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里斯顿花园坊之谜

应当承认,我对他的理论得到再一次证实感到十分惊讶,对他的分析能力的钦佩之情大增。然而,心中总还存有一点疑虑:会不会这整个过程是为了对我炫耀而事先安排的。可是,一转念又搞不懂,他这样做又可能有什么目的呢。我朝他看去,他已将信件读完,一双眼睛茫茫然若有所思。

“你究竟是怎样推断出来的?”我问。

“推断出什么?”他有点不耐烦地说。

“噢,你说他是个海军陆战队中士。”

“我没有时间纠缠这点琐事,”他粗声说,接着他似乎转过神来,笑了笑:“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不过,这也好。你真的看不出来那个人是个海军陆战队退伍中士?”

“看不出来。”

“这对我来说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可解释起来就不容易了。如果有人要你说明为什么2加2等于4,你会觉得为难,然而,你完全知道事实就是如此。即使隔着一条街,我也能看见他手背上纹着蓝色大锚。那就说明他曾当过海员。而他有军人的举止,军人的腮须,因此,我们就有了他曾是海军陆战队员的结论。他有些自尊和支配人的气派,你一定注意到他昂首挺胸,挥动拐杖的姿势。从他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沉着稳重的中年人——所有这些使我相信他曾是个中士。”

“真了不起!”我叫了起来。

“小事一桩,”福尔摩斯说得轻巧,可是,从他的表情看,我想,他对我的惊叫与钦佩之情显然很高兴。”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我错了——你瞧!”说着,他把信扔了过来。

“噢,”我才扫了一眼便叫道,“真可怕!”

“的确有些不寻常,”他平静地说,“请你大声把信念给我听听,好吗?”

这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

尊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里,布里克斯顿路拐角的劳里斯顿花园坊3号发生了一桩凶杀案。我们的一位执勤人员在凌晨两点左右看见该房有灯光。鉴于该房平日无人居住,故觉异常。执勤人员发现屋门大开,空**的前屋里有一具男尸。该尸衣着整齐,口袋里有几张名片,上面印着‘伊诺克·丁·德雷伯,克利夫兰,俄亥俄,美国’。现场无抢劫迹象,也无致死的证据。屋里有血迹,但未发现死者身上有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房,令人甚为不解,我们感到无从入手。如能劳您大驾,十二点以前亲临现场,我定在此迎候。在您回复之前,现场维持原样。若您不能前来,必将详情奉告于您。承蒙指教,不胜感谢。

您忠实的

托拜厄斯·格雷格森

“格雷格森是伦敦警察厅刑侦处最出色的侦探,”我的朋友说,“他和莱斯特雷德算是那一大群笨蛋中的佼佼者了。两个人都很机灵,精力充沛,可是他们因循守旧——过分因循守旧了。并且,还勾心斗角,像一对卖笑妇人一样相互嫉妒。如果他们都插手这个案件,那肯定会出些有趣的事。”

我对他若无其事的嘀咕感到愕然,“肯定一分钟也不能耽搁了,”我说,“要不要我给你叫马车?”

“我还没有决定去还是不去呢。我是世界上最不可救药的懒汉,我是说当我懒劲儿上来的时候,因为我也有敏捷神速的时候。”

“哎呀,这不正是你一直向往的机会吗?”

“我亲爱的朋友,这件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假定我把整个案子侦破了,但肯定其结果是功劳全归于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及其一伙儿。因为我只是一个非官方人士。”

“但是,他是在求助于你呀。”

“是的,他知道我比他强,当面他也承认这一点。但是,他宁肯割掉自己的舌头,也决不会在第三者面前承认这一点。不过,我们还是不妨去看看。我独自把事情查清。即使我得不到什么好处,也可以嘲弄嘲弄他们。走!”

他一反往常漠不关心的神态,匆忙穿上大衣。

“戴上你的帽子。”他说。

“你要我一起去?”

“是的,如果你没有别的事就和我走一趟。”

一分钟后,我们已坐上马车,直奔布里克斯顿路。

那天上午,阴霾多雾。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帷幔,看上去像是下面泥泞路面的反照。我这位同伴似乎心境特佳,唠唠叨叨地谈起意大利克雷莫纳克雷莫纳,意大利北部的一个小镇,著名小提琴产地。小提琴,以及斯特拉底瓦里斯斯特拉底瓦里斯,由闻名世界的意大利克雷莫纳小提琴制造家斯特拉底瓦里(Antonio Stradivari,1644—1737)制造的一种名牌小提琴。与阿马蒂阿马蒂,由斯特拉底瓦里的老师阿马蒂(Nicolo Amati,1596—1684),或由更早的克雷莫纳家族制造的一种名牌小提琴。小提琴的差别来。我一声没吭,因为天气沉闷,加之我们将去看那令人抑郁的案件,我开心不起来。

“你似乎没怎么去想这个案子。”我终于对他说,打断了他关于音乐没完没了的议论。

“还没有材料,”他说,“在没有全部证据之前就做推断是极大的错误。这会误导你的思路。”

“你很快就会得到你的材料了,”我用手指了指说,“这就是布里克斯顿路。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那房子就在那头。”

“对了。停,车夫,停下来!”我们离那还有一百码左右,他就坚持在这儿下车,然后,步行过去。

劳雷斯顿花园坊3号笼罩着一种不祥的恐怖气氛。在离街沿稍远处,共有四幢这样的房子。两幢住着人,两幢空着,3号就是空着的一幢。空房临街有三排空****的窗子,显得有些凄凉,几张“出租”招贴像白内障一样出现在布满灰尘的窗户玻璃上。每幢房子前面有一片小花园和街道隔开,园中散布着病态的植物。有一条黄色泥石小路穿越其中。由于整夜下雨,到处都泥泞不堪。花园有三英尺来高的围墙,顶上安着木栏。一位个子高大的警官倚墙伫立,旁边围着一小群好事者,正伸长脖颈,瞪圆眼睛,朝里面探望,想看看里面有什么动静,但却徒劳无获。

我原以为夏洛克·福尔摩斯会马上跑进屋里着手研究案情。而他好像没打算这样做。他那若无其事的举动在这个环境中显得装模作样,极不自然。他在人行道上踱来踱去,漫不经心地注视着地面、天空、对面的房子以及围墙上的木栏。经过一番观察之后,他才慢吞吞地沿着那小路,或者宁可说是沿着路边草地走去。他眼睛盯着地面,两次停下来,有一次竟笑了,并且,满意地喊出了声。潮湿的泥土地上有很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曾经走来走去,我看不出他怎么可能从中发现什么。然而,他那敏锐的洞察力我早已领教过了,我确信他肯定能够从中发现很多我看不到的东西。

在屋门口,一位手拿笔记本的高个儿白脸黄发男子接待了我们。他跑上前来紧紧握住我同伴的手说,“您能来真是太好了。所有的东西都维持原样。”

“除了那个!”我的朋友指着屋前小路说,“即使一群水牛走过,也不会弄得这么糟。毫无疑问,格雷格森,你肯定已经有自己的结论了,否则,你不会允许这一切发生的。”

“我在屋子里忙个不停,”他解释说,“我的同事莱斯特雷德先生在这儿,屋外由他照管。”

福尔摩斯瞄了我一眼,眉毛耸得高高的,讥讽似的说,“有了你和莱斯特雷德这样两个人物在场,第三者不会再有多少可发现的了。”

格雷格森搓搓双手,显得有些得意,“该做的我们都做了,然而,这个案子很古怪,我知道你会有兴趣的。”

“你没坐车来吗?”福尔摩斯问他。

“没有,先生。”

“莱斯特雷德也没有?”

“也没有,先生。”

“那么,我们进屋里看看。”他突然转过话题,走进屋里。格雷格森跟在后面,表情有些惊讶。

通过一个短过道便是厨房。过道木板地面布满灰尘,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扇显然已关闭有好几个星期了。另一扇里面是餐厅,也就是这起神秘案件发生的地方。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走在后面,走到死亡现场不免心里有些压抑。

那间屋很大,呈方形,由于没有家具而显得更加宽敞。墙上糊着廉价的墙纸,有些地方已经发霉,还有几处脱落下垂,露出黄色灰泥墙底。门对面有一个华丽的壁炉,炉框是白色人造大理石做的,炉台一端有一小截红蜡烛。屋里只有一扇窗户,脏不忍睹,使室内光线更加黯淡。到处是一片灰蒙蒙的色彩,加上积土尘封,更加重了这种压抑的色彩。

这一切是我后来意识到的。这之前,我的心思全集中在那个可怕的,孤零零地躺在地板上的死尸,只见他两眼瞪着褪了色的天花板。大约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肩膀,一头卷曲散乱的黑发和满脸粗短的腮须。他身着黑色厚绒呢短大衣和马甲,浅色长裤,白色硬领和袖口。一顶收拾整洁的大礼帽掉在他身边的地板上。他两臂摊开,双拳紧握,下肢交扣着,好像死前很痛苦。他绷紧的脸上有一种恐怖的表情,看上去像是愤恨。这种表情我还从未在活着的人脸上见过。这种狰狞凶恶的面孔,加上那低削的额头,扁平的鼻梁和外突的下巴,看上去简直和一只类人猿差不了多少。他那痛苦扭曲的极古怪的姿势,更令人毛骨悚然。我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人,但都不及伦敦市郊大道旁这所阴暗的屋子里所见的令人胆寒。

莱斯特雷德站在门口,像只消瘦的雪貂,他向我们招呼道,“这桩人命案肯定会引起轰动,先生,我算得上是一个老手了,可从未见过这等离奇的案件。”

“没有线索吗?”格雷格森问。

“一点儿也没有。”他应声说。

夏洛克·福尔摩斯走近死者,跪下来仔细查看,“你们肯定他没有伤口?”他指着地板上一个个血疙瘩和血点问道。

“肯定没有!”俩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那么,很自然,这些血是另一个人的——如果是谋杀,那就是凶手的。这使我想起1834年乌得勒支省的范·詹森死时的情景。格雷格森,记得那桩案子吗?”

“记不起来了,先生。”

“你真该去读一读。世界上本无什么新鲜事,前人早已做过。”

他一边说,一边用灵巧敏捷的手指在死者身上这里摸摸,那里按按,然后,又打开纽扣仔细查看,两眼露出我先前所提及的那种若有所思的神情。这一切很快就完成了,以致很难判断他的检查的细微程度。最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唇,然后,又看了看死者光亮的皮靴和靴底。

“他完全没被移动过吗?”他问。

“除了检查所需的移动外,再没动过。”

“你们可以把他送去停尸房,”他说,“没有什么要检查的了。”

格雷格森已准备了担架和四个人手。他一招呼,他们便走进屋来,将死者抬上担架,走了出去。当他们将他身子抬起时,一枚戒指抖落下来,在地板上滚动。莱斯特雷德拾起戒指,瞪大眼睛看着,有些迷惑不解。

“曾经有个女人来过,”他高声说,“这是女人的结婚戒指。”

他说着,把戒指放在手心里,递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看那只戒指。毫无疑问,这只朴素的金戒指曾戴在一位新娘的手指上。

“情况更加复杂了,”格雷格森说,“天知道,这个案子原来就够复杂的了。”

“你肯定这只戒指不会使案件简单化吗?”福尔摩斯评论说,“盯着戒指看是不会发现什么的。你们在他口袋里还找到了什么?”

“都在这儿,”格雷格森边说边指着楼梯底端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一只金表,号码是97163,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一条又重又结实的艾伯特金表链。一只金戒指,上面有共济会标志。一根金别针,上面是只哈叭狗头,眼睛是用宝石镶嵌的。一个俄国制造的皮名片夹,里面是伊诺克·丁·德雷伯的名片,和死者衬衣上的E·J·D一致。没有钱包,只有散装的一些零钱,共约7英镑13先令。有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卜迦丘(Giovanni Boccaccio,1313—1375),意大利著名小说家,著有《十日谈》等书。的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格森的名字,还有两封信,一封写给E·J·德雷伯,一封写给约瑟夫·斯坦格森。”

“是哪里写来的?”

“美国斯特兰交易所,交收信件人亲启。两封信都是由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涉及从利物浦启航的船期。很清楚,这位倒霉的家伙正打算返回纽约。”

“你们查过斯坦格森这个人吗?”

“我马上就着手调查,先生,”格雷格森说,“我在所有报纸上登了广告,还派了一个人去美国交易所,但他还没有回来。”

“你和克利夫兰方面联系了吗?”

“今天一早就拍了一封电报去那里。”

“你的电报是怎样讲的?”

“我们只讲了这件事情的详情,希望他们提供有关情报。”

“你没有询问在你看来是实质性问题的细节吗?”

“我提到了斯坦格森。”

“没有别的了?莫非就没有一个问题是这桩案子的关键?你不再拍封电报了吗?”

“该说的都说了。”格雷格森有点发火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暗自抿嘴一笑,他正打算说什么,莱斯特雷德忽然走了进来,刚才我们在大厅里说话时,他一直呆在前屋。此时,他搓着手,一副自负满足的神情。

“格雷格森先生,”他说,“刚才我有一个极重要的发现。如果不是我仔细检查那墙壁,它就可能被忽略了。”

这个小个子说着,眼睛闪闪发光,显然在极力抑制因觉得比同事胜过一筹的喜悦。

“过来,”他说完便匆匆走进前屋。屋里没有了那具尸体,空气清爽多了。“就站在那儿。”他说。

他在皮靴上擦燃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瞧这儿。”他得意地说。

前面我提到过部分墙纸已剥落了,这个角落里有一块墙纸剥落了,留下一方黄色的粗糙墙面。上面用血红色的字母胡乱拼成了一个词:

RACHE(雷切)

“你对这个词有什么看法?”这位侦探高声说,活像一个杂技演员在炫耀自己的技巧,“这个词被忽视了,因为这个角落最暗,谁也没有想着要来这边。凶手是用手指蘸着他或她的血写的。瞧,这里还有血沿墙壁往下淌的痕迹!无论如何,这次不可能是自杀。凶手为什么选择这个角落写这个词?这个我能告诉你们。看壁炉上那支蜡烛。当时蜡烛是燃着的。这样,这里就是屋里最亮的角落,而非最暗的地方。”

“你现在即便发现了这个词又有什么意义呢?”格雷格森不以为然地说。

“什么意义?噢,这意味着这个人想写一个女人的名字‘雷切尔’(RACHEL),但是,由于受到干扰没有来得及写完。你们记着,等案子弄清楚后,定会发现有一个叫雷切尔的女人与这宗案子有关。你完全可以发笑,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你可能机警聪明,但终究还是老猎狗管用。”

“实在抱歉,”我的同伴说,刚才他禁不住大笑起来,显然惹恼了这个小个子。“当然,你是我们几个人中间第一个发现这个词的,理所当然你有功劳。而且,像你所说的,这个词显然是这宗谜案的另一参与者所为。我还没来得及查看这间屋子。如果你允许的话,我现在就来查看。”

他说着,便掏出一个卷尺和一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一声不响地在屋里走来走去,有时停下,有时跪下,有一回还趴倒在地。他专心致志地工作着,不断低声地言语,好像我们这些人全不在场似的。他还不时发出惊叹声,咕哝声,他忽而吹口哨,忽而低声叫着,似乎得到了鼓舞和希望。看着他,不禁使我联想起训练有素的狐提犬狐提犬,一种训练有素的捕狐的大猎狗。在狐狸隐蔽的丛林里来回奔跑,狺狺狂吠直到它闻出猎物的踪迹才善罢甘休的样子。足有二十分钟时间,他在不断地查看,细心地测量着我完全看不见的什么印记之间的距离,有时,还莫名其妙地用卷尺在墙壁上测来测去。他小心地从地板上收集起一小撮灰土,将它放进一只信封里。然后,他用放大镜朝墙上那个字,挨个地仔细查看每一个字母。最后,他像是满意了,将卷尺和放大镜放回口袋里。

“有人说,天才有无限的耐力忍受折磨,”他笑了笑说,“这个定义并不好,但它确实适用于侦探。”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一直好奇地注视着他们这位业余同行的行为,多少觉得他有些多余。他们显然不了解,像我最初那样,其实福尔摩斯的每个细微动作,都有着确定的实际目的。

“你有什么想法吗?先生?”两人异口同声问道。

“如果我想要帮助你们,那不是要剥夺你们的功劳了,”我的朋友说,“现在你们干得很好,任何人来干这行都是自找麻烦,”他说这话时,声音充满讽刺的味道。他接着说:“倘若你们随时告诉我,你们侦查的进展,我将乐意给你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在这之前,我想找发现尸体的那位执勤警察谈谈。你们能告诉我他的姓名和地址吗?”

莱斯特雷德查了查他的笔记本说:“他叫约翰·兰斯,他现在不当班,你可以在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46号找到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走吧,医生,”他说,“我们去那里看看。”说着,他转过头来对着两位侦探:“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事,它可能对你们有帮助。这是一桩谋杀案。凶手是个男子,也有六英尺多高,正是当年,和他的身高相比,一双脚倒不大,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靴子,吸印度产的特里奇诺波里牌雪茄。他和受害者坐四轮马车来到这里,那匹马有三只旧蹄扣,右前蹄那只是新的。凶手极可能脸膛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些不过是几点启示,但对你们可能有帮助。”

莱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相互看了一眼,怀疑似的笑了笑。

“如果是谋杀,那是怎样个杀法?”莱斯特雷德问。

“毒药,”夏洛克·福尔摩斯粗声说完便走开了。“还有一件事,莱斯特雷德,”他走到门边忽然回过头来说,“‘雷切’这个词是德文‘复仇’,所以,你要为寻找那位‘雷切尔小姐’而浪费时间。”

说完这些,他便离开了,让他的两位对手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