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从建构论到社会建构主义[1]

在实在与建构及其关系的问题上,建构主义有着重要的思想地位。Robert T.Butts在《建构主义和科学》(Constructivism and science)中指出:“没有可能把现代德国的建构主义置于经验论和实在论之间争论的任何一边:建构主义必须被看成是对实在论的理性主义和经验论在其现代形式中的另一条思路。”[2]但是,正像实在论和经验主义一样,建构论同样源远流长。“所有的construcism都是关于柏拉图提出的现象与实在之间的问题的,都是由康德赋予确定的形式。尽管社会建构主义是在后现代主义的发展大势中崛起的,但它却具有非常深远的传统。”[3]

一、建构主义的词义辨析

在《科学哲学的新进展:从证实到建构》一书中,我们曾提到“建构主义”有许多英文名称,一个是Constructivism;另一个是Constructionism;还有一个是Constructionalism。当时曾判断这几个英文名称略有差异,Constructivism似乎主要为自然科学工作者或以自然科学为对象的研究者所使用,而Constructionism和Constructionalism多为文化学者所用。例如Ian Hacking就是如此。而作为Constructivism的建构主义,主要是科学工作者所使用,例如,数学家Brouwer和社会学家K.Cetina等。正如Ian Hacking所说,“大多数Constructionists 从来没有听说过数学中的Constructivism。Constructivists、Constructionists和Constructionalists生活在不同的学术领域。”[4]

但根据我们所知的大量文献,建构论(主义)的三个英文名并非界限分明,关于Constructionism,在笔者所到访的墨尔本大学图书馆查询,共有18639条相关资讯,较有代表性的著述为Vivien Burr的《社会建构论》(Social Constructionism,New York,Routledge,2003),该文主要讨论了如下内容:“何谓社会建构论”(What is social constructionism);“社会建构论的案例”(The case for social constructionism);“语言在社会建构论中的地位”(The role of language in social constructionism);“何谓话语”(What is a discourse);“在话语之外是否存在真实的世界”(Is there a real world outside discourse);“话语和主体性”(Discourse and subjectivity);“话语中的人”(The person in dialogue);“社会建构论”(Social Constructivism);“对社会建构论的批评”(Critiquing social constructionism)。尽管概述属于人文科学范畴,但该书所讨论的问题主要是科学教育问题,应该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交叉领域。

但Idit Harel和Seymour Papert编辑的《建构论的研究报告及论文集1985-1990》[5],虽然用的是“Constructionism”这个英文名,但却出自自然科学家之手。

哈金所说的“Constructionalist”,我们原以为必有“Constructionalism”,但在查询中我们并没有找到这个词,也只有一篇文献用到了“Constructionalist”[6]。显然,这个词的用法并不具有学术主旨的意义,而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制定者而已。

二、关于建构主义的起源

哈金曾经指出,“所有的Construcism都是关于柏拉图提出的现象与实在之间的问题的,都是由康德赋予确定的形式。尽管社会建构主义是在后现代主义的发展大势中崛起的,但它却具有非常深远的传统。”[7]正是在这个意义上,“Constructionalists(罗素)和Constructivists(Brouwer)都在真正的意义上把建构当作building(建筑)来理解”[8]。

在我国学界,建构主义这个概念的出现是个晚近的新词儿,据作者查询,似冯契先生的《哲学大辞典》做过介绍,而且具有相当的学术含量。建构主义(德语:Konstruktivismus)广义上指19世纪和20世纪不同文化领域尤其是艺术领域使用建构概念和建构方法进行创作的基本倾向。狭义上初指20世纪初随着数学基础危机而出现的重建数学基础和逻辑基础的努力,建构逻辑和建构数学是这一努力的具体成果。20世纪60年代后,渐指以建构性的“对象构成”(Gegenstandskonstitution)概念和建构性的“根据”(Begrungung)概念为基础的哲学理论。分别以爱尔兰根学派和康斯坦茨学派为发展的两个阶段。前者提出了空间图形理论和建构逻辑的基本概念,并试图找出科学语言的语用学、语义学和句法学的基本框架,并试图找出科学语言与生活语言的内在关联以及对象结构与陈述结构的先验基本。后者对前者的某些概念(如重构)作了新的发挥或修改并推广到科学史、伦理学、教育学和一般科学理论。[9]

冯契先生在评析“建构主义”一词所提到的爱尔兰根学派(Erlanger Schule)和康斯坦茨学派(Konstanzer Schule),对建构主义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思想作用,但当代的文献已经很少提及,所说的“爱尔兰根纲领”(Erlanger Programm),在墨尔本大学的图书馆只有两个词条(Poetologisches bei Catull:die Welt virtuoser Poesie und die Leidenschaft des Artisten:ein Programm /Elisabeth Link.Erlangen,Palm & Enke,1982)。

人们在论及爱尔兰根学派(Erlanger Schule)的时候,总要提及该学派的两个奠基人德国哲学家卡姆拉(Wilhelm Kamlah)和洛伦琛(Paul Lorenzen),在其重要成员中还会提及洛伦兹(Kuno lorenz)、希韦默(Oswald Schwemmer)、第尔(Chritian Thiel)、雅尼西(Peter Janich)、密特西特拉斯(Jürgen Mittelstrass)[10]、希奈德(Hans Schneider)等。

J.密特西特拉斯依然坚守建构主义的科学哲学方向,但其所关心的问题依然是传统的身心二元论问题,他在1991年参编的《心灵、大脑与行为:身心问题及心理学哲学》(Mind,Brain,Behavior:The Mind-body Problem and the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 ,New York,Walter de Gruyter,1991)就是讨论这个问题的。该书的基本观念早在1989年就已经形成,参见他参编的另一部著述《一种内在关系: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研究》(An Intimate Relation:Studies in the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edited by James Robert Brown and Jürgen Mittelstrass,Boston: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c1989)。

三、建构主义的“社会转向”

建构主义原本是一种强调心智作用的哲学观念,皮亚杰[11]的发生认识论[12]就是明证。在这种建构论看来,实在或对实在的理解与人的心智作用密切相关,或者说是心智的“建构”。严格说来,这种建构论主要是一种心理学理论。

但社会学也在关心实在及其建构问题的研究。最早在学术意义上主张对实在进行“社会建构”的当首推Peter L.Berger 和Thomas Luckmann,因为他们在1967年出版了《实在的社会建构》一书。在这本书中,Peter L.Berger 和Thomas Luckmann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社会学对实在与知识问题的考察往往受制于它们的社会关系。对于西藏高僧来说是真实的东西,但对于美国商人来说就未必是真实的。一个罪犯的知识也不同于犯罪学家的知识。因此,实在和知识问题属于特定的社会语境,它们的关系问题应该在这些语境中给予社会学分析……知识社会学不仅必须处理人类社会中各种经验知识,而且还必须处理任何知识被社会地建构为‘实在’的过程……知识社会学就是关于对实在的社会建构的分析。”[13]

但在后现代思潮中,一种强调社会因素对思想影响的倾向弥漫或渗透到各个领域,因而出现了建构主义的“社会转向”。[14]D.布鲁尔在《知识和社会意象》一书的中文版序言中指出:“我之所以称之为‘强纲领’,是为了使它与(相对来说比较)弱的,仅仅对错误作出说明、或者仅仅对那些有利于知识的一般条件作出说明的目标形成对照。有一些批评者认为,‘强纲领’之所以被称之为‘强’,是因为它体现了下列主张,即知识‘纯粹’是社会性的、或者说知识完完全全是社会性的(比如说,就像知识根本没有任何来自实在的、感性方面的输入物那样)。这完全是一种误解。隐含在‘强’这个语词之中的‘力量’所指涉的是下列观念,即所有知识都包含着某种社会维度,而且这种社会维度是永远无法消除或者超越的。”[15]

基于这种理解的“社会转向”,爱丁堡学派在科学知识社会(SSK)的研究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vism)。据Robert Audi编撰的《剑桥哲学辞典》(The Cambridge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vism或Social Constructionism),它虽有不同形式,但一个共性的观点是,某些领域的知识是我们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制度的产物,或者相关的社会群体互动和协商的结果。温和的社会建构主义观点坚持社会要素(social factors)形成(shape)了世界的解释。激进的社会建构主义世界或它的某些重要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是理论、实践和制度的建构(constitute)。

按照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人们对实在及其建构的理解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在布鲁尔看来:“一个社会所具有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既不表示它的个体成员们的感觉经验,也不表示可以称之为他们的动物性知识之总和的知识。毋宁说,它就是他们对‘实在’的集体看法(vision),或者说是他们所具有的对‘实在’的各种看法。”[16]例如,一张钞票之所以是一张钞票,是因为我们从集体角度出发认为它就是如此。[17]

其实,社会建构主义对实在及其建构的看法较为复杂,Sergio Sismondo在名为“Some Social Constructions ”的论文中讨论了“社会建构”这个术语的四个用法:“(a)建构,通过角色、制度的相互作用,包括知识、方法论、研究领域、人类习惯和有规则的观念;(b)科学家的科学理论及科学解释的建构,这种建构意味着科学理论的结构取决于科学数据和观察;(c)在实验室中利用仪器和物质性材料对科学对象的建构;(d)在新康德主义意义上的建构,通过思想和表述对客体的建构。”[18]1996年,Sergio Sismondo在“Science without Myth——On Constructions,Reality,and Social Knowledge ”一书中又把这个术语从4个含义扩展为6个含义:(e)特别是,社会建构这个术语,通常被用于关注科学知识建构的社会过程,其重点在“社会”而不是“建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建构”这个术语仅仅意味着“社会根源”(social origin)。例如,建构主义的思想被广泛地应用于性别(gender)研究之中。实际上,“一旦人们能够在最近的文本中理解性(sex)与性别(gender)的差别,人们就能够理解性别是社会建构的。性别角色具有历史性,被社会知识所制约(reinforced),并在与其他制度安排的联系中被规范,性别角色是不能被清除的,就像女性主义在150年的持续研究所表明的那样”[19]。(f)“异质建构”(Heterogeneous constructions)这个术语关注于科学家用不同的资源建构稳定结构的方式,导致对某种制度的建构过程的深层描述。自从Bruno Latour 和Steve Wooglar合作《实验室生活》后,他们的研究纲领就分道扬镳了。Latour的工作集中在把科学描述为网上纽结的马基亚弗里主义,即把科学看作是各种资源的凝聚。“Latour的研究纲领不再是清晰的建构论者,因为他偏离了这个标签,宁愿把他的研究称之为‘角色-网络’理论。尽管如此,评论者依然认为,Latour及其相近的工作是一种‘异质的建构主义’,一种展现科学家利用各种资源建构合力网络以表述知识、技术和其他建制。”[20]

然而,社会建构主义对实在及其建构的理解也遭到了各种批判,Ian Hacking也非常关注“社会建构”这个术语,但与Sergio Sismondo的研究角度有所不同。在“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What?”一书中,Ian Hacking曾经说过,社会建构有许多含义。“在我的著述中,我本人几乎并没发现‘社会建构’这个术语有什么用处。当我提及这个词的时候,我只是想摆脱它。这个词既不清楚,又被滥用。在许多语境中,社会建构是一种具有解放作用的理念,但乍听起来的解放之物又造成了太多的迷雾、调和,并倾向于有点对正统的回归。这个术语已经变成了符号。如果你高兴使用它,你就变得激进的;如果你不用这个术语,你也可以宣称你是理性的,理智的,并且也可以获得尊重。”[21]

社会建构主义在“索卡尔事件”所引发的“科学大战”中也招致了尖锐的批判。诺里塔·克瑞杰在《沙滩上的房子——后现代主义者的科学神化曝光》中指出:“1.那种我们称之为一组复杂事业的科学的任何一个方面,包括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和结果,只能根据其地域的历史文化的语境来塑造和理解。2.特别是,科学研究的产品,即所谓的自然律,必须始终视为一种社会建构,其有效性依赖于专案之间的默契,正如罗马教皇的合法性依赖于大主教的枢密院。3.虽然科学家自称为认识论上的特殊权威,然而,科学只不过是‘众多故事’中的一种。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科学在认识论上的权威越高,揭露其作为一追求客观知识事业的假象的工作就越显其重要性。”[22]

在实在与建构及其关系问题上,建构主义在从心理学视域向社会学视野的转变过程中给出不同的解答:把实在看成是心智的创造到“集体的共识”,但同时也面临着各自的理论优点与思想缺陷。

[1] 在建构论问题上,作者已经主持了两个国家课题并出版了两部著述:《社会建构主义的更多转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和《科学哲学新进展:从实证到建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本课题可能会借鉴上述两部著述的研究成果,但力戒低水平重复。

[2] Robert T.Butts (edited):Constructivism and Science—Essays in Recent German Philosophy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1989:.

[3] Ian Hacking 所说的Construcism是指大多数Constructionism、Constructivism和Constructionalism等相关术语。尽管这些术语有所差别,但总的思想是一致的。Constructionalists(罗素)和Constructivists(Brouwer)都在真正的意义上把建构当作building(建筑)来理解。See Ian Hacking: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What ?Lond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48-49.

[4] Ian Hacking: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What?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50.

[5] Constructionism:Research Reports and Essays,1985-1990,by the Epistemology & Learning Research Group,the Media Laboratory,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orwood,N.J.,Ablex Pub.Corp.,c1991.

[6] See The Constitution as Treaty:The International Legal Constructionalist Approach to the U.S.Constitution ,by Francisco Forrest Marti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

[7] Ian Hacking: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What?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48-49.

[8] Ian Hacking: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What?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50.

[9] 冯契:《哲学大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第629页。

[10] 非常感谢我的同事张立立博士,把我的研究介绍给德国Universitt Konstanz的Jürgen Mittelstraβ教授,Jürgen Mittelstraβ教授非常慷慨地将他的有关研究成果和学术资料邮寄给我,这些资料是我对建构主义在当时德国的发展有了较为清晰的把握。笔者本人也曾非常有幸两次见到Jürgen Mittelstraβ教授:一次是在上海社科院讨论黑格尔与孔子的学术会议上,我记得我曾做了一个有关普遍知识与地方知识及其关系的发言;另一次是华东师范大学邀请Jürgen Mittelstraβ教授来哲学系做学术报告,我们曾讨论过建构主义的用法问题。

[11] J.皮亚杰(Jean Piaget,1896~1980),瑞士心理学家,发生认识论创始人。为了致力于研究发生认识论,皮亚杰于1955年在日内瓦创建了“国际发生认识论中心”并任主任,集合各国著名哲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家、逻辑学家、数学家、语言学家和控制论学者研究发生认识论,对于儿童各类概念以及知识形成的过程和发展进行多学科的深入研究。(http://baike.baidu.com/view/132219.htm.)

[12] 发生认识论(genetic epistemology)。J.皮亚杰根据以他为代表的日内瓦学派对儿童心理发展的研究和其他学科有关认识论的研究而提出的一种关于认识论的理论。它试图以认识的历史、社会根源以及认识所依据的概念和“运算”的心理起源为根据来解释认识,特别是解释科学认识。因此它具有两个基本特点:①用发生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人类的认识,强调认识的个体心理起源和历史发展。皮亚杰认为,传统的认识论只注意认识的高级水平及最后结果,近现代的认识论则专作认识的逻辑分析或语言分析,这都是不够的,需要研究认识的心理发生加以补充。他主要是从生物学出发,通过心理学的桥梁来达到认识论的结论。②发生认识论不是或不只是传统的认识论,而是要对各门科学中的认识论问题进行研究。这就需要各门学科的专家进行合作。因此,发生认识论是跨学科的理论。(http://baike.baidu.com/view/132219.htm.)

[13] Peter L.Berger,Thomas Luckmann: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A Treatise i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London:Penguin Press,1967:15.

[14] 当然,对“社会转向”(social turn)这个词要慎用,因为我们在查阅文献时发现,“社会转向”并非一个严格的学术术语,理由有二:第一,很少有学者认真地讨论这个问题;第二,这个术语的内涵并不清晰。因而本著所说的“社会转向”大致相当于爱丁堡学派的学术主张。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的“社会转向”更接近于“社会学转向”(sociological turn),其意在用社会学的方法来解决哲学或其他问题。

[15] 〔英〕布鲁尔:《知识和社会意象》,艾彦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中文版作者前言,第2页。

[16] 〔英〕布鲁尔:《知识和社会意象》,艾彦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第20~21页。

[17] 〔英〕布鲁尔:《知识和社会意象》,艾彦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第276页。

[18] Sergio Sismondo:“Some Social Constructio ns”,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Sage Publications,Ltd.),Vol.23(1993):516.

[19] Sergio Sismondo:Science without Myth:On Constructions,Reality,and Social Knowledge,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6:55.

[20] Sergio Sismondo:Science without Myth:On Constructions,Reality,and Social Knowledge,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6:70.

[21] Ian Hacking: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What? 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Preface Vii.

[22] 〔美〕诺里塔·克瑞杰:《沙滩上的房子——后现代主义者的科学神化曝光》,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