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天是星期四。星期一我吃完午饭回来,前台有我的一通留言。上面写着:请致电彼得·咖喱。底下的号码是718打头的,所以不是从布鲁克林就是从皇后区打来的。我不记得我在布鲁克林或皇后区认识一个叫彼得·咖喱的人,事实上我在任何地方都不认识姓这个的人,但我不认识的人打电话给我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我上楼回到房间里,拨通了字条上的号码,接电话的是个男人。我说:“咖喱先生?”

“哪位?”

“我叫马修·斯卡德,有人留口信叫我打给你。”

“有人留口信叫你打给我?”

“是的。上面说你是十二点一刻打进来的。”

“你说你找谁来着?”我又念了一遍名字,他说,“哦,我知道了,你就是那个侦探,对吧?是我哥哥打给你的,我哥哥彼得。”

“上面说是彼得·咖喱。”

“等一等。”

我等着,过了一会儿,另一个声音说:“马特,我是彼得。”这个声音与前一个很像,但稍微低沉一点儿,也稍微柔和一点儿。

“彼得,”我说,“我认识你吗,彼得?”

“对,咱们互相认识,但你未必知道我叫什么。我算是圣保罗教堂戒酒会的常客,呃,五六个星期前主持过一场活动。”

“彼得·咖喱?”我说。

“是库利,”他说,“我是黎巴嫩裔,我想想该怎么形容一下我自己。我戒酒一年半了,住在西面五十五街的一家寄宿公寓里,我当过信使和快递员,但我的本业是电影剪辑,只是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回去——”

“你的人生故事里有很多毒品。”

“没错,但最后真正打倒我的还是烈酒。想起来我是谁了吗?”

“嗯。你发言的那天晚上我也在。只是我一直不知道你姓什么。”

“规定里也没说我要报上全名。”

“所以,彼得,有什么事吗?”

“我希望你能过来一趟,和我,还有我弟弟聊聊。你是侦探,我认为我们需要的就是个侦探。”

“能大致说说是什么方面的事吗?”

“呃——”

“不方便在电话上说?”

“最好别在电话上说,马特。总之这是侦探的工作,而且非常重要,无论你开价多少,我们都愿意。”

“呃,”我说,“彼得,但我不知道我现在能不能接活儿。事实上,我刚计划好要外出,就这个周末,飞海外。”

“去哪儿?”

“爱尔兰。”

“听上去很不赖,”他说,“但你看,马特,就麻烦你来一趟吧,听我们说说是怎么一回事?你听完,要是你觉得你无能为力,我们也不会埋怨你,我们会按时间付你咨询费和你的来去车钱。”他弟弟在他背后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然后彼得说:“我会告诉他的。马特,凯南说我们可以开车过去接你,但还是必须回来谈,所以我认为你直接叫出租车比较快。”

我忽然意识到这个当信使和快递员的人开口闭口都是出租车,然后他弟弟的名字勾起了我某种回忆。我说:“彼得,你不止有一个弟弟吧?”

“不,就这一个。”

“我记得你在介绍个人情况的时候提过他,好像和他的行当有关系。”

一阵停顿。然后,彼得说:“马特,我只求你过来一趟,听我们说说情况。”

“你们在哪儿?”

“你熟悉布鲁克林吗?”

“那我必须死了才行。”

“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想到什么就说出来了。一个很有名的短篇小说,《只有死者才熟悉布鲁克林》[1]。我以前算是挺熟悉布鲁克林的某几个片区。你们在布鲁克林的哪儿?”

“湾脊区,殖民路。”

“那就简单了。”

他报上地址,我记了下来。

R线地铁,当地人叫它BMT[2]百老汇线,从牙买加区的一百七十九街一直开到布鲁克林西南角,终点站离韦拉扎诺海峡大桥只有几个街区。我在五十七街第七大道路口的车站上车,在终点站前的两站下车。

有些人坚持说一旦离开曼哈顿,你就离开了纽约市。他们错了,你只是来到了这座城市的另一个部分,但毫无疑问,差异相当明显。你闭着眼睛也能觉察到,能量等级不一样,连空气都不再充斥着那种紧迫感了。

我在第四大道上走了一个街区,经过一家中国餐厅、一家韩国果蔬店、一家场外赌马店和两家爱尔兰酒吧,然后拐上殖民路,很快就找到了凯南·库利家。他家在一片独门独户的住宅区里,这方正敦实的建筑物像是修建于两次世界大战之间。门前有一小块草坪,半段木台阶从地面通向正门。我爬台阶走到门口,按响门铃。

彼得开门请我进去,领我来到厨房。他把我介绍给他弟弟,他弟弟起身和我握手,然后示意我坐下。他没有坐下,而是走到炉台前,然后转身看着我。

“谢谢你肯跑这一趟,”他说,“斯卡德先生,在开始之前,介意我提两个问题吗?”

“完全不介意。”

“先喝点儿什么?不是喝一杯的那种喝,我知道你和彼得是在戒酒会认识的,但我有现成的咖啡,还有软饮料。咖啡是黎巴嫩人的喝法,大体而言很像土耳其人或亚美尼亚人的咖啡,非常浓,劲儿很大。要是不想喝,我还有一罐尤本速溶咖啡。”

“黎巴嫩咖啡听上去就很好。”

味道也很好。我喝了一口,他说:“你是侦探,对吧?”

“没有执照。”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没有正式身份。我偶尔为一家大型事务所做按次计酬的活儿,在这种情况下,我用他们的执照办事,但除此之外,我就只能以非正式的私人身份做事了。”

“而你曾经是警察。”

“没错。好些年前了。”

“嗯,警员或便衣,还是什么?”

“我曾经是警方的侦探。”

“所以是有金色盾徽的了?”

“没错。我在格林威治村的第六分局干了几年,在此之前我在布鲁克林待过一小段时间。七十八分局,管的是公园坡和从那儿往北的一块地方,也就是所谓的博伦姆山。”

“嗯,我知道那地方。我就是在七十八分局的辖区长大的。知道卑尔根街吗?就在邦德街和内文斯街之间。”

“当然。”

“我和彼得就在那儿长大。法院街和大西洋大道有几个街区,你在那儿能见到很多中东人。黎巴嫩人、叙利亚人、也门人、巴勒斯坦人。我妻子是巴勒斯坦人,她父母住在总统街上,旁边就是亨利街。那是南布鲁克林,不过现在大家都叫它卡罗尔花园。咖啡怎么样?”

“很好。”

“还要加的话,说一声就行。”他开口想说什么,但又停下了,扭头望向他哥哥。“我不知道,哥们儿,”他说,“我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

“老弟,你有话直说好了。”

“我真的不知道。”他转向我,把一把椅子掉转过来,然后倒骑在上面,“情况是这样的,马特。我可以叫你马特吗?”我说当然可以。“情况是这样的。我想知道的是,假如我告诉你一些事情,我需不需要担心你会去告诉其他人。其实说到底,我就是想知道你在多大程度上还算是个警察。”

这是个好问题,我自己也经常琢磨这个问题。我说:“我当了许多年警察。自从离开警队,每年我身上警察的成分就会少一点儿。你想问的是无论你对我说什么,我能不能保守秘密。从法律的角度说,我没有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你对我说的话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另一方面,我也不是一名执法人员,因此我并不比普通市民更有义务要上报我所获知的消息。”

“所以结论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结论是什么。结论似乎可以变来变去。我不可能为了让你安心而承诺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你会对我说什么。我大老远跑到这儿来是因为彼得不肯在电话上多说话,现在我来了,你似乎还是什么也不想说。也许我应该回家才对。”

“也许你确实应该回家。”他说。

“老弟——”

“算了,”他说着站了起来,“主意确实不错,哥们儿,但行不通。我们自己去找他们吧。”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卷钞票,剥出一张一百美元,隔着桌子递给我。“这是来回车费和咨询费,斯卡德先生。我很抱歉害得你大老远地白跑一趟。”我没有伸手去拿,他说,“看来你的时间比我想象中的更值钱。拿着,别生气,可以吗?”他又加了一张,但我还是没有伸手去拿。

我向后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你什么都不欠我的,”我说,“我不知道我的时间值多少钱。谢谢你请我喝咖啡,就当咱们扯平了吧。”

“你就收下钱吧。老天在上,出租车跑个单程都要二十五美元了。”

“我是搭地铁来的。”

他瞪着我:“你是搭地铁来这儿的?我哥哥不是叫你坐出租车吗?省那点儿小钱干什么,况且出钱的还是我!”

“把你的钱收起来吧,”我说,“我搭地铁是因为那样更方便,也更快。库利先生,我怎么从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是我的事,而我怎么做事我自己说了算。你别教我怎么在城里跑来跑去,我也不会教你怎么做毒品生意。”

“我的天!”他说。

我对彼得说:“很抱歉,咱们浪费了彼此的时间。谢谢你能想到我。”他问我需不需要他送我回曼哈顿,或者至少送我去地铁站。“不了,”我说,“我想在湾脊区走一走。我好几年没来过这儿了。有次办案子的时候我来过离这儿只有几个街区的地方,就在殖民路上,不过要再往北一点儿。一个什么公园对面。‘鸮首公园’,好像叫这个名字。”

“离这儿八个还是十个街区。”凯南·库利说。

“应该是吧。雇我的那个家伙被控杀了他妻子,我帮他洗清了罪名。”

“所以他是无辜的?”

“不,他确实杀了他妻子,”我说,想起了整个事件的经过,“但当时我不知道。我是事后才发现的。”

“但你已经无能为力了。”

“不,当然有办法,”我说,“汤米·蒂拉里,他叫这个名字。我忘记他妻子叫什么了,不过他女朋友叫卡罗琳·奇塔姆。她死了,他因此进了监狱。”

“他女朋友也是他杀的?”

“不,她是自杀的。我把现场布置得像是谋杀,而且布置得会让警察去抓他。我帮他脱了一次罪,但他应该获罪的,所以陷害他一次似乎挺公平。”

“他被判了多少年?”

“能多久就多久。不过他死在了监狱里。有人一刀捅死了他。”我叹了口气,“我本来还打算从他家门口路过,看看能唤起多少回忆,但回忆似乎全都自己跑回来了。”

“让你觉得不舒服吗?”

“你是说回忆吗?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我能想到很多更让我不舒服的事情。”我用视线扫了一圈,寻找我的大衣,然后想起来我没穿来。外面已经是春天了,天气适合穿运动夹克,不过晚上温度会降到四十华氏度[3]以下。

我走向房门,他说:“斯卡德先生,请稍等一下。”

我扭头看着他。

“我刚才脑子乱了,”他说,“对不起。”

“没什么好道歉的。”

“不,我应该道歉。我没控制住自己。你别往心里去。今天早些时候我砸烂了一台电话,我拨号,对方占线,我顿时暴怒,抓着听筒往墙上砸,直到外壳碎得稀烂。”他摇摇头,“我从没这样过。我的弦绷得太紧了。”

“最近这种事很常见。”

“是啊,我猜也是。前几天有人绑架了我妻子,他们把她分尸后塞进一辆车的后车厢里,算是把她还给了我。也许其他人的弦绷得也有这么紧。我反正不知道。”

彼得说:“老弟,别激动——”

“没事,我不激动。”凯南说,“马特,你稍微坐一会儿。听我从头到尾把整件事说给你听,然后你再决定还想不想走,就当我前面什么都没说过。我不在乎你会不会去告诉别人。我只是不想把这件事大声说出来,因为一说出来,事情就会变得太真实,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对吧?”

他一五一十地说给我听,大致就是我前面叙述的那个经过,只不过我补充了一些在后来调查时发现的细节,但库利兄弟自己已经挖掘出了相当可观的事实。星期五,他们找到了她的丰田凯美瑞,车还停在大西洋大道上,他们通过她停车的位置知道了她去过阿拉伯美食世界,而后车厢里的购物袋证明她去过达戈斯蒂诺超市。

他说完,问我要不要再喝杯咖啡,我拒绝了,接受了一杯苏打水。我说:“我有几个问题。”

“问吧。”

“尸体是怎么处理的?”

两兄弟交换了一个眼神,彼得示意凯南告诉我。凯南深吸一口气,说:“我有个表哥,他是兽医,开了家宠物诊所,在——呃,在哪儿并不重要,总之在老城区。我打电话给他,说我需要单独借用一下他的工作场所。”

“那是什么时候?”

“我打电话给他是星期五下午,星期五晚上他把钥匙给我,我们去了一趟那地方。他有个装置,简而言之就是个焚化炉,用来火化经他安乐死的宠物。我们把……我们把——”

“别激动,老弟。”

他不耐烦地摇摇头:“我没事,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们警察是怎么说的?我们把碎块,弗朗辛的碎块带过去,然后火化了她。”

“你们拆开了所有包裹——”

“没有,为什么要拆开呢?胶带和塑料袋反正都能烧掉。”

“但你确定就是她吗?”

“是的,我们拆开了足够多的包裹,为了……确定。”

“这都是我必须问的问题。”

“我明白。”

“重点在于没有留下尸体,是这样吧?”

他点点头。“只有骨灰,还有一些骨头的碎片,剩下的就是这些。想到火化,你会以为最后只剩下粉末一样的骨灰,就像从炉膛里清出来的煤灰,但其实不是这样的。他还有个辅助装置,用来把骨头碎片碾成粉,这样你拿到手的骨灰就没那么扎眼了。”他抬起眼睛看着我,“我上高中的时候,每天下午在卢那儿帮忙。我不会说他的全名叫什么。就算说了又有什么区别?我父亲希望我当医生,他觉得这样能提前锻炼我。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用,但我很熟悉诊所和那儿的设备。”

“你表哥知道你为什么要借用他的诊所吗?”

“人们只知道他们想知道的事情。他肯定不会觉得我半夜溜进去是为了给自己打狂犬病疫苗。我们在店里待了一整夜。他的焚化炉是宠物尺寸的,所以我们必须分几批烧,中间还必须等炉子冷却。我的天,光是想一想,我就要死了。”

“对不起。”

“不是你的错。卢知道我用了炉子吗?我猜他肯定知道。他肯定很清楚我做的是什么行当。他很可能以为我杀了个竞争者,想要毁尸灭迹。人们成天在电视上看这种东西,以为世界就是这么运转的。”

“他没有反对?”

“我们是一家人。他知道我有急事,也知道这不是可以商量的事情。另外,我给了他一些钱。他不想要,但他有两个孩子在上大学,所以他怎么可能不拿?而且钱并不多。”

“多少?”

“两千美元。就葬礼来说,开销相当低了,对吧?我是说,买一口棺材都有可能不止这个价。”他摇摇头,“我把骨灰装在一个铁皮罐里,锁进楼下的保险箱。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它,完全不清楚她会希望我怎么做。我们从没讨论过。天哪,她才二十四岁,比我年轻九岁,准确来说,是八岁十一个月。我们结婚两年了。”

“没有孩子?”

“对。我们打算再等一年,然后——唉,我的天,太可怕了。介意我喝一杯吗?”

“不介意。”

“彼得也这么说。妈的,我不喝。星期四下午我和绑匪在电话里谈完后喝了一杯,接下来就再没碰过酒瓶。我会有冲动想喝酒,但我每次都能克制住。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我想感受这一切。你认为我做得不对吗?带她去卢的诊所火化。你认为我做错了吗?”

“我认为这是不合法的。”

“嗯,对,不过我不怎么在乎这方面的问题。”

“我知道你不在乎。你只是想让她走得体面一点儿。但在这个过程中,你也销毁了证据。对那些知道该往哪儿看的人来说,尸体保留了大量的信息。你把尸体烧成骨灰和骨头碎片,这些信息就全都丢失了。”

“这重要吗?”

“也许有助于知道她是怎么死的。”

“我不在乎这个。我只想知道是谁干的。”

“知道了前者,也许就能知道后者。”

“所以你认为我做错了。天哪,我不可能打电话给警察,把一麻袋碎肉交给他们,说:‘这是我妻子,好好照顾她。’不,我绝对不会报警,混我这一行的不可能报警。但假如我打开那辆天霸的后车厢,她整个人躺在那儿,尽管死了,但尸体是完整的,那么我也许还有可能会报警。但像这样——”

“我能理解。”

“但你认为我做错了。”

“你做了你不得不做的事情。”彼得说。

难道每个人不都是这样吗?我说:“我这人不太知道对错。换了我,很可能也会这么做,尤其是假如我有个家里有焚化炉的表哥。但我会怎么做并不重要。反正你已经这么做了。现在的问题是,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接下来?”

“这是个好问题。”

但这不是唯一的问题。我问了许许多多的问题,而且大多数问了不止一遍。我让这两个人翻来覆去讲述事情的经过,在记事本上做了许多笔记。最后我发现,弗朗辛·库利的尸块似乎是整件事里唯一可供查证的证物,而它们已经化作了青烟。

等我最终合上记事本时,库利两兄弟坐在那儿等我发话。“从表面上看,”我说,“他们相当谨慎。他们写了个好剧本,然后从头演到尾,没有向你们泄露有关他们身份的任何线索。就算他们在某处留下了蛛丝马迹,目前也还没有浮现出来。超市或大西洋大道的停车地点也许有人见到了什么,能认出某个绑匪或瞥见了车牌号,花些力气去寻找这样的证人也许是值得的,但目前证人是否存在还说不定。很可能根本不存在任何目击者,或者他见到的东西不构成任何线索。”

“你的意思是我们没希望了?”

“不,”我说,“我完全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假如想要调查,就必须在他们留下的线索之外做工作。一个起点是他们弄走了四十万美元。他们有可能做两件事,两者都有可能引起注意。”

凯南思考了一下。“花钱是其中之一,”他说,“还有一件呢?”

“吹嘘。混黑道的人就喜欢吹嘘,尤其是有事情可以夸耀的时候,有时候他们会在乐于出卖消息的人面前吹嘘。诀窍在于要把风声放出去,让这些人知道谁想买消息。”

“而你已经有主意了?”

“我有很多主意,”我承认道,“前面你问我在多大程度上还是个警察。我不知道,但我解决这种问题的方法还是我戴警徽那会儿的老套路,我会翻来覆去地琢磨案子,直到我能找到某个切入点。碰到这种案子,我立刻就能想到好几条不同的调查路线。这些路线完全有可能到最后都走不通,但每一个方向都依然值得一试。”

“所以你想查查看?”

我低头看记事本,说:“嗯,我有两个问题。前一个我好像在电话上对彼得说过。本周末我应该去爱尔兰的。”

“去办事?”

“去消遣。我今天上午刚安排好。”

“还来得及取消。”

“是的。”

“取消的话,无论损失多少,我给你的费用都肯定能弥补。另一个问题是什么?”

“另一个问题是,假如我查到了什么,你会怎么做?”

“嗯,你知道我会怎么回答。”

我点点头:“这就是问题了。”

“因为你不可能立案,你没法告他们绑架和谋杀。没有证据能证明他们存在任何犯罪行为,看起来只是有个女人下落不明。”

“没错。”

“所以你肯定知道我想要什么,明白这一切是为了什么。非要我说出来吗?”

“最好还是说给我听听。”

“我要那伙家伙的命。我要亲自动手,我要看着他们死。”他说得既冷静又漠然,声音里没有任何情绪。“这就是我想要的,”他说,“这会儿我只有这一个目标,其他的我什么都不想要。我没法想象我这辈子还会想要别的东西。你是不是也猜到了?”

“差不多吧。”

“做出这种事的人,他们能劫走一个无辜的女人,把她变成碎尸,你难道还在乎他们会发生什么?”

我想了想,但没想多久。“不在乎。”我说。

“动手的事情就交给我们——我和我哥哥。根本不需要你下场。”

“换句话说,我只是判他们死刑。”

他摇摇头。“他们是自己找死的,”他说,“就因为他们犯下的罪行。你只是帮了老天爷一把。你觉得呢?”

我依然犹豫。

他说:“你还有一个问题,对吧?我的行当。”

“这是个因素。”我说。

“准确地说,我不是拆家。我是他们所谓的上家。知道两者的区别吗?”

“当然,”我说,“你是总能躲过法网的大鳄。”

他大笑起来:“我不知道我到底算不算大鳄。从某些角度说,中层分销商才是最大的,交易量主要集中在他们手上。我按重量运货,意思是我要么批量把货弄进来,要么向把货弄进来的人进货,再转手卖给拆成小包装出售的人。客户做的生意很可能比我大,因为他们永远在买进卖出,而我一年只交易两三次。”

“但你混得不错。”

“确实。风险很高,你要担心法律,要担心想黑吃黑的人。然而风险越高,通常回报也越高。另外,生意永远存在。总有人需要货。”

“你进过监狱吗?”

“没有,我也没被逮捕过。所以假如你顾虑的是这个,担心面子上会不好看,被人知道你为一个有前科的毒贩做事——”

“我顾虑的不是这个。”

“好的,从官方的角度来说,我不是有前科的毒贩。我不敢说警方缉毒科或缉毒署里没人知道我是谁,但我确实没有案底。据我所知,我从来没有被立案调查过。我家里没有窃听器,电话没有被监听。假如有,我肯定会知道,这个我前面已经说过了。”

“对。”

“你稍等一下,我给你看一样东西。”他走进另一个房间,带着一张照片回来。这是一张五乘七英寸的彩色照片,装在银色相框里。“这是我们的结婚照,”他说,“两年前拍的,其实还不到两年,到五月才满两年。”

他身穿燕尾服,她穿白色婚纱。他笑得很灿烂,而她笑不露齿,前面我已经说过原因了。但她也在笑,你看得出她浑身洋溢着幸福。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不知道他们对她做过什么,”他说,“这是我不允许自己去想的事情之一。但他们杀了她,把她剁成肉块,他们还拿她开了个下流的玩笑,我必须做点儿什么,否则我肯定会自杀。要是我会调查,我一定会自己去查。事实上我和彼得已经试过了。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做,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不了解调查的步骤。你之前问的那些问题还有你的调查方向,先不说能不能查到什么了,至少让我明白了一点,那就是我在这个领域里一窍不通。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无论要我付你多少我都会掏腰包,钱不是问题。我有很多钱,无论需要花多少我都愿意。要是你不肯接,我要么另外找人帮忙,要么继续自己查,否则我还能做什么呢?”他隔着桌子从我手里拿走照片,盯着它看。“天哪,多么美好的一天,”他说,“接下来的每一天也都很美好,然后就一头扎进了泥潭。”他望向我,接着说:“对,我是上家,我是毒贩,你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对,我想宰了那伙杂种。我摊牌了。你就说句话吧,接还是不接?”

我最好的朋友,我打算去爱尔兰会合的那个家伙,他是个职业罪犯。根据坊间传说,有天夜里他大摇大摆地走过“地狱厨房[4]”的街道,拎着一个保龄球包,从里面掏出一颗敌人的脑袋给别人看。我不敢发誓说这事情真的发生过,但不久前在马斯佩斯的一个地下室里,我站在他身旁,看着他手起刀落,剁掉了一个人的一只手。那天晚上我手里拿着枪,而且也开过枪。

所以,尽管在某些方面我依然完全像个警察,但在另一些方面,我已经发生了可观的改变。我早就吞下了骆驼,区区蚊蝇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接了。”我说。

[1] 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的小说,原书名为Only the Dead Know Brooklyn。

[2] 布鲁克林-曼哈顿运输股份有限公司(Brooklyn Manhattan Transit Corporation)曾是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的城市运输控股公司,现为纽约地铁B部门之一。——编者注

[3] 约4.44摄氏度。

[4] 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岛西岸的一个地区,早年是一个著名的贫民窟,因其杂乱的居住环境、严重的种族冲突与高犯罪率而闻名。——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