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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看到龙的瞬间,我的第一个本能,呵呵,和大多数人想都不想就举起手机拍照不同,我的第一本能是—老子没看见啊没看见啊没看见!

别人目击是一回事,我自己亲眼目击又是另一回事。我可不愿意自己是那个被无数遍询问,甚至会被心理医生验证是否说谎的目击者。当我就是“真实”的时候,我如何强调自己是中立立场?

所以我立刻就捧起串吧的酒坛子喝个底朝天,并且以最夸张的方式打砸桌椅。串吧老板此刻很哥们义气地袖手旁观,等我闹得差不多了,才报警110。

至于龙,一直趴屋脊上,看着我浑身被酒浇透。我跌跌撞撞摔倒在地,一个酒坛子碎了,酒香四溢,漫天酒气。龙抖动了一下,似乎是打了个喷嚏,便倏忽不见。

我被警察带往警察局,在安静的拘留室中呼呼大睡。吴妮立刻赶回报社,向总编汇报我的行为并做出公共对策。果然,不到半个小时,我闹酒被拘的消息就上了《每日快讯》头条。再过一个小时,《每日快讯》已经将我塑造成一个醉酒的品行不端的记者,靠编造新闻博取公众关注。当公众为我的言行争论激烈的时候,《每日快讯》又抛出重磅消息—眼镜男,在十七号线起点站郭家堡第一个目击龙的人,发文申辩他根本没有看到龙,他的爆料视频和爆料照片都是我们制造的,假的。

眼镜男的申述完成了我的形象塑造。但这样明目张胆地黑化引起了一部分公众的不满。我们的第二个目击者,就是说话抖得不行的那位老兄,一直等着龙再次召唤并派给他拯救世界的任务,勇敢地在网上发文,声称他对自己的目击负责,而我和《晨报》是更严谨负责的媒体。

于是公众舆论就分为两派,支持《晨报》造假的一派,与反对“支持《晨报》造假”的一派,帖子满网乱飞,对骂、揭短、乱扯、表态,各种人赤膊上阵,用各种传播手段打了半个晚上后,才意识到要想分出胜负只需一个证据—龙。

那时已经是后半夜,距离龙在高速公路上被发现整整二十四小时。就像人要睡眠一样,龙似乎也躲到什么地方睡觉去了,居然再也没有人发现它。

这不消说是《晨报》造假的一大证据。《每日快讯》得意洋洋宣布结论:《晨报》费尽人力物力编造“龙存在”这样离奇的新闻,无非是要获得热搜度,进而获取关注度和广告价值。《晨报》为了新闻,已经无底限。

省电视台的早间新闻播放了《每日快讯》的结论,但新闻主持人并没有批评《晨报》,只是说等待《晨报》给公众一个说法。主持人要说法的话音还未落,晨曦之中,龙忽然跃出云层,顺着高压输电线欢快地飞舞,在一众上班族欢呼声中扎进地铁。

《晨报》没造假!但龙怎么能及时出现,并且来无踪影就出现在地铁站口,现身二十一秒?这是真正的大自然奇迹还是现代化的声光影魔术?

龙是出现了,但问题一点儿都没有得到解决。支持派和反对派继续厮杀。

直到我被李警官询问完毕,龙的存在依然扑朔迷离,没有人说得清楚。

总编大人从何而来反击的底气?

我电话总编。他可没有吴妮的好情绪,电话中骂我:“你这混蛋,你还真敢给我叶公好龙!龙是不是真的你心里最清楚!我不管你什么理由,你都得给我待到下午三点半!”

龙在高速公路上,龙在地铁隧道中,龙趴在老屋的屋脊上,龙影渐渐清晰:角似鹿、头似牛、嘴似驴、眼似虾、耳似象、鳞似鱼、须似人、腹似蛇、足似凤。张牙舞爪,鳞片闪烁。就差腥味浓烈、叫声如牛这两条,就和传说中总结的龙不差毫分了。

等等,等等,没有味道,没有声音,来无踪去无影,这是地球上的生物做得到的吗?我抓住手机,脑海中翻江倒海,许多想法冒出来又被消灭,不成体系。抓耳挠腮半天,我终于给大张发出一条信息:“那龙,到底还是信息状态的虚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