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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克斯·金靠着门,呆呆地望着自己的手机。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更确切地说,是没有自己期待的短信。他仍然抱有一丝幻想,期盼着那条“爱你”的短信能收到回复。

和前任分手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他简直是个十足的懦夫,然而讽刺的是,公众眼中他竟然是个英雄。两人外出吃饭时金抛出了重磅炸弹,提出要分手,他特意选了一个公开场合,只为了避免出丑。他只想尽快了事,断得干干净净,只差没有懦弱到用短信分手了。

他感觉已经几个小时没有跟卡特通话了,但事实上只过了十分钟。天啊,太折磨了,时间慢得简直跟蜗牛爬似的。他无聊透顶,只想找点事情做,做什么都行,这么闲坐着简直是煎熬。他想出去。FBI现在在干吗,他们在安排救援行动吗?如果是,那他希望他们能快点。

他从未真正有过轻生的念头。当然了,幼年在辛辛那提时,他有时候真希望自己一死了之。不过他也不是真的想死,只是希望殴打能停下来。可是他现在真的动了自杀的念头。纵然他满怀希望,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他的运气或许最终会消磨光。

26岁是风华正茂的年龄,现在却得思考这些。死亡本该发生在遥远的未来,从俄亥俄州逃出来之后,他更关心活着的问题,这才是该有的样子。他的人生刚刚步入正轨,生活完美得就像一场派对,他才刚刚开始享受。但现在看来,派对随时会戛然而止,曲终人散。

金坐在瓷砖地板上,心想都有谁会参加自己的葬礼。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家人都不会露面。祖父母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襁褓时父亲就跟母亲分开了。据他所知,父亲或许也已经不在人世了。倒不是说他多关心,毕竟他都不认识那个人。

母亲去世也将近三年了,吸毒酗酒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他没有去参加葬礼,即便去了也没什么意思,只不过会挖掘出一大堆努力要埋藏的记忆。他拼命要忘记生命中的这一部分,将它从记忆中抹去,假装从未发生过。

偶尔他也会好奇,母亲看到自己成功会怎样。换作其他任何母亲,她们肯定会备感骄傲。但玛莎?金不同,毫无疑问,她会把儿子看成自己的私人提款机。问题在于,他最终肯定会因为同情怜悯而给她钱。她八成也会挥霍一空,全都用来吸毒酗酒。

金努力要挖掘出童年美好的回忆,不过实在寥寥可数。大约五六岁的时候,有一年圣诞节,他一直嚷嚷着要一辆自行车,他想要的是亮红色的“施文”[1],而得到的却是一辆生锈的二手货,上面还涂着黑色乳胶漆。不过没关系,因为他终于有了一个带轮子的东西。

那是母亲罕见地关心自己,为数不多地尽做母亲的责任,类似的情况他一只手都数得过来。一想到这些,他就再也不伤心了。他的眼泪早就哭干了,对母亲再无感情。

他能安然度过童年简直是个奇迹。所谓的家不过是辛辛那提郊区房车公园里蟑螂横生的破烂窝。身边不停有各种叔叔出现,其中不乏身穿夹克、嗑药成瘾的摩托车手。金跟母亲一样,挨打几乎是家常便饭。

如此的童年却还是有两个好处。第一,母亲对他仿佛视而不见,所以他相当自由。唯一的规矩就是不要惹上警察,并不是为了他好,而是为了她自己,她可不想让警察在自己房车周围发现蛛丝马迹。这种安排他很满意。第二点好处,这让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快逃离俄亥俄州。

他离开时马上就满十七岁了。之前的两个暑假,他一直在油气田干活儿,十二小时轮班工作,薪水却少得可怜,即便如此,他也慢慢攒了将近一千块。如果被母亲发现,这钱花得肯定比一瓶伏特加进肚还要快。所以他买了个存钱罐,把它埋在了房车公园边上的树林里。

最后一任叔叔身材高大,留着浓密的络腮胡,爱摩托车胜过爱生命。一天晚上,他醉醺醺回到家,先把母亲打得不省人事,然后又开始动手打金。最后金只记得,自己缩成一圈,双手护着脸,真希望一死了之。

恢复意识后,他听到母亲房间里鼾声如雷。外面太阳正徐徐升起,阳光照在破旧的窗帘上,温柔的橘色洒在皮肤上。他浑身疼痛不已,但神奇的是竟然没有一处骨折。他不知道有多少时间,所以迅速行动起来。他抓了一件衣服扔进手提袋,然后去树林里拿钱。离开之前,他用螺丝刀卸了摩托车的轮胎,还用油漆胡乱抹了一通。接着便一去不回。

他踏上城际巴士,直奔洛杉矶,一路上走了两天多。不到一个月,他的钱就花光了,只能又找了份油气田的工作。这次倒没有做太久。有个陌生人找到他,表示愿意付几百块请他担任模特,当时他以为是在开玩笑。那人留下名片,说如果改变主意可以打电话过去。做模特可比手上的活儿强百倍。自那以后他就一发不可收,往表演方面努力。在拿下《杀戮时刻》的试镜前,他有过几年不温不火的惨淡日子,但即便是那样,跟以前的日子比也有显著的进步。

他走到小便池旁,耳朵贴近地板,试图搞清楚声音从何而来。似乎是从地下传来的,接近下水道连通地面的位置。他跪了下来,想听仔细一些。这声音绝对越来越大,也越来越近,有点儿像胡椒研磨机的响动。

几秒之后,手机在他汗津津的手里振了起来。

[1]美国知名自行车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