候,他就具备了使他的本性可以超出于一切动物之上的一种特权,他不再把它们看作是和自己同类的被创造物,而只是把它们看作是由他任意支配以达到自己所喜爱的目标的手段和工具。”[9]在这里康德特别强调:他对动物所说的却不能对任何人这样说,因为任何他人也是、而且也必须被看成是大自然恩赐的平等的分享者:“这样,人类便处于所有有理性的生物一律平等,而不问他们的品级如何;也就是说,就其本身就是目的的这一要求而言,他就应该作为这样的一个人而为每一个别人所尊重,而绝不能作为单纯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而被任何别人加以使用。人类即使是对更高级的生物也是绝对平等的,……尽管更高级的生物在天赋上可以是无比地超过于他们,然而却没有任何生物因此便有权可以完全恣情任意地去支配他们并统治他们。”[10]在社会中,所有的理性生物一律平等,这构成了道德律的根据,是理性在未来将要着眼于他的同胞而对他的意志加以限制的一项长远的准备。人是目的而不是工具,对于公民社会之文明状态的建立是一个根本性的前提和根据,它远比感情和爱情更为必要。因此这最后的一步,就成为理性从大自然母体内真正独立出来的最终标志。康德在描绘了人类历史的起源后得出结论说:“人类之脱离这座被理性所描绘成是他那物种的最初居留的天堂,并非是什么别的,只不过是从单纯动物的野蛮状态过渡到人道状态,从本能的摇篮过渡到理性的指导而已;——总之一句话,就是从大自然的保护制过渡到自由状态。”[11]

同时也正是出于这样一种理性的历史理念,康德才对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个体与类的二律背反的悲剧性冲突,采取了一种异常达观、冷静、从容甚至歌颂的态度。康德认为,人类由野蛮到自由的过渡对人类这一整个物种来说无疑是由坏到好的进步,但对于个体来说,却并非同样如此。只要大自然依照自己的目的在有计划地前进,只要整个人类处于不断前进的发展过程中,那就不管个体有多少艰辛、痛苦以至于灾难都在所不辞而理所当然。因为个体的痛苦与灾难所成就的恰恰是人类的成就与收获,并因此而表现了大自然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内在统一。康德所要求于我们的,不是对个体生存的艰辛苦难而不安和忧伤,而是应该满足于作为整体的人类走向世界历史之目标的的必然天意。康德基于自己的理性的辩证历史理念,不仅根本超越了霍布斯和洛克的纯粹私人化的狭隘性,而且历史性地解决了卢梭式的浪漫主义的感伤、矛盾和困惑:通过大自然安排的智慧性与合目的性“这种方式,使大名鼎鼎的卢梭的那些常常为人所误解而表面上又像是自相矛盾的见解,既在它们本身之间又在它们对理性的关系上得到统一”[12]。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艰难困苦中仍勇往直前,才能由于我们把它归咎于命运而非自身,从而时时着眼于自身并争得自我的不断改进。

(2)把自由确立为人类历史的核心主题

康德的纯粹理性、实践理性作为同一个理性,目的都在于指向作为理性存在者的自由。自由、理性与历史密切相关。没有悠久深厚的理性主义传统,就没有西方文化的独特的自由观念,也就没有与保障人的自由的原则如影随形的、作为理性的客观化实践化过程的普遍法治。

康德整个一生都在为自由而奋斗。康德每一部批判哲学的主题,从而他的每一部哲学著作,都洋溢着一种自由精神的气息:“康德的自由观有三个不同的层次,即在认识论层次上作为理性概念即‘理念’的‘先验自由’,在实践层次上作为‘理性事实’的‘实践自由’,以及在内心审美和外部社会历史中作为经验现象(心理现象和社会现象)的‘自由感’和‘自由权’。……这三者各自从可能性、必然性和现实性三个方面对自由进行了全面的描述。也就是说,先验自由给自由留下了可能性,实践的自由是自由的必然性,自由感和自由权则从内部经验和外部经验两个方面使自由在现实中向人呈现出来。至此,康德已经对自由概念的全部领域进行了系统的探查。”[13]康德的批判哲学表征着现代以来人的自我觉醒的高峰,它的深刻的内核和本质就在于为人的自由、独立与尊严进行论证,它所高举的自由平等的旗帜构成了对等级制和特权制的根本性否定;它基于理性与自由这一启蒙时代的核心原则,并以德国人所特有的、远高于启蒙运动的思辨哲学的冷静和智慧,论证了北美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合理性与普遍必然性,把这两大历史事件的伟大成果升华为根本的哲学原则,赋予理性与自由的原则以经典化、普遍化的哲学形态,从而力图把它推向普遍化、永恒化的境界。[14]康德以自己的哲学参与和推动了现代世界的理性、自由与法治的历史潮流,他的哲学成为世界历史时代关于人的自由与解放问题的真实写照,成为世界历史时代之时代精神的精华。自由与理性、法治一起作为现代性的基本原则,在康德的历史—政治哲学中得到了最深刻的奠基。

在康德看来,大自然赋予人以理性,其目的就是为了自由的自我实现。理性和以理性为基础的意志自由是大自然所宣示、所安排的历史目标,一部世界历史就是人类自由的发展史。我们在前面的阐述中已经反复阐明,康德历史—政治哲学关于自由的涵义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公民的个人自由与民族的、国家的自由。这是康德全部历史—政治哲学得以旋转的轴心,是康德历史—政治哲学的核心和灵魂。

关于公民自由,在康德看来,自由是人所具有的唯一的自然—天赋权利。自由作为独立于他人的意志强制,就它能够根据一条普遍的法则与其他所有人的自由相协调而言,它是每一个人由于其人性而具有的独一无二的原始权利。康德写道:“作为人的自由,我要把它那对一个共同体的宪法的原则表述为如下的公式:没有人能强制我按照他的方式(按照他设想的别人的福祉)而可以幸福,而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所认为是美好的途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只要他不伤害别人也根据可能的普遍法则而能与每个人的自由相共处的那种追求类似目的的自由(也就是别人的权利)。”[15]康德告诉我们,人作为理性的存在物,有权利按照他自己的意愿来生活,任何人都不应按照别人对幸福的理解选择自己的生活;同时,个人的自由又是有限度的,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幸福,都应在不损害别人追求同样目的的自由的限度内来进行。个体自由是公民自由的核心,它包括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和行动的自由。现代市民阶级的自由、平等、独立的政治原则,康德是在普遍的世界历史、在人类永久和平的目的论宏观视野中加以审视、论证和阐明的,并在其历史—政治哲学中作了高度自觉的表述和发挥。康德把自由这一社会政治原则赋之以典型的哲学形态,并力求把它铸造成为系统的、根本的哲学原则而使之普遍化和永久化。

康德自由理念的进一步伸延是民族的、国家的自由。完善的公民制度与国家之间的普遍的法治秩序密切相关。没有世界范围的普遍法治的世界公民状态,就不会有民族的自由和国家的独立;而没有民族的自由和国家的独立,公民宪法之下的个人自由也就不可能得到根本的和有效的保障。康德所要求的普遍法治基础之上的合法的国家联盟,直到21世纪的今天依然是国家关系和世界政治的最大问题之一。康德所要求的对民族国家的自由、平等与独立权利的尊重,为我们在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基本宗旨的基础上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提供了最深刻的哲学证明。

(3)以普遍法治保障国内的公民自由和人类的永久和平

康德的普遍法治观念有其历史的具体的深刻涵义,是公民权利和民族国家权利这两个有着内在联系的现代人类文明原则的深刻的哲学表达。

康德没有抽象地谈论理性与自由,而是清醒、自觉地坚持和强调理性与自由之历史—政治理念的客观化和实践化,并以此作为确立公民自由和国家自由得以实现的根本实践原则,即通过建立国内完善的普遍法治的公民状态以保障个体自由,通过建立完善的普遍法治的国家联盟和世界公民状态以保障民族国家的自由与独立,从而实现人类的永久和平。康德关于永久和平的三项正式条款,即“每个国家的公民体制都应是共和制”、“国际权利应以自由国家的联盟制度为基础”、“世界公民权利将限于以普遍的友好为条件”,都清晰地展示了康德试图通过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的法治秩序,为各个民族国家的自由提供根本保障的理性精神和政治意识。康德虽然主要生活在18世纪,但他写作“永久和平论”的1795年,却是西方工业革命正在展开的如火如荼的年代,因此世界各个民族之间由于日益扩大的交往而有着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所以世界公民权利的观念就不是什么幻想的或夸诞的权利表现方式,而是为公开的一般人类权利、并且也是为永久和平而对国家权利与国际权利的不成文法典所作的一项必要的补充。惟有在这种条件之下,我们才可以自诩为在不断地趋近于永久和平”[16]。在这里所谈到的作为永久和平之基本条件的世界公民权利,有其世界历史发展的客观前提和现实基础。康德正是把公民的自由以及国家的自由作为中心来阐发,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理性的以共和制为惟一目标的普遍法治的国内政治体制,就必须建立理性基础之上的以国家联盟为目标的普遍法治的世界政治体系。

对公民个体自由和民族国家自由的承认和尊重,是人类历史自进入现代以来,伴随着民族国家的不断兴起所形成的国家政治秩序和世界政治秩序的根本特征。康德以自己的哲学思考和哲学创造,应答了世界历史时代的最强有力的呼声,一方面表达了多灾多难的人类的个体成员渴望安宁、走向自由的根本愿望,一方面也历史性地刻画了现代民族国家寻求和平与发展秩序的根本要求。康德的历史—政治哲学的诞生,是人类追求以理性为根基、以自由为目标、以普遍法治为保障的现代文明秩序的哲学见证。

康德目的论的历史哲学所蕴涵的巨大的道德诉求,特别是它建立普遍法治的公民状态和世界公民状态的历史—政治理念,在两百多年来的漫长岁月中一再凸显着它的巨大价值和深远意义。尽管在两百多年的历史进程中,人类自身经历了难以计数的杀戮、灾难和战争,特别是经历了20世纪的两次血雨腥风、惨绝人寰的两次世界大战,但康德为人类和平所奠基、所创制的理性的自由原则与普遍法治的世界政治理念,在现代世界中毕竟在一步一步地成为可以告慰于他的英灵的普遍认同的原则,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正在逐渐成为世界政治现实。联合国宪章及其人权原则,毕竟已表达在世界各民族国家追求理性的普遍法治的世界政治秩序中,世界人权宣言也愈来愈闪耀着它消溶暴政和专制的普遍主义光芒;世界贸易组织也正在以它的普遍的法律秩序和国际贯例,把全球的经济、金融和贸易纳入到规范有序、文明健康的轨道和秩序中。“康德的世界主义和全球化观点对我们的时代也具有特殊的参考价值。毕生不愿意迈出哥尼斯堡的康德却具有‘世界公民’的眼光,这种眼光与当前流行的‘文化相对主义’不同,是以历史从野蛮到文明的发展进化为线索的。只有从这一立场出发,康德才能预测人类由恶向善的前进和‘永久和平’的实现,否则我们就不可能指望现实世界的弱肉强食有一天会终止。但康德的世界主义不是一种温情而无奈的期待,他清醒地意识到人类全球化历程的艰难,战争的血腥和民族矛盾的不可调和,他把唯一的希望寄托于在巨大的灾难和痛苦中人的道德意识的觉醒。在‘文明冲突’的今天,康德的这些观点特别值得我们深思。当代恐怖主义和霸权主义的冲突虽然包含有野蛮与文明对抗的因素,但整个却是原始野蛮的‘丛林法则’在文明时代的重演。……地球资源的耗尽和移居外天空的滞后就足以使人类倾向于互相摧毁。我们至今还看不到人类避免自身这种悲惨结局的方法,除了康德所指出的人类道德上的提高。……但也有些迹象表明,一种全球化的道德正在悄然形成。‘9·11’事件后,即使在那些实际受害或可能受害的国家,反对‘以牙还牙’的呼声也在日益高涨。由于环保意识的普及,跨国公司的企业也不得不考虑所在国的环保问题,以免给自己的声誉和销售带来损失。欧洲联盟的建立显然促使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种族和民族的偏见及历史恩怨的阻力,而走向一个更为合作与和谐生活的时代。”[17]

虽然我们也仍然有太多的理由为两百年来世界历史的现实进程感到悲观,人的基本自由和基本权利由于各种各样的强暴、专横和狂热而常常遭到残酷的侵犯和损害。但人类在付出了极其高昂的惨痛代价之后,终将会认识到两百多年前的那个德国哲人所宣示给世人的保障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实践原则和解决方案:普遍法治的完善的公民状态和普遍法治的完善的国家联盟与世界公民状态。[18]

(4)理性的绝对命令:自由与自然之二律背反的巨大张力

以康德、黑格尔为卓越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大师们的根本特征之一,是以德国人特有的思辨智慧和思想创造,凸显了人类用理念去观照、规约、塑造和创制现实秩序的思想追求和精神力量,并通由思辨哲学的深刻概念和规范语言,把这一追求和力量作了史无前例的系统推论和逻辑表达。再具体一点说,他们是在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在精神、理性、自由、权利、普遍法治,在绝对精神、绝对理念、世界精神、理性国家、世界历史等由思辨哲学的概念家族所组成的理念世界中,展示了人类精神所具有的探析世界奥秘、创制理想社会秩序的青春活力和思想生机,展示了人类所特有的用理性的理念革新旧世界、建筑新世界的深刻而巨大的精神力量。

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创者和奠基者,康德在用理性的理念去评价、塑造和创制现实,即在凸显理念与现实之两个世界的深刻的内在张力上,展示了人类基于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历史理性和整个思辨理性体系大厦的本体意义上的自由这一拱心石,提供了超越经验事实、建立新的经验事实之根据的思想信念,从而表达了自己特有的哲学风格和思想魅力。[19]

康德哲学中的自由(本体、理性、道德律令)与自然(现象、经验、因果必然)之截然二分、之二律背反,经典而又鲜明地凸显了理念与现实之间的深刻的内在张力,以及以前者规约、塑造、创制后者的深刻而又崇高的观念力量。[20]这是康德历史—政治哲学之所以具有巨大生机和永久魅力的基本原因之一,也是康德历史—政治哲学提供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之一。“康德的法哲学和政治哲学都是以其道德哲学为依归的,‘道德王国’是‘尘世王国’的原型、原理,唯有依靠理性的普遍运用,公民和国家间的和平而可靠的联结才是可能的,自由的王国才是可以展望的。康德坚信,到他的时代,理性经过社会和文化的磨砺已经积累了足够的力量,终于达到了它的启蒙阶段,要对心灵的自由世界和社会的感官世界实施它的统治。这就是康德看到的启蒙。”[21]

关于贯穿和体现在康德历史—政治哲学中的理念与现实之间的内在张力,我们在前面的相关论述中已经作了相应的阐述。这里再从理性的绝对命令这个方面作若干说明。

在康德那里,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表征着人的先验的认识能力和意志能力,前者从感性出发经过概念而终于原理,为自然立法,为科学真理奠基;后者作为不受经验制约的超验的主体,从原理出发到概念再到感性,为自由立法,捍卫人的尊严。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是两种不同的先验能力,但又都是同一个纯粹理性,它们追求的是一种不能在经验范围内发现的超验的无条件的普遍必然的先验法则。与理论理性相比,实践理性居于优先地位,即(自由)本体统一(自然)现象,认识世界从属于意志世界。

人作为既有感性活动又有理性活动的存在者,一方面由于受外物支配必须服从自然律,另一方面又由于有绝对的意志自由而具有自己主宰自己的先天的道德律。道德律之不同于自然律,在于它作为理性所规定的、适用一切有理性者的行为原则,是一种指示意志应当如何行动的原则,采取的是对意志宣示命令的形式。

康德实践理性的道德法则所宣示的绝对命令,决没有因为它的应当的特征而苍白无力。它鲜明地凸显了自由与自然、本体与现象亦即理念与现实之矛盾、之二律背反的深刻而巨大的内在张力:绝对命令之为绝对命令,在于它是任何人都普遍具有的无条件的、必然的、先验的指挥行为的一种强制的、必须无条件服从的客观力量。绝对命令之所以具有这种力量,在于它不是来自经验而来自纯粹理性。绝对命令作为人必须服从的最高原则,要求人的行为不掺杂任何欲望、情感、利益、效果的考虑,它必须是无任何功利地为义务本身而尽义务。

康德所提出的三条先验的道德原则,即普遍的立法原理、人是目的、意志自由,作为不容置疑的绝对命令,最终都围绕着自由这一核心观念展开,都以人的意志自由为前提、基础和根据,自由是作为目的而存在的一切有理性者的本质。每个人都应该将他自己和别人不是当作工具而是目的来看待,是一切有理性者都必须服从的共同的客观规律,而由此所产生的由一切有理性者所组成的系统就是目的国:每一个人都是绝对自由的国度。[22]

作为最终目的人是康德目的论判断力的落脚点。自然界作为自组织的有机体,作为一个按照等级次序组织起来的巨大的生态—生命系统,它的万千生命及其秩序之所以符合目的、井然有序,就在于人是它的最终目的:整个自然界都自然地向人生成。这个人不是认识的、自然的、幸福的人,而是道德的、自由的和有绝对价值的人。但是,作为自然目的论之终极根据的人,并非仅仅是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动物意义上的人,如果人没有理性,就会被大自然毫不留情地消灭掉,因此只有在人的超感性的理性原则中才在存在着人作为终极的目的的根据。人的理性原则又有幸福和文化两种理念,人作为理性存在者的价值和目的不在幸福,而在能够自己选择目的的自由中,即在文化中。而文化又有较低层次的熟练技巧与较高层次的艺术和科学之分,只有后者才间接地促进着道德而与道德有关,因此对自然的最终目的追寻就引导我们达到了作为本体来看的人。这种作为道德本体的人的自然存在,才是无条件的目的本身,才是全部自然的最终目的和归宿。“一切自然物在从低到高的目的关系中趋向于人的文化和文明,而人的文化又在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趋向于道德的或理性的人,这样就完成了由经验的自然界向超验的道德世界的过渡,完成了由现象的人向作为本体的人的过渡。”[23]

康德关于道德目的论的推论与他的历史—政治理念存在着内在关联。李泽厚先生认为,“康德的伦理学不但与其宗教、政治观点密切相关,而且与其历史观点也是紧密联系的,历史观又恰好是其政治观的归宿”[24]。“值得注意的是,康德由自然科学而伦理学,他的伦理学以及美学和目的论(第三批判)与这些政治、历史、宗教论著写作在同一时期。……康德对‘人是什么’(也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问题,实际已从认识、道德和审美作了普遍必然的人性能力(即文化心理结构)的回答。进一步就是把它们与人类历史联接起来,但正是在这里,遇到了‘先验’与‘经验’那难以逾越的裂缝和矛盾。”[25]

而先验与经验之间的矛盾,亦即道德与历史、本体与现象的矛盾,又正是展示和表达着康德基于理性的道德命令去干预、规约包括历史在内的经验的现象世界的深刻哲学动机。两个世界的内在张力在康德哲学的这些特定概念的系统中达到了它的独特而又深刻的境界。

康德哲学中的两个世界的内在张力,无论在伦理领域还是在历史领域,都鲜明而有力地凸显了人类的道德尊严和道德力量。[26]

2.问题

康德历史哲学未能最终建立起自由与必然、道德与历史相互联系、相互过渡的中介和桥梁,所以在它们之间仍然存在着一个矛盾着的二律背反。黑格尔试图解决康德这一历史理念的矛盾,把康德的自由与必然、道德与历史的对立推演、整合、统一到为世界理性所主宰的世界历史的辩证历程中,但黑格尔过度高扬、夸张了绝对精神的作用而严重忽视了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性作用。马克思以实践观为基础的历史理论吸取了康德黑格尔哲学的辩证历史观念,同时又断然扬弃了它们的观念论(唯心主义)的性质,把物质生产实践作为整个世界历史的发源地。马克思历史理论强调从物质生产实践而非观念意识形态去探求人类历史的基本动因和必然规律,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即从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统一的物质生产方式、作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统一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矛盾运动中,揭示全部人类世界史的基本秘密。马克思由此提供了解决自由与必然、道德与历史矛盾之谜的一个关键路径所在。

康德以大自然(自然计划、自然意图)这样一个总体性的、精神性的概念为统帅,以理性为基础来阐明建立保障个人自由的公民社会与保障国家主权的世界公民社会的普遍历史必然,这固然对全面确立现代市民社会秩序和世界公民社会秩序有重大意义,但康德的大自然以及为它所统驭的理性概念,已开始具有超越个体自由乃至反个体自由的倾向与涵义。康德的传记作者古留加认为,作为康德学生的费希特把康德关于意识能动性的思想发展到了极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按照费希特的意见,万物的始原是活动本身,是某种绝对的、普遍的自我。但是,费希特并不是一个个人主义者。因为对他来说,自我就是指我们,他使个人完全服从于整体、社会和国家的利益。[27]中经费希特和谢林的环节,黑格尔把康德开始的这一转折推向了最终的完成,并高度自觉地把康德的自然意图推演为统领一切的世界精神,把理性推演为主宰整个世界历史的本体力量,个体、民族和国家统统都成为世界精神实现其基本使命的过程中的工具。波普尔毫不留情地批评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为总体主义和极权主义,虽然有其否定黑格尔为个体自由作总体历史和普遍必然性论证这一向度的严重误读,但他也的确从某一重要方面突出了黑格尔历史哲学的基本特征。而黑格尔历史哲学的这一基本特征在某种意义上源于康德的历史理念。

康德历史哲学对战争之于历史、之于自由的必要性所作的肯定性评价,也深刻地影响了黑格尔的历史—政治哲学。康德对战争作用的积极肯定,我们在前面已经作了阐述和分析。至于黑格尔,则更是从世界精神的战略眼光出发,认为一切都必须放到世界历史行程之矛盾和冲突的思辨法庭上来接受考验,从而战争之于世界历史就成了必要的伦理性的环节。康德黑格尔作为理性主义的哲学大师是如此钟情于非理性的战争,并在某种特定的哲学语境中对战争带给落后民族的灾难表达了无动于衷的态度,实际上代表了现代欧洲资产阶级殖民扩张以获得巨大利益的根本要求。康德特别是黑格尔哲学中的非理性主义在某种特定的历史语境中被推演、发展到极端,导致了叔本华、特别是尼采非理性主义的泛滥。如果说,康德、黑格尔对战争的颂扬还有其理性主义的框架制约,那么尼采则由于其非理性主义、非道德主义的强力意志论而把对战争的颂扬推向了更加可怕的极端。因此,如果我们把从康德、黑格尔到尼采对战争的热情歌颂以至无限崇拜,与德意志民族在20世纪首先发动的惨绝人寰的两次世界大战,特别是与希特勒的令人发指的残暴的法西斯主义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我们就不能不为德国的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这两种如此截然不同的哲学却对战争采取了如此相同的态度感到无限惊讶!两次世界大战以及其他数百次持续不断的地区性、局部性战争在20世纪的百年岁月中夺走了数千万人的宝贵生命,这惨痛的历史固然不能让康德的历史理念去担负其基本责任,但包括康德哲学在内的德国现代哲学关于战争作用的理念、态度、倾向及思维方式,不是值得我们去深刻反省并给予其批判性的检讨吗?

[1] 黄裕生:《康德·政治哲学》,张慎主编:《德国古典哲学》第二篇第五章,叶秀山、王树人总主编:《西方哲学史》第六卷,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16页。

[2] 张盾、田冠浩:《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学习出版社2014年版,第153页。

[3] 康德:《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3页。黑体为原著者加。

[4] 康德:《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5页。黑体为原著者加。

[5] 康德:《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5页。黑体为原著者加。

[6] 1784—1785年,康德在批判赫德尔浪漫主义的历史哲学观念时,明确表明了只有理性主义才是必须作出的哲学选择:“哲学所关切的更在于修剪过于茂密的枝蔓而不只在于促发它们,我们期待着哲学不是靠示意而是靠确切的概念,不是靠臆想的而是靠观察到的法则,不是凭一种无论是由于形而上学还是由感情而来的高飞远举的想象力,而是要凭一种在纲领上是广泛铺开的而在运用上却是小心翼翼的理性,从而能够引导他们的事业得以完成。”(康德:《评赫德尔〈人类历史哲学的观念〉》,《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46—47页)

[7] 理性是启蒙运动所热烈倡导的现代理念和现代原则,但把这一理念和原则真正确立为独立的普遍原则,却是由康德实现的一项哲学使命。具有深厚历史感的黑格尔敏锐地认识到这一重大转折,并高度评价了康德在这一重大问题上所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康德哲学的主要作用在于曾经唤醒了理性的意识,或思想的绝对内在性。虽说过于抽象,既未能使这种内在性得到充分的规定,也不能从其中推演出一些关于知识或关于道德的原则;但它绝对拒绝接受或容许任何具有外在性的东西,这却有重大的意义。自此以后,理性独立的原则,理性的绝对自主性,便成为哲学上的普遍原则,也成为当时共信的见解。”(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版,第150页。黑体为原著者加)理性由此成为包括黑格尔哲学在内的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核心概念。

[8] 康德:《人类历史起源臆测》,《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67页。黑体为原著者加。

[9] 康德:《人类历史起源臆测》,《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68页。黑体为原著者加。

[10] 康德:《人类历史起源臆测》,《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69页。黑体为原著者加。

[11] 康德:《人类历史起源臆测》,《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70页。

[12] 康德:《人类历史起源臆测》,《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71页。黑体为原著者加。“霍布斯和洛克把人看成是同乘一艘船的乘客,每个人的利益都是私人化的,但却都平等地怀有舟行水上的愿望,这种人的典型就是资产者;卢梭看到了资产者的自私利益会败坏普遍性,从而对社会构成威胁,因此他要求通过普遍化的个人愿望和给予个人同样的利益把人聚拢起来;康德追随卢梭而又走得更远,他要通过使人去自然化的严苛道德建立一个更为深刻和确定的和谐。”(张盾、田冠浩:《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学习出版社2014年版,第152页。黑体为引者加)康德之所以走得更远,是因为在他的历史—政治哲学中,始终蕴含着、保持着自由与自然、本体与现象的巨大张力,并因此极大地凸显了理性的理念高居于感性世界之上并指导、规制感性现实的崇高力量。如果把康德的伦理哲学与历史—政治哲学贯通起来加以整体考察,特别是注意到康德把基于理性的普遍法治作为大自然所颁布给人类的最大问题和最高任务,那么,人们关于康德伦理哲学形式主义的抽象性、彼岸性、苍白无力等的批判和评价,就成为一个需要重新考察的问题。

[13] 邓晓芒:《康德哲学诸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28页。黑体为引者加。

[14] 只有经过康德的理性批判,自由这一启蒙运动的主题才获得了最深刻有力的系统论证。康德“通过赋予自由以普遍性的形式,现代性的精神内核最终被展现出来。……对于康德来说启蒙运动就是……要求‘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让意志绝对地规定意志。在文化进程中,就其以自身为目的而言,人类是不断前进的,但只有经过启蒙运动,自由才明确地成为真正人的事业和历史。回顾康德最重要的理论建树,我们发现《纯粹理性批判》旨在给骄傲的理性划定界限,让自然法则在人的自由面前止步,而《实践理性批判》则更明确提出为了人的实践意图要捍卫自由意志。二者与启蒙运动的精神正相一致”(张盾、田冠浩:《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学习出版社2014年版,第153页。黑体为引者加)。自由之所以能够最终确立为伟大的现代原则,从哲学上说,是由于康德哲学所从事的里程碑式的理性批判才成为可能。

[15] 康德:《论通常的说法:这在理论上可能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95页。黑体为原著者加。

[16] 康德:《永久和平论》,《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22页。

[17] 邓晓芒:《康德哲学诸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49—250页。

[18] 从先验自由出发,在先验自由与政治自由的关系中考察康德的政治自由的理念,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邓晓芒先生在谈到康德的政治自由时很好地表达了这一相互关系:“康德的这种天马行空式的抽象自由观在他的‘反思判断力’中有所缓和,如他的自由权利的思想就从先验的层次下降到了政治自由和一般人际关系的自由这种经验层次。他认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当自己内在的自由表现于外部时,为了克服‘交互冲突的自由所造成的损害’和调和人们的‘荣誉欲、统治欲和占有欲’,就建立起了一种‘法制状态’,这个状态的目标最终是通向一个‘世界公民’系统,而这个系统‘即使不是造成了、但毕竟是准备了各国的一个建立在道德之上的系统的合法性、因而准备了它的统一性’。然而,与伯林等人的政治自由的概念不同的是,康德谈到政治自由时是带着‘反思判断力’的有色眼镜的。在他看来,如果不从人们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的经验关系中反思到它们背后的超验自由及其纯粹道德的根基,那么这些关系仍然只不过是一些为人处世的熟巧,即‘技术上实践的规则’,本身并不具有道德价值的含义(如公平、正义等等)。与康德相反,包括伯林在内的整个英美政治哲学和伦理学的自由观都缺乏这样一个超验的层次。”[邓晓芒:《康德哲学诸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32页。邓晓芒先生在这段引文的下面有一个页下注,以进一步论证和说明在伦理—政治哲学上康德与英美自由主义的区别:“就连以康德伦理学的美国传人自居的J.罗尔斯(Jonh Rawls),也在他的《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将自己的‘政治建构主义’与康德的‘道德建构主义’作出了四点区分,而这四条差别其实只是一个根本差别的不同表现,这就是康德的超验的观点和罗尔斯的现实经验立场的差别。”]“不过英国经验主义的自由观在康德这里也并未完全被抛弃,而只是被当作整个自由谱系中最低层次的理解,而被整合进了康德的自由概念家族中。”(同上书,第232页)请注意邓晓芒先生这里使用的“法制状态”一词。根据目前学界的共识,用“法治状态”似更合乎康德的原义。

[20] 康德凸显自由与自然的截然二分即理念与现实之内在张力的深层哲学动机,在于凸显以前者规约、塑造、创制后者的崇高的观念力量,从而最终达到和实现两者的和解与统一:“康德对启蒙的理解包含着调和自然与自由、尘世王国与道德王国的深刻努力。……理性在社会领域的运用尽管是某种不纯粹的、对抗性的运用,却能够使政治更加合乎于道德,因为政治的公共性原则与道德的普遍性原则是最终一致的。”(张盾、田冠浩:《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学习出版社2014年版,第153—154页)“康德哲学的历史感”在于它以自己的方式贯通了伦理与政治、自由与历史的统一:“权利改善能够为道德进步提供条件,而道德本身又是对权利做出认识和要求的根据,社会现象的自然律与道德的自由律在持续的启蒙之中得到统一。”(同上书,第154页)在伦理与政治、自由与历史的历史性的和解与统一中,康德伦理学的形式主义还是人们常常批评的那个抽象的、空洞的、苍白的、彼岸的形式主义吗?康德的实践理性与历史理性的内在贯通,康德的理性、自由与普遍法治的有机统一,实际上已经赋予康德伦理学的形式主义以实在的或实质性的历史的与现实的内容。因此如何看待康德伦理学的形式主义仍然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重大问题。

[21] 张盾、田冠浩:《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学习出版社2014年版,第153页。黑体为引者加。张盾先生在这里所谈到的康德关于道德王国是尘世王国的原型、原理,以及普遍的理性对心灵和感官世界的统治,表达了这样两层含义:一是理念(理性、自由)世界与现象(功利、幸福)世界之间的深刻的内在张力;二是在这种张力下纯粹实践理性对自然感性世界实施统治的实践原则所具有的理性力量。这是康德整个历史、政治哲学所具有的基本特征之一。

[22] 参见苗力田、李毓章主编:《西方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47—564页。值得注意的是,以自由理念为核心法则的康德哲学,竟反映和表达在19世纪关于工人运动的理论中:“柯亨便认为,康德是德国社会主义的真正创始人,康德的绝对命令只能在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剥削消除了,人就不再是工具,而是目的。第二国际的领袖们也认为,社会民主党是实现康德伦理学的政党,社会主义是伦理理想,剥削当作伦理的恶来憎恨。以阿德勒(M.Adler)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马克思主义,则宣传康德哲学是现代社会主义的来源,认为社会主义‘首先是伦理的必要性’,它的经济规划是道德律令的表现,从而要求从康德式的信仰中去吸取革命的力量。第二国际的主要代表之一伯恩斯坦说:‘必须有一个康德……对传统的教义进行批判’,‘伦理因素有比以前更为广阔的独立活动的余地’,‘我实际上并不认为社会主义的胜利要取决于它的‘内在的经济必然性’……我认为给社会主义提供纯粹唯物主义的论证,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引自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修订第六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74—375页。黑体为引者加)

[24] 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修订第六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47页。

[25] 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修订第六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347—348页。

[26] “康德的物自体使主观性与客观性处于分裂和对抗之中,康德的解决就是用主观性压制客观性,用形式压制内容,用应当压制现实,其后果是使哲学完全退入内省领域而丧失干预现实的能力。”(张盾、田冠浩:《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学习出版社2014年版,第30页)康德在这里凸显的是理念(应当)与现实(经验世界)的关系,亦即本体高于现象、道德高于历史之两个世界的矛盾关系和深刻张力。这种矛盾和张力本身就是力量,就显示着自由理念的崇高和道德力量的尊严。在《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中,康德实际上是在本体与现象、道德与历史之间搭建了相互沟通的桥梁,大自然的隐秘计划是在经验的人类历史中得以进行和实现的。尽管黑格尔的观念和表达与康德有重大区别,强调理念与现实的和解,但两个世界的矛盾和张力依然存在于黑格尔历史哲学之中:“理念与现实的和解”所宣示的,是“用理念建筑现实”,这里依然是以理念规约和塑造现实的理性力量为前提的。

[27] 古留加:《康德传》,贾泽林、侯鸿勋、王炳文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