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兰斯的叙述

我们离开劳里斯顿花园坊3号已是下午1点。我和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找最近的电报局发了一封很长的电报。接着,他叫了一辆马车,要车夫将我们送到莱斯特雷德所说的地点。

“没有任何东西抵得上第一手证据,”他说,“事实上,这件案子我已完全心中有数了,然而,我们还是不妨了解一下所有该了解的情况。”

“你让我吃惊,福尔摩斯,”我说,“你给出的所有那些细节,并不像你假装的那么肯定吧。”

“不可能有任何差错,”他回答说,“我到那里看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有一辆马车在马路沿边压出的两道辙印。既然,昨夜以前有一个星期没有下雨,那么深的痕迹只能是昨夜雨后留下的。另外,带有马蹄印记,其中一个比另外三个清晰得多,说明那只马蹄扣是新的。因为这辆马车是开始下雨以后来的,而且,格雷格森说,早上没见过马车,所以,这辆马车必然是昨夜到的那里,而且,就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带到那里的。”

“看来似乎很简单,”我说,“不过,那凶手的身高呢?”

“噢,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长知道。算起来很容易,只是我不想让你听了嫌烦。我有这个人在外面泥地上的步长,也有他在屋里灰尘地上的步长。另外,还有一个方法核对我的计算,那就是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时,出于本能,一般他总是写在他视平线的高度上。那个词的高度正好是六英尺多一点。这事像儿戏一样简单。”

“他的年龄呢?”我问。

“嗨,如果一个男人不费多大劲就可以一跨四英尺半,他就不可能是一个干瘪老头儿。这人显然在花园小道上走过,那里有一个四英尺水洼,方头皮靴是一步跨过去的,而漆皮皮靴是绕过去的。这实在没有什么神秘可言。我不过是在应用我那篇文章中所说的几条观察和推理规则罢了。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那指甲,还有特里奇诺波里牌雪茄。”我说。

“墙上的血字是那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见墙上有清楚的划痕。如果那个人指甲经过修剪,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烟灰,烟灰颜色很深,而且呈片状,这是特里奇诺波里雪茄烟灰的特征。我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用这个题目写过一篇专题文章。我可以自信地说,我一眼就可以识别出各种名牌雪茄或烟叶的烟灰。这正是一个熟练的侦探与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之流的不同之处。”

“那红面孔呢?”我问。

“噢,那是一个比较大胆的设想,虽然毫无疑问我不会错。在现阶段,你不要问这个。”

我把手伸到额头上,“我头脑有点发晕,”我说,“你越想就越不可思议。这两个人,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怎么会到这间空屋来呢?那送他们来的车夫又怎么样了呢?一个人又怎么能强迫另一个服毒?地板上的血迹又从何而来?又完全没有抢劫的迹象;凶手为什么起杀机呢?那女人的戒指是哪里来的?尤其是这个第二者离开现场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个德文词“雷切”呢?我承认,我无法理解,怎样将这么多事实联系起来。”

我的同伴笑了笑,表示同意。

“你把案件的难点总结得简单明了,”他说,“虽然我对主要事实已确信不疑。但是,还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至于可怜的莱斯特雷德发现的血字,那是凶手想将警方引入歧途,以为这起凶杀是德国社会党人和秘密组织干的。那个词并不是一个德国人写的。如果你稍加注意就会知道那个字母A是仿造德文字体写的。而一个真正的德国人肯定会用拉丁文字体拼写。所以,我可以打保票,他不是德国人,而是一个拙劣的模仿者,露了马脚。这不过是一个诡计,想把我们的调查引上迷路。我不想对你谈这案子的更多情况了,医生。你知道一位魔术师一旦把他的技巧都说出来,就没有人称赞他了。如果我把我的工作方法过多地透露给你,你就会认为我不过是一位很普通的人。”

“我不会那样看的,”我回答道,“探案术终将会成为一门严格的科学,而你已经几乎做到这一点了。”

我的这番话和我说的诚恳态度使我的同伴高兴得两颊绯红。我早就看出一称赞他在探案术方面的造诣,他就很敏感,就像一个女孩子有人说她美丽而害羞一样。

“我再告诉你一件事,”他说,“漆皮皮靴和方头皮靴是坐同一辆马车到这里的,他们一道友好地走过那条园中小径,很可能还挽着手。他们进了屋里后,曾在屋里来回走动,或者确切些说,漆皮皮靴是站着,是方头皮靴在走动,我可以从脚印中看到这一点。而且,他越走越激动,因为他的步子越跨越大。他一直在讲话。显然,最终狂怒起来,然后,便发生了悲剧。现在,我把所知道的都对你说了,其余的仅仅是一些假定或推测。然而,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来开展工作。我们必须抓紧一些,因为下午我还要到哈利音乐会去听诺曼·尼罗达的演奏。”

我们交谈时,马车已穿过一条条肮脏的大街小巷。忽然,在一处最脏最偏僻的地方停了下来。车夫指着一排黑灰色砖墙中的一处小胡同说:“那边就是奥德利大院。你们返回时可以在这儿找到我。”

奥德利大院不是一个吸引人的所在。我们沿小巷来到一个用石板铺设的四方大院,周围全是破旧的住宅。我们穿过一群群蓬头垢面正在玩耍的孩子,钻过一排排褪色了的晾晒着的衣服,找到46号,门上铜牌刻着兰斯的名字。一问,才知道这位仁兄还在睡大觉。我们被请进朝外的一个小客厅里等候。

他很快就出来了,对打断他的好梦看上去有些不大高兴。“我已经在所里报告过了。”他说。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半镑小金币放在手里若有所思地玩弄着,“我们觉得最好还是听你亲口从头至尾叙述一遍。”

“我很高兴告诉你们我所知道的一切。”这位警察盯着那枚金币回答说。

“那就请你告诉我们事件发生的全过程,怎样讲都行。”

兰斯在一只马毛呢沙发上坐下,皱起眉头,像是下决心让自己不要遗漏任何细节。

“我从一开始讲罢,”他说,“我是从晚十点到早上六点值班。夜里十一点时,白哈特大街有人打架。除此之外,我这个辖区都很平静。一点开始下雨。我碰上哈里·默奇尔,他在荷兰林区执勤。我们站在亨里埃塔街拐角的地方闲聊了一会儿。那时,大概有两点或两点过一点儿,我想去巡视一下,看布里克斯顿路那边是否一切正常。那里道路泥泞不堪,万籁俱寂,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只有一两辆过往的马车。我边溜达边想,这时能喝上一杯热杜松子酒该有多好。忽然,眼前一亮,那幢屋子里透出一道道闪光。我知道劳里斯顿花园坊那两幢屋子无人居住。其中一幢的最后那位房客死于伤寒病,而房东始终没去清理阴沟。那灯光使我吃了一惊,怀疑出了什么事。当我走到门口……”

“你停了下来。然后,回头向花园门口走去,”我的同伴插话说,“你那是为什么?”

兰斯几乎要跳了起来,用非常惊愕的眼光盯着福尔摩斯。

“什么!一点没错,先生,”他说,“但是天晓得,你是怎么知道的。当我走近那扇门时,一切死一般寂静,我感到很孤独,我想最好还是找个陪伴。我并不害怕活人,但是,我想会不会是因伤寒病死去的那个房客在检查那个害了他的下水道,这个念头吓得我转身就走。我回花园门口张望默奇尔的提灯,但是,连他的影子也没有,也没见到别的什么人。”

“街里一个人都没有吗?”

“什么鬼影子都没有,先生,连一条狗都没有。于是,我壮了壮胆,走回去把门推开,屋里悄无声息。我走了进去,那光还亮着,是壁炉上发出的闪烁摇曳的烛光——一支红蜡烛——借助烛光,我看见……”

“好了,我知道你看见什么了。你绕着这间屋转了几圈,跪下来看了看那死人,接着,走过去推了推厨房门,然后……”

约翰·兰斯一下蹦了起来,满脸惊恐,眼露疑惑,“你躲在哪里看清这一切的?”他高声说,“看来你知道的比你该知道的多得多。”

福尔摩斯笑了,将他的一张名片隔桌丢给这位警察。“不要把我当凶手抓起来,”他说,“我也是猎狗,不是狐狸。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会告诉你的。你接着说吧,你后来又做了什么?”

兰斯又坐了下来,迷惑的表情仍未消失。“我走到花园口,吹响警笛,召来了默奇尔和另外两个警察。”

“那时街上还是空空的吗?”

“是的,正经人那会儿不会在街上了。”

“什么意思?”

这位警察抿嘴一笑,显得脸更宽了。“我这辈子见到的醉鬼多了,”他说,“不过,还从未见过醉成那个样子的家伙。我出来时,他正在花园门口靠在木栏上,拉开嗓门在唱哥伦比亚的星条旗哥伦比亚的星条旗,这里指美国国歌《星条旗永不落》。之类的东西。他站都站不起来,没救了。”

“他是怎样的一个人?”福尔摩斯问。兰斯对这样转移话题有些不耐烦。“他是一个不同一般的醉汉,”他说,“如果我们不是公务在身,会把他抓到所里去的。”

“他的相貌,他的衣着,你没有留意吗?”福尔摩斯急促地问。

“可以说,我确实注意到了。我和默奇尔想把他扶起来。他个子很高,红红的脸膛,脸下部裹着……”

“这就行了,”福尔摩斯高声说,“后来他怎样了?”

“我们正忙着,没再照管他,”警察压着嗓子说,“我敢打赌,他是自己走回家了。”

“他身上穿的什么?”

“穿着一件棕色大衣。”

“手上有一根马鞭吗?”

“马鞭?没有。”

“他把马鞭留在哪儿了,”我的同伴咕哝说,“那以后你没看见马车或听见有马车声音?”

“没有。”

“这枚金币是送给你的,”我的同伴说着拿起帽子站了起来。“兰斯,你在所里恐怕很难提升。你的脑袋既要用作装饰也要派点儿用场。昨夜你完全可以赢得警官头衔。你手里的那个男人正是这宗疑案的线索,我们正在找他。现在,来讨论这些已没用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这样的。走吧,医生。”

我们出去找我们的马车,离开了那位满腹狐疑,忐忑不安的警察。

“真是个蠢才!”在回家的路上,福尔摩斯愤愤地对我说,“瞧瞧,千载难逢的机会,却不去抓住他。”

“我也有点搞糊涂了。那个人的确和你脑子里那个角色吻合。不过,他走后为什么又回到那幢房子里来呢?这可不是罪犯的行为。”

“戒指,老兄,戒指。他是奔着那枚戒指回到那里的。如果我们别无办法捉到他,我们可以利用这枚戒指做诱饵让他上钩。我会抓到他的,医生,——我敢以二比一和你打赌。我应当感谢你。如果不是为了你,我很可能不会插手这件事,从而失去我最好的一次研究机会:猩红色的研究,对吗?为什么我们不该用有点儿艺术性的词儿呢?在无色的生活乱麻中有一根猩红色凶杀之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职责就是要发现它,把它分离出来,让它一时时地曝光。现在,回去吃午饭,然后,去听诺曼·尼罗达的演奏。她的弓法和指法都棒极了。肖邦那支小曲叫什么来着?她演奏得优美极了,特拉一拉一拉一利拉一利拉一莱。”

这位业余侦探往靠背上一靠,像只百灵鸟一样唱了起来。我却默默地琢磨着身旁这位男性的多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