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万灵山“扯红”

送走了萧天汉,山堂议事无论如何也得进行了。

就在山堂议事的前一夜,金煜瑶由关五香搀扶着,来到辅楼赵中玉的住处。

金煜瑶落座后,关五香随即离去。

压抑在金煜瑶心中许久的炽烈感情顿时汹涌澎湃起来。她用一种极其复杂的目光注视着赵中玉,鼓足勇气说道:“中玉,这些年我和天汉的关系,你是一清二楚的。如今天汉与筱竺同时猝然去了,倘若是天意,那么同时也算是给了我和你一个重新生活的机会。我心底也十分明白,你心里是有我的,只不过囿于道义,无法逾越雷池。煜瑶为了洪安洪妍一对儿女的生存,虽然看重这会中的权力,但是我要明明白白告诉你,这权力和你比起来,值不了分文。为了你,我愿意扔下这一切!”

赵中玉浑身一震:“煜瑶,你今后的担子何等沉重,切切不可感情用事,因小失大。在洪安未回铁关口之前,你无论如何得把舵爷的位置牢牢地抓在手里。山堂议事时,我可以提出,暂时由你代行舵爷之责,以你这么多年积下的人望,我想不会有人公开跳出来反对的。”

“中玉,你再也不要在我跟前揣着明白装糊涂了,这些年来,难道你真不知道我心中是怎么想?想什么?世间事,何谓大,何谓小?在煜瑶眼里,权力固然重要,但我此生却宁愿为情而死,决不为权力而活!我和萧天汉虽然是明媒正娶的夫妻,他保证了我的物质与地位,但是,他从来没有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丈夫给过我所渴望与追求的一切情感,反而对我的心灵,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伤害。”

赵中玉道:“天汉刚去,不必再说他了。”

“不,我要说。”金煜瑶蓦然提高了声调。

一墙之隔的关五香听见了,猛地站了起来,焦急地走来走去,犹疑再三,终于还是站在了门后面。

金煜瑶的声音清楚地传了过来。

“外人看上去,我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八面威风。实际上,我常常是青灯独守,只能和清苦、孤独相伴。更何况我和天汉最初的结合对我来说本身就是一场悲剧。那时候我和爹爹寄人篱下,对萧家存有感恩之情,只能答应嫁给他,但那绝对不是我所渴望的爱情。自从上帝把你送到了我的身边,我的生活才重新鲜活生动起来。尤其是我们有了那永难忘记的一夜缱绻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忘记过你。”

“煜瑶,别再说了,你对我的感情,我都知道。可是……”

金煜瑶的眼中已是泪光盈盈:“可是什么?只有天汉和筱竺升天了,我才能够把埋藏在心中的话,痛快淋漓地告诉你。这难道不是天意、缘分?当然,你可以鄙视我的妇德,但是你不能亵渎我对你的感情。不管继任飞龙会舵爷的人是我,还是洪安,这块地盘毕竟会牢牢地掌握在我金煜瑶的手中。我希望你永远留在我身边,帮助我,陪伴我,这飞龙会名义上姓萧,实际上全由你作决断。待到时机成熟,我甚至可以心甘情愿地把它交给你。”

关五香眼中,涌满泪水。

客厅里,赵中玉一声长叹,喃喃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此时此刻,他心中既是暖意融融,又充满了苦涩之情,他盯着金煜瑶的双眸,动情说道,“中玉此生虽矢志献身主义信仰,却也是个食人间烟火的性情中人,你对中玉的满腔真情,我又怎能无动于衷?但是,我更清楚当下你我肩上承担的重任,如果我们为情所误,坏了大事,岂不是自取毁灭?煜瑶,你是个明白人,你应当清楚,我现在万万不能留在万灵山。”

金煜瑶愕然道:“怎么?你还果真对杨森许诺给你的高官厚禄动心了?”

赵中玉摆摆手道:“中玉绝非官迷心窍之徒,我此番前去杨森帐下效力,实是要利用杨森对我的器重,为你,为飞龙会寻得一线生机。当下,飞龙会已不是老虎,而成了一只病猫。杨森一旦知道你还活在人世,重掌了飞龙会的大旗,他完全可能马上派贺白驹率兵前来清剿。只有我在杨森帐下,对他施加影响,才能让你转危为安,为你争取到休养生息的时间,待到时局变化,方可重振大业。”

金煜瑶一把抓住赵中玉的手,冲动说道:“中玉,你把我和五香带上一起走吧,我们可以到汉口、上海的租界里去过一辈子,甚至可以去伦敦、去巴黎。我有的是钱,萧天汉把他家祖上埋在地里的五百根金条全留给了我,那是几辈子也花不完的钱。什么飞龙会,什么舵爷的金交椅,为了你,我全都可以丢下不要!”

赵中玉道:“不,离开了自己的祖国,离开了我所追求的信仰和事业,即便坐拥金山,中玉也活得如同一具行尸走肉。你出此下策,实是因你还不能理解一个共产党人的宽阔胸怀。在我们党内,心怀为国为民,打江山夺政权之雄心壮志,义无反顾抛弃万贯家财,赴汤蹈火舍生忘死的大智者、大贤者、大勇者,举不胜举。本党有诸多先烈为楷模,中玉虽难望其项背,但也理当效法一二。”

金煜瑶道:“我明白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是你写在洪安笔记本上的几句诗,你和洪安,都是一路人。不是煜瑶无能,留不住你,而是你心中还有比煜瑶更重要的事情,必须去办。”

赵中玉:“能得到你的理解,我足感欣慰。”

金煜瑶眼中碧波**漾,**澎湃地对赵中玉说道:“从此时此刻起,我金煜瑶是你的,这飞龙会数千条人与枪、还有萧天汉祖祖辈辈留下的五百根金条,也全都是你的。你说向东,我决不会向西边看一眼!”

“煜瑶!”赵中玉猛地站起,将金煜瑶紧紧搂在怀中。

次日,金煜瑶虽肩伤未愈,仍带伤主持议事。

一切果然如事前预料的那样,金煜瑶平素垫下的威望和结下的人缘在这关键时候全发挥了作用,待到赵中玉先把由金煜瑶代行总舵把子之职的意见说出,众位掌堂无一反对,人人争相拥戴,均表敬服。

丧事办完后的第三天,石奉奇才将萧洪安接回。

石奉奇此行极不顺利,他赶到重庆,立即到求精中学和川东艺专去找洪安洪妍,不料二人均失了踪影,连校方也不知他们的去向。石奉奇无奈,只得请重庆地下党组织帮忙,这才弄清楚,洪安洪妍,已去了川北苏区的“红都”通江县城。

石奉奇马不停蹄,又风尘仆仆赶到大巴山……

洪安此次回来,还带来了一封王维舟给金煜瑶的信件,送来了五套崭新的红军军装。

金煜瑶匆匆浏览了一遍,便将信递给赵中玉,问道:“你看,王维舟已经派我这宝贝儿子回来,要我参加他的三十三军,并说红军总部已经允诺给我飞龙会一个师的编制。此事,你看当如何回他?”

赵中玉看过王维舟的来信,立刻便意识到这是说服金煜瑶公开“扯红”的绝佳机会,遂言道:“王维舟的川东游击军,已改编为正式红军,气焰高涨。现王维舟致信于大嫂,将飞龙会改编为红军,若拒之,大嫂则与整个红军为敌,若允之,飞龙会则能得以保存。利弊权衡,中玉以为,共产党实乃深受民众拥护之政党,代表着未来中国之希望,非但中玉、奉奇是中共党员,连洪安不也入了CP,洪妍不已入了CY。飞龙会若与之抗衡,无异于以卵击石,也定然会令洪安洪妍痛心疾首。大嫂眼界高远,心胸旷达,且能明辨利弊是非,遇事果决机断,是‘扯红’,还是食古不化,继续留在万灵山上抱残守缺,大嫂自能作出英明选择。”

金煜瑶思忖片刻,言道:“军师意思,我自然明白。况我金煜瑶,不仅对共产党从无恶感,通过军师为人处世,更让我知道你们共产党人确系大智大勇,能力超群。倘若我率部‘扯红’,洪安洪妍,自然也会高兴的。洪安说他这次回来,就是动员我率飞龙会‘扯红’的,还告诉我,说他现在在红军的什么学校当老师,学生全部是红军军官,连团长师长军长,进了教室还得规规矩矩地给他敬礼哩。”

萧洪安说:“那叫彭杨军政学校,是为了纪念杰出的共产党英烈彭湃和杨殷而取的校名。妹妹到苏区后,进步远比我大。她现在是苏区童子团的总指挥,上级给她配了警卫员和坐骑,开大会时能和首长同坐在主席台上,连那么多军长、师长,都还只能坐台下哩。”

金煜瑶说:“看来,‘扯红’已是必然之路。不过,好歹与飞龙会弟兄共患难一场,还得把各地掌堂邀来共商共决,才至为妥当。”

石奉奇还带来一个重要的指示:飞龙会“扯红”后,立即前往川南,进入贵州赤水一带,寻找主动放弃遵义后,刚刚在土城和川军打了一仗的中央红军。

金煜瑶发出“公片宝札”,急召九村十八寨把掌堂齐聚铁关口老寨山堂议事。不料赵中玉刚刚宣读完王维舟的来信,便招来一片激烈反对之声。

“金娘娘,‘扯红’断不可行!投靠红军,飞龙会百年基业就毁之一旦啦!”

“红军是水上浮萍,四处流窜,我们要投了他,妻儿老小、老坟祖屋怎么办?”

“莫看红军刚打了几个胜仗,四川军头兵马多得很,只要联起手来,踏平红军指日可待。我们要冒冒失失地把红旗扯出去,到那时,就没有退路了。”

竟有一半以上掌堂,反对“扯红”。

赵中玉面对反对者,侃侃而谈:“飞龙会刚遭大创,元气未复。中玉以为,除了‘扯红’,绝无他途。诸位掌堂都知道,入川红军,人枪不过万余,却能将田颂尧、刘湘,乃至全部川军数十万兵马打得落花流水。红军之神勇,无须赘言。”

金煜瑶也趁热打铁说道:“军师之言,极有道理,不明利害,仅凭血气之勇,岂能不坏大事?诸位弟兄倘若不了解共产党,那就看看军师,军师就是个共产党的大头子,这一点谁人不知,当初郑稷之出的布告上就写得一清二楚,可我和天汉,就硬把他这共产党的大头子从法场上给抢了回来。军师到万灵山,已逾两年,能力如何,才识如何?人品如何?你们自己的眼睛就是一杆秤,无需我在此多言。”

山堂里响起一片议论声:

“军师的能耐,那就不消说了。”

“劫法场我们也去了的嘛,军师是个红脑壳,大家都晓得的嘛。”

金煜瑶继续说道:“何况眼下情势,并非煜瑶如何选择,而实在是除了‘扯红’,已无他途可走。王维舟劝我‘扯红’,实乃红军看得起飞龙会,给了我金煜瑶足够面子。诸位兄弟都清楚,杨森设计诱杀了舵爷,又将我众多弟兄强拘军中,替他当炮灰,深仇大恨,不共戴天!不要说王维舟此时来劝我‘扯红’,就算他不曾相劝,煜瑶于义于情于理,也应当出兵帮助红军剿灭杨森才是。”

说到此,金煜瑶目光锐利地环视了一下众掌堂,提高声调说道:“煜瑶主意已定,立即复信王维舟,飞龙会从即日起,接受他的规劝,正式加入红军!”

总舵爷此言一出,无人再敢反对。

心中一坨石头落地,赵中玉欣喜地和石奉奇对视了一眼。

赵中玉随即起身宣布:“从现在起,飞龙会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十三军九十九师。由金煜瑶任师长,赵中玉任政治委员,石奉奇任政治部主任。”

金煜瑶还吩咐洪真孝:“飞龙会的弟兄再像以前那样,一个个头上包着白帕子,身上穿着长衫子,动作稀稀拉拉,像什么话?洪安带得有几套红军军装回来,你马上把各家夏布厂的布料全买下来,通通染成灰颜色,让每个弟兄都换上红军军装,戴上红军帽。既然扯了红,我们就不再是袍哥弟兄了,就要有副红军的样子才行!”

万灵山飞龙会“扯红”的消息传到荣昌县城,郑稷之便知道大事不妙了,连夜收拾起金银细软,带着阖家二十多口人赶到西宁门外水码头,登上一条大篷船。

出发前,郑稷之把两大箱银洋交给已被资遣的黑皮警丁们,还说:“弟兄们,这点钱留给你们暂时养家糊口,你们各自先回家待着,等这股风头一过,我从成都回来,再请大家出来帮忙。”

黑皮警丁们钱一过手,各自散去。

白仲杨等几名心腹警丁则脱去警报,换上便装,跟着郑家人上了船。

就在篷船离开水码头的时候,绸缎铺老板周兴出现在了城墙上,把这一切看了个清清楚楚。看着篷船“吱吱呀呀”,离岸远去,周老板下得城墙,跃上坐骑,出了西宁门,飞一样向着北面原野上狂奔。

郑家人乘坐的篷船一路顺风,天刚麻麻亮,便到了广顺场。场上多数商铺和居民尚未开门。郑稷之想到天已大亮,又上了成渝官道,心里安定了许多,便吩咐在此过早。

一行人包了一家上等饭馆,豆浆油条加热气腾腾的鲜肉包子不停地往桌子上端。

正吃,就发现情况大不妙了。只听见一阵“踢踢踏踏”的马蹄声由远而近,由小及大,恰似渔阳颦鼓动地来。

白仲杨等几个家丁惊得跳了起来,丢下筷子,大步走到门外观望。

片刻工夫,只见赵中玉与金煜瑶双马并驱,头戴红星帽,身穿簇新的灰色军装,身上披着一件外黑内红的斗篷,随着坐骑的颠簸随风起伏,就像矫健的雄鹰。二人后面,跟着一大帮同样英武的男女侍卫,全是一色的灰军装,全骑着高头大马,每人一长一短两支枪,后背插一把大刀,短枪挂红穗子,大刀挂红飘带,跑起来迎风招展,漂亮扎眼,头上颗颗红星闪烁,马蹄在青石坂大街上迸出鼓点般的响声,骑者行如飙风,引得许多人追逐观看。

“啊———赵中玉、金煜瑶!”白仲杨猛然认出了为首骑者,骤发一声惊叫。

眨眼间,马队已到饭馆门前。

杀气腾腾的红军骑兵们翻身下马,将黑洞洞枪口对准了门里门外的男人女人。

金煜瑶喝道:“想活命的,把家伙给我丢出来!”

话音一落,只听满地“噼里啪啦”一阵乱响。

白仲杨等警丁,也将枪扔到地上。

郑稷之听见门外一片叫声异响,情知不妙,却已无处藏身,更无法逃避,只得硬着头皮,拄着拐杖,从屋里出来。

待他一见眼前情景,便知大限已到。

金煜瑶和赵中玉高踞在马背上,正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

郑稷之向着金煜瑶和赵中玉打了一拱,抬起头硬声道:“老夫现在已成了砧板上的鱼肉,宰坨坨,切片片,任由你二人咋个打整,何需劳烦尔等如此兴师动众,来对付我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子。”

金煜瑶一见仇人之面,恨气攻心,冷冷言道:“苍天有眼,让我来与你结清旧账。”

原来,今天一大早,她已经和赵中玉带着队伍下了万灵山,刚踏上大荣桥,正在万灵镇集中各个村寨的队伍,便碰到赶回万灵山报信的周兴。得知郑稷之已经携家小逃跑之后,她马上让石奉奇、洪真孝留在万灵镇集合队伍,自己和赵中玉带着关五香、黎胜儿百余名弟兄,向着成渝官道追杀而来。

为了抢时间,他们每人带了副马,轮换着骑,疾走数十里,来去若风,矫捷如飞。

郑稷之自知必死无疑,索性豁了出去,全无畏色地回道:“赵中玉,金煜瑶,你们不过就是要我这条老命么,人活七十古来稀,老夫过甲子已有六个年头,虽说离七十还有些日子,就此闭眼,也算得高寿了。”

赵中玉原想看见仇人在自己跟前哀告求饶,甚而伏地磕头,以解胸中积怨,没想郑稷之非但不求饶,反而还语带讥诮,不由得恨恨道:“老贼,你死到临头,还敢和我嘴硬!莫非,你就真的不怕死?”

此时的郑稷之脸膛血红,活像呛了血的两叶猪肺,狠声道:“怕,这世间没人不怕死,老夫虽已是风烛残年,仍渴望着能再活些年辰,落得个寿终正寝。可眼下落到你二人手中,是死是活,我还能不清楚么?既然怕已无益,老夫又何需摇尾乞怜,让仇家落个耻笑!”

金煜瑶耐不住刺激,一枪将郑稷之打倒在街边上,几名女侍,也拔枪对准郑稷之齐射,将郑稷之打成个蜂巢。

随后,金煜瑶和赵中玉一抖缰绳,掉转马头,向着场街外狂奔而去。其余骑者策马狂奔,紧紧跟上。不一会儿便回到了万灵镇。

此刻,旭日东升,艳红的霞光铺洒下来,把一座莽莽****的万灵山,照耀得明丽清朗。数百名身背钢枪,背插大刀的骑兵浩浩****地肃立在万灵镇街口古老的石牌坊下面。嘹亮的军号声,战马的嘶鸣声和铁蹄声,交织成一支威武雄壮的乐曲。

金煜瑶向着弟兄们一声令下:“上马!出发!”

群马奔腾,大地上顿时激腾起暴雨般的马蹄声。灰军装、灰军帽、红五星、驰骋的战马、耀眼的大刀,刀柄上的红飘带,构成了一幅振奋人心的画面。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濑溪河上,几只受到惊吓的小鹅儿,在玻璃似的水面上一掠而过……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