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空手套白狼(一)

张四象回到家中,细想这件事情,越发觉得可笑。

怎么可能有人在三天之内挣上万两银子?

而且还是空手套白狼!

遥想自己顶风冒雪,见这个疯子,又是可气,又是可笑,忍不住对丁大掌柜吐槽道:

“我也是着了魔了,竟会相信此人!”

“东家,您也是着实被这沧盐拖的焦头烂额,这才信了那厮投进门中的那封信,如今私盐泛滥,土盐更是价贱,挤兑得官盐都售卖不出去。

直到今天市面上,私盐价已跌到每斤才不到三文,且还在掉价,官盐每引成本都得在四百五十文以上,加上运费咱怎么也得卖二千文,一两三钱银子以上,每斤至少得卖七文才堪堪回本儿,可这价钱快高出私盐三倍也不止,升斗小民当然愿去买私盐,长此以往,任谁手里的沧盐都得及早出手,砸在手里出不去,眼见越往后赔的越多,怎么会有人在此时节收购沧盐?”

丁大掌柜深深的叹了口气,满脸愁容的讲道。

张四象却眼眉一挑,沉思道:

“要说此人是个疯子,尽说疯话也不尽然,寻常泼皮无赖,怎会知道这盐行里的门道?

要说他不是个疯子吧,又怎么敢夸下海口?再说真要有那本事,挣了一万两银子,干点什么不好,非要来接这赔钱买卖?”

“问题的关键是,他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说要骗钱,可也骗不着啊,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丁大掌柜眉头紧皱,想不明白。

张四象说到这里的时候,双手抱住脑袋,凝神细想,忽得想起了什么,停下手来,神色恐极的讲:

“这个李守心啊,该不会是东厂的人吧?

我现在忽然想起二弟讲,高拱的复出就是一介平民,邵大侠,邵芳的人运作的,朝中盛传此人就是东厂的密探,是皇上想起用高拱,专门秘派此人给已赋闲在家的高拱通风报信!”

“这……”

丁大掌柜细思道:

“东家要是这么说,那就对上了,一个人的身上怎么可能聚齐这么多的疑点,又自相矛盾,我猜,朝廷也该注意到沧盐乱象,真要任私盐这么泛滥下去,谁还会经营赔钱的官盐?

明年沧盐盐商们要都退了窝本儿,大同,宣府那边的军粮,谁还会去送?

我猜此人应是皇上派出的厂卫,探知到底谁在扰乱沧盐市场?”

“你我讲的也只是猜测,皇上若有事关盐法的行动,二弟任户部侍郎,又怎会不知,又怎会不提前写信告知?

你先远远跟上,瞧他具体作什么就好,尽量别惊扰他!”

张四象吩咐道。

让张家主事人,张四象高度怀疑的堂堂东厂密探李守心,此时正抱着大黄狗在一间破茅屋里惨淡度日。

一人一狗,冰天雪地里互相取暖,尽管饿的肚子咕咕叫,李守心还不忘给大黄狗画大饼:

“狗兄,今夜,你可得帮我个大忙,帮好了,三天后,咱俩吃香喝辣自是不必说,蒲州城中你看上的母狗随便挑,随便上,可要事情办砸了,嗯,也好办,蒲州城中,有的是狗肉馆,清蒸,红烧,油炸,你可以任选一种归宿,我大不了再找狗弟!”

大黄狗气得直汪汪……

城外,雪夜。

乱葬岗上,坟头杂乱,雪惨白惨白,先人的骨殖到处散乱,惨黑惨黑的。

这地方,凡人大多只能来一次,且没有回程票。

李守心却来过无数次,因为他不是凡人!

他之所以不是凡人,因为他不是李守心,真正的李守心已经死了,三个月前就已经贫病交加,冻死在街头,被人扔在了乱葬岗上,连坑都懒得挖。

也幸亏没有给他挖坑,醒来后的李守心,其实已经不是他了。

他本是现代社会一位研究明史的杠精键盘侠,因为和清粉抬杠,触发痔疮而死,直接魂穿六百年,到了大明隆庆四年,附身在少年乞丐身上。

醒来后的他,发觉穿越以后,倒也没什么宏伟的大的志向,就想让自己在这个时代,活得舒服一点,而眼前的处境显然满足不了他。

他想要的,大黄狗给不了太多。

常人若去过乱葬岗,打死也不想再去,李守心不是常人,他前世是杠精。

杠精的特点就是爱较真,杠天,杠地,杠空气,与人杠,其乐无穷。

六百年风雨也递减不了他杠精特色,李守心认为,既然老天让自己重生在乱葬岗上,一定有其用意,苦苦思索三天后,他顿悟了。

连续几天来,他一直寻找乱葬岗上埋的至宝,薄皮棺材里的死尸。

确切的说,他找的是一种虫子,吃死人肉的蟋蟀。

打从西汉起,上至皇帝,下至平民,斗蟋蟀极其流行,到了大明朝,更是方兴未艾。

明宣宗朱瞻基,甚至被人戏称为蟋蟀皇帝,更是痴迷这游戏。

如今三天以后一万两银子的银票能不能挣到手,全看今天晚上了。

穿越以来,自己足足等了三个月,一来是为了等初雪降临,二来,也是为了一场斗蟋蟀的盛会。

关于这斗蟋蟀的盛会,官方史料几乎没有记载,只有他这个杠精明朝粉,不知从哪本野史当中看到,隆庆年间,各省总会为给隆庆帝选出一只最狠的斗虫,进贡到宫中。

这样的盛会大概每两年举办一次,届时会有人下注自己看好的虫,胜出者挣个万把两银子实在稀松平常。

自己上辈子也喜欢斗蟋蟀,而且是资深玩家,有自己独特的一套找虫的办法。

他上辈子曾找到一本古书,促织经,一本儿十分残破的古籍,是他花了五毛从地摊上淘换来的。

此书确切的年代不知,曾有人断定这书是宋版,可惜太烂,太破,不然也价值连城。

这书残缺的很厉害,只剩了中面几页,那上面记载,大凡食死人肉长大的虫子,不知比寻常虫子厉害多少倍,别看个子小,非常的凶残。

尤其食女尸的!

他之所以选中了大黄狗,就因为此狗是乱葬岗上特有的棺材狗。

棺材狗不同于普通狗,最大的特点在狗头上,长着一个巨大的瘤子,这瘤子比铜铁还硬,是专门为了进化出来,撞破棺材是吃死人的狗。

乱葬岗上都埋的是那些掏不起大价钱买好棺材的穷主,大都薄皮棺材,这种狗就是专门为撞破这种棺材吃到死尸,进化而来的棺材狗。

李掌柜骂他棺材狗也是因为宿主生前就跟这大黄棺材狗日日为伴,在乱葬岗上拣拾一些死鬼的陪葬铜钱过活。

薄薄的坟土下一具一具的棺材被大黄狗撞破,他还是没有找到让自己心仪的虫子。

吃死人肉的蟋蟀倒是不少,可知道这办法的人也很多,想必自己逮上这么几只蟋蟀过去,挣上几两银子那是可能的,想要最后胜出,挣个上万两银子,那就有点不大有保证了。

他要找的是一种终极的王虫,世上蟋蟀见了它,只有跪拜的份儿。

这玩意儿,只能看缘分,看运气,他一直相信自己的运气,不然怎么可能会穿越到明朝?

可是找遍整个乱葬岗,也没有找见那种古书上记载的王虫,在他快要失望时,大黄狗撞破一具棺材,准备随便抓一些吃死人肉的蟋蟀回去时,就听到旁边有嘶嘶声。

他连忙回头一看,竟然是一条赤红的毒蛇,从一具女尸身上爬出,扬起鲜红的三角脑袋,阴毒的看向自己,吓得他赶紧后退。

按说蛇到了冬天应该冬眠才对,这条蛇忽然醒了,真是莫名其妙。

大黄狗也感知到危险,一下子跑得远远的,根本不敢靠近。

自己刚才就没有注意到这具死尸的不同寻常,这是一具脸色发黑的女尸,浑身几乎都干瘪下去了,只有肚子鼓胀,却没想到居然是这条蛇在闹腾,从死尸的嘴里钻出,这情形让人看了头皮发麻。

他也很想跑,忽然想到了古书上的记载,心想真的是碰上了王虫?

他慢慢回过头来再看那条蛇,那条蛇的注意力显然不是自己,而是面前一只小如铜钱大小的蟋蟀。

刚才有点紧张,也没注意看,现在才发现那头蟋蟀,正趴在女尸肚子上,浑身紫红透亮,须发皆张,好像是个猛张飞。

再看那条蛇,从女尸嘴里钻出来的前半截身子,就已经超过那虫子很多倍了,昂起头来直立起身子,脑袋都顶到了棺材盖上,看这蛇的意思好像是并不是捕食,反而是如临大敌,慢慢的这条蛇所有的身子从女尸肚子里面全部钻出,足有三米多长,而那女尸高耸的肚皮也迅速干瘪了下去。

那条蛇一边与那只虫子对峙,一边竟慢慢向后退,等到后面大半截身子都钻出了棺材外,猛的就调头,像一只利箭一般,弹射出棺外。

他从来也没见过蛇会这样飞出来,吓得连忙后退,一屁股跌坐在雪地上,那条蛇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他面前,吓得他哇哇直叫,却看那条蛇,蛇头上竟然趴着那只红亮的蟋蟀,两只大牙狠狠的咬进蛇头里,不消片刻那接近三米长的红蛇,竟然痛苦的在雪地上来回扭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