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那天夜里我很晚才睡着。我想睡,但睡不着;想读书,却看不进去。最后我摸黑坐在窗口,望着雨点穿过路灯的光线。我坐在那儿浮想联翩。“年轻的思绪总是很长很长。”这句话是我在一首诗里读到的,然而只要你睡不着,外面在下轻柔的夜雨,无论你是什么年纪,思绪都有可能变得很长很长。

第二天上午十点左右,电话响了,我还没起床。TJ说:“有笔吗,老哥?快去拿笔来,我说你记。”他念出两个七位数的号码。“别忘了写718,因为必须先拨区号。”

“打过去会找到谁?”

“要是我第一次打给你的时候你在家,打过来就会找到我。哥们儿,你比好运气还难找啊!星期五下午我打给你,星期五晚上又打给你,昨天一天一夜不停打给你,直到半夜十二点才停下。你这人太难找了。”

“我出去了。”

“嗯,我多多少少猜到了。哥们儿,你派我跑的这一趟够带劲的。布鲁克林,走上几天也见不到头。”

“布鲁克林确实很大。”我附和道。

“大得毫无必要嘛。我去的第一个地方,坐地铁一直到终点站。车开到地面上,我见识了好多漂亮屋子,就像电影里的老镇子,完全不像纽约。我找到第一个电话亭,打给你,家里没人。然后我去找第二个电话亭,哥们儿,可真是让我一顿好找。我经过的几条街道,人们看我的眼神像是在问:‘黑鬼,你来这儿干什么?’虽说没人开口,但耳朵稍微尖一点儿就能听见他们在想什么。”

“你没遇到麻烦吧?”

“哥们儿,我从来不会遇到麻烦。知道我是怎么做的吗?麻烦还没找到我,我就已经瞅见它了。我找到了第二个电话亭,第二次打给你。没找到你,因为你不在家。于是我心想,哎,也许我离另一个地铁站比较近,因为我从刚开始下车的车站已经走出去几英里了。于是我走进一家糖果店,说:‘麻烦能告诉我最近的地铁站在哪儿吗?’知道我是怎么说的吗?告诉你吧,就像电视里的播音员。店里那老兄看着我说:‘地铁?’就好像他从没听见过这个词,他根本没法理解这个概念。于是我怎么来就怎么回,哥们儿,一直走到弗拉特布什线的终点,因为至少我还知道怎么去那儿。”

“我猜那儿本来就是最近的一个地铁站。”

“我猜你说得对,因为后来我看了看地图,确实没找到比它更近的车站。哥们儿,别离开曼哈顿的理由又多了一条:不管你在哪儿,附近肯定有地铁。”

“我会好好记住的。”

“真希望我打电话的时候你在家。我全计划好了,我把号码念给你,说:‘立刻打过去。’你拨号,我拿起听筒说:‘是我。’现在说给你听似乎没那么酷了,但当时我真是迫不及待。”

“看来那几部电话都标着号码。”

“哦,对了!我忘记说了。第二个电话亭,就是我千里迢迢走到韦特兰斯大道找到的那个,每个人看我的眼神都很奇怪的那个地方,那部电话标着号码。另一个电话亭,在弗拉特布什大道法拉格特路的路口,那部没有。”

“那你是怎么查到号码的?”

“哈,因为我有办法。我跟你说过,对吧?”

“不止一次了。”

“我是怎么做的呢?我打给接线员,说:‘哎,姑娘,怎么回事?这部电话上没标号码,我怎么知道我是从哪个号码打出去的?’然后她说什么她看不到我这部电话的号码,所以她也帮不了我。”

“似乎不太可能。”

“我也这么认为。我心想,他们有各种各样的设备,你打给查号台问一个号码,你还没说完他们就报给你了,怎么可能不知道你正在用的电话的号码呢?然后我心想,TJ你个白痴,他们去掉号码是为了对付毒贩,而你说话的语气和毒贩一模一样。于是我挂掉电话,重新拨0,那是个免费号码,你可以从早到晚打给接线员,一毛钱都不用花。而且你知道每次拨过去,接电话的人都不一样。这次换了个姑娘听电话,我去掉了声音里的所有街头腔,我说:‘小姐,也许您能帮我一个忙。我在公用电话亭里,我必须把号码留给办公室,让他们打给我,但有人用喷漆在电话上乱涂,所以我认不出号码到底是什么。不知道您能不能帮我查一下线路,然后把号码告诉我。’我都还没说完,她就已经把号码念给我听了。马特?妈的。”

录音切进来,要他继续投币。

“两毛五用完了,”他说,“我得再塞一个角子。”

“把号码给我,我打给你。”

“不行。我这会儿不在布鲁克林,也没打给接线员去骗这部电话的号码。”他投了一枚硬币,电话叮的一声响,“好了,可以继续聊了。不得不承认,我搞号码的办法挺狡猾的。还在吗?你怎么什么都不说了?”

“我惊呆了,”我说,“我不知道你还能那么说话。”

“你是说像正经人那么说话?我当然能了。我混街头不等于我什么都不懂。那是两种语言,你正在和一个双语混混聊天呢。”

“嗯,佩服之至。”

“是吧?我能去布鲁克林又活着回来,你肯定已经很佩服了。接下来要我做什么?”

“暂时没有。”

“没有?该死,肯定有点儿什么可以交给我的。这个活儿我做得不错,对吧?”

“岂止不错,而是了不起。”

“我是说,哥们儿,你不需要是火箭科学家也能找到去布鲁克林的路,然后再回来。但我从接线员那儿搞号码的招数相当酷,对吧?”

“那还用说。”

“所以我确实很有办法。”

“非常有办法。”

“但你今天还是没活儿可以交给我。”

“很抱歉,没有,”我说,“过上一两天再来问问我。”

“问问你?”他说,“哥们儿,要是你能在家让我问,我保证每天从早到晚都问你。知道谁该搞个寻呼机吗?哥们儿,你就该去搞一个。我可以呼你,然后你对自己说:‘肯定是TJ在找我,事情肯定很重要。’你笑什么?”

“没什么。”

“那你为什么要笑?我每天都打电话给你,因为我觉得你需要我帮你做事。不许顶嘴,哥说得对。”

“哈,押了个好韵。”

“就知道你喜欢,”他说,“特地留给你的。”

星期天下了一天雨,白天我基本上没出门。我开着电视,在ESPN转播的网球赛和另一个电视网转播的高尔夫球赛之间切换。有时候网球能吸引我的注意力,但今天不行。高尔夫球从来都没法吸引我的注意力,但景色优美,解说员也不像解说其他比赛的时候那么唠叨,因此我可以拿它当个消遣,同时脑子里想别的事情。

下午过了一半,吉姆·法布尔打电话取消了固定的周日晚餐。他妻子的一个亲戚过世了,他们必须去露个面。“咱们这会儿可以找个地方喝杯咖啡,”他说,“但外面的天气太糟糕了。”

于是我们打了十分钟的电话。我说我有点儿担心彼得·库利,说他也许会破戒喝酒或吸毒。“听他说海洛因的语气,”我说,“害得我都想试一试了。”

“我注意到过毒虫的这个特点,”他说,“他们说话都带有那种向往的语气,就像一个老人在谈论他失落的青春。你知道的,假如一个人想开戒,你是拦不住他的。”

“我知道。”

“你不是他的监督人吧?”

“不是,但他没有监督人。而且昨晚他把我当成了监督人。”

“还好他没有正式请你当他的监督人。你已经和他弟弟有职业往来了,在一定程度上也和他有关系。”

“我想到了这个问题。”

“但就算他开口,他也同样不会成为你的责任。你知道当一个好监督人的首要条件是什么吗?自己保持清醒。”

“我好像听说过。”

“多半是听我说的。但没人能让其他人保持清醒。我是你的监督人。我逼着你不碰酒了吗?”

“没有,”我说,“我能保持清醒,不是因为有你。”

“不是因为有我,还是因为烦我?”

“也许都有一点儿。”

“所以彼得的问题到底出在哪儿?觉得自己很倒霉,因为他不能喝酒或者打针?”

“对,基本上就是因为这个。另外,上帝让他很生气。”

“谁不呢?”

“因为什么样的上帝会允许那种事发生在他弟媳那么好的一个人身上?”

“上帝从古到今干的就是这种事。”

“我知道。”

“另外,他也许确实有理由。也许耶稣要她去做一束阳光。记得那首歌吗?”

“我好像没听过。”

“上帝做证,希望你永远不要听到我唱,因为我只有喝醉了才会唱这首歌。你觉得他会不会在和她睡?”

“我觉得谁会不会在睡谁?”

“和谁睡。你觉得彼得会不会在和他弟媳睡?”

“我的天,”我说,“我为什么要这么想?你的内心太扭曲了,你自己不知道吗?”

“都怪和我来往的某些人。”

“肯定怪他们。不,我不认为他在睡他弟媳。我认为他只是很难过,我认为他想喝酒吸毒,我希望他不要那么做。没别的了。”

我打给伊莱恩,说我有空和她一起吃晚饭,但她的朋友莫妮卡已经约好了要去她家。她说她们打算叫中国菜外卖,欢迎我过来,这样她们就可以多点几个菜了。我说我就免了吧。

“你担心我们两个闺密会咬一晚上的耳朵,”她说,“你担心得有道理。”

我正在看《六十分钟》的时候,米克·巴卢的电话打了进来,我看着电视和他聊了十几分钟。我一口气告诉他我如何订了去爱尔兰的机票又如何不得不取消行程。他说我没法过去固然可惜,但很高兴我找到了事情做,免得我闲得发慌。

我稍微说了几句我正在干什么,但没说雇我的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对毒贩没有任何同情心,偶尔靠闯进毒贩家抢现金来贴补开销。

他问纽约天气如何,我说下了一整天的雨。他说他那儿永远在下雨,他都不太记得太阳长什么样了。“对了,你有没有听说过?他们找到了耶稣是爱尔兰人的证据。”

“是吗?”

“当然了,”他说,“你想一想所有的事实。他和父母住在一起,直到二十九岁。在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个晚上,他还在外面和弟兄们喝酒。他认为他母亲是处女,而她,一个好女人,认为他是上帝。”

新的一个星期缓缓拉开帷幕。我继续一点一点啃库利的案件——这么说应该也没错。我想办法问到了办理莱拉·艾尔瓦雷斯凶杀案的一名警官的名字。她就是被弃尸格林伍德公墓的那个布鲁克林学院的学生。负责查案的不是七十二街分局,而是布鲁克林警察局的凶杀科。主导调查的是约翰·凯利警探,但我联系不上他,我也不想留下名字和电话号码。

星期一我见到了伊莱恩,她很失望,因为强奸案受害者没有把她的电话打得响个不停。我说她未必一定会收到任何消息,钓鱼有时候就是这样的,你必须往水里下许多个带饵的钓钩,而且有时候等上很久,鱼儿未必会咬钩。这才刚开始,我说。她找的那些人很可能会过了周末才开始打电话。

“今天已经过完了。”她提醒我。我说,就算她们开始打电话了,联系受害者肯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受害者也需要考虑几天才会下定决心打电话。

“或者决定不打。”她说。

星期二过去了,依然没有电话打进来,她更加气馁了。星期三晚上我打给她的时候,她非常兴奋。好消息是有三个女人打电话给她。坏消息是三个电话似乎都和杀死弗朗辛·库利的那伙凶手没关系。

一个女人在公寓楼走廊里被单独作案的犯人伏击。他强奸了她,抢走了她的手包。另一个女人从学校搭车回家,她以为邀请她上车的男人也是学生。他用刀逼着她去后座躺下,但她幸运地逃脱了魔爪。

“是个皮包骨头的小子,而且也是单独作案,”伊莱恩说,“所以我认为很难把他当作你的嫌犯。第三个电话是约会强奸,或者勾搭强奸,我不知道你们的正式叫法是什么。按照她的说法,她和一个朋友在桑尼赛德的一家酒吧勾搭上了两个男人。她们坐着男人的车去兜风,她朋友晕车,于是他们停车,让她下去吐。结果他们开车跑了,扔下她一个人蹲在路边。你相信会有人做出这种事吗?”

“嗯,确实不太体贴,”我说,“但这么做好像不叫强奸吧。”

“哈哈,很好笑。还没完呢,他们又开车转了一会儿,然后回到她家,他们想和她发生性关系,她说没门儿,你们当我是什么样的女人?等等等等,最后她同意和他们中的一个睡,就是和她凑一对儿的那个男人,另一个可以在客厅里等,但那位老兄没有等。他们搞得正起劲的时候,他走进来看,然后可想而知,那就像是火上浇油。”

“然后?”

“说她被强奸了?”

“嗯,我同意这是强奸。情况从‘求求你’升级到‘让我爽一爽,否则我就踢掉你的满嘴牙’,因此要我说,这够得上强奸的标准了。”

“嗯,对,只要有强迫的情节就算。”

“但听上去不像我们要找的犯人。”

“是啊,完全不像。”

“万一你想继续调查,我也记下了她们的号码,我说假如制作人决定跟进,我们会打电话给你的,主要是这个项目现在还没完全定下来。我没说错吧?”

“非常正确。”

“所以尽管我没得到任何有用的情报,但能接到三个电话还是挺鼓舞人的,对吧?明天说不定还会有人打进来。”

星期四有一通电话,刚开始似乎挺有希望。受害者是个三十岁刚出头的女人,在圣约翰大学念研究生,她在校园内的一个停车场开锁上车的时候,三个男人用刀挟持并绑架了她。他们和她一起上车,开车来到坎宁安公园,强奸了她,从头到尾一直用一把或多把刀指着她,威胁她如若不从就以各种手段伤害她的身体,事实上也确实划破了她的一只胳膊,尽管很可能只是个意外。完事后,他们把她扔在公园里,开着她的车逃跑了,事发七个月后,她的车依然没有被找回来。

“但不可能是他们,”伊莱恩说,“因为这伙人是黑人。大西洋大道那伙人是白人,对吧?”

“对,目击者在这一点上的说法是一致的。”

“嗯,这伙人是黑人。我反复提到肤色,你明白的,她肯定认为我种族歧视之类的,或者怀疑她种族歧视,或者天晓得什么。否则我为什么这么在意强奸犯的肤色呢?但当然了,从我的角度来看,肤色的问题至关重要,因为这意味着她就被排除出了我们的目标范围。除非在去年八月到现在的某个时间里,他们想到了能改变肤色的好办法。”

“要是他们研究出了这个,”我说,“那可比四十万美元值钱多了。”

“说得好。总之,我觉得我在犯傻,但还是记下了她的名字和号码,说假如公司给我们的项目开绿灯,我们就会联系她的。想听点儿好玩的吗?她说无论会不会有结果,她都很高兴能打电话给我,因为聊一聊这件事对她有好处。事情刚发生的那段时间,她讲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去做了心理治疗,但最近很少会提起那段经历了,说出来对她有好处。”

“这肯定让你感觉很愉快。”

“是的,因为直到那一刻,我一直觉得很愧疚,因为我打着拍电影的幌子哄骗她讲述可怕的经历。她说她很容易对我打开心扉。”

“嗯,某位记者觉得一点儿也不稀奇。”

“她以为我是心理医生。我猜她都想问能不能每周来找我做一次治疗了。我说我是制片人的助手,需要的技能和心理医生差不多。”

同一天,我终于联系上了布鲁克林警察局凶杀科的约翰·凯利警探。他对莱拉·艾尔瓦雷斯的案件记忆犹新,说那是一场可怕的惨剧。她是个漂亮姑娘,认识她的人都说她为人很好,学习认真。

我说我在写一篇报道,主题是被抛弃在不寻常地点的尸体,我问发现尸体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尸体存在任何不寻常的情况。他说尸体受到了损毁,我问他能不能透露点儿细节,他说恐怕不行。部分原因是他们还在对案情的某些方面保密,部分是不希望伤害她家里人的感受。

“相信你能理解。”他说。

我试了另外两条路,结果在同一堵墙上碰了壁。我说完谢谢,正要挂电话的时候,忽然灵光一闪,问他有没有在七十八街当过差。他问我问这个干什么。

“因为我认识这么一个约翰·凯利,”我说,“但我觉得你应该不是他,因为他现在肯定早就过了退休年龄。”

“那是我父亲,”他说,“你说你叫斯卡德?你是干什么的,记者?”

“不,我也曾是警察。我在七十八街待过一段时间,后来我转到曼哈顿的第六大道分局,在那儿当上了警探。”

“什么,你当过警探?现在居然去码字了?我父亲总说他要写书,但从来都只是说说而已。他退休都……哎呀……已经快八年了。他去了佛罗里达,在后院种葡萄柚呢。我认识的很多警察都在写书,或者号称在写,或者在考虑写书,但你真的在写?”

现在该换挡了。“不。”我说。

“什么意思?”

“那是瞎编的,”我承认道,“我在当私家侦探,自从离开警局,我就做这一行了。”

“所以你想知道艾尔瓦雷斯的什么情况?”

“我想知道尸体受到了什么样的损毁。”

“为什么?”

“我想知道是否牵涉到肢解。”

一阵停顿,长得让我开始后悔不该朝这个方向打探情况。然后他说:“先生,你知道我想知道什么吗?我想知道你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皇后区一年多以前发生过一起案件,”我说,“三个男人在伍德黑文的牙买加大道上绑架了一名女性,把尸体扔在森林公园的高尔夫球场上。他们还切掉了她的两根手指。”

“你有理由认为是同一伙人杀了这两个女人?”

“不,但我有理由认为杀害戈特斯坎德的凶手不会只杀一个。”

“那是皇后区的受害者吗?戈特斯坎德?”

“对,玛丽·戈特斯坎德。我想把杀害她的凶手和其他案件联系起来,艾尔瓦雷斯似乎可能性很大,但我只知道报纸上登出来的情况。”

“她也被切掉了手指。她还少了一个**。”

“你说什么?”

“艾尔瓦雷斯。凶手割掉了她的一个**。法医说从流血的情况来看,她当时还活着。”

“我的上帝啊。”

“我想逮住那伙王八蛋,明白吗?在凶杀科做事会让你想要捉拿所有的凶手归案,因为根本不存在情节轻微的杀人案,但有些案件会特别感染你,而这个案件就感染了我。我们查得非常认真,我们核查她的一举一动,我们找认识她的每一个人问话,但你也了解这种案件的情况。受害者与凶手之间没有联系,也几乎没有物证,你查到一定程度就查不下去了。现场的证据很少,因为他们是在其他地方残害她的,事后才把尸体扔在墓地。”

“报纸上登了。”

“戈特斯坎德也是这样?”

“对。”

“要是我知道戈特斯坎德——你说那是一年多以前?”我把日期报给他。“所以线索一直在皇后区的一个案卷里,但我怎么可能知道呢?两具尸体的手指都被切掉,而我只能坐在这儿抠屁股——我不是存心这么说的。真见鬼。”

“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希望对我有帮助。你还知道什么?”

“没有了。”

“要是你在隐瞒——”

“关于戈特斯坎德,我只知道她案卷里的情况。关于艾尔瓦雷斯,我只知道你刚刚告诉我的情况。”

“你和这件事的联系在哪儿?我说的是你的个人联系。”

“我刚刚说过了,我——”

“不,你别打岔。你为什么感兴趣?”

“这是保密的。”

“狗屁保密。你无权隐瞒情况。”

“我没有隐瞒。”

“嗯,那你的行为叫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说:“我认为我把能说的都已经说完了。我对戈特斯坎德和艾尔瓦雷斯这两起案件都没什么特别的了解。我读过其中一起的案卷,你告诉了我另一起的情况,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

“你为什么会去读案卷呢?”

“一年前的一篇新闻报道。我打给你是因为另一篇新闻报道。就这么简单。”

“你有个客户,你在为他打掩护。”

“就算我有客户,他也绝对不是犯人。另外,在我看来,他是谁只关我自己的事情。你难道不想对比一下这两个案子,看看能不能找到破案的契机?”

“想,我当然会去那么做了,但我也想知道你的动机。”

“并不重要。”

“我可以传唤你,或者派人去接你,你难道喜欢我对你动真格的?”

“你当然可以,”我赞同道,“但除了我已经告诉你的,你什么都不会问出来。你可以浪费我的时间,但同时也会浪费你自己的时间。”

“你好大的胆子,这一点我必须承认。”

“嘿,别生气嘛,”我说,“现在你知道了一些在我打电话给你之前你不知道的事情。要是你想拿我泄愤,你当然有资格这么做,但有什么意义呢?”

“那我该说什么,谢谢你?”那当然很好,我心想,但没说出口。“算了,”他说,“但你最好留个地址和电话,万一我有事想找你呢。”

我犯的错误是我把名字告诉了他。我可以试试看他这个警探够不够格,会不会翻开曼哈顿黄页查我的名字,但有什么必要呢?我把地址和电话号码报给他,说我很抱歉,无法回答他所有的问题,但我毕竟要对客户承担我应尽的义务。“假如我还是警察,碰到这种事也会生气,”我说,“所以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但该做的事情我还是要做。”

“哈,这句台词我以前听到过。好吧,也许两个案子确实是同一伙凶手所为,也许对比一下确实能找到突破口。那样倒也是好事。”

这是他会说的最接近“谢谢你”的话了,我乐于以此为这次交谈画上句号。我说那样当然很好,然后祝他好运。我请他替我向他父亲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