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尸体还在原处,手脚摊开地躺在特大号的**。尸体失血过多,变得煞白,皮肤有古老瓷器的那种半透明质感。**被砍得几乎无法辨认,只有这东西能证明受害者是男性。面部特征是女性的,没有汗毛的光滑皮肤和**丰满的苗条身体也是女性的。

“她能骗得过你。”加菲因说,“你看,她已经做了初步的整形手术。胸部植入、喉结切除、削过颧骨。当然还有激素注射,能遏制胡须和体毛生长,保持皮肤光洁,具有女性特征。你看左胸的这个伤口,都能看见硅胶囊了。看见了吗?”

到处都是血迹,房间中弥漫着新鲜的死亡气息。不是隔了一段时间才发现的尸体的怪味,也不是腐烂分解的恶臭,而是屠宰场的可怖气味,是让你喉咙发紧的**裸的鲜血气味。致密而温暖的空气压抑着我,我感到的更多是不堪忍受,而不是反胃。

“幸运的是我认出了她,”加菲因说,“所以我立刻知道她是妓女,于是我在脑子里把她和你的案子联系在了一起。乔,你那次也和这儿一样血腥吗?”

“一样的。”德金说。

我说:“你认出了她?”

“嗯,一眼认出。没多久以前,我还在长岛市的扫黄组做事。他们那儿还有人站街,同一个地方从四五十年前就有街头卖**,但最近搬过去的中产阶级越来越多,把厂房改造成通层公寓楼,买下古老的褐砂石大宅,从寄宿公寓重新翻修成舒适的住宅。他们白天签了买房合同,搬进来后晚上一看周围环境,结果就不太高兴了,于是上面施压要我们清理街道。”他指着**的死人说,“我逮捕过她,呃,至少三次了。”

“知道她叫什么吗?”

“你说的是哪个名字?她们都有不止一个名字。她的街头花名叫小饼干,我看见她的时候想到的就是这个名字。然后我打电话到五十街和弗农大街路口的分局,找人调出她的案卷。她自称萨拉,但她成人礼那时候记录的名字是马克·布劳施泰因。”

“她有过成人礼?”

“谁知道呢?又没有邀请我。但我想说的是她是个花卉公园[1]出身的犹太好姑娘。一个犹太好姑娘,曾经是个犹太好男孩。”

“萨拉·布劳施泰因,又名萨拉·布鲁,又名小饼干。注意到她的手脚了吗?对姑娘来说稍微大了点。这是辨认变性人的特征之一。当然了,也不是板上钉钉,到处都有大手大脚的姑娘和小手小脚的男孩。她能骗过你,对吧?”

我点点头。

“她很快就要做剩下的手术了,很可能连时间都预约好了。法律规定,他们必须以女性身份生活一年,医保才会开始付账单。当然了,她们全都有医保,也全都有社会福利。她们一个晚上能接待十个甚至二十个嫖客,就在嫖客的车里,只做**快餐,一发十块二十块,她们一个晚上能挣两百块,一周工作七天,收入全都免税,她们还有医保和社会福利,有孩子的能领贫困儿童补助金,有一半皮条客在领社保补助金。”

他和德金你来我往地聊了一阵。技术人员在我们周围忙活,测量各种东西,拍照,扑粉取指纹。我们出去站在旅馆停车场上,免得碍他们的事。

德金说:“你知道咱们撞上了什么,对吧?这他妈的是开膛手杰克啊。”

“我知道。”加菲因说。

“其他客人说了什么没有?她肯定弄出了不少响动。”

“开什么玩笑,这里都是来**的。‘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什么都没听见,我得走了。’就算她尖叫了几嗓子,在这么一个地方,人人都会以为那是找到了新办法取乐。前提是他们没忙着自己取乐,还有闲心思听别人的。”

“上次他登记入住中城区的高级酒店,打电话叫了个美艳的应召女郎。这次他挑了个站街女,开车带她去情人幽会的汽车旅馆,结果被鸡巴和卵蛋吓了一大跳?”

加菲因耸耸肩:“有可能。你知道吗?街头流莺有一半是穿女装的男人,有些地方还不止一半呢。”

“在西区码头区,比例比一半要多得多。”

“有所耳闻,”加菲因说,“你去问嫖客,他们有些人会承认他们更喜欢碰到男人。他们说男人更会口。当然了,他们可不是同性恋,明白吗?因为他们是被口的一方。”

“好吧,你觉得这个嫖客如何?”德金说。

“无论他知不知道,我都不认为他受到了什么影响。他反正干了他想干的事情。”

“你觉得他和她有过**吗?”

“很难说,除非床单上有体液痕迹。凶手应该不是她今晚的第一个客人。”

“他冲了个澡?”

加菲因摊开双手耸耸肩。“天晓得,”他说,“经理说毛巾不见了。每次整理房间的时候,他们都会换两条浴巾和两条擦手巾,两条浴巾都不见了。”

“他在银河酒店也拿走了毛巾。”

“说不定被他带到这儿来了,这种垃圾地方谁能说得准?我是说,谁知道他们是不是每次都会按规定清理房间。冲澡也一样。前面一对儿退房后,他们都未必会刷浴缸。”

“也许你能找到些东西。”

“也许吧。”

“指纹,诸如此类的东西。你看见她的指甲缝里有皮肤吗?”

“没看见,但也许实验室那帮小子可以找到。”他下巴上有条肌肉动了动,“有句话我不得不说。谢天谢地,还好我不是法医或技师,当警察已经够艰难的了。”

“阿门。”德金说。

我说:“假如他在街边搭上她,也许有人见到她上车。”

“有几个弟兄已经在外面找目击证词了,也许能问出点线索来。假如有人见到了什么,假如他们还记得,假如他们愿意开口。”

“好多个假如。”德金说。

“这儿的经理肯定见过他,”我说,“他记得什么吗?”

“不太多。咱们再去找他聊聊。”

经理有着夜间工作者的菜黄脸色和血丝眼圈。他的呼吸间带着酒味,但他的言谈举止不像酒鬼,我猜他发现尸体后曾经借酒壮胆来着,可惜烈酒弄得他精神恍惚,一问三不知。“这儿是个体面的地方。”他坚持道。这个声明荒谬得过于可笑,没人愿意理会他。我猜他的意思是这儿不是每天都有人死于非命。

他从没见到小饼干。很可能是凶手的男人单独进来,填登记卡,付现金。这么做并不稀奇。女人在车里等,男人去前台登记,这算是标准流程。车没有停在办公室门口,因此男人登记时他没看见车。事实上他从头到尾都没见到凶手开什么车。

“你说你看见车不见了,”加菲因提醒他,“所以你才知道房间里没人了。”

“其实有人。我打开门,就——”

“你以为房间里没人,因为车开走了。既然你从头到尾都没见过它,又怎么知道它开走了呢?”

“因为停车位空了。每个房间前面都有一个停车位,停车位和房间一样有编号。我向外看,见到那个停车位空了,说明他的车开走了。”

“他们总把车停在相应的车位上?”

“他们应该这么停。”

“人们应该按规矩做的事情太多了。缴税,别在人行道上吐痰,只在路口穿马路。一个男人心急火燎要去操女人,他会在乎停车位上的号码?你肯定看见他的车了。”

“我——”

“你看了一眼,有可能是两眼,那辆车停在车位上。过一阵你再看一眼,发现车不在了,这时候你认为他们已经走了。难道不是这样吗?”

“应该是吧。”

“描述一下那辆车。”

“我没怎么仔细看。我之所以去看只是想确定它还在不在,没别的想法。”

“什么颜色?”

“深色。”

“了不起。双门还是四门?”

“我没注意。”

“新车?旧车?什么牌子?”

“款式挺新的,”他说,“美国车,不是进口的。至于牌子,我小时候觉得每辆车都不一样,现在所有的车都一个样。”

“他说得对。”德金说。

“除了AMC的车。”他说,“格兰林、领步者,一眼就能分清。其他车看上去都一样。”

“所以这辆车不是格兰林或领步者。”

“对。”

“是小轿车?两厢车?”

“我跟你说实话,”男人说,“我只看清了那是辆车,但卡片上写得清清楚楚,牌子、型号、车牌号码。”

“你说的是登记卡?”

“对。客人必须填写这些信息。”

登记卡就在桌上,上面盖着一张透明的醋酸薄膜,这是为了保护指纹,等待实验室的小子来处理。姓名:马丁·艾尔伯特·里科内。地址:吉尔福德路211号。城市:史密斯堡,阿肯色州。车辆品牌:雪佛兰。出厂年份:1980。型号:轿车。颜色:黑。车牌号码:LJK-914。签名:M. A. 里科内。

“看着像同一个人,”我对德金说,“但印刷体谁也说不准。”

“专家说得准,他们还能告诉你他使用大砍刀的手法是否相同。这家伙喜欢‘堡’,注意到了吗?印第安纳州韦恩堡,阿肯色州史密斯堡。”

“微妙的规律开始逐步显现。”加菲因说。

“里科内,”德金说,“肯定是意大利人。”

“M.A.里科内,听着像是发明无线电的那个人。”

“那是马可尼。”德金说。

“嗯,倒是很接近。这家伙是马卡罗尼。往帽子上插根羽毛,自称这是马卡罗尼。”

“往他屁眼里插羽毛吧。”德金说。

“也许他确实往小饼干屁眼里插了,也许插的不是羽毛。马丁·艾尔伯特·里科内,这个假名够花哨的。他上次用的是什么来着?”

“查尔斯·欧文·琼斯。”我说。

“哦,对,他喜欢中间名。这家伙够伶俐的,对吧?”

“非常伶俐。”

“伶俐人,特别伶俐的那些,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有另一层意思。比方说‘琼斯’是个俚语,指的是瘾头。你明白的,海洛因琼斯就是海洛因成瘾。一个毒虫说他有个一百块的琼斯,意思是说他的瘾头每天要他花那么多。”

“听你解释得这么清楚,我真是太荣幸了。”德金说。

“只是想帮上忙而已。”

“因为我才当了警察十四年而已,这辈子还没和有毒瘾的家伙打过交道。”

“所以你长大了嘴皮子就特别利索。”加菲因说。

“车牌号码查到了什么吗?”

“和姓名、地址一样,查不到什么。我打给了阿肯色州车管所,纯属浪费时间。来了这种地方,连守法市民都会留个假号码。他们填卡片的时候车又没停在门口,所以这位老兄没法核对。当然了,他本来也不会去核对,对吧?”

“法律又没规定我必须核对。”男人说。

“名字也都是假名。真有意思,这位朋友在银河酒店用‘琼斯’,在这儿用‘里科内’。这儿肯定有许许多多琼斯,还有更常见的史密斯和布朗。你这儿有很多史密斯吧?”

“法律没规定我必须核对证件。”男人说。

“还有结婚戒指,对吧?”

“还有结婚戒指和结婚证书,还有其他一切。都是两相情愿的成年人,去他妈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也许里科内在意大利语里有什么意思。”加菲因猜测道。

“这下你在动脑子了。”德金说。他问经理有没有意大利语词典。男人瞪着他,十分困惑。“这儿算什么汽车旅馆?”他摇头道,“恐怕连《基甸圣经》都没有。”

“大多数房间里有。”

“我的天,真的?摆在能放色情片的电视机旁边吗?还是更贴心一点,就紧挨着水床?”

“有水床的房间就两个,”可怜的倒霉蛋说,“水床要另外收费的。”

“还好咱们这位里科内先生是个小气鬼,”加菲因说,“否则小饼干会被淹死的。”

“跟我说说这个人,”德金说,“再形容一下他。”

“我说过了——”

“你还得说很多遍呢。他多高?”

“很高。”

“和我一样高?比我矮?比我高?”

“我——”

“他穿什么?戴帽子吗?打领带吗?”

“我想不起来。”

“他从大门进来,问你要房间,然后他填了登记卡,付现金。顺便问一句,那样一个房间你收多少钱?”

“二十八块。”

“挺挣钱嘛。色情电影另外收费,对吧?”

“那是投币的。”

“真方便。二十八块算是公道,要是一个晚上能翻几次台,你就能小挣一笔。他怎么付钱的?”

“我说过了,现金。”

“我是说什么样的钞票?多大的面额,总不会是两张十五块吧?”

“两张——”

“他给你一张二十一张十?”

“我记得是两张二十。”

“然后你找给他十二块?等一等,还没算税呢,对吧?”

“算上税是二十九块零四毛。”

“他给你四十块,你找零给他。”

他想起来了什么。“他给我两张二十和四毛零钱,”男人说,“我找给他一张十块和一张一块。”

“你看?你这就想起来这笔生意了。”

“嗯,对,算是吧。”

“现在说说他的长相。白人?”

“嗯,当然,白人。”

“胖?瘦?”

“瘦,但不是干瘦,是比较瘦。”

“留胡子吗?”

“不留。”

“小胡子呢?”

“有可能,我记不清了。”

“但他身上肯定有某些东西留在了你的记忆里。”

“什么东西?”

“我们想知道的就是这个,老弟。他们怎么称呼你?老弟?”

“大多数时候是老兄。”

“行啊,老兄。你答得挺好。他是什么头发?”

“我没注意他的头发。”

“你当然注意了。他写字的时候低头弯腰,你看见他的脑袋顶上,想起来了?”

“我想不——”

“长满头发了吗?”

“我不记——”

“他们会叫个画师坐在这个经理旁边,”德金说,“他总会画出点什么来。有朝一日等那个该死的变态佬开膛手踩在自己鸡巴上滑倒,他出门的时候被我们逮个正着,他和警方画师的素描像有多像,我和该死的萨拉·布劳施泰因就有多像。她看着像个女人,对吧?”

“她看着更像个死人。”

“我知道。肉店橱窗里的死肉。”我们坐在他的车里,驶过皇后区大桥的坑洼路面。天空已经开始破晓,这会儿我已经累过劲了,情绪的参差边缘危险地迫近表面。我能感觉到自己有多么脆弱,哪怕是一点小事也能促使我流泪或狂笑。

“你会忍不住琢磨那是什么感觉。”他说。

“什么?”

“在某处搭上一个长成那样的女人,可能是在街头或酒吧,无所谓。然后你带她去某个地方,她脱掉衣服,你大吃一惊。我是说,你会有什么反应?”

“不知道。”

“当然了,假如她已经做过手术,你可以尽情搞她,永远不知道真相。我不觉得她的手特别大。世上有手大的女人,也有手小的男人,都很正常。”

“嗯哼。”

“说到她的手,她戴着两枚戒指,你注意到了吗?”

“注意到了。”

“一只手一枚,还戴在手上。”

“所以?”

“所以他没有拿走戒指。”

“他为什么要拿走她的戒指?”

“你不是说他拿走了达吉南的戒指吗?”

我无言以对。

他轻声说:“马特,你不会还认为达吉南被杀有什么原因吧?”

我觉得怒火在我内心淤积,像血管里的动脉瘤似的膨胀。我坐在那儿,企图用意志力灭火。

“另外,别再跟我说毛巾不毛巾的了。他是个开膛手,他是个机灵的变态狂,会制订计划,坚守他自己的规则。他不是世上第一个这种货色。”

“有人逼我放弃案子,乔。有人非常专业地逼我放弃这个案子。”

“所以?一个变态佬杀了她,但她的生活中还有其他秘密,她的某些朋友不希望那些事见光。也许她有个已婚的男朋友——就像你猜的那样——就算她死于他妈的猩红热,他也还是不喜欢你在她尸体上摸来摸去。”

我给我自己念了一遍米兰达警告。“你有权保持沉默。”我对自己说,然后行使了这项权利。

“除非你认为达吉南和布劳施泰因有什么联系。比方说,她们是失散多年的姐妹。不好意思,兄妹。也可能他们是兄弟,达吉南的手术几年前就做好了。她的个子对女性来说太高了,你说呢?”

“也许小饼干是个烟幕弹。”我说。

“怎么说?”

尽管不愿意,但我还是说了下去。“也许凶手杀她是为了转移视线,”我说,“让案件看起来像是一系列随机选择受害者的杀人案,用来掩盖他杀死达吉南的动机。”

“为了转移视线。老天在上,什么视线?”

“不知道。”

“他妈的根本没人在乎,但现在有了。他妈的最能让媒体兴奋的就是一系列随机杀人案。读者胃口大开,恨不得浇在燕麦片上吃。只要能给他们一丁点机会,跟原先的开膛手杰克扯上关系,那些编辑就会高兴得发疯。你说什么视线?这下子视线多得都能烤焦他屁股了。”

“看来是的。”

“斯卡德,你知道你是怎么一回事吗?你太顽固了。”

“也许。”

“你的问题是你在当私家侦探,一次只办一起案件。但我桌上的烂事堆积如山,要是能放手扔掉一两个,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而对你来说恰好相反,只要你能做到,就恨不得永远抱着这起案子不放手。”

“是这样吗?”

“我不知道,反正看着像。”他一只手松开方向盘,拍拍我的胳膊,“我不是存心跟你过不去,”他说,“我看见这样的案子,一个人被开膛破肚弄成这样,我想方设法盖上盖子捂住,但情绪会从其他方向冒出来。你的案子查得很好。”

“是吗?”

“毫无疑问,我们遗漏了不少细节,你查到的某些东西也许能帮我们省点事,早日抓住那个变态佬。谁知道呢?”

我反正不知道。这会儿我只知道我有多么疲惫。

他陷入沉默。我们驶过城市,他在我住的旅馆门口刹车,说:“加菲因怎么说的来着?里科内在意大利语里也许有什么意思。”

“查起来肯定不难。”

“嗯,当然不难。事情要是都这么容易查就好了。唉,我们会查的,知道我们会查到什么吗?结果这个词的意思就是琼斯。”

我上楼回房间,脱衣服上床。十分钟后,我又爬了起来。我觉得身上不干净,头皮发痒。我用热得发烫的热水冲澡,把身体擦得生疼。我走出淋浴房,对自己说上床前刮脸不合逻辑,然后还是涂上泡沫刮脸了。做完这些,我穿上浴袍,呆坐在床沿上,然后换位置到椅子上。

医生叫我别饿着自己,别动怒,别太孤独,也别太累。四个因素都有可能让你失去平衡,倒向烈酒的怀抱。我觉得四垒我全都跑了一遍,一天一夜之间我在这个罗盘上转了一圈,但说来奇怪,我却没有感觉到要喝一杯的欲望。

我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手枪,正要放回抽屉里,忽然改变了主意,我坐回椅子上,翻来覆去把玩那把枪。

我上次开枪是什么时候?

我根本不需要认真回忆。就是那天晚上在华盛顿高地,我追赶两名劫匪跑到街上,朝他们开枪,结果打死了一个小女孩。事件发生后我还在警队里待了一段时间,但再也没得到机会掏出佩枪,更别说开枪了。离开警队后我就更没开过枪了。

今晚我无法让自己开枪。因为有某些因素提醒我,我瞄准的那辆车里是几个喝醉酒的小子而不是刺客?因为某些微妙的直觉让我等待,先确定我在瞄准什么再开枪?

不。我无法强迫自己相信这些。

我只是僵住了。就算我见到的不是拿酒瓶的年轻人,而是端着机关枪的匪徒,我也还是一样无法扣动扳机。我的手指失去了行动能力。

我打开枪膛,从弹仓里抖出子弹,然后重新合上。我用空枪瞄准房间另一头的垃圾篓,扣动了几次扳机。在我狭小的房间里,击铁落在空弹仓上的咔咔声出奇地响亮和尖厉。

我瞄准梳妆台上的镜子。咔嗒!

什么都证明不了。枪是空的,我知道它没装子弹。我可以拿着枪去靶场,装上子弹,对着目标射击,但同样什么都证明不了。

我没法开枪,这让我感到苦恼。但另一方面,事情如此发展也让我感到庆幸,否则我就会把枪里的子弹倾泻在那一车年轻人身上,很可能会杀死其中一两个,这对我的心理状态会造成什么影响呢?尽管筋疲力尽,我还是和这个难题搏斗了几轮。我很高兴我没朝任何人开枪,但无法开枪的意义又让我恐惧,我的脑子就这么转了一圈又一圈,追逐自己的尾巴。

我脱掉睡袍躺下,却无法放松。我重新穿上外出的衣服,用指甲刀的尾巴当螺丝刀,拆开左轮手枪开始清洁。我把手枪零件装进一个口袋,再把四颗没用过的子弹和我从劫匪那儿抢来的两把刀装进另一个口袋。

外面已经是早晨,天色大亮。我走到第九大道,拐弯走向五十八街,我把两把刀塞进下水道的格栅。我穿过马路,来到另一个格栅前,双手插在口袋里站在它旁边,我一只手拿着四颗子弹,另一只手抚摸被我拆开的手枪的零件。

既然没法开枪,你又何必带枪呢?既然没法带枪,又何必留着呢?

回旅馆的路上,我拐进一家熟食店。我前面的顾客买了两件六瓶装的老英国800麦芽酒。我拿了四板花生糖,路上吃掉一板,回到房间吃完剩下三板。然后我掏出口袋里的手枪零件,重新装配好。我填满六个弹仓里的四个,把枪放进梳妆台抽屉。

我上床,对自己说,无论睡不睡得着,你都给我好好躺着。正在嘲笑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感觉到意识开始模糊。

[1] 花卉公园:纽约市内犹太人聚居区之一。